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杰克·伦敦


马 丁 · 伊 登

 

译者序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5-1916)原名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美国旧金山,大约是个占星术家的私生子,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亦无固定住所的家庭中长大。十四岁小学毕业,就辍了学,在旧金山和奥克兰一带以各种方式求生,亦以养家。二十岁时曾进加州大学读书,一学期后即因贫困辍学。1900年出版了第一个小说集《狼子》(The Son of the Wolf),立即誉满全国,那时他二十四岁。到1916年他年满四十时,已出版了五十一部著作,是很高产的作家。他的作品在当时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的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以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读者欢迎,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和世界文学里都享有崇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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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克·伦敦的生活经历之丰富在世界作家之中是不多见的。
  因为出身贫困,他从小学毕业后便去工作。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十三岁时他曾只身驾驶小船通过暴风雨里的旧金山湾,别人都难以相信,可那是事实。后来他攒了一点钱,买了一只小船,原本是为了好玩,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那时他才十五岁,却已有了一个十六岁的情妇,在船上安了一个家。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
  十七岁时,他上了一艘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西伯利亚去捕海豹。途中经受了严寒、风暴、最沉重的苦役的锻炼。因为从小在海湾里玩船,驾船很有本领,年纪虽小却深得船主和同伴们赞许。又因为从小饱经摔打,能够在水手舱里参加水手们最野蛮的活动,交了许多朋友;听见了许多故事。
  远航归来,他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篇散文《日本港口的台风》,参加了《呼声》杂志的写作竞赛,因为内容独特且有一定深度和表现力,荣获第一名,第二、三名都是大学生。第一名奖金二十元,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刚开始写作便取得了这样突出的成绩,显然会给他巨大的鼓舞,也许他便是因此而走上文学之路的。
  这时,杰克·伦敦逐渐从早期的蒙昧中醒悟了过来。他立志掌握当时最先进的技术:电气,便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他对经理说为了学习技术他什么苦都可以吃,经理便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后来他才知道实际上有两个工人被他顶去了工作,那两个人每月各四十元,共是八十元,而他一个月才拿三十元。而且一个被他夺去工作的人因为有一妻三子要养活,却又无法为生,便自杀了。这对于杰克·伦敦是一次极其深刻的教训,他愤然抛下了手中的煤铲。
