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期

才华从我脸上看不出来

作者:红 柯




  在生活中我乐于做一循规蹈矩的人,我是个内向的人,我只在朋友中谈笑风生,我敬畏各种人类生活的准则。我以为文学是人生的反向延伸。愈是在生活中没有个性的人,愈能在精神领域构筑丰沛的想像和奇异的境界。记得当年上大学时,我写出一批诗,我的同学不理解;你也能写诗?就是说我外表不像个诗人。诗和才华从我脸上举动上看不出来。我喜欢这种反差。
  我很看重自己的元气。我有幸很早与体育专业的同学相识,从中学时起就喜欢慢跑喜欢冷水浴 ,上大学时,三九天我站在水房,一桶冷水从头而下,身上就起一层白雾。或者端一盆雪,用雪球擦遍全身。后来去新疆,零下三十度,穿薄秋衣长袍。我写出最好作品的时候,也是我身体最好的时候。我认为体育与文学有内在联系,必须保持元气。我是个有限论者,语言有局限性;才华也有用尽的时候,我总是爱惜这一切,绝不分散精气。让充沛的精气从笔端喷薄而出,不要让它从下边流掉。这跟过日子一样,不怕没钱,只怕锅漏。首先反抗分神,把生命之光聚在一处。我以为一个明智的人必须有三点自律性:一是聚光性,一生只干一件事。二是变不可能为可能,可能性很大的事也不是什么好事。三是简化功能,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简单是一种美。
  文学是生命艺术,生命最大的敌人是僵化,是机械,是肤浅。当照相机诞生时,美术界一片恐慌,但很快产生了前后印象派,以写意为主的新画派出现了。再高明的拍摄手段能拍出梵高的向日葵吗?当电视电子技术普及全球时,一个作家首先是反抗这种高科技,了解它,最终征服它。用什么?就是古老的文字,写那些让电影电视导演眼红而又望洋兴叹的文字。真正的文字是其他艺术手段难以穷尽的。中国小说四大名著中,《三国演义》文学性最差,拍出的电视就好看,《水浒》次之,《红楼梦》世世代代难以穷尽。世界电影经典之作《苔丝》就不如哈代原著有魅力。不可想像把《追忆逝水年华》、《波浪》、《尤利西斯》拍成电影是什么效果?我看重这些差异性,执迷于文字本身的魅力,也执著与别人区别开来。有评论家说:现在有些杂志,从头至尾就像一个人写的长篇小说,换言之即流水线作业,从热闹书流过来的支流。老汉吃豌豆,拉的还是豌豆。能不能拉出些新东西?当我们大谈米兰·昆德拉的“用优美的文字表达别人的思想就是媚俗”时,我们可能陷入比媚欲更可怕的局面,即用别人的语言表达了别人的思想。创作与写作的区别在于创作是化学反应,写作是物理反应。
  十多年来我一直从事单调的教师职业,从中专教到大学,面对浩如烟海的文学名著、美学专著、写作理论,我感到害怕,我就突围。我这些年写下的那些文字就是我冲杀的结果,我不知道我冲出去没有。但我热爱工作,有研究中国语文教学和草原文化的学术论文,学生爱听我的课,从教书第三年起我就不再看教案,让每一节课都有新东西。我不敢当那种老汉吃豌豆式的教师。
  
