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查尔斯·狄更斯


大卫·科波菲尔

 

第五章 我被打发离开了家

 



  约走了半英里路,我的小手帕就湿透了,这时马车突然停下。
  我往外看,想知道个中原因。我惊喜地看到皮果提从一道围篱后冒了出来并爬到车上。她抱住我,紧紧往她怀里搂,把我的鼻子都压得好疼,不过当时我并没觉得鼻子疼,直到后来才发现。皮果提什么也没说。她抽出一只手伸到胳膊肘下的口袋里,掏出几个装着糕点的纸包并塞到我的几个口袋里,还朝我手里放了一个钱包,但仍然什么也没说。她又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紧紧抱住我一挤,便下了车跑着走开了。我现在相信,也一直这么相信——她的长袍上没有留下一颗扣子了。我从滚来滚去的扣子中捡起了一颗,把它作为纪念品珍藏了很久。
  车夫看着我,那神情像是问我她还会不会回来。我摇摇头,说我认为她不会了。“那就走吧,”车夫对那懒洋洋的马说;那马就按吩咐开路了。
  这时,我已哭到再也不能哭的程度了,于是我开始想到再哭也没用了,尤其想到罗德利克·兰顿和英国皇家海军的舰长在艰难中,我所记得的,都没哭过。车夫见我下了这决心,便建议我把小手帕摊在马背上晾干。我谢了他,并同意那样的。在这么一种情况下,那手帕显得特别小。
  我现在有心思来检查那个钱包了。这是个硬皮钱包,带一个搭扣,装着三个亮闪闪的先令,显然,皮果提因为一心要让我高兴还用白粉把这三个先令打磨过。但钱包里更珍贵的内容是用一张纸包的两个半克朗。我母亲在纸上亲笔写道:“致卫卫,附上我的爱。”我再也撑不住了,只得又请求那车夫把我那小手帕递给我。可他说他认为我最好不用,我也认为我的确最好不用。于是,我就用袖子擦擦眼睛,止住了自己。
  尽管由于先前的激动,我还不时发出大声呜咽,但我再也没哭了。慢吞吞地又走了不多远后,我就问车夫会不会一直走到那里。
  “一直走到哪?”车夫问。
  “那儿。”我说。
  “那儿是哪?”车夫问。
  “离伦敦不远。”我说。
  “嗨,就是那匹马,”那车夫抖抖缰绳指着那匹马说,“还走不到一半,它就会比猪肉还死气沉沉。”
  “那么说,你只走到雅茅斯吗?”我问。
  “差不多,”车夫说,“到了那儿,我就送你上长途马车,由长途马车再把你送到——管它是什么的地方。”
  对这位车夫(他姓巴吉斯)来说,这算是说了很多话了。正如我在前面的某一章里说过,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人,几乎不和人交谈。我给他一块蛋糕以示酬谢,他一大口就吃了,真像一只大象。而且那块点心在他脸上引起的表情不比在一只大象脸上引起的多什么。
  “·她做的,啊?”巴吉斯先生问道,他老坐在前踏板上,把双臂分别支在膝盖上,向前无精打采地倾着身子。
  “你是说皮果提吗,先生?”
  “啊!”巴吉斯先生说,“是她。”
  “对,我们的点心全由她做,饭也全由她烧。”
  “是这样吗?”巴吉斯先生说。
  他努起嘴,像是要吹口哨似的,但没吹。他坐在那儿盯住马耳朵,好像在那里发现了什么新鲜玩艺。就这样,他坐着,过了相当一段时间。他又慢慢地说:
  “没有情人吧,我相信。”
  “你是说杏仁,巴吉斯先生?”因为我以为他还要吃点别的,就指明那是什么点心。
  “情人,”巴吉斯先生说,“是情人;没人和她要好吧?”
  “和皮果提?”
  “啊!”他说,“和她?”
  “哦,没有,她从没有过情人。”
  “真的没有?”
  他又努起嘴,像要吹口哨似的,但又没吹,他仍坐在那儿盯住马耳朵看。
  “那么她做,”巴吉斯先生想了半天又说,“各种苹果饼,还有各种饭菜,是吗?”
  我回答说事实正如此。
  “嗨,我想告诉你,”巴吉斯先生说,“也许你会给她写信吧?”
  “我当然会给她写信。”我答道。
  “啊!”他慢慢把眼光转向我说,“是这样!如果你给他写信,也许你会记得写:巴吉斯愿意,是吗?”
  “巴吉斯愿意。”我重复道,什么也不懂,“就这句话?”