  这次苦役使他懂得了一个可怕的真理:无论自己如何身强力壮,十年二十年之后总会有更年轻力壮的人来接替他,把他扔到垃圾堆里去。
  那时正是美国大萧条的1894年。他加入了从旧金山到华盛顿去请愿的失业者队伍,向东海岸的华盛顿进发。他感到流浪汉的世界里充满不断变化的幻影,能见到许多平时认为不可能的事,又恰好因故脱离了请愿队伍,便渝乘火车在北美大陆各地流浪。他在车上和车警、锅炉工、乘务员捉迷藏,周游全国,以此为乐。曾经被捕,罚做过三十天苦工,亲眼见到了美国监狱里骇人听闻的现实。出狱后他偷乘西去的列车到了加拿大西海岸,再从那儿做水手南下,回到旧金山。在流浪时他曾一连多少个月在车上、车下和露天睡觉,乞讨度日,养成了吃苦耐劳的本领,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最能怜惜穷人的其实是穷人。他说:“给狗一块骨头不算善心,善心是跟狗一样饿时却与别人分享骨头。”他的这一体会在本书《马丁·伊甸》的玛利亚身上有动人的描写。
  他一直对读书就有兴趣,就连在做蚝贼时他也在他那小船上读过许多书。流浪归来他开始了大量的阅读。他读圣西门、傅立叶、蒲鲁东的作品,明白了私有财产的罪恶;他读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大体懂得了共产主义是怎么回事。
  为了读书,他十九岁时进了奥克兰中学,准备考大学,同时加入了社会党。那时的社会党还主要是个文化团体。他参加工人的集会,并发表激烈的演说,说资本主义是一种有组织的掠夺制度,主张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这在当时是非常犯忌的,他曾因此被捕。
  在奥克兰中学读书时他曾在那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小说《小笠原群岛》,连载了两个月,还发表了其他的作品。他从事文学的兴趣更浓厚了。
  二十岁时他进了加州大学,但由于贫穷.一学期后又辍了学。他决心靠写作为生,但在他的作品还没有带给他收入以前他还得干活。他只好在洗衣作里找了一份工作,辛辛苦苦地洗那洗不完的脏衣物。他陷入了一个尖锐的矛盾之中。他明白了:当一个人为工资而劳动时,他就没有闲暇,也没有时间阅读、思想,甚至没有时间生活。他不过是一部机器,注入食物和睡眠只是为了继续工作。他的这种体会在本书《马丁·伊甸》有关洗衣作的几章里有深刻的描写。
  这时阿拉斯加州的克朗代克发现金矿的消息传来,给他带来了解决矛盾的希望。1897年3月杰克·伦敦踏上了淘金的路。
  他得到资助和三个同伴筹备了八千磅物资准备在克朗代克过冬。他们必须赶在寒冬之前到达靠近北极的育空河流域,路途漫长而艰险。
  在齐尔库山,伦敦身背一百五十磅的行李攀登笔陡的山崖,上下一次要一整天。他们四个人用了九十天才把他们的全部物资背到了山顶。许多淘金者都在这座山下被淘汰,退出了行列。然后他们又自己砍伐木料,造了两艘船,沿有空河而下。途中他们遇到一段湍急凶险的河流,许多人都曾试图通过而失败,都说那河段是无法通过的天险,但是杰克·伦敦却说他有把握通过。他们果然驾了船在围观者的一片欢呼声中安然冲过了急流,再步行回来驾驶第二只船。这事引起了注意,陆陆续续有许多人来请他们帮助把船驶过急流去。杰克·伦敦每只船索要报酬二十五元,然后便由他掌舵,几个同伴合力把一艘又一艘的木船驶过了险区。他们一伙挣得了三千元。还有五千元可赚,但已经没有了时间,因为他们还得在冬天到来之前赶到下游去。
  他们在零下四五十度的育空河旁度过了一个快乐的冬天。杰克·伦敦在营地里读了许多书。他读了达尔文的《物种原始》,斯宾塞的《首要原理》,海克尔的《宇宙之谜》,甚至马克思的《资本论》,也读了密尔顿的《失乐园》和许多文学作品。
  但是他们没有在育空河流域找到金子。他们认为是金沙的矿石其实是云母。
  尽管如此,杰克·伦敦仍然大有收获。他把在那里的经历和见闻做了详细的笔记,那便是他后来发表的阿拉斯加小说的极其珍贵的材料。
  杰克·伦敦因为没有新鲜蔬菜水果吃,患了坏血病,只好起身回家。他和伙伴们驾了一只船,用十九天工夫走完了一千九百英里的航程,来到白令海峡,然后从那里回到了加利福尼亚。在这一千九百英里的航程中杰克、伦敦已经开始勾勒出了他一些小说的轮廓。后来他写了出来,让自己获得了永生,也让那里的人和几只狗获得了永生。
