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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易传》的变化观
作者:王世德
苏洵壮年时“闭户读书”,“大究六经,百家之说”,撰《六经论》中有《易论》,说“圣人之道,所以不废者,《礼》为之明而《易》为之幽也。”晚年“作《易传》百余篇”,自信“此书若成,则自有《易》以来,未始有也。”惜未成而卒,托命苏轼、苏辙完成之。
公元1101年,苏轼从儋耳北归过虔州时,给苏伯固信说:“某凡百如昨,但抚视《易》、《书》、《论语》三书,即觉此生不虚过。”在黄州时给滕达道信说:“某闲废无所用心,专治经书。一二年间,欲了却《论语》、《书》、《易》,舍弟了却《春秋》、《诗》。虽拙学,然自谓颇正古今之误,粗有益于世,瞑目无憾。”在海南时给李端叔信说:“所喜者,海南了得《易》、《书》、《论语传》数十卷,似有益于骨朽后人耳目也。”他还在《送蜀僧去尘》诗中说:“十年读《易》费膏火”(以上均见《苏轼易传》),对所得颇为自慰。
苏辙对“蒙卦”等的阐释也曾送给苏轼,被写进《苏轼易传》(参见苏籀《栾城遗言》),所以,《苏轼易传》是苏洵与轼、辙共同的贡献。《苏轼易传》,又称《东坡易传》、《苏氏易传》。因当时苏轼著作曾被禁,所以又改名过《毗陵易传》出版。(毗陵是苏轼逝世地,今江苏常州。)
苏轼21岁应进士第,作《御试重巽申命论》,对《周易》作过局部精辟论述。同科的苏辙19岁,应制科策《进论》25篇,内有《易论》1篇。《四库全书总目》说:题为苏轼所撰《易传》,是苏氏父子兄弟合力为之,而苏轼总要其成。朱熹曾说,苏洵重视“爱恶相攻而吉凶生”,相克相攻,矛盾的对立性。苏轼则补充以爻位的和谐统一,构成“盛水不漏”的“苏氏易学”体系。
蜀中易学,自汉、魏至六朝,以术数为特征的象数易学为主体,而“苏氏易学”在采纳象数易学某些方法的同时,又崇尚理性,成为义理易学的宋代代表作。《苏轼易传》和王弼《周易注》都重义理分析,但“弼之说惟畅玄风,轼之说多切人事。其文辞博辨,足资启发。”(《四库全书总目》语)朱熹《答汪尚书书》说:“至若苏氏之言,尚(上)者出入有无,而曲成义理;下者指陈利害,而切近人事。其智训才辩,谋为气概,又足以震耀而张皇之,使听者欣然而不知倦。”
舒大刚《<苏轼易传>研究》序说,《苏传》的“多切人事”,首先表现在它的运动观上。乾卦《象辞》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苏轼阐释道:“夫天岂以刚能健哉?以不息故也。流水不腐,用器不蛊。故君子庄敬日强,安肆日媮;强则日长,媮则日消。”(《苏轼易传》卷一)这是说天之健靠不停地运动变化。只有生生不息,才能日强日长,否则就会日媮日消。
《周易》中影响最大、指导意义最强的话就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一句固然表现了“多切人事”的“运动观”,同时也联系着《周易》最大的贡献、最可珍贵的精华:揭示了世界万物发展变化之道(总规律),即阴阳二气矛盾斗争,相生相克,互相依存渗透,互相促进转化,融化、统一、结合、和谐。
《易经》之“蛊”卦说“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下巽上艮)”,不匹配,不是阴阳和谐,就要衰落枯竭,不能生生不息,刚健运行,变化发展,日新又新。所以,《苏轼易传》解释说:“器久不用而虫生,谓之蛊。人久宴溺而疾生之,谓之蛊。天下久安无为而弊生之,谓之蛊。《易》曰:蛊者,事也。夫蛊,非事也。以天下为无事而不事事,则后将不胜事矣。”这是很对的。
但《苏传》说,天不是“以刚故健”,而是“以不息健也”,这就否定了“以刚故健”。苏轼雄辩,这固然也是一种理解;但生生不息的运动,本身就是刚柔互依互推,矛盾统一的过程,本身就是刚强的表现。因为刚强,才能不息运动;因为运动,才能更刚强。刚既是因,又是果。健是刚的因,也是刚的果。健又是不息运动的表现,也是它的因,是它的果。行健,刚强,生生不息,三者互动互促,又是互为条件,互为因果;在这个意义上说,三者又是统一、同一的。刚强,生生不息,这二者也都是“故健”的原因,也都是“健行”的表现与结果。所以,说“以刚故能健”也是不错的,它与“以不息故健”并无“非此即彼”的对抗矛盾。
“天行健”,君子以天道为效法之则,所以也应自强不息。天人合一,都应遵循这一宇宙总规律。只是天道本身就是生生不息地刚健运行着,它是无意志的,而人是有意志的;所以,人道应有意效法与遵循天道而有意志自觉地不断“自强”不息地刚健运行。人道亦遵循天道,也是天道的体现。
人类眼中最先的宇宙、天地是混沌一气,后深入细见“气”中总有对立矛盾的阴阳两面、两因素。它们和而不同,共存于统一体中,却相矛盾对立,而又相融合,互损互益,产生出新的事物(犹如阴阳结合,产生新的婴儿)。新物中又有新的阴阳两面、两因素(已非原来事物的阴阳两方面、两因素),它们相摩相荡,运动发展出更新事物。宇宙、天地、自然、社会、人事都是这么生生不息地刚强健康地发展的。