  “是的。”他说着,一边考虑着,“是——是的。巴吉斯愿意。”
  “可你明天又要到布兰德斯通了,巴吉斯先生。”想到届时我已离那儿很远了,我吞吞吐吐地说,“你更可以自己去说呀。”
  他摇摇头,反对这主意,又一次非常郑重地强调先前那个请求,“巴吉斯愿意,就是这句话。”我满心答应了。当天下午在一家客栈里等候马车时,我就要了一张纸和一瓶墨水,给皮果提写了封短信。那信是这样写的:“我亲爱的皮果提,我已平安到了这里。巴吉斯愿意。向妈妈转致我的爱。你亲爱的。又:他说他特别要你知道——巴吉斯愿意。”
  我承诺了将做那事后,巴吉斯先生又陷入了完全的沉默。最近一向发生的一切使我累得很,我就躺在车箱里的一只袋子上睡着了。我睡得很香,直到抵达雅茅斯才醒来。我们驾车来到一家客栈的小院子里,这时的雅茅斯在我眼里成了一个全新的陌生地,以致我马上就打消了有可能和皮果提先生家里人见面的希望,甚至可能和小爱米丽见面的希望也打消了。
  长途马车就在院子里,虽然还没套上马,但整个车都干干净净,那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就要去伦敦。我正在想这个,并捉摸我那个箱子会被怎么处置——那箱子被巴吉斯先生放在院子靠柱子的边道上了(他把车赶进院子里转过身来)——还在猜我会遭遇到什么,这时一个女士从一个挂了些禽肉和大块腿肉的半圆窗口朝外张望,她说:
  “那就是从布兰德斯通来的小先生吗?”
  “是的,夫人,”我说。
  “姓什么?”那女士问道。
  “科波菲尔,夫人,”我说。
  “那不对,”那女士答道。“没人在这儿为姓这个的预付过饭钱。”
  “是姓默德斯通吗,夫人?”我说。
  “如果你就是默德斯通少爷,”那女士说,“为什么一开始要说另一个姓呢?”
  我向那女士解释了一番其中原因,她就摇铃并叫道:“威廉!带人去餐厅!”一个侍者听到这话就从院子对面的厨房里跑出来带人去餐厅,当他发现要带的不过是我,显得好不吃惊。
  这是很长的大房间,里面有一些很大的地图。哪怕这些地图真是外国而我又被抛弃在它们之中,我也怀疑我是不是会觉得更加身处异地它乡了。我手拿帽子,在靠门的椅子一角上落坐,我觉得这够大大咧咧的。当那侍者为我铺上台布并摆出一套调味瓶时,我想我一定羞得满脸通红了。
  他给我拿来一些排骨和蔬菜,还那么粗鲁地揭开盖,以至我还生怕先前怎么冒犯了他呢。但他为我在桌旁放下一张椅子,还很殷勤地说:“嗨,六呎高!来吧!”
  我谢了他,在桌边坐下。可他站在我对面那么一个劲地瞪着眼看我,我觉得很难灵活地使用刀叉,或很难不把肉汤溅在自己身上,每次我与他目光相遇,我的脸就红得可怕。注视着我吃第二块排骨时,他说:
  “还有为你准备的半品托啤酒呢。你现在喝吗?”
  我谢了他,并说要。于是,他把那酒从一个大罐里倒进一只大杯子,并把杯子对着亮光举起来,使这酒看起来更好看了。
  “哦,看哪!”他说,“好像很多呢,是吧?”
  “真的看起来很多,”我笑着答道。看到他心情那么好,我也很高兴了。他眼睛眨个不停,长了一脸疙瘩,一头的头发竖着。他站在那儿一手叉着腰,另一只手举着玻璃杯对着亮光,看上去挺友好的。
  “昨天,这儿有一个先生”他说,“——一个挺壮实的先生,叫好锯匠——也许你认识他?”
  “不,”我说,“我认为不——”
  “他穿着短裤打着裹腿,戴着宽边帽,还套着灰外衣,系着花点围脖,”那侍者说。
  “不,”我很不好意思地说,“我没那荣幸——”
  “他走进这里,”那侍者盯着从杯里透过的光亮说,“要了一杯这样的啤酒——我劝他别要——他·偏·偏·要——喝了以后,倒下去死了。这酒对他来说年代太久了。这酒本不该拿出来的;就是这回事。”
  听到这个可悲的事故,我大为震惊;我便说我以为我还是喝点水为好。
  “嗨,你看,”那侍者仍眯着一只眼盯着从杯子里透过的光亮说,“我们这儿的人不喜欢要了的东西剩下什么。这会使他们生气。可是,如果你喜欢,我可以把它喝掉。我已经习惯它了,习惯了就没什么了。我觉得它对我没害,如果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干。我能喝吗?”