  从育空河回来之后的几年里,他不断读书和写作,每天工作十九个小时。他阅读的范围非常广泛。在经济学方面地读亚当·斯密的《原富》,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李嘉图的《分配论》,约翰·穆勒的《股份论》;在政治学方面他读亚里士多德的著作,读吉朋的《罗马帝国衰亡史》,探索中世纪政治和教会的斗争;他读宗教改革的先驱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的作品,探索宗教对政治的影响;为了理解现代政治的缘起,他阅读霍布斯、洛克和休漠;在形而上学方面他读康德、黑格尔、贝克莱和莱布尼兹;在人类学方面他读波兹和佛雷泽;在生物学方面地读达尔文、赫百黎,尤其喜欢读斯宾塞的《首要原理》。在本书《马丁·伊甸对我们见到他对斯宾塞佩服得五体投地,也见到他对尼采哲学的大胆阐述,尽管写的是马丁·伊甸,却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看作杰克·伦敦自己的体会的。
  那时的美国文学被中西部的道德所左右,文学作品所描写的大体总是中产阶级的生活,善行自会受到报偿,恶行总会受到惩罚,文学家只描写人生的愉快面,对于粗暴严厉的现实避而不谈。杰克·伦敦却决心按照托尔斯泰在俄国,莫泊桑在法国,吉卜林在英国的榜样进行文学的现实主义革命,把只能满足高级客厅需要的文学变为普通人喜闻乐见的文学。他读英、法、俄、德各国名家的文学作品,还读各国的文学理论,寻求思想的解放。他最崇拜的作家是英国的斯蒂文森和吉卜林。吉卜林曾获得诺贝尔奖,是个现实主义的文学家,他的印度丛林故事极为动人。我们从杰克·伦敦的作品,尤其是他的阿拉斯加小说和南海小说,如《蛮荒的召唤》、帕钦牙》里可以明显地看到吉卜林的影子。
  1900年,杰克·伦敦的第一本小说集《狼子》出版,立即为他获得了巨大的声誉和相当优厚的收入,他原可以在成功与安定的环境里去继续从事写作的,可是他不是个安分的人,他血管里燃烧着火焰,总是渴望着沸腾的生活。
  1902年,他接受了美国新闻社的委派到南非去采访布尔战争,到了英国,报社却来电,不让他去了。但他并没有就此结束英国之行,而是改弦更张,在伦敦进行了新的冒险,去发现新的写作天地。
  他买了几套破旧的衣服、一双破鞋和一顶污秽的便帽,以流落英伦的美国水手身分住进了伦敦的贫民窟:东区。那是大英帝国最豪华的城市伦敦的另一面,非常可怕的一面。疾病、失望和死亡是那儿的居民的日常伴侣,生活污秽得令人窒息。他发现了一个可怕的现实:英国的农村年复一年地把大量壮健的生命输入这里,而这些生命到第三代上就已经绝灭。“随时有四五十万人在叫做伦敦的这个社会陷坑里悲惨地死亡。”他说。他在东区贫民窟住了三个月,在那儿读了几百本关于它的小册子。书籍和政府报告,访问了无数男男女女,拍了许多照片;他排过领救济面包的长队,住过济贫院,睡过街道和公园,看到了人们在肮脏不堪的生活里挣扎和死亡。
  回到美国他出版了他的作品:《深渊里的人们》。这本书带给他的经济收入并不高,却让他在美国的社会主义者之间名声大振。
  1904年新年,日俄之战已经迫在眉睫,许多杂志和通讯社都忙着派记者去采访。杰克·伦敦也接受了赫斯特报系的聘请去了远东。他来到日本,看出了日本政府故意留难各国记者的打算,便悄悄一个人去了长崎,想搭上一艘开往朝鲜的船到前线去,却被日本警察当作俄国间谍抓了起来。释放后他又搭了一艘小汽艇到了朝鲜的釜山。汽艇上没有白种入的食物,也无法遮风蔽雨,他只能在寒冷的露天甲板上睡觉。到了釜山,他千方百计弄到了一条没有篷的本地船,雇了三个不会说英语的朝鲜人帮忙,靠自己驾船的本领驶进了黄海,沿着海岸行驶。他在零下十四度的严寒和风涛里航行了六天六夜,终于到达了仁川。这时他已遍体鳞伤,脚、手指和耳朵都冻坏了。但他稍事休整之后又出发了。这回是骑马旅行,连续几个星期的马背急行军把他带到了平壤,那已是当时一切战地记者所能到达的最北之点,在那里他第二次被日本人投入监狱。出狱后他来到距离战线只有四十英里的地方,从那儿发回了一篇又一篇的报道和许多照片,完成了大部分记者无法完成的任务,又因故再度受到被捕的威胁,直到引起美国总统的干预,才得以脱身。
