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4期

新出唐梁谊并夫人墓志铭初释

作者:张重艳 杜立晖




  【关键词】唐代;墓志;邯郸;招魂葬;昭义军
  【摘要】邯郸新出唐梁谊并夫人墓志铭蕴涵有丰富的历史信息,其对于唐代“招魂”葬俗的反映,关于昭义军基层军职、下属骑兵部队建制以及唐廷平定昭义军刘稹叛乱等情况的记述,为了解此段历史提供了翔实的资料,是研究唐代历史的新信息和可靠佐证材料。
  
  蒙业师孙继民先生惠赐,笔者有幸得见唐代墓志拓片一,志题为《……故昭义军右骑射军副兵马使中散大夫检校太子詹事安定梁府君并故夫……招魂墓志铭有序》。此墓志现为邯郸市永年县私人收藏,墓志拓片略呈正方形,横长54厘米,竖宽52厘米,志文楷书(图一);盖顶长、宽均为30厘米,篆书。志文右上角严重残缺,其余部分有轻微残损。现将墓志录文如下[1]:
  
  ……故昭义军右骑射军副兵马使、中散大夫、检校太子詹事、安定梁府君并故夫……」招魂墓志铭(有)(序)。序曰:天垂象,圣人则之;地有形,圣人效之。因列土封,□而(兮)」……(兴)氏之先,自周□□□秦少子康于夏阳梁山,因以为氏。洎东汉人将军(冀)」……地逐禄,枝叶繁□,具纪国史,此略附之。公讳谊,字谊,安州司马讳弘道之曾孙,」……问□云麾将军、守左金吾卫大将军、□□镇遏使、上柱国。」……德而昌子孙者,天所以劝人之忠孝,□之所以上嗣先代而」……(哉)(若)□气凌秋霜,德含春泽,临下以简,御众以宽,谦尊而光温,」……儒臣也。若乃龙执鞭弭右执橐(),张六钧□□事,背虚击孤之状,制」……驱后启之容,临事不桡,又古之良将也。始以不坠,□□从事亲卫。会昌」……左骁骑军十将,怯于防虞,勇于斗敌,威加异境,□□□。(会)昌四年,范阳」……天子命拥钺上党,赏有功,罚有罪,令下必当以公,忠于主而惠(于)(师)。授公左骑」□军军虞侯、兼知军雾。自是(愈)加戒慎,益勉令图,齐众以律,除难任荣,每遏边垒,无」……以(大)(中)四年又授公右骑射军副兵马□,酬乃功也。岂大□朱泣而在肓之咎,弥留遂申」……之辞,终就蜕形之道,以大中七年四月朔日疾终于邯郸城之私第,梦龄六十有九。呜呼!」……先娶太原王氏讳重荣之长女,名族之家,持礼含章,动合规矩,淑人不寿,右令之。以(元)」□十年十月朔日告终于邢州尧山县之官舍,享年□□。有子一人曰存(质),女一人适太原王氏。今之夫人」曰太原郭氏,素行高洁,昼哭申哀。有子一人曰敬,女二人,长适颖川苗氏,一人尚幼。二子雁行吊影,终」年泣血,可以远齐曾闵,近比荀何。以明年岁在甲戌春二月十七日□□奉柩于州临县西八里」阳城乡大夫村平□□□,礼也。故夫人王氏以元和中权窆于尧山之郊。□□□□垒野为」战场,茔域多,莫得其所,存质泣奉今夫人之命,招先亲之魂,□□」宫遵诗,礼也。地连紫陌,山近聪明。公安玄堂,永闭英雄之质;人观碧务,徒怀万古之」悲。二子欲扬其名,哀请余志其词曰:」公之□□文兮,懿其盛名;公之为将兮,智勇有声;全而归之兮,修德有征;形留此」地兮,神化青冥。王氏夫人之令淑,何不幸而早终。魄虽湮于散地,魂将于此宫。彼光」之武士,此哀哀之孝,子松有风,□早有露,尽群哀之四起。大中八年二月十七日(记)。
  本志文虽然有部分残损,但有几处仍可以根据上下文内容补阙之。
  第1行开头所缺字,根据唐代墓志的行文习惯,可知应为“唐”或“大唐”等字。
  第1、2行之间空缺处,根据后文“先娶太原王氏讳重荣之长女”,可知所缺之字应为“太原王氏 ”。
  第12行开头所缺之字,根据志题“故昭义军右骑射军……”,可补为“射”字,同时疑“兼知军雾”之“雾”当是“务”之讹。
  第13行“以大中四年又授公右骑射军副兵马□”,所缺字根据志题可知应为“使”字。“岂大□朱泣而在肓之咎”一句,《淮南子》卷17《说林训》载:“杨子见歧路而哭之,为其可以南,可以北。墨子见练丝而泣之,为其可以黄,可以黑。”又阮籍《咏怀》:“杨朱泣歧路,墨子悲染丝。”后人常用“杨朱泣歧”来表达对世道崎岖、误入歧途的感伤忧虑或在歧路的离情别绪。因此可知,此处所缺之字应为“杨”字。
  第16行“以(元)□十年十月朔日告终于邢州尧山县之官舍”,根据后文“故夫人王氏以元和中权窆于尧山之郊”可知,所缺字应为“和”字。另外本行“享年”后缺字,志文本身就未写,可以推知王夫人的“享年”在撰写志文时已无从查考。
  此志文内容宏富,能够识别的字数在800字左右,这在唐代墓志中是属于文字较多的。志主梁谊为晚唐时期昭义军下属军队之中层军官,其先是从事“亲卫”,即节度使的亲兵,后为“左骁骑军十将”,因为在会昌四年平定刘稹叛乱中立有军功,被授以“左骑射军军虞侯”并且“兼知军务”,在大中四年(850年)又被授予“右骑射军副兵马使”。梁谊于“大中七年(853年)四月朔日疾终于邯郸城之私第,梦龄六十有九”。据《礼·文王世子》载:“文王谓武王曰:‘女何梦矣?’武王对曰:‘梦帝与我九龄。’”后来“梦龄”成为祝人长寿的贺词,因此,此处的“梦龄”即指志主之“享龄”。可以说,志主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军旅中度过的。
  虽然本墓志的志主及其曾祖等人均不见于史籍记载,志文的撰写者亦不详,但此通墓志对于唐代历史的研究却透露出丰富的信息。如志题中冠以“招魂”二字,这在唐代墓志中实属罕见,为我们研究唐代的丧葬风俗提供了一个例证;而志文中涉及的昭义军基层军职、下属骑兵部队及刘稹叛乱等方面的情况,都是重要的新材料。
  