  我回答说,如果他认为喝下去没危险就喝吧,我会很感激他;但如果他不那么认为就千万别那样做。当他仰起头一口气喝下去时,我真怕极了,我承认,我怕看到他遭到和那可怜的好锯匠一样的命运而倒在地毯上没一口热气。可那没有对他造成任何伤害。相反,他看上去更加精神了。
  “我们这儿有什么菜呀?”他把叉子伸到我盘子里说,“不是排骨吧?”
  “排骨,”我说。
  “天哪,”他叫了起来,“我不知道这是排骨,嗨,排骨正是可以解去这种啤酒的毒性的东西。这可不是运气吗?”
  于是,他一手拿起一块排骨,一手拿起一个土豆,津津有味地全吃了,这下让我高兴得不得了。他又拿起一块排骨和一个土豆;然后又是一块排骨和一个土豆。我们吃完后,他又端来一个布丁,在我面前放好,他好像在想什么,有些走神。
  “饼怎么样?”他打起精神问。
  “这是布丁,”我答道。
  “布丁!”他叫道,“嗨,天哪,这就是的!什么!”他走近了一点看,“你不是说这是个鸡蛋面粉布丁吧?”
  “对,它的确是的。”
  “嗨,鸡蛋面粉布丁,”他拿起一把大勺说,“是我最爱吃的布丁!这不是运气吗?快吃,小伙计,让我们看谁吃得最多。”
  当然侍者吃得最多。他一次又一次要和我比赛,但以他的大勺对我的小勺,以他的大口对我的小口,以他的饭量对我的饭量,从第一口开始,我就被远远扔在后面了,根本没机会追上他。我想,我还从没见到什么人像这样吃布丁吃得香的;布丁吃完后,他大笑起来,好像还在香香地品味那布丁呢。
  看到他那么友好又好相处,我就向他要笔、墨水和纸,好给皮果提写信。他不但拿了来,还好心好意地看着我写。我写好信,他问我要去哪里上学。
  我说,“离伦敦很近。”我也只知道这些。
  “哦,看哪!”他看上去很沮丧地说,“这事真叫我难过。”
  “为什么?”我问他道。
  “哦,上帝!”他摇着头说,“那正是他们弄断了一个小男孩肋骨的学校——两根肋骨——他还是一个很小的孩子呢。
  我应该说他是——让我看看——你多大了,大概?”
  我告诉他我在八岁和九岁之间。
  “正是这个年龄,”他说,“他八岁零六个月时被他们弄断了第一根肋骨,到八岁零八个月时又被他们弄断了第二根,结果要了他的命。”
  这事件实在让人听了不太舒服,我无法对自己掩饰这点,也无法对那侍者掩饰这点,我又问他这是怎么发生的。他的回答并没给我什么鼓舞,因为那只是三个可答的字:“打断的。”
  就在这时,院里长途马车及时吹响了号角,于是我急忙站起来,半为了有一个钱包而骄傲地吞吞吐吐问他,有什么我得付钱的。
  “一张信纸,”他答道,“你买了一张信纸吧?”
  我不记得我买过。
  “信纸很贵,”他说,“由于要纳税。三个便士。在这个国家,我们就这样被抽税。除了给侍者,再没什么了。墨水就算了,我来·贴吧。”
  “你应该——我应该——我应当给多少——你希望给侍者多少呢?”我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问。
  “如果我没有一个家,那家又没有都染上天花,”那侍者说,“我不会要六便士。如果我不用供养年老的父母,还有一个可爱的妹妹,”说到这里,那侍者很动情了——”我不会要一个法生。如果我有一个好处所,又受到好的待遇,我就要请求你收下我的一点什么,而不是向你要。可我是靠剩饭剩菜度日,睡呢就睡在煤堆上——”说到这里,那侍者哭了起来。
  我很同情他的不幸,觉得无论如何给他的钱如果少于九便士都是心地残忍冷酷的。我从我那三个亮闪闪的先令拿了一个给他,他谦卑恭敬地接了下来,并马上用拇指捻了捻,试试真伪。
  我被人从车子后面举进车时,有一点难堪,因为我发现人们以为我一个人把中餐全吃完了。我知道这点是因为我无意间听到那女士在半圆窗后对看车的人说,“当心那孩子,乔治,要不他会胀得裂开的!”此外,我还看到周围那些女仆都走了出来看着我笑,好像我是个怪物。而那个侍者——我那不幸的朋友——已经重又振作了起来,看上去不但不为此不安,反而一点也不难为情地跟着大家一起大惊小怪。如果我对他产生了什么怀疑,我想这是引起那疑心的一半原因。但我现在更倾向于认为:由于怀着孩子单纯的信任和一个幼者对长者的天生信赖(这种天性被任何孩子过早用世俗的精明来取代都会使我惋惜),我总的来说并不怎么怀疑他,以后也没有。