  即使在他的作品受到普遍欢迎、收入大大增加之后,杰克·伦敦仍然不安于平静的生活。1906年,他决定自己建造一艘船去环游世界。他准备经过夏威夷、新西兰、澳大利亚、菲律宾、日本、中国,再到印度、红海、地中海、黑海、波罗的海,越过大西洋到纽约,然后从南美绕合恩角,回到旧金山。他要-一拜访沿途的名城,预计旅行七年。但他并不是一个好的理财家,他的造船活动几乎成了一个笑话。那船计划花七千元,却让他花了好几万元,而且毛病很多。他无可奈何,仍然驾着它出发了。可他只勉强把那船驾驶到夏威夷,便不得不开始修理,修好后又非常费力地开到澳大利亚,便只好把它用三千元卖掉,结束了航行。
  不过,在那次航行里他仍然创造了惊人的业绩。他曾驾驶那艘不像话的船用六十天工夫从夏威夷直航马克萨斯,而《太平洋航运指南》却曾指出,由于赤道海流和东南贸易风的影响,那里的海流异常复杂,从来没有人曾经驾船通过过,但是杰克·伦敦却驾驶着他那勉强修复的船,经过九死一生,染上怪病,终于通过了。
  在那次长达一年半的航行中地勾勒出了《铁蹄》的轮廓,写完了《马丁。伊甸》的初稿,后者的好些情节,比如麻风寨故事的灵感还是他在夏威夷的几个麻风寨停留时得到的。
  成名之后他做过几次演讲旅行。在那时的美国,社会主义是很犯忌的,但社会主义者杰克·伦敦对自己的观点却总直言不讳。他在加州大学大讲其社会主义革命,受到强烈反对,却得到主张言论自由的校长的保护。他到商人俱乐部大讲其社会主义革命,把1905年俄国革命杀死过几个沙皇官吏的革命者称作自己的弟兄,引起了轩然大波,第二天就受到各报的围攻,报纸上出现了愤怒的社论,说“杰克·伦敦把俄国杀入犯称作弟兄”。他在耶鲁大学发表题目为《革命》的演说时,用经济的解剖刀把资本主义解剖了一个小时,最后宣称:“工人阶级的七百万人说:他们就要使全体的工人阶级联合起来,夺取政权。”他的报告受到了热烈的欢迎,虽然听众中真正赞成他的理论的人寥寥无几。
  因为他的社会主义信仰,他曾被提名做过社会党奥克兰市市长候选人,后来甚至还做过社会党美国总统候选入。
  杰克·伦敦就是这样的性格。他血管里有人,生气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欢粗扩、强烈的生活。他喜欢叱咤风云,每有斗争常常斗到极限。他把冒险中的困难当作享受,把拓荒中的传奇性遭遇当作欢乐。
  就是在他如日中天的富裕日子里,他的生活也总是充满冒险的。他买地产,办牧场,种树木,修建豪华的新居,招待宾客,过着沸腾的生活。但他却是个蹩脚的企业家。他办的林场牧场总是失败,尽管他的稿费收入极高,却总入不敷出。
  杰克·伦敦的死至今是个谜。1916年五1月对日,星期二,杰克·伦敦计划第二天去纽约,而且打算途中绕道去看看芝加哥赛牲会,买一些良种牛,但是那天晚上他却服用了过量的吗啡,死去了。他桌上有个本子,上面写了些计算药量的数字。那时他害着尿毒症,但医生认为把尿毒症看作他的死因是不能叫人信服的。那么只有两种解释:自杀,或是计算药量错误。从他白天的安排看来,不像是自杀;但那么重要的药量计算竟会出错也叫人难以接受,那时他才四十一岁,还远远不到昏聩的年龄。
  不过,如若说他是自杀也不是没有道理的。那几年的生活越来越令他烦恼。他和妻子离了婚,但发现新的妻子其实具有原来的妻子同样的毛病;而他钟爱的女儿却爱着她的母亲,和他疏远;朋友们因为财富而背叛他;他新修的阔绰的别墅“狼舍”突然被火烧掉了,给他带来了大笔债务;他种植的四十万株树苗全死去了;他牧场的良种马和猪牛羊也陆续死光了。他心力交瘁,从而引发了许多旧病,其中最困扰他的是尿毒症。心理上的极端孤独,生理上的巨大痛苦使他借酒浇愁,却越来越沉溺在酒精中,难以自拔。也许那天晚上他突然像他自己笔下的马丁·伊甸一样感到太疲倦,太需要解脱,于是服下了过量的吗啡,悄然脱离了苦海,谁知道!
  2

  杰克·伦敦的五十多部作品大体可以分作三大类:描写在大自然中生活的入的作品,描写在城市中生活的入的作品,和论文。
