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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魏了翁家族的频繁过继

作者:袁 淼



  《诗经·小雅·斯干》唱道:“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贻罹。”
  诗的大意讲,生了男孩让他睡床上,裹上大人的围裙,再拿一块璋玉给他玩耍,他的哭声洪亮好听,他的前途无量,将来要继承父母做个君王。若是生个女孩,就让她睡地上,手里玩玩陶制纺锤;要十分注意品行,要勤劳。按时备好酒食。供祭祖宗。循规蹈矩。别给父母带来麻烦。中国盛行的是以男子为主导地位的农耕文化,妇女属于当然的被支配地位;男性不仅是家族兴旺的象征,更是维系家族的强有力纽带。“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里的“后”,指的是男性后裔。儒家把养育男孩传宗接代之伦理观凝固成了最高的道德法律,并对中国社会生活产生了长期的深厚的影响。本文拟以宋代魏了翁家族为例。来谈谈子嗣观念对社会意识的影响。
  魏了翁(1178~1237)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四川蒲江县)人。南宋中后期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政治家,亦是宋代蜀学的集大成者,在宋代理学史、教育史和巴蜀文化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魏了翁的家族在当时是望族,人兴家旺。魏了翁的祖父魏革。娶妻高氏。育有七子二女。七个儿子分别是:敏孙、上行、和孙、南寿、直行、孝璃、孝寿。笔者在研究彭东焕所著《魏了翁年谱》时发现,为了保证家族每一支的繁衍,这个家族仅在三代之内就有八位男性被“过继”,其中包括魏了翁。
  魏了翁的祖父魏革有一位同乡魏邦达,颇有文气,但没有儿子。魏革就把三儿子“和孙”过继给他。魏革夫人高氏出身于蒲江的一个书香之家,兄长高黄中无子,高氏跟魏革商量,把生下不久的第六子孝璃(魏了翁的生父)送给高黄中抚养,改姓高。
  魏了翁的父辈有七支。其中敏孙、上行、直行三支无子。高氏就决定:把“和孙”家的次子“仲翁”和“孝寿”家的小儿子“越翁”过继给“直行”家。“和孙”家的小儿子“惠翁”则过继给族人魏良弼为后,改名魏德廉。“孝璃”长大后知道自己不是高家亲生,一度想返祖归宗,只因为当时已经有了功名,在官府有记录,归宗太过麻烦,于是就让自己的小儿子“了翁”代他归宗。在高老太太的主持下。“了翁”就被过继给“上行”家为后,改回魏姓。“敏孙”未婚亡故,没给他过继儿子。
  魏仲翁子早天,以胞弟惠翁之子为后。魏景翁无嗣,以高载仲子斯如为子,改名魏尚志。魏次翁无子,以魏文翁仲子恭愿为子。
  在古代,这种频繁的过继现象当然绝不只限于魏了翁家族。《孟子·离娄上》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十三经注疏》在“无后为大”下注曰:“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予,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有“诗书持家,理学名门”之誉的魏氏家族,是不敢违背这个祖宗规矩的。
  早在先秦时期,中原文化中便已经形成了以“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为主要内容的“五服”制度,主要是按血缘远近关系,来确定居丧守孝的等级。丧葬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为稳固的基因之一,《论语》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焉。”对故去亲人的追念,不是侍奉行为的终止,而是孝的延续。这里,丧葬习俗已经超出了单纯缅怀亲人的范畴,它的影响的触角已经伸入到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心理等等各个方面。“五服”制度对不同服饰的规定,实际上也就是对以男子为核心的社会权利的不同分配。一个家庭是以家长为中心的权利分配,家庭是国家的缩影。一个国家就是以皇帝为中心的权利分配,通过权利的合理分配,从而达到整个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处在这个分配中心的就是男子。可以说,没有男性,就无法建立起一个统一的有序的分配体系,社会秩序也就无从谈起。我想这应该是子嗣制度愈来愈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子嗣观念深入人心的主要原因。
  
  作者: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南充》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