  我得承认,因为无端成为车夫和看车人取笑的对象,我感到很不好受。他们说因为我坐在车后边,所以那部分重;还说我坐货车旅行更为威风。我大肚皮的故事传到外面一些乘客中,他们也听了很开心,问我在学校里是不是被当作两个或三个兄弟付膳食钱,还有我是否在一定条件下被人承包了,以及另外一些让他们乐的问题。不过最糟的是,我知道有机会吃东西时我一定会不好意思吃东西,所以吃过那么一餐量少的午饭后,我就得一夜挨饿了——因为我匆忙中把我的糕饼忘在客栈里了。我的顾虑得到了证实。我们停下来吃晚饭时,虽然我很想吃,我却鼓不起勇气来吃半点,只好坐在火炉边并说我什么也不想吃。就这样,也不能使我免遭更多的嘲讽;一个声音沙哑、满脸横肉的男人一路上不是不停地从三明治盒子里掏出东西吃,就是从瓶里喝水,他却说我像一条大蟒,吃一次就可维持好长时间;他说过这之后又真地狼吞虎咽了一份煮牛肉。
  我们下午三点从雅茅斯动身,预定次日上午八点左右抵达伦敦。那正是仲夏时分的天气,傍晚实在舒服。我们经过一个小村庄时,我独自想象那些房子里面是什么样的,住在那里的人在做些什么。有些男孩追着我们并攀在车后晃了一段路,这时我便想不知他们的父亲可否都在世,不知他们在家是否快活。我的思路不断飞向我正前往的那种地方——想象中那的确是可怕的场景,除此之外,我还想了许多别的。我现在还记得,我有时任思绪飞往家和皮果提,我还使劲回忆在咬默德斯通先生前,我的感受是什么,我又是个什么样的孩子;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我咬他好像是很遥远的远古年代的事了。
  晚上就不像傍晚那样舒服,因为太凉;为了防止我从车上掉下去,我被安排坐在两个男人中间(在那满脸横肉的和另一个人中间),他们俩打起盹,就把我挤得差点闷死。他们有时把我挤得那样紧,我不禁叫道:“哦!请别这样!”可他们却因为这叫声把他们吵醒了而不乐意。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个穿皮大衣的女士,她被那样得严实包裹着,以致在昏暗中看起来不像一个女士,而像一个干草垛。这女士带了一只篮子,有好长时间都不知道放在哪儿好,后来发现我的腿短,就决定把篮子放在我下面。那篮子挤着我还扎着我,使我非常痛苦;可是如果我稍微挪挪身子,使篮子里的一个大玻璃杯碰在别的什么东西上咣啷作响(因为那是必然的),她就很厉害地踹我一下,并说:“小心,别乱动。·你·的骨头还嫩着呢,·我能肯定。”
  最后,太阳升起来了,我的伙伴们看上去也睡得舒服多了。晚上他们挣扎得那样辛苦,他们通过他们那可怕的喘气声和打鼾声来表现了这点,而现在都气声平静了。太阳升得越高,他们睡得越舒服。当他们个个醒了过来后,每个人都说自己没合过眼,如果听到有人说某人睡着过,那被说的人就会气忿忿地反驳。我记得我当时为此十分惊奇,至今我仍同样惊奇。因为我观察到,对人类所有的弱点来说,人们天性而又最不愿承认的却又共有的就是曾在马车上睡过觉(我不能想象这是为什么)。
  当伦敦在远方出现时,我觉得伦敦是一个多么令人惊奇的地方,我又多么相信我喜欢的那些英雄的业绩将在那里不断重现,我还如何在心中依稀觉得这是世界上所有城市中最富于神奇和罪恶的地方,这些我都不用在这儿停下来多讲了。我们渐渐接近它,并按时来到我们计划要去的那个位于白教堂区的旅店。我不记得那旅店是叫蓝牛,还是叫蓝猪,反正我知道它叫蓝什么的,而且那玩艺的样子还画在那辆马车的后部。
  看车的人下车时向我看一看,在票房门口说:
  “有个小家伙从苏弗克的布朗德斯通①来,是姓默德斯通的为他订的票,有什么人来接这小家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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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这看车的人没有读准地名。
  没有人回答。
  “请你再用科波菲尔这个姓试试看,先生,”我无奈地低下头说。
  “有个小家伙从苏弗克的布朗德斯通来,是姓默德斯通的为他订的票,但他自称姓科波菲尔,现在还在这儿等人接,有人来接这小家伙吗?”看车的人说,“快点!有人来接吗?”