  他描写在大自然里生活的入的作品又可分为两类:极地小说和海洋小说。极地小说最有名的有三个小说集:《狼子》,《热爱生命》(Loveof Life,1907)和《丢脸》(Lost Face,191O);还有长篇小说《燃烧的戴莱特》(Burning Daylig ht,191))和《蹩脚·贝路》(Smoke Bellew,191));此外有他别具一格的狗小说《蛮荒的召唤》(The Call of the Wild,1903)和《白獠牙》(The White Fang,1906)。《燃烧的戴莱特》的主角是个孔武有力的淘金者,在获得大量黄金之后却怀着理想主义的情绪全部放弃了;《蹩脚·贝路》的主角是个蹩脚记者,在淘金生活中历尽艰险。这些小说描写了北极附近严寒地带的人们在最严酷的环境下的艰苦生活和撼人心魂的斗争。例如短篇小说《生火》写一个淘金者在零下七十度的旷野里用各种办法生火终于失败而死的故事,很为悲壮。两本狗小说一本写文明世界的狗回到蛮荒,一本写经过凶残训练的狗回到文明,都是从狗的本性出发,反映人类感情对狗的影响的;写的虽是狗,反映的却不仅是狗,而包括了周围的人的思想、感情和性格。
  他的海洋小说包括了小说集《南海故事》(1911)和长篇小说《海狼》(Sea Walf,1911)等,还有一个狗故事《群岛猎犬杰瑞》(Jerry of the lslands,1917)。《南海故事》的南海指的是南太平洋,包括了夏威夷群岛及广大的海域及岛屿。小说集仿佛是南太平洋上著居民的展览会和当地风光的画廊。《海浪》写的是捕猎海豹的船只“幽灵号”船长拉尔森的冒险故事,他最后因为得了肺癌被遗弃在荒岛上,而被他从海上救起的记者和女诗人却回到了文明社会.《群岛猎犬杰瑞》写一头小猎犬落入食人生番的手里又逃出,回到文明世界的故事。
  杰克·伦敦描写城市的作品有著名的长篇幻想小说《铁蹄》(TheIron Heel,1908)、报告文学《深渊里的人们》(The People in the Abyss,1903),小说《拳赛》(The
  Game,1905)、幻想小说《亚当以前》(BeforeAdam,1906)、《马丁·伊甸》、及《约翰·巴利科恩》(John Barleycorn,1913)等。《铁蹄》预言了美国的金融寡头将组织成为法西斯机构“铁蹄”,控制全国,进行军事寡头统治和特务统治,而社会主义者只好与德国的工人阶级联合举行总罢工,以反对美国发起的对德战争,并用以暴力对暴力的形式进行地下斗争,最后男主角埃佛哈不幸牺牲,记载故事的文稿也便中断。文稿及以脚注的形式预言法西斯组织“铁蹄”要到三百年后才能被推翻,那时人类也就进入幸福的集体主义时代。《约翰·巴利科恩》是以禁酒为主题的小说,也带有自传性质。《拳赛》写一个拳击手的悲剧,拳击手要他的情人去看他比赛,用以消除她对拳击的成见,却在拳击时被重伤致死。《亚当以前》是另一本幻想小说,是一种把达尔文和华莱士的理论通俗化的尝试,写的是冰河期中期的原始人类的故事。
  对杰克·伦敦的作品有人评论为:干净利落,生气勃勃,健康乐观;也有人认为是文明的头脑与原始的强力的结合,是科学进化论的喉舌,代表了朝气和勇敢。杰克·伦敦最擅长的是对于原始暴力和个人奋斗的描写,这在他的极地小说和海洋小说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就是本书《马丁·伊甸》里也有一些原始暴力的描写,比如那场从六岁打到十七岁,历时十一年之久的苦斗就是一个例子。而马丁·伊甸的整个历史其实也是一篇惊心动魄的个人肉搏史。
  他的论文有论文集《阶级战争》(The War of the Classes,1905)、《人类去向》(The Human Drift,1917)和《革命》等。他的论文也像小说一样受到欢迎,这是令他的出版商都感到惊讶的。例如《阶级战争》在一年之内就曾三次再版。美国是个敌视社会主义的国家,但杰克·伦敦的宣传阶级战争的文集竟会这样畅销,说明了他的作品有惊人的魅力。
  杰克·伦敦曾是世界上名气最大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大多出版不久就被译成各国文字出版,包括法文、俄文。德又、瑞典文、丹麦文、荷兰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希伯来文等,因为意识形态的关系,他的作品在俄国和前苏联最受欢迎,列宁就很欣赏他的《铁蹄》和《热爱生命》。
