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1期
概述嘉庆时期避暑山庄防卫之举措
作者:郝艳红
2、自城关门西山起,至丽正门东山止,墙长64.3丈,将旧墙身往上加砌,连垛口均高6.3尺至4尺。墙身修砌之后通高1.65丈,“与丽正门城台垛口上皮平” 。
3、自丽正门西山起,至坦坦荡荡门东山止,墙长96.35丈,将旧墙身往上加砌,连垛口均高7尺至6.65尺。墙身修砌之后通高1.65丈,“与坦坦荡荡门城台垛口上皮平” 。
4、自坦坦荡荡门西山起,至碧峰门东山止,墙长320.4丈,将旧墙身往上加砌,连垛口均高8.4尺至5.25尺。墙身修砌之后通高1.65丈,“与碧峰门城台垛口上皮平” 。
5、自碧峰门西山起,至铁门止,墙长207.3丈,将旧墙身往上加砌,连垛口均高8.9尺至5.6尺。墙身修砌之后通高1.65丈。
6、自铁门起,至秀起堂西南山脚止,墙长23.8丈,将旧墙身往上加砌,连垛口均高9.4尺至7.8尺。墙身修砌之后通高1.91丈。
西面:1、自秀起堂西南山脚起,至鞍子岭止,墙长511.4丈,将旧墙身往上加砌,连垛口均高6.6尺至5.65尺。墙身修砌之后通高1.48丈。
2、自鞍子岭起,至西北门南山止,墙长226.63丈,将旧墙身往上加砌,连垛口均高5.7尺至4.7尺。墙身修砌之后通高1.5丈。
3、自西北门北山起,至北马道止,墙长19丈,将旧墙身往上加砌,连垛口均高5尺。墙身修砌之后通高1.33丈,“与西北门两山博缝下皮平” 。
以上所修,除乐成阁一段是将旧有的宫墙拆掉,往东挪砌与南北城墙取直,使修砌后的宫墙离开殿座台帮外,其余部分均是里墙不动,将外墙加高,“墙顶提溜,安设沟嘴,拆砌宇墙,拆墁台面” 。在修砌过程中,还将原来估做城墙顶宽由2.2尺改为1.75尺,照此修建后的宫墙底宽7.2尺,顶宽1.75尺,底宽顶窄,不仅更加稳固,且“更觉适观”。另外将东面城墙外皮下层大料石酥碱即石头风化之处,由原来估算更换三成,改为将“不堪应用者全行更换”。此外还增修了以下五处:
1、乐成阁一段宫墙向东挪砌之后,露出的殿座台帮“散卸不齐”, 今照旧式方法一律加以修整;
2、春好轩正东对面城墙外旧有堵闭双马道一座,较为低矮,今随城墙一律加高;
3、城关门、坦坦荡荡门城台比丽正门、德汇门城台矮小,今随城墙一律加高;
4、拆砌丽正门西边随墙仓门、西峪六空闸东边随墙铁门二处墙腿,“换安过木,粘补锨框门扇”;
5、东、南、西三面城墙下截有沉陷、鼓闪44处,共长79.95丈,今一律拆砌整齐。
此次宫墙加高工程,实际用银47402.474两,比原来的估算节省了823.811两,后经总理工程处核实减银1212.404两,实际报销46190.07两。
嘉庆二十年(1815年)七月二十九日,皇帝莅临避暑山庄,“阅视周围苑墙一律加高,工程巩固,所用钱粮四万六千有余,亦颇节省”,欣喜之余大加赏赐,热河总管嵩年赏给内务府参领,三品顶戴,热河副总管俊山赏给四品顶戴。
加高后的避暑山庄宫墙,墙身高度最低处为1.33丈,最高处为1.91丈,绵延起伏,不仅更加宏伟、壮观,而且成为一道难以逾越的防御屏障。
二、添加堆拨
