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1期

《花花公子》“花”落去(外一则)

作者:王乾荣




  在人们印象中,主要为男性读者阅读的美国《花花公子》杂志,以宣扬色情而著名,比如登个裸体荚女照什么的。它因此一度极其火暴,据说还成了20世纪60年代“性革命运动的一面大旗”。但是如今,据说这个杂志将改版了。老板海夫纳请了原主持英国软性杂志《马克西姆》编务的卡明斯基任《花花公子》新总编,打算让杂志“减少一些色情,增加一些可读性”。
  海夫纳为什么这么做?
  他觉悟到,露骨的色情再也吸引不了更多读者了。算他聪明。色情这玩意儿,就像肥腻珍馐,天天饱餐,谁也难以承受。还有个神经麻痹问题,比如裸体吧,再美再刺激,看多了感觉也不过一堆肉而已。人们说“色情”之时,实际上是只重“色”而不管“情”的。无情之色欲,容易激起,也容易衰灭。就像被说得轰轰烈烈、石破天惊的“性革命”很快趋于平淡一样,《花花公子》作为这场“革命”的一面“大旗”,哪能长久地高高飘扬?
  当然色情毕竟能招徕一茬一茬的读者。但是面对互连网和有线电视上花样翻新的色情,海夫纳深知他的这个平面媒体,就是“更加色情化”,也远不是人家的竞争对手。而按照海夫纳的新认识,网络和电视一味无度地“黄”下去,总有遭唾弃而不得不“改版”的一天。所以。为了生存和发展的《花花公子》今天的这个做法,是被迫的,也是明智的。
  
  《花花公子》的变化说不上洗面革心,但它的这个新理念却令人感兴趣——它希望有一天,“人们会为了阅读某篇文章,却不是为了观看裸体女郎的图片而购买《花花公子》”。尽管它仍然是“超软性”的,但它宣扬要“创立一种生活的风尚”,并认为“性仅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就有点儿让人对它刮目相看。
  《花花公子》,我们过去是把它与黄色、下流、腐朽画上等号,而予以批判的。其实我们大都没有见识过这个杂志(我只在报上看过《花花公子》创刊号封面,是梦露着低胸无袖连衣裙的玉照),它“黄”就“黄”去吧,与我们无干。现在它淡化黄色而打算增加一些其他色彩,尽管它所谓“生活风尚”也许离我们尚远,这对我们仍然不无启示意义。
  ’
  我如今在街头摊儿上看到很多花花绿绿的杂志,不知道内容比诸《花花公子》如何,单从封面女郎的“裸”和“露”来说,便远胜于当年梦露多多了。似乎有人曾提意见说,这明明是“卖女人”嘛!岂料,此话立即招来先锋人士迎头痛击,讥讽发言者为“过时的、可笑的、腐朽的卫道士”。原来我们的“过时”,正是《花花公子》将要遵从的“现实”;而人家的“过时”,却成了我们的时髦!也可能,我们没有经历过“性革命”,如今要补上一课吧。不过这些杂志恐怕再怎么努力,也没有一家能够扛得起新的“性革命”的
  且看人们是如何转换角色的——
   ——长眼。美国签证官“不打高的,不打矮的,专打不长眼的”,即专打不会拍马屁的。有例为证:一次,女签证官与一申请者发生剧烈争吵后,神经质地大笑不止。后边一位条件不硬,看到女签证官暴怒的样子已经绝望了的待签小姐,此时立即上前对她说:“你的笑容真美丽!”只一句乖巧的话,搞掂!在众人的莫名其妙中,这小姐偷偷地那个乐呀。
   二——有奶便是娘。有位求签者答辩得不错。签证官问他是不是读了徐小平的“哲学”才如此应对自如。答:“看过。”对方大怒,放粗口道:“他有他的哲学,我们有我们的哲学。他的哲学是放屁!”在这样的侮辱面前,求签者却从容地说:“我不管你的哲学,他的哲学,只要你给我签证,我就再也不读他的哲学了。”签证官一乐,“咣当”,大戳一盖,准了。
  三——撒谎。大龄单身女性拒签率高。对她们被问到“你是否结婚了”这问题,徐先生为之设计了至少19种答案。据说,这“每一个回答都可能是过关的利器”。其中有一条为“我可不想把我的配偶扔在国内受孤单”。按“配偶”即丈夫或妻子,既是“单身”者,怎么能成“偶”呢?看来美国佬不但粗暴、主观、虚荣,也颇容易被骗。
  四——作秀。徐先生给一位被拒签的女士出主意说:“你没有成熟女人的魅力,更没有成熟女性、职业女性的感觉,一看就是个想骗到美国去的傻学生。赶快回去买身好衣服,把头发收拾一下,抹点口红,喷点香水……”我想这样的转换、“感觉”,到了美国或许还要“反转”一下——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美国社会的一般男女,似乎都是随意、率性的。橘生淮北而成枳,美国签证官是不是在中国学会了这种势利?那么,我们也只好作秀给他看了。
  总之,不管我们是不是有理由,有实力,有必要获得美国签证,只要我们抓住签证官大人的心态,跟他玩语言游戏或肢体游戏,给他甜头令他飘飘然,或蒙得他犯晕,等候把他这个角色转换成一个“权威加傻子加渎职者”,我们也就会顺利“完成从中国人到美国人的角色转换”了。
  我于是很替美国及其签证官悲哀。美国大使馆设这样的签证官,难道仅仅是让他满足一下权位快感吗?我看那些签证官的作为,无异于我们眼中的腐败。既然他们并不计较申请签证者的“实质”,设签证关只是因为“申请人数大于获签限额”,我倒有个主意:抓阄。
  当然不能抓阄——一来,这于美国形象大大有损;二来,徐小平的哲学就无用武之地了。’ 目前欲“留荚”者,还是要奉行徐氏哲学的。不过他的哲学也逃不脱悖论。据徐说,“任何一个申请签证的留学生,都应该获得签证”;而我的疑问是,如果这些人都学精了徐的哲学,也都获得了签证,那个“额”可就无法“限”了!因此,即使通过了GRE考试的人都把徐的哲学学得棒棒的,肯定仍然有“被锯”者(“锯”是“拒”的血淋淋表示法),这又要进修何种哲学呢?
  或问:我们不申请赴美,不就不会被“锯”了吗?费尽心血和心思,被恩赐或被耍弄,甚至被侮辱,所为何来?答曰:那里的诱惑太大啊!这是没有办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