  美国传记小说家伊尔文·斯通在他的《马背上的水手》里称他是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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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丁·伊甸》通过男主角马丁·伊甸的恋爱、奋斗、沉浮、死亡描写了十九和二十世纪之交的美国社会的拜金主义、庸俗虚伪,和它对文化和人才的扼杀,也揭露了当时美国出版业的种种弊端。
  小说男主角水手马丁·伊甸偶然来到阔人小姐露丝家,见到了从没有见到过的富丽和温馨,便爱上了露丝和她所生活的社会,决心向上攀登。他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成功,却发现那个社会原来庸俗、浅薄而且虚伪;那位小姐也并不那么冰清玉洁。尽管后来他的作品突然风靡一时,给他带来了大量金钱和极高的荣誉,他却已经厌倦,终于自杀。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悲剧。
  马丁对震丝的爱是浪漫的心灵崇拜,而露丝对马丁的爱却产生于肉体的吸引。这是悲剧的一个根本原因。
  马丁从第一眼看见露丝就爱上了她。在他心里她是一朵金色的娇花,是一个仙灵,他愿为她牺牲一切。于是他下定决心刻苦奋斗,以赢得她的欢心。他先是想当船长,继而想当作家。他在露丝的启发之下自学英语,啃语法,记词语,改变语言和语音习惯,很快就让自己的谈吐为露丝那上流社会所接受。初学写作时他还不知道标点符号为何物,也不知道应该分段,却在几年之间自学成了一个出色的作家。他在饥饿线上挣扎,历经磨难都是为了想配得上她。
  但露丝对马丁的爱却主要出于性的吸引,这在小说里有微妙细腻的描写。露丝是个性觉醒迟缓的姑娘,在大学读书时似乎用功,对于异性却迟迟不感兴趣,她的父母曾为此暗暗着急。但从认得马丁的第一天起她就为这个精力旺盛的陌生青年所吸引,潜意识里总是想去拥抱他那壮实的脖子。这种肉体亲近的要求不断出现,有时马丁一进门她就为他那健壮的身子所吸引,想去拥抱,这显然是性的吸引,并没有多中心灵的相知和相爱。她对马丁的另一种感情更与爱情无关。她想教育和改造他,让他从贫困奋斗到成功,成为她所崇拜的巴特勒先生那样的人物。她觉得自己是马丁的老师,一向有居高临下之感,所以马丁一旦受到报纸攻击似乎身败名裂时,她就觉得他无可救药,和他解除了婚约。
  可是读书和写作却打开了马丁的眼界。他对美的追求引他走上了对真与善的追求。他在阅读上遭到过许多失败,康德和莱布尼兹今他头痛,罗迈尼斯也使他不得要领,他却终于找到了斯宾塞,看到了一个上下亿万年,纵横亿万里,彼此息息相关的神奇的宇宙,明白了有机世界从原生质到人类社会的种种奥秘。他豁然开朗,大彻大悟,掌握了理解和诠释世界的钥匙。
  他原本有丰富的生活经历,在思想世界的收获又给了他的作品以深度,再加上他反复的写作摸索,他成熟了,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成熟。他把自己的得意之作给露丝看,但露丝已经跟他不上,她在大学里学来的那点人云亦云的知识现在已不足以让她真正理解马丁的作品了;更糟糕的是:在马丁刻苦地阅读和写作时她却一心一意在盼望着他早日失败,然后走上“正道”。可怜的马丁,他哪里知道他所苦苦追求的恋人跟他完全是两条心!
  可是,马丁竟然成功了,在露丝的眼里马丁飞黄腾达了,成了个文学上的巴特勒先生。露丝忏悔了,转而追求起曾经被她唾弃的人来。极不堪的是她竟然在夜里悄悄地进了马丁的旅馆,想向他奉献自己。如果说她解除了跟马丁的婚约是对马丁巨大的伤害的话,那么她悄悄送上门去则是彻底地摧毁了马丁对她的爱情,也摧毁了马丁对纯洁爱情的理想。最后,马丁才醒悟过来,原来他所爱的只是一个他自己心造的幻影。他。心目中那个露丝其实并不存在。
  痛苦的奋斗换来的却是爱情的幻灭,难怪年轻的马丁会厌倦了生命。
  读书使马丁的精神上升到了一种高度,从那里他看透了上流社会的浅薄虚伪;而同时读书也让他和自己同阶级的朋友们之间产生了巨大的鸿沟。这样,马丁的苦读和成功却孤立了自己。