  没有人。没有人回答。我不安地朝四周看,可是那问话没对任何人激起反应,如果不把那个系着裹腿的独眼男子排除在外的话。那人建议他们最好在我脖子上套个铜圈并把我拴到马厩里去。
  梯子拿来后,我跟在那个像干草垛一样的女士后面下了车,但在她的篮子被拿开之前,我一下也不敢动。那时,车里已经没有乘客了,行李很快就被搬光了,马在行李搬完之前被牵走了,剩下马车被几个旅店的马夫推走了。可是仍然没人出面来招领从苏弗克的布兰德斯通来的这位小伙子,这位风尘仆仆的小伙子。
  我那时比鲁滨孙·克鲁索还要孤单,鲁滨孙还没人看着他,也没人知道他孤单呢;受当班的售票员邀请,我进了票房,走过柜台后面,坐在他们秤行李的磅秤上。我坐在那里时,看着大大小小的包裹,闻到马厩的气味(从那以后,那气味就永远和那个上午的回忆连在一起了),一连串万分恐怖的焦虑从我心头掠过。假设没人来接我,他们会让我在这里呆多久呢?他们要把我留在这里直到我那七个先令花光为止?晚上,我是不是要和那些行李一起在那些大木头箱子中的一个里睡觉、早上又在院子里的一个抽水泵前洗脸?或许每天晚上我会被赶到外面去,等次日售票处开门了再来等人接我?假设这一切并没什么弄错的,默德斯通先生制订了这计划来除掉我,我该怎么办?如果他们让我留下直到把那七个先令花光为止,那么当我开始挨饿时我就不能指望再呆在这里了。那不仅会让那个蓝什么怪物要担付我丧葬费的风险,还显然会让顾客感到不便和不快呢。如果我马上动身,设法走回家,我又怎么找到回家的路呢,我又怎么能指望可以走那么远呢?就算我回了家,除了皮果提,我还能信任谁呢?就算我在最近的地方找到有关当局,要求献身去当兵或做水手,可我是这么小的家伙,他们准不会收下我。这些还有其它一百种类似的想法,使我觉得发烧,使我焦虑沮丧得发昏。正在我心焦如焚到极点时,一个人进来并悄悄向售票员说了什么,售票员便马上把我从磅秤上拉下推到那人跟前,好像我已被称过,买妥,交付并付过款了。
  和这新相识手拉手走出售票处时,我偷偷看了他一眼。他是一个瘦削的年轻人,面色萎黄,双颊深陷,他的下颏几乎和默德斯通先生的一样黑。但他们的相似之处也仅此而已,因为他把胡子刮掉了。他的头发没什么光泽而颜色晦暗枯焦。他穿着一套黑衣,那衣也颜色晦暗枯焦,而且裤腿和衣袖都嫌短了。他系了一条白围巾,那围巾并不很干净。我当时和现在都不认为那是他身上仅有的亚麻布服饰①,可他显示的或暗示他所有的只有那件亚麻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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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这里暗示该人未穿衬衣。
  “你就是那个新生吧?”他说。
  “是的,先生。”我说。
  我以为我是的。我不知道。
  “我是萨伦学校的教员之一,”他说。
  我向他鞠了一躬,敬畏之情油然而生。
  我觉得对萨伦学校的一位学者和教员提到像我那箱子一类的平凡东西实在太愧得慌,于是出了院子又走了一小段路后,我才腆着脸皮提到它。我谦卑委婉地说也许那箱子以后还派得上用场,我们就折回去,他告诉售票员说中午让脚夫来取那箱子。
  “对不起,先生,”我说道,这时我们又走到先前往回折的地方了,“它很远吗?”
