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养瘦马”考源

作者:刘玉红



  
  《民俗研究》2005年第2期刊登了潘洪钢先生的《清代扬州的“养瘦马”风俗》一文,指出清代扬州有“养瘦马”风俗,即“收养人家女孩,专门卖与大户人家的一种风气”。潘文引用白居易诗“莫养瘦马驹,莫教小妓女。后事在目前,不信君看取:马肥怕行走,妓长能歌舞。三年五岁间,已闻换一主……”并阐述说:“养女十分妖贵,如同喂养瘦弱的小马驹,扬州人本来性情细腻而富有文采,就取古代大诗人的诗句,谓之为‘养瘦马’了。”
  关于“养瘦马”的最早用例,潘文说到,“养瘦马在清代普遍存在,但依据笔记小说的记载来看,似又不仅存在于清代……但清以前的数据,笔者尚未见到。”作者的意思是清代之前可能就存在这一风俗,这里笔者可以补充几个较早的用例。
  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一:
  
  那婆娘把东西收起,思想道:“我把石家两个丫头作贱勾了,丈夫回来,必然厮闹。难道我惧怕老公,重新奉承他起来不成?那老亡八把这两个瘦马养着,不知作何结束。”
  
  明方汝浩《禅真逸史》第三十回:
  
  缪一麟:“若论这人心地,却也利害,比我们江湖上好汉还狠十倍。……还要说人情,讲公事,买良为娼,贱买贵卖,掠人女子,养作瘦马。”
  
  除此之外,明代张岱《陶庵梦忆》卷五“扬州瘦马”条对“瘦马”的交易过程“相看瘦马”有详细的描写:
  
  扬州人日饮食于瘦马之身者数十百人。娶妾者切勿露意,稍透消息,牙婆驵侩,咸集其门,如蝇附膻,撩扑不去。黎明,即促之出门,媒人先到者,先挟之去,其余尾其后,接踵伺之。至瘦马家,坐定,进茶,牙婆扶瘦马出,曰:“姑娘拜客”。下拜。曰:“姑娘往上走走。”曰:“姑娘转身。”转身向明立,面出。曰:“姑娘借手睄睄。”尽褫其袂,手出,臂出,肤亦出。曰:“姑娘睄相公。”转眼偷觑,眼出。曰:“姑娘几岁了?”曰几岁,声出。曰:“姑娘再走走。”以手拉其裙,趾出。
  
  从以上材料来看,明代即已存在这一风俗。明代之前是否有这一风俗,尚有待于进一步考证。
  “养瘦马”风俗似乎并不限于扬州一带。《醒世恒言》所述故事发生在“江州德化县”,这一地名未必是实名,倒有可能是作为江苏长洲(今苏州)人的冯梦龙的方言的反映。又,《汉语方言大词典》“瘦马”条所标地域是“浙江宁波”。如此看来,“养瘦马”风俗可能江浙一带都存在过,不过以扬州为盛罢了。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对外汉语系(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