  他原以为上层社会是个充满了绘画。音乐、哲学和诗意的文雅温馨的地方,以为在那里有深途的思想,优雅的行为,高贵的心胸,纯洁的感情,是人类文化结晶的所在之处。可在他终于到达的时候,却发现那里为庸俗和虚伪所盘踞,连他一向看作最纯洁最高贵的恋人露丝也不例外。在那里他找不到朋友,他唯一的知心朋友布里森登义已经死掉了。
  另一方面,他又失去了自己一向的亲戚朋友。在他向上攀登之前他有朋友,有家人,虽然穷苦,在朋友之间他毕竟是个人物,打架斗殴,跳舞恋爱他都内行,都受欢迎,在家里他有姐姐和妹妹,姐姐疼地,妹妹爱他。但是在攀登上去之后他却失去了朋友和家,并非因为他们不好,而是因为有无数翻开的书本在自己和他们之间构成了巨大的鸿沟。贝陵公园的打斗便是一个绝好的证明。朋友们掩护地逃走他便逃走,当年那种好勇斗狠的英雄气概再也没有了,连美丽的丽齐·康诺利对他一往情深的爱也引不起他的兴趣,他明白,即使是她也是无法跟他作心灵的交往的,两人好下去,对于康诺利只会是一种折磨。他只好及早抽身,避免对她更大的伤害。
  美国出版界的浅薄与虚伪更从根本上使他失望。
  在马丁·伊甸默默无闻时出版界对他是冷漠的。他把自己生活里最好的东西写了下来,向杂志投稿,稿件却总是被拒绝,总是在各个杂志之间流浪;为了写作他长期忍饥挨饿,但他苦苦写出的作品却得不到任何反应,使他觉得所谓的编辑部其实并不存在,有的只是退稿的机器。后来偶然有作品发表了,稿酬却往往被扣押,有时稿件又遭到毫不负责的窜改。本书里马丁到旧金山两个杂志编辑部索要稿费时的两场近乎闹剧式的打斗便是对于这一现象的带夸张的描写。
  但是等到马丁·伊甸的作品忽然受到青睐的时候,情况又整个地翻了过来。杂志和出版社争先恐后向他约稿,无论什么作品都要,逼得他硬拿不成熟的作品应付,却也照样出版,引起读者的抗议。当初他节衣缩食,忍饥挨饿,为了吃饭勉强写着下锅之作,可现在金钱滚滚而来,塞满了他的腰包,却令他哭笑不得。更为滑稽的是:各杂志和出版社都来炫耀他们当初是如何发现了马丁·伊甸的了。
  而最使马丁难堪的是:他的好友布里森登的彪炳世纪之作长诗《蜉蝣》发表时,竟被用作了政治斗争和人际倾轧的工具。对于他那作品崇高的思想和精湛的艺术却没有人理会。出版家和作家们只一味拿布里森登的诗捞取名利;读者也来掺和,闹了个乌烟瘴气。“这个国家的每一个蠢材都在借着布里森登的伟大所引起的热潮大做文章,把自己枯萎渺小的身影硬塞进读者眼里。”
  出版界的两种态度,冷漠与热闹,其实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出版事业只是市侩们追求自己利益的手段,文学和作家其实都不重要。马丁没有成名时,他们当然不会理睬他;他既然已经成名,他们当然要拿他去赚钱。问题就这么露骨,干脆。明白了这一点,马丁·伊甸看透了文学和文化在美国的处境,非常伤心。他懂得了一个道理:进化论自己怎样努力读书和写作,自己的思想和艺术归根到底是没有多少人理解的。这种孤独感使他最终走上了自杀的路。
  总之、他所追求的事业被出版界的市侩们占据,他的作品变成了市侩们追名逐利的手段,无论成功或失败他已无法达到他所追求的目标,这就使他的生命失去了意义,这是他自杀的原因之一;他曾对布里森登说过,爱情对他是第一位的,美只是爱情的婢女,自从认识露丝之后他的生命便属于露丝,可最终他却发现露丝也跟其他的小姐们一样庸俗浅薄,并不值得他爱,这是他自杀的原因之二;而苦苦钻研和写作的结果却使他发现自己蔑视着资产阶级也脱离了自己的阶级,成了个孤家寡人,茕茕孓立,形影相吊,生活里再也没有了乐趣,这是他自杀的原因方三。有此三者,马丁·伊甸很难逃脱一死。
  他也曾试图逃避,打算到辽远的南海去做椰子生意,采珍珠。可到了船上却又发现那仍然只是无聊的忙碌。于是当他在极度厌倦的时候,受到史文用诗句的诱惑,钻出了他所乘的客轮的舷窗,落进了海里,结束了自己已经无可留恋的生命。死亡似乎使他:
  “解除了希望,解除了恐惧,
  摆脱了对生命过分的爱。”
  他对生命既已没有了希望,没有了兴趣,也就没有什么“过分的爱”,对死亡的恐惧也没有了。其实,从布里森登死去之后他就已经是只喉里再没有歌曲的红雀,需要休息了:
  “我曾歌唱如早起的画眉,
  鸣啭在露湿的灌木丛里。
  可此刻我已经喑哑无语;
  我如只歌唱倦了的红雀,
  因为我喉里再没有歌曲,
  已经度尽我歌唱的日子。”
  他能不能不自杀呢?