在这过程中,不断淘汰旧的,产生新的,就是推陈出新,就是改革、创新。任何事物,都是内含多对阴阳对立统一因素,阴阳对立矛盾,不平衡(但有主导方面),经过调整、斗争、互渗,此消彼长,或彼消此长,互促互变,产生新的和谐,新的事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都已不是原来的你我,而是你我都在其中起了作用,创造了前进发展中的新事物,然后再发生新一轮的运动变化。
《苏轼易传》在“变化观”上,侧重于强调渐变,不赞成王安石激进的变法。《周易》有一个著名的论点:“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易·系辞传下》)苏轼对穷变说也有独特的见解:“穷而后变,则有变之形;及其未穷而变,则无变之名”,而是无形的渐变。“阳至于午,未穷也,而阴已生;阴至于子,未穷也,而阳已萌。故寒暑之际,人安之。如待其穷而后变,则生物无类矣。”(《苏轼易传》卷七)他从人们易于接受而安之的心理需求来讲“变法”和“养生”,从而更深入、细致地“多切人事”地阐释易理。应该说,渐变和突变,都是变中的环节、阶段,都是存在的、必要的、必然的。笔者对苏轼阐释,可以补充说明:突变不是无原故而产生,而是渐变、量变、有准备的结果、产物。
苏轼阐释“一阴一阳之谓道”说:“阴阳果何物哉?虽有娄、旷之聪明,未有得见其仿佛者也。阴阳交然后生物,物生然后有象,象立而阴阳隐矣。凡可见者皆物也,非阴阳也。然谓阴阳为无有可乎?虽至愚知其不然也。物何自生哉?是故指生物而谓之阴阳,与不见阴阳之仿佛而谓之无有者,皆惑也。圣人知道之难言也,故借阴阳以言之,曰一阴一阳之谓道。”(《苏轼易传》卷七)“阴阳”不是看得见的“物”。然而,人们不能因为看不见阴阳,就说阴阳不存在。“道”也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圣人知道之难言,所以借阴阳来说“一阴一阳之谓道”。
苏轼区分了感觉到的“物”与感觉不到却存在于“道”(规律)内部构成的“阴阳”两因素,是很正确的。只是他说“阴阳交然后生物,物生然后有象,象立而阴阳隐矣”与“指生物而谓之阴阳”只是感觉,好像是说,物生象立之前,人们是感觉得到一阴一阳交而生物,只是“物生”与“象立”之后,阴阳才隐去,还说得不够细致。用我们今天的话更准确地说,我们看到所有事物的构成,都是两个对立矛盾因素(或方面)相摩相交而产生,这是感性认识。把这两个因素(方面)概称之曰阴阳,则是我们的理性认识对这广泛存在于事物内部构成与产生过程中的两个各个不同具体因素的抽象(后来又延伸为对“万物莫不有对”一系列对立因素方面的抽象代表),那在“物生”“象立”之前也是隐在现象内部、后面,看不见,摸不着的。
朱熹也曾对苏轼此解发表过不同意见。他认为:苏轼说“圣人知道之难言也,故借阴阳以喻之”,仿佛阴阳不是道本身,而只是借来喻道的,“阴阳以喻道之似,则是道与阴阳各为一物,借此以况彼也。”“道外无物,物外无道;今日道与物接,则是道与物为二,截然各据一方,至是而始与物接,不亦谬乎?”“达阴阳之本者,固不指生物而谓之阴阳,亦不别求阴阳于物象闻见之外也。”(《朱熹集·杂学辨·苏氏易传》)
我认为,朱熹说苏轼认为道与阴阳“各为一物”,“道外无物,物外无道”“各据一方”,这是误解苏轼,不符苏轼原意。“圣人知道之难言也,故借阴阳以喻之”也不是以一物借喻另一物,而是借用、凭藉、揭示“道”内含的阴阳两因素相推相育构成来说明难言的“道”,是进一步揭示道之内涵,由一阴一阳相摩相荡,相矛盾斗争、对立统一而发展变化之规律。所以,阴阳也不是道(规律)本身,而是其内涵中重要的构成因素。借此来言道,并非借一物来喻另一物,而是借其构成内涵说明“道”,这是很明显的。
《周易》要求人的精神活动(当然包括审美活动)要与自然之道达到最高统一,要符合自然之道。《周易·乾·文言》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中庸·二十二》说:“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统一。审美就是按人的本性、自然的本性,符合自然一阴一阳化育万物的总规律,与自然建立亲切和谐的关系,渗透进人的情感意味。所以孔子说:“知者乐水,仁者乐山”(《论语·雍也》),天人合德,合于一“道”。自然人化了,成为人的审美对象,也成了寄托自己审美理想、审美情感的载体。这也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人化自然”理论:人在认识和改造自然中,把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自然成了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对象,人化的自然界,审美的对象。人的感觉,审美感觉,也从之而产生了。
作者: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成都)教授,四川省文史研究馆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