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4期

迁安苏各庄战国、东汉墓葬发掘报告

作者:唐山市文物管理处 迁安市文物管理所




  【关键词】河北;迁安;战国;东汉;墓葬;发掘报告
  【摘要】2002年5月,唐山市文物管理处、迁安市文物管理所为配合迁安市二、三环公路建设,对二环路苏各庄北发现的6座墓葬及三环路苏各庄东发现的4座墓葬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墓葬规模较大,墓室结构严谨,用砖考究,虽大多早年被盗,但仍然出土了陶器、铁器、漆器等,为研究当时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丧葬习俗、墓葬形制以及建立唐山地区砖室墓类型等提供了一批重要资料。
  
  2002年4月,在迁安市二、三环公路建设施工中的苏各庄段发现一座砖室墓,文物部门闻讯后,即赴现场进行了勘查,随后又对在建公路全线实施了调查,并对重要地段进行了勘探。在二环路苏各庄北发现墓葬6座,三环路苏各庄东发现墓葬4座。经请示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2002年5月,唐山市文物管理处、迁安市文物管理所联合组成考古队,对所发现的墓葬进行了抢救性发掘。
  苏各庄位于迁安市南郊,滦河东岸约1公里处,属古河道冲积平原,西距黄台山300米(图一)。
  
  此次发掘由于只局限于公路工程范围内,且相距较远,为便于科学记录,我们把发掘区分为A、B两区。苏各庄北A区6座墓葬,编号2002QSM1~6,均为砖室墓,且早年破坏严重。苏各庄东B区4座墓葬,编号2002QSM7~10,其中瓮棺葬1座、砖室墓3座。现将发掘情况报告如下。
  
  一、墓葬形制
  
  (一)A区
  在发掘的6座砖室墓中,分单室、前后室、多室三种。其中单室墓平面呈“凸”字形3座(M 3、M 4、M5),前后室墓平面呈“吕”字形2座(M 1、M 2),多室墓平面呈“中”字形1座(M 6)。营建墓葬时,先按砖室的形状挖出近似土圹,再用砖砌筑墓室墙壁,然后将墙壁与土圹间用土填实。
  1. 单室墓 3座(M3、 M4、 M5)。
  M5位于墓地西面南侧,北距M6约10米,东距M1约30米。平面呈“凸”字形,方向105度。墓上封土、墓顶已遭破坏,墓内积满淤土,并夹杂大量碎砖。甬道中部有一直径约1米的盗洞。墓顶距地表0.4米。墓室四壁砌法为一立二平,穹隆顶。由墓道、封门、甬道、墓室构成(图二)。
  墓道斜坡式。呈长方形,长1.80米,东端宽0.65米,深1.00米,西端宽1.00米,深1.40米。封门内外二层,内层已毁,外层下部用砖一立一平、其上错缝平铺至券顶砌于甬道口内。甬道长2.20米,内宽0.80米,残高1.40米。甬道壁用砖以一立二平砌至顶,铺地砖全无。墓室长3.00米,内宽2.90米,残高1.50米,墓壁厚0.30米;墓壁砌法与甬道相同。墓室底有一层铺地砖,为对缝横铺。砌墓砖有两种,一种长方形砖32×15×6厘米,另一种楔形砖30×11~14.5×6厘米。墓内有2个头骨和一些肢骨。仅在墓底发现铜泡4枚、残陶罐2件。
  