  不自杀他似乎只有同流合污的一条路。他可以娶露丝,也可以娶丽齐·康诺利,过起富裕市民的生活,但他必须放弃自己已经形成的信念,那其实也是精神上的自杀。他也可以逃避,到海外去修建以干草为墙的房屋,做椰子干生意,采珠,以豪华的生活招待过往客商,但那仍然是去过富裕市民的生活,仍然是精神上的自杀。马丁·伊甸没有死在颠连困苦的时刻而死在功成名就之后,这就给了人们许多可以思索的东西。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还为马丁·伊甸指明了一条路,可惜他不愿意走。
  马丁·伊甸唯一的知己布里森登曾经告诉他,他的前途只有社会主义,因为他是和生命“铐在一起的”,而社会主义又无可避免。他只有成了社会主义者才可以有朋友,有可以为之而奋斗终身的目标,生命也就有了意义。
  布里森登在带他去参加社会党讨论会时曾告诉过他:
  “你已经读了些书,发现自己完全孤独了。”
  可见布里森登认为马丁的精神孤独是必然的,因为在他认识的社会主义者里就有不少这样的人:有的是阔人家的少爷,有的是贫民窟的觉醒者,他们都脱离了自己的阶级。而这些人:--
  “全都是有思想的人,尽管常常互相碰撞;每个人都聪明风趣,但决不浅薄。……他们无论谈什么问题都能综合地运用知识,对社会和宇宙具有深沉而系统的理解。他们都是某种类型的叛逆者,他们的思想不是任何人预先炮制好的,嘴里没有陈词滥调,讨论的问题多得惊人,那是马丁在莫尔斯家从没见过的。”
  这些人还熟悉当他的政治,知道“联合劳工党组织的最新计划和丑闻;还有那导致了海岸海员罢工的幕后牵线情况。他们所掌握的内幕新闻之多个马丁震惊。他们知道报纸上从没有发表的东西--那操纵着木偶们跳舞的一条条线和一只只手。”
  马丁跟这些人接触之后的印象是:那天晚上他来到了天堂。他对布里森登说:“你让我瞥见了神仙的世界,跟那样的人见面使生活变得有了价值。”(以上引文均见第三十五章)
  因此布里森登对他说:--
  “我倒希望在去世之前看见作变成社会主义者,那能批准你活下去。你以后准会遇见失望的,那时只有社会主义能救你。”(第三十八章)
  可惜的是,马丁·伊甸对于布里森登的劝告并没有给予认真的思考。这是令人遗憾的。
  马丁为什么不肯接受布里森登的劝告呢?因为马丁·伊甸在灵魂里是个尼采主义者,他在社会党人的集会上讲的就是“大自然为超人让路”的理论:
  “大自然为了给超人让路,拒绝了他们(按:指弱者群,亦即普通人),没有理会他们狡猾的哲学和蚂蚁一样合作的天性。她在用她那丰盈的手撒播出的美美众生里只选拔出最优秀的人;而人类也跟大自然一样,用这种方法繁殖着黄瓜和赛跑用的马。”(第三十八章)
  你看,人类用选种的办法在繁殖着黄瓜,培养着赛跑用的马,不过是模仿着大自然的手法,大自然向起人让路是完全正确的,这就是马丁·伊甸的根本思想。他把自然淘汰的规律简单地应用于人类社会,主张在人类社会进行天演淘汰,这种理论使他迷失了方向,使他瞧不起普通人,拒绝了社会主义,最终只好在孤独与厌倦里自杀。马丁·伊甸还很年轻,他在社会党人圈子里还显得并不成熟,对他们的思想并不完全能跟上,却这样过分自信,闭目塞听,终于自杀,是令人惋惜的。
  杰克·伦敦曾在一封信里说:“我就是马丁·伊甸。但马丁·伊甸死了,因为他是个个人主义者;而我活着,因为我是个社会主义者。”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尽管我们在杰克·伦敦身上也并非看不见尼采的影子。
  本书以前有过译本,书名译作《马丁·伊登》,而这个译本译作了《马丁·伊甸》,一字之差,并非标新立异,而是希望体现作者也许作出的一点暗示。
  杰克·伦敦的好些作品的人名是带暗示的。《燃烧的戴莱特》的主角“戴莱特”原文是Datkught(白昼,日光),而戴莱特是个光明磊落的理想主义者;《约翰·巴利科恩》的主角“巴利科恩”原文是Barleycorn(麦酒),而那篇小说的主题是禁酒;《蹩脚·贝路》的主角叫Smoke Bellew,其中的Smoke是俚语蹩脚酒的意思,而那人是个瞥脚的记者;他的短篇小说集《狼子》和长篇小说《海狼》里的“狼”在印第安语里指的是“征服性的白人”。杰克·伦敦也用“狼会”来作他的豪华别墅的名字,显然有以“狼(征服者)”自命的意思。那么,本书那天真烂漫的主角用“伊甸”命名是否暗示着伊甸园呢?那可是人类曾度过天真烂漫原始纯朴的生活的、却又失去的乐园。译者不敢遽下结论,但反正是音译,给予一点暗示也不是不可以的。
  1998年4月23日于重庆北碚西南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