  一、关于唐代招魂葬的反映
  
  本墓志志题在“墓志铭”前冠以“招魂”二字,笔者翻检《唐代墓志汇编》等书籍,均没有见到其它有关的记载,因此本通墓志中有关“招魂”的志题应是唐代墓志志题类型的新材料。“招魂”本为古代汉族的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系指人初死时到屋顶上招回其灵魂。古谓招魂为“虔”或“招复”,如《礼记·丧大记》:“复有林麓则虞人设阶。”孔颖达疏:“复为升屋招魂。”又《仪礼·士丧礼》:“徨者一人。”郑玄注:“复者,有司招魂复魄也。”《后汉书·赵咨传》亦载:“招复含敛之礼,殡葬宅兆之期。”古代招魂仪式有专司人员,即名“复者”。“招魂”又指招魂葬,古时遇人死不得其尸,即以死者生前衣冠招魂而葬,名为“招魂葬”。
  本志文在介绍王夫人时提到,“以元和十年十月朔日告终于邢州尧山县之官舍,享年□□”,后两字为空格。前文已述,推测王夫人的“享龄”在撰写志文时已无从查考。又据志文可知,王夫人于元和十年(815年)去世,而志主的埋葬时间为“大中八年二月十七日”,其中间隔达29年之久。由于时间久远,并且“□□□□垒野为战场,茔域多”,王夫人具体的埋葬地点和尸骨可能已无处寻找,于是在把志主与王夫人合葬时只能行招魂之葬礼,即王夫人“魄虽湮于散地”,但是还是要让她“魂将于此宫”。那么,此通墓志中所反映的招魂葬是否是当时丧葬习俗的普遍反映呢?朱松林在《试述中古时期的招魂葬俗》一文中指出,魏晋时期招魂葬已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唐中宗时赵后先为武后幽死,不知葬所。中宗死后,大臣们认为韦皇后有罪而不能与中宗合葬,于是就追谥赵为皇后,并行招魂合葬之礼。后来睿宗时刘后与窦后皆为武后所杀亦找不到葬所,只能仿效赵后的例子也进行招魂葬。招魂葬法终于得到了正统的认可。”[2]隋唐时期招魂葬法尤为盛行,除了正统的认可外,盛行的首要因素便是当时流行的“归葬”和“合葬”习俗,亡于他乡,率归葬,也就是后来所说的落叶归根。不断的战乱也是招魂葬俗盛行的重要原因。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当时的异地任官制度,本墓志恰恰印证了这一点。据志文可知,在第一任夫人去世时,志主正在尧山任官,故只能“权窆于尧山之郊”,待志主于29年后去世时,子女在为父母合葬却找不到尸骨的情况下而实行了招魂葬礼。由此,我们可以窥知当时招魂葬的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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