  2. 前、后室墓2座(M1、 M2)。
  M1位于墓地东面南侧,北距M2约10米,西距M3约11米。墓室南壁已被挖沟时破坏。该墓平面呈“吕”字形,方向110度。由前甬道、前室、后甬道、后室组成(图三)。封门仅存底部,砌法为一平一立一组。甬道券顶,前甬道长4.50米,内宽1.00米,残高1.50米。甬道壁下砌一平一立一组后,以二平一立两组,上平砖砌至顶。前室残长2.35米,内宽3.20米,墓壁砌法不明。后甬道位于前后墓室南侧,长1.30米,内宽0.90米,残高0.40米,砌法为错缝平铺。后室长3.20米,内宽3.40米,残高1.20米。墓室周边有10~20厘米宽的排水沟槽。墓壁砌法为一平一立6组。头骨2个和碎头骨、肢骨散落墓室内,随葬品仅有陶瓮、铁及骨、铁管饰,玛瑙、水晶串珠等。甬道及墓室底部有二层铺地砖,下层用长方形砖横向错缝平铺,上层用方形砖平铺。砌墓用砖有长方形、楔形、方形三种,其尺寸分别为31×15×6厘米,31×15(12)×6厘米,31×15×6(4)厘米,30×30×7厘米。砖的端面有席纹、绳纹,其中长方形砖绳纹端面刻有“侯夫人”3字(图四,1),楔形砖席纹端面刻有“大吉”2字(图四,2),方砖端面模印有6个乳钉和“富贵大人”4字(图四,3),在“富贵大人”字砖面左下角刻“以教后孙”4字(图四,4),在“富贵大人”字砖面左侧刻“一笔画”及“阳遂□”3字(图四,5),竖刻“大吉宁”3字(图四,6)。
  M2位于墓地东面北侧,南距M1约10米。墓室已被挖沟时破坏。是一座前、后室砖券墓,平面呈“吕”字形,方向110度。由墓道、前甬道、前室、后甬道、后室组成(图五)。墓道为斜坡式,呈长方形,长3.00米,宽1.50米,最深处距地表1.90米。墓门单砖券顶,下面用平砖两层对缝砌筑。封门砖用一立一平砌4组,以上错缝平铺至顶。前甬道长2.00米,宽1.95米,残高1.50米,两壁砖砌法为二平一立、错缝平铺8层、二平一立两组,上以条砖错缝砌券;地面以条砖错缝平铺。前室平面呈长方形,长2.40米,宽3.50米;顶部坍塌,墓壁残高1.75米,两壁砌砖一平一立7组,双层条砖错缝平铺地砖;墓底距地表2.10米。后室平面呈长方形,长2.50米,宽5.00米;顶部坍塌,墓壁残高1.60米,砌法与前室相同。一些肢骨及头骨3个分别置于前室近南壁、北壁和后室南部。由于该墓早年被盗,破坏严重,在前室近北壁仅发现铁铲1件、铁 1件及碎绿松石。墓砖为青灰色,单面绳纹,有长方形、楔形,尺寸分别为31×15×6厘米,31×15(12)×6厘米,分别使用于不同部位。楔形砖中发现有在绳纹面上刻有“大人”字样的砖(图四,7)。
  
  3. 多室墓1座(M6)。
  M6位于墓地西面北侧,南距M5约10米,东距M2约30米。平面呈“中”字形,方向100度。由墓道、甬道、墓门、前室与东耳室、北侧室、南侧室及后室组成(图六)。墓室为穹隆顶。前室墙厚1.20米,侧室0.60米左右。各室与前室之间有过道相连,地面铺砖二层,顶部起券。
  墓道长方形,上口长1.60米,宽1.10米,底长1.50米,距地表2.10米。
  甬道墙壁无存,但圹线明晰,长2.55米,宽0.90米。
  前室平面呈长方形,长3.40米,宽2.95米,残高1.20米,四壁从下至上为一平一立一组、二平一立至券顶。地面平铺地砖二层,下层横砖错缝平铺,上层方砖对缝平铺。室内散落3个头骨及部分肢骨,主要集中在东南角与西北角。随葬品仅在靠南壁发现残铁斧1件。
  耳室 位于前室东侧甬道的南侧,平面呈长方形,长1.70米,宽0.75米,门宽0.50米。顶部单砖起券,铺地砖上层已荡然无存。
  北侧室 位于前室北侧,平面近方形,东西长2.90米,南北宽2.85米,门宽0.80米,顶部单砖起券,南半部铺地砖已荡然无存,有头骨2个及一些肢骨。
  南侧室 位于前室南侧,平面方形,内边长2.90米,门宽0.85米,残高0.80米。顶部坍塌,仅存少量铺地砖,散布有一些肢骨。
  后室位于前室西侧,平面呈方形,边长3.00米,门宽0.80米,残高1.45米。顶部用条砖叠涩成四角攒尖的穹隆顶,已坍塌。铺地砖几乎无存。有3个头骨和部分的肢骨散乱于室内北部和西南角,出土钱币“五铢” 3枚、“货泉”1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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