  抄书的感觉
  
  1975年1976年的中学语文课本(初中)几乎没什么好文章,同学中间传阅的美文让人惊叹,手痒,就熬通宵:从头到尾抄在本子上,以示不忘。莫泊桑的《项链》,契诃夫的《宝贝》、《淘气鬼》,普希金的诗,吴伯箫的《菜园小记》,冯牧的《澜沧江边的蝴蝶会》等等。
  抄一篇文章跟读一篇文章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有一种雕刻感,印象极深。抄《项链》时我总想到农村妇女用凉水润头发的情景,总觉得路瓦栽夫人不是虚荣而是爱美,后来听老师讲此文,讽刺挖苦,博得同学种种笑声,心里很不是滋味。所幸的是我讲这课时是在新疆伊犁州技工学校,校长对我的要求是只要学生爱听,怎么讲都行,也就是说不必拘泥于大纲。我这样告诉我的学生:一个小职员的妻子戴首饰去跳舞是很正常的,穷人美一下就付出这么大的代价,面对灾难,她有勇气去承担,好多男人做不到这一点。契柯夫小说那湍急的河流,和河岸上两个淘气鬼所形成的声音一直萦绕在我耳畔,文字可以产生音乐之美。《菜园小记》那么质朴,泥土和泥土上的菜畦跟大地上的花园一样,让人想到早晨的露珠。很有意思的是我到新疆时也有一个菜园子,天山雪水浇灌茄子辣子西红柿,地头是高大威猛的向日葵,梵高捂着耳朵看守菜地。奎屯市最壮丽的建筑不是音乐喷尔不是商场火车站,是那条东西十里长街的玫瑰花,新疆人用玫瑰花做花露,我们异想天开用花烙饼子。我的中篇《刺玫》就是这样写成的,在小说里,玫瑰的嫩芽泡在坛子里是很精美的菜。这显然是一种想像。
  《澜沧江边的蝴蝶会》差不多也是云南的象征了,就像萧红的文字与黑土地,一方水土养一方文气。那满天飞舞的蝴蝶缤纷灿烂,繁复瑰丽,读普鲁斯特吴尔芙就是这种华贵典雅的感觉。阿勒泰草原也有一条迷人的蝴蝶沟,深隐于金色草原,跟花边一样绣在我们版图的边境线上,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首饰来装饰大地。大地母亲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是个生命体。父亲是二野十一军的一个老兵,西南剿匪进军西藏,最后在云南密林守国门。西南多山,退伍后的父亲回到北方平原走路一拐一拐大幅度摇晃,他所讲叙的西藏云南最早勾起我的梦想。挑写《澜沧江边的蝴蝶会》则是一种行动中的阅读。最终导致我后来的边疆之行。总有一种隐秘的东西潜伏在命运当中,人是无法把握它的。
  上大学时抄过《草叶集》,抄过《世界文学》里的外国诗歌。整本抄的有三本书,王弼注《庄子》,刘熙载《艺概》,波斯大诗人哈菲兹诗选。《庄子》将我引向自然,《艺概》与我购买的贝尔的《艺术》完全取代了大学里的文论与写作教材。哈菲兹的诗把我引向遥远的金色草原,这是个可以跟李白媲美的诗人,歌唱爱情与美酒,歌唱圆月,酒香玫瑰弥漫天地,而诗句又朴实自然。把朴实与奇崛结合最好的不是后来的博尔赫斯,而是哈菲兹。
  整段整段做笔记的有柳鸣九的《福楼拜评传》,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叶嘉莹的《迦陵论词丛稿》,叔本华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后者是读《爱因斯坦文集》时知道爱因斯坦把叔本华的书当枕边书,先抄后买,又知在叔本华与尼采之间应该有个施蒂纳,写过《唯一者及所有物》。今天,高呼私人写作主体写作的作家,应该去拜拜这位老爷爷,谁也私不过施蒂纳。喜欢卡夫卡的应该读毕希纳,这个短命天才也是个极少主义者,一生所著薄薄一册,有小说有戏剧,连写的传单也是大师级的。
  远离故乡十多年后,回母校执教,在图书馆里发现许多书的第一读者还是杨宏科,感慨很多。大家都不怎么读书了,应付考试很容易的,弄一本《外国文学名著内容提要》考硕士博士都可以了。即使好学者,遇美文,复印一下也行。一笔一笔录一篇文章在今天是一个笨拙的举动,而我常常考虑的是聪明管多少用?
  其实在人类文化中适当存在一些大家很瞧不上眼的笨拙是很有必要的,科技革命不能再革命的时候,也会有手工作坊存在。说简单了,阅读是一种心智活动。动眼、动心也动手,可以全方位地捕捉一篇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