  “在黑荒原那儿,”他说。
  “那么远吗,先生?”我怯怯地问。
  “挺远的,”他说,“我们要坐驿车去,有六英里的路呢。”
  我是那样的虚弱和疲乏,想到还要走六英里,我真是受不了。我鼓足勇气告诉他说我头天夜里就什么也没吃过了,并说如果他允许我买点吃的我会对他非常感激。他听说后,显得很吃惊——我看到他停了下来打量我——他考虑了一小会儿后说他要去看住在不远处的一个老人,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我去买点面包或其它什么有益无碍的食品,然后在那老太太家里当早餐吃,在那儿我们还能喝到些牛奶呢。
  就这样,我们来到一家饼店向那橱窗里望,我不断提议,想买下那家店里每一种易消化的食品,而他则不断予以否决,然后我们决定买了一小块黑面包,那花了三便士。然后,在一家小杂货店里,我们又买了一个鸡蛋和一片咸肉,为这我付出第二个亮闪闪的先令而得到的找头是那么多,以至我想伦敦是一个东西便宜的地方。收起这些东西后,我们穿过一片喧嚣和嘈杂,这一下使我那本已疲累的脑子乱得无法言传,然后我们又走过一座桥,无疑,那就是伦敦桥(的确,我认为他是这么告诉我的,不过我当时处于昏昏半睡的状态中),最后我们来到穷人住的房子,从那些房子的外表和大门前的石刻上,我知道这是济贫院的一个部分。石刻上说这些房子里是用来收容二十五个贫穷女人的。
  萨伦学校的教员把那些小黑门中的一扇门闩拔掉,那些小黑门都很相像,每一扇门旁边有一个小小的菱形玻璃窗子,门上还有一个小小的玻璃窗子。我们走进那些贫穷女人中的一个住的房子,那女人正在吹火,想把小汤锅烧开。那女人看到教员进去后,便不再拉她膝盖上的那个风箱,说了句什么,我觉得那话听起来是在说“我的查理!”但是看见我也进了屋,她便起身,搓着手行了一个含含糊糊的礼。
  “请你为这位年轻的先生热热早餐,可以吗?”萨伦学校的教员说。
  “我可以吗?”那老妇人说,“我可以,当然可以!”
  “菲比茨恩太太今天怎么样?”教师看看坐在火炉边一张大椅子上的另一个老妇人说,那老妇人是那样像一堆衣服,以至我至今还为当时没弄错坐到她身上而感到侥幸。
  “啊,她很不好受。”第一个妇人说,“这又是她不好受的一天。万一火炉的火过了气,我能断定她也会过气,而且再也不会回过气了。”
  他俩看她时,我也看她。虽然那天很暖和,她却看上去除了火炉什么也不想。我想象连火炉上的汤锅也遭她忌妒呢;火炉竟被用来煮我的蛋、烤我的咸肉,她对此十分气愤,我得出这结论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我看见她(用我那惶恐的眼看见她)在炉上烹调操作正进行时对我晃了晃拳头,那时其他人都没看她。阳光从小窗口里流泻而入,可她却把自己的背和那把大椅子的背朝着阳光而坐,把整个火炉挡在她身前,好像是她在给它暖气,而不是它给她暖气,她那架式就像满怀戒备之心地监视那火炉。我的早饭做好后,火炉空了出来,她竟为此高兴得大声笑了起来——我得说,那笑声委实不动听。
  我坐下吃我的黑面包、鸡蛋和咸肉,还有一小盆牛奶,这真是可口的一餐。我正津津有味享用时,那房里的老妇人对教员说:
  “你带着笛子来了吗?”
  “带了,”他说。
  “吹一下吧,”那老妇人用讨好的口气请求道,“一定要吹哟。”
  于是,教员把手伸到衣裾下,拿出那只分成三节的笛子用螺丝旋紧接好,便马上吹了起来。经过多年考虑,我的感受是:世界上再没人吹得比这更糟的了。在我听到过的所有声音中,天然的也罢,用各种方法发出的也罢,只有他吹的最为让人凄惶。我不知道他吹的什么曲调——我怀疑他的吹奏中有没有曲调——但那吹奏声在我身上的影响是:首先,我不由得想起了我所有的苦恼,直到忍不住热泪往外淌;其次是夺去了我的食欲;最后是使我睡意重重,以至抬不起眼皮来。眼睛开始合上,我开始打起瞌睡,这时回忆又涌了出来。那个角橱敞开的小房间,还有房里那张方靠背的椅子,以及通到上面房间去的小楼梯和壁炉架上的三根孔雀羽毛——我记得,我一进门就捉摸:如果那只孔雀知道它的华美羽饰注定会落个什么下场又会怎么想——全从我眼前消失了,我打盹了,我入睡了。笛声也听不见了,传来的是车轮声,我又上路了。马车颠簸了一下,我一下惊醒,笛声又回来了,萨伦学校的教师两腿交叠地坐在那儿吹得如泣如诉,而房子里的妇人兴冲冲地看。又轮到她消失了,他也消失了,一切都消失了。没有笛子,没有教员,没有萨伦学校,没有大卫·科波菲尔,没有一切,只有深沉的睡眠。
  我想,在我梦见他吹奏这凄惶的笛声时,那房子里的老妇人心怀赞叹地走到他身边,从椅背后俯过身去热烈地使劲搂了一下他脖子,这使他的吹奏中断了一小会。不是当时就是那以后,我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因为当他重新吹奏时——他的吹奏中断过,这是事实——我看到也听见那老妇人问菲比茨恩太太那是否美妙(指的是笛子),菲比茨恩太太回答说:“哎,哎!是啊!”她还朝着火炉点点头。我相信,她把吹奏之功全归结给了火炉。
  我仿佛打了一个很长的盹,萨伦学校的教员才把笛子拆成三节后收起来,带我离开了。我们在附近发现了马车,便上到车顶上。可我太想睡了,当我们在路上停下让别人上车时,他们把我放到车厢里,那儿没有别的乘客,我就睡得很熟,直到发现车正在绿叶中往一个陡峭的小山坡爬去。不大一会儿,车停了,终点站到了。
  一条短短的路把我们——我是说那教员和我——带到了萨伦学校,一座高高的砖墙围住这学校,它看上去死气沉沉。墙里的一个门上方是萨伦学校的校名匾牌。我们拉门铃时,一张阴沉沉的脸从门的栅栏里仔细打量我们,门一打开我就发现这脸属于一个大块头的男子。这人的脖子像牛的一样,他支着条木头腿,太阳穴外突,头发齐脑门剪得很短。
  “那个新生。”教员说。
  那支着条木头腿的人把我周身打量了一番——这用不了很长时间,因为我个头并不大——把我们身后的大门锁上,拔出钥匙。我们朝座落在阴暗浓密的大树中的房子走去,这时他在我的向导背后叫道:
  “咳!”
