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期

《陕甘宁边区政策条例汇集》(续编)简介

作者:曹 凯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拥护军队的决定(民国三十二年一月十五公布)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拥军工作指示信(民国三十三年一月九日)
  (附)陕甘宁边区拥军公约
  陕甘宁边区调整军政民关系维护革命秩序暂行办法(民国三十二年一月十五日公布)
  陕甘宁边区动员潜逃及逾假不归战士归队暂行办法(民国三十二年一月十五日公布)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三十一年底前潜逃及逾假不归战士准免予归队俾回家参加生产之命令(民国三十二年二月)
  修正陕甘宁边区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民国三十二年一月十五日公布)
  (附)优待抗日工作人员家属暂行办法
  修正陕甘宁边区婚姻暂行条例(民国三十三年三月二十日公布)
  陕甘宁边区抗属离婚处理办法(民国三十二年一月九日公布)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禁止吸食鸦片烟的指示信(民国三十二年九月十一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八路军留守司令部关于编余人员送分区安置处理原则规定的训令(民国三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政厅、八路军留守政治部关于执行《编余人员送分区安置处理训令》之补充办法(民国三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陕甘宁边区通讯站工人奖惩办法(民国三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公布)
  陕甘宁边区通讯站工人待遇办法(民国三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公布)
  建设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调查历年来农业生产中的劳动英雄予以奖励之命令(民国三十二年二月九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厅关于选举劳动英雄和模范生产工作者及其代表的指示信(民国三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与模范生产工作者大会及其代表的选举办法(民国三十二年十月公布)
  陕甘宁边区农业贷款章程(民国三十二年三月公布)
  陕甘宁边区优待移民难民垦荒条例(民国三十二年三月一日公布)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巩固移民并准备大量移民条件之命令(民国三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公布)
  陕甘宁边区运输合作社奖惩办法(民国三十二年八月十四日公布)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利用公盐发展运输合作的指示信(民国三十二年十月二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边府系统生产检查的决定(民国三十二年九月公布)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推广种植洋芋的指示(民国三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财政
  陕甘宁边区农业统一累进税试行条例(民国三十二年九月公布)
  陕甘宁边区农业统一累进税试行细则(民国三十二年九月公布)
  陕甘宁边区三十二年度救国公粮公草征收条例(民国三十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公布)
  民国三十三年(一九四四年)度各机关部队学校一般的生活及财政供给和节约标准
  (附)民国三十三年机关部队人员的粮食及公用牲口之马草马料供给标准
  教育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提倡研究范例及试行民办小学的指示信(民国三十三年四月十八日)
  保安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公布防奸公约的指示(民国三十三年一月十七日)
  (附)陕甘宁边区人民防奸公约
  陕甘宁边区军用电话线保护办法(民国三十二年三月公布)
  陕甘宁边区自卫武器登记给照暂行条例(民国三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公布)
  司法
  陕甘宁边区民刑事件调解条例(民国三十二年六月十一日颁布)
  陕甘宁边区政府为传达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改善司法工作的总结并指示执行的具体任务(民国三十三年二月十八日)
  《汇集》(续编)除了在内容上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外,书上押印的几方藏书章也颇为珍贵。
  1、“中共中央图书馆藏书”章,钤盖在封面和扉页上。印面五角形,印迹紫色,文字分三行自左至右横排,“中共中央”4字在上,“图书馆”3字居中,“藏书”2字在下,均为楷书体,“藏书”二字明显大于其它字(图三,1)。
  
  2、“中共冀南区党委宣传部”章,钤盖在封面上。印面菱形,印迹为蓝色墨水,文字分为两行,从右至左横排,“中共冀南区党委”在上,“宣传部”居中,均为楷体,下方为一五角星,左右各有一党徽(图三,2)。
  3、“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资料室”章,印迹红色,钤盖在封面上,椭圆形。文字分三行自右至左横排,“中共河北省委”居上,楷书体;“宣传部”居下,隶书体;“资料室”居中,行书体。左右各有一五角星(图三,3)。
  4、“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资料室”章,红色长方形,钤盖在封面上,文字分两行从左至右排列,均为宋体(图三,4)。据了解,河北省委宣传部资料室在上世纪80年代仍在使用此章。
  笔者认为,这四枚印章的珍贵在于它们记录了我们党的一段历史,也记录了本书的一段不平凡经历。1944年5月它诞生于陕北,成为中共中央的藏书。此后很快便离开陕北,来到冀南,成为冀南区党委的藏书。据史料记载,中共冀南区党委成立于1938年8月,1944年改称冀南区工委。是什么原因使这本书离开了陕北,又是什么人将它带到冀南,其中应有引人入胜的故事。1949年7月,中共河北省委成立,此时察哈尔省(1952年12月撤销)和热河省(1955年7月撤销)的建置仍在,而文字从右至左排列的“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资料室”印章的时间显然要早于另一枚,据此分析,此章应为1955年7月以前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资料室所使用的印章,另一枚“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资料室”印章则是察、热两省撤销,河北省辖区扩大后省委宣传部的藏书章。可以说,后三枚印章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了从冀南区党委到河北省委的组织机构演进历程。
  〔责任编辑:许潞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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