避暑山庄的堆拨分为外堆拨和内堆拨。外堆拨即指沿宫墙周围所设的堆拨。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总管内务府大臣永和指出,“内围虽有千总带兵按处巡逻看守,但山场辽阔,树木稠密,外围设有满洲驻防官兵,堆拨间有相隔空远之处”,不仅请求于“城上四面八方建盖堆房,添派兵丁,昼则看守,夜间巡逻走筹”,还建议俟皇帝驻跸热河时添派随围官兵,以助热河驻防官兵[13]。自康熙经乾隆至嘉庆这一时期,山庄外堆拨共有39处,从坦坦荡荡门往东至惠迪吉门东北角一带旧设21处,每处相隔距离为二三十丈不等;从坦坦荡荡门往西接连北面山区一带旧设18处,每处相隔距离为八九十丈不等。正如嘉庆十八年(1813年)十二月十四日上谕中所指出的,“山庄周围地段绵长,旧设堆拨较少,不足以资巡察”[14], 命令热河都统毓秀等人查勘筹议将来驻跸山庄时应添加多少堆拨最为适宜。嘉庆十九年(1814年)正月二十二日,毓秀等人经过详细的实地勘查后认为,从坦坦荡荡门往东至惠迪吉门东北角一带所设堆拨尚属严密,只是流杯亭门南面一带比较空敞,建议于流杯亭门加添门堆一处;从坦坦荡荡门往西接连北面一带绵长多山,旧设堆拨之间的距离相隔较远,不仅难资巡察,而且堆拨之间彼此不能互相接应,故请求在西北两面道路崎岖之处增添13处堆拨[15],以上共请添加外堆拨14处。
内堆拨即指在宫墙各门及山庄之内所设的堆拨。按照以往定例,每逢皇帝驾临驻跸山庄时,各门各处都设有内堆拨,以加强山庄内的防卫:丽正门、大宫门、东西两掖门、小东门、小南门、仓门、流杯亭门、惠迪吉门各设1处,丽正门外挡众木内及城关门、外南门等处设八旗管声音堆拨6处,外南门与小南门适中之地设进班堆拨1处,共计16处。此外,继德堂后屏门外北边穿堂门处晚间设侍卫进班看守,寝宫后屏门外西北两面晚间设进班堆拨5处,均为晚间临时设置。总之皇帝临幸山庄时,昼夜共设堆拨21处。嘉庆十八年(1813年)十二月十四日的上谕虽只言及山庄周围之堆拨,而未提内堆拨,但是毓秀等人经过勘察后认为,内设堆拨在寝宫处的防卫还是稍有疏忽,“今勘得头二三堆拨相离较远,拟于二堆拨东西适中处各加添堆拨一处”[16],即请添加2处内堆拨。
以上共拟请添加内外堆拨16处,即外堆拨14处,内堆拨2处,并规定所有新添堆拨无论内外均为临时设施,一律不许建盖房屋,只需“临时支搭帐房,巡更送筹,以期严密。俟恭送圣驾回銮后,照旧裁撤”[17]。
这一奉旨查勘筹议的结果,热河总管嵩年、俊山于嘉庆十九年(1814年)正月二十九日随折奉到上谕:“至添设各处堆拨,原图存留军机处,俟朕临幸热河之先,再派军机大臣会同总理行营王大臣酌议奏准,饬知遵
办。”[18]
嘉庆二十年(1815年)六月二十日,军机大臣会同总理行营王大臣,奉旨对避暑山庄添设堆拨之事“速议具奏”。六月二十三日,经过庄亲王绵课等人的共同商议,认为山庄围墙以外因地方辽阔,所设堆拨“必须声气联络,远近适中,始足以资巡查”,而原设堆拨“本已参错不齐,而于地势平衍之处所设堆拨较多,山径崎岖之处所设堆拨转少,规制本未严密”,应准毓秀、嵩年及俊山所请,添加外堆拨14处,要求新添加堆拨与旧设堆拨之间应“酌量道路远近,错综匀设,分段巡查”。同时,以“寝宫后屏门外原设堆拨五处,进班官兵足敷巡查”而驳回添加内堆拨的所请[19]。
王大臣等人的核议结果于当日即奉到嘉庆的“依议”批示[20]。此时毓秀已经调任乌鲁木齐都统,于是即由办理军机大臣咨文热河都统和宁并札文热河总管嵩年、俊山,照王大臣等人所议结果办理。
至此,避暑山庄的外设堆拨由39处增加到53处,不仅使山庄外围声势联络、巡查严密,而对山庄内围的防卫则起到了很好的屏蔽作用。
三、增加兵备
嘉庆十八年(1813年)十二月十四日,在谕令毓秀等人酌议添加山庄堆拨的同时,嘉庆还指出,于所添加堆拨“或专用该处满兵,或参用绿营官兵”[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