  我们回头看,他站在他住的小屋门口,手里拿着一双靴子。
  “喏!鞋匠来过了,”他说,“那时你出去了,梅尔先生,他说他再也没法修它们了。他说这靴子一点原来的样子也没了,他为你还想修补而奇怪。”
  他说着就把靴子朝梅尔先生扔过来,梅尔先生便回头走了几步把他那双靴子捡起。我们又继续往前走时,他看着那靴子(恐怕他是很伤心的)。我这时才看到他穿的靴子已坏得没法穿了,他的长袜有一个地方破了,像嫩芽尖一样绽开。
  萨伦学校是一座带耳房的四方形砖结构建筑,外表没任何装饰而光秃秃的。除此之外,学校四处都静悄悄的,于是我对梅尔先生说我认为学生们都不在学校里。可他对我不知道时值假期显得很惊奇。所有的学生都回各自的家去了,校长克里克尔先生和克里克尔太太及小姐去海滨了,我是因为犯了过失才在假期内送到这里作为一种处罚,这些都是我们一块走时他告诉我的。
  我睁大眼盯着他带我走进的课室看,这是我所见过的地方中最寂寞最荒凉的了。它现在还历历在我眼前。这是个长长的房间,里面放了三行课桌,六行长凳,墙上钉满了挂帽子和石板的钩子。脏兮兮的地板上尽是些零零散散的旧写字本和练习本。用那些旧本子的纸做成的蚕房也散乱地放在课桌上。在用硬纸板和铁丝做成的散发霉味的阁楼间,两只被主人抛下的可怜的小白鼠上上下下穿来穿去,它们瞪着两只红眼睛向每一个角落打量,想搜到什么吃的。一只鸟在一个比它大不了什么的笼子里,它在那二寸高的栖木上跳上跳下,翅膀拍打的声音令人感到悲哀,可它就是不开口叫也不开口唱。屋里弥漫着一种怪怪的不卫生气味,就像厚灯芯绒裤发了霉,甜苹果没有通风,书籍变腐。假如这房间建成时就没有顶,一年四季从天上往屋里下墨水雨,落墨水雪,降墨水雹,吹墨水风,也不会有这么多墨水溅在这屋里。
  梅尔先生离开了我,把他那双不能再修的靴拿到楼上去。我轻轻走到屋子的另一头,并打量我经过的一切。突然,我发现一张书桌上平放了一块纸板告示,上面用优美的字体写道“·当·心·他!·他·咬·人。”
  我立刻爬到书桌上,生怕桌下面至少有一条大狗。可我慌张地向四处看却怎么也看不到它。我还在张望时,梅尔先生回了,他问我为什么爬到桌子上去。
  “请你原谅,先生,”我说,“对不起,我在找那条狗。”
  “狗?”他说,“什么狗?”
  “这不是狗吗,先生?”
  “什么不是狗?”
  “那要人当心的,先生;那咬人的。”
  “不,科波菲尔,”他严肃地说,“那不是狗,那是个学生。我奉命,科波菲尔,把这告示挂到你背上。我很抱歉,使你一开始就这样,可我只能这么做。”
  他说着把我抱下来,把那专为我做的告示纸板系在我肩上,就像它是一个背包那样;打那以后,无论我走到哪儿,都得带着它。
  没人能想象我为那告示板所遭的苦难。不管是否有人能看到我,我总觉得有人在看它。哪怕我转过身看到没什么人,我也不能放下心,因为无论我的背向着什么地方,我总认为有人在那里。那个支条木腿的狠心的人使我苦难更深。他有那权力;只要看到我靠着树,或围墙,或房子边,他就用那大嗓门从他的屋里往外吼:“咳,你这先生!你这科波菲尔!亮出那块告示板来,要不我就告发你!”操场是一个只铺了石子的院子,光秃秃的,正对着学校和勤杂房的背后,所以我知道工友看到它,肉店老板看到它,面包师傅看到了它。一句话,早上我奉命在那儿散步时,每一个到学校来的人,无论从哪儿来,都会看到它:要当心我,因为我咬人。我记得,我当时也开始怕我自己了,把自己当成一个真的咬人的野孩子。
  操场上有个旧门,学生们有在门上刻自己姓名的传统。门上满是这种刻痕。我好怕他们在假期结束时会回来,所以我读着这些名字时就不能不想象·这·一·位会用什么腔调又如何强调地读:“当心他!他咬人。”有一个学生——一个叫杰什么,姓斯梯福兹的——总把他的名字刻得很深,还刻了很多次;我相信他准会用有力的声音来读告示,然后就扯我的头发。还有一个学生,一个叫汤米·特拉德尔的,我怕他会拿这开玩笑,并装出很怕我的样子。第三个是乔治·邓普尔,我想象中他会把这告示当成歌来唱。我看着那扇门,像一个提心吊胆的小动物那样看着门,看到所有名字的主人都声称和我不往来,并用各自的口气大声叫:“当心他。他咬人!”梅尔先生说,当时学校有四十五个学生。
  对着书桌和长凳,我这么想。我去自己的床上时,爬到床上后以及向其它空空的床铺看去时,我还是这么想。我得一个夜晚接一个夜晚地做梦,梦见我母亲像从前那样和我在一起,或梦见在皮果提先生家的聚会,或梦见坐在马车车厢外边的地方旅行,或梦见又和那个不幸的侍者朋友一起吃饭。无论是什么情形,都梦见人们瞪眼看我并尖叫,因为他们很不快活地发现我只穿了件小睡衣,还挂着那块告示板。
  那单调的生活,还有那对开学的不断焦虑,真是令人痛苦得难以忍受!每天,我得和梅尔先生一起做很久的功课,由于没有默德斯通先生和小姐在一旁,我能不受什么指责就都做完。做功课之前和之后,我都散步——如前面说过的那样,在木头腿的人监视下散步。我记得多清楚逼真啊——学校那房子四周的潮气,院里裂开了的绿色石板,一个漏水的旧桶,还有那些变了色的狰狞树干,雨天里这些树比别的树更往下滴水,阳光下这些树比别的树透过的风要少。一点钟时,我们——梅尔先生和我——在一个长长的饭厅的一端吃饭,那饭厅里放满了松木桌,一股油腻的气味在饭厅里荡漾。然后我们再做功课,直到喝茶。喝茶时,梅尔先生用蓝茶杯喝,我用一只锡罐喝。整整一天里,梅尔先生就在教室里他那张单独摆在一边的书桌旁努力工作,用笔、墨水、尺子、帐本和写字纸算上半年的帐(据我所发现),直干到晚上七、八点钟。晚上他收拾起那些东西后就拿出笛子来吹,一直吹到我几乎觉得他要把自己一点点吹进笛子最上面那个孔,然后从键上一点点漫出去。
  我看到小小的我手支着头,坐在灯光幽暗的教室里,一面听梅尔先生吹奏,一面记诵第二天的功课。我看到我自己把书合上,仍然在听梅尔先生那哀切的吹奏,从笛声中我听到了家里往日的声音,听到了雅茅斯海滩上的刮风声,我感到伤感和孤独。我看到我自己走过那些没有人住的屋子去就寝,我坐在床边,因为听不到皮果提的安慰而哭泣。我看到我自己早晨走下楼,在楼梯旁窗子上一道阴森的破口处向外张望那挂在外层屋屋顶上的校钟,外层屋屋顶上还有一个风标;我好怕那钟叫杰·斯梯福兹和其它人上课的时刻会到。在我预先的种种忧虑中,那种时刻的可怕仅次于木腿人把生锈的大门打开让克里克尔先生进门的时刻。在这些种种场合中,我不能认为我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物,但在这些场合中我得背着那块板发出同样的警告。
  梅尔先生和我说得不多,但对我从不苛刻粗暴。我想,我们已经成了不交谈的朋友了。我忘了提到这点:他有时自言自语,冷笑,捏拳,咬牙,扯头发,那样子真是无法形容。可他就是有这么一些特别之处的人,开始也叫我好生害怕,可不久我就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