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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抗批术”小结

作者:朱健国




  开场白
  
  2004年元旦,深圳最高气温23度,最低气温16度,“晴间多云,有轻雾和霾,偏东风,风力2-3级”——这是一个可让人“以平静的心情分析坏消息”的好日子——我开始心平气和地敲电脑,代余秋雨作15年“抗批”回顾。我近年一直潜心关注华夏文化界与日俱增的“拒绝批评”、“拒不认错”,阉割文化的批判功能的“文化伪现代化”;对于余秋雨是如何借“反盗版”、“反伪贵族化”走上“拒绝批评”的“文化伪现代化”之路的心路历程,对其“抵抗批评”的高超“抗批术”,我当然亦深感兴趣。虽然我自信此文于人有“清热益智”之功,但不敢奢望余秋雨会感谢我替他总结“余氏抗批术”,甚至也不会期望宣称“即使集中天下一切羞辱的词句也羞辱不了我”的余秋雨亲自阅读拙文,他多半只会在听“秘书”或“热情读者”向他“节略”此文时,模仿他所创造的“马寅初两‘呜’大宁静法”那样,轻轻地“呜”两声而已。我只希望,本文能“以人为镜”,警惕自己“殷鉴不远”,严防“文化非典”。若还能让一些欲研究“抗批术”或企图攻克“抗批术”的人士有所参考,那就善莫大焉了。
  
  批评余秋雨有五个阶段
  
  大陆文化界批评余秋雨,大约有五个阶段:
  1988年至1991年,是沉默静观阶段——这四年中,尽管余秋雨连续在《收获》上发表“文化苦旅”“学者散文”,但除了零星的评介文章,基本上没有什么有分量的批评。
  1992年至1996年,是文化界集中批评余秋雨文风、学风“硬伤”阶段——这四年,因为《文化苦旅》在1992年问世后引起广泛关注,《收获》继续发表余秋雨“山居笔记”专栏,余秋雨的“学者散文”、“大文化散文”的“表演”弱点得以系统暴露。这期间的代表作有李书磊的《余秋雨评点》(载《三联生活周刊》1995年第2期)。
  1997年至1998年,是文化界质疑余秋雨实践“帮闲文化”阶段——因余秋雨自1995年担任深圳市政府文化顾问,频频歌颂“深圳是中国文化桥头堡”,其无端夸大深圳文化地位,引起人文学者反感。代表作有《余秋雨“深圳赞歌”质疑》(载《文学自由谈》1997年第5期、《羊城晚报》1997年9月4日)。
  1999年至2002年,是文化界质疑余秋雨“文革污垢”阶段——余秋雨在“文革”中参加“石一歌”大批判写作组,但余拒不承认。其代表作有余杰的《余秋雨,你为何不忏悔》(载2000年2月17日 《北京晨报》)和朱大可的《抹着文化口红游荡文坛》(2000年3月湖南人民出版社《十作家批判》)。
  2003年至今,是文化界质疑余秋雨“拒不认错”阶段——先有孙光萱教授以当年余秋雨在“石一歌”的同事、粉碎“四人帮”之后“清查余秋雨”的“写作组的文艺组党小组副组长”身份,在2000年5月26日的《南方周末》上发表《我为余秋雨先生感到害羞——见证者的质疑与追问》披露:“(上海)市委清查小组对鲁迅传小组(“石一歌”)的清查报告中有这样的记载:‘四人帮余党为了配合所谓批林批孔的需要,特意下令把《鲁迅传》后期的一章《再捣孔家店》提前抛出’,这一章由‘石一歌’另一名成员写初稿,‘由原系鲁迅组成员后调写作组文艺组的余秋雨同志作了大改。在这一章中,把鲁迅反帝反蒋的1934年几乎写成了批孔年,文章从鲁迅不同时期、不同内容的四篇文章中,断章摘句地加以拼凑,得出所谓鲁迅总结的关于尊孔与卖国的规律。’”这之后,又有曾任汉语大词典编委、上海辞书学会首届理事,1996年“上海十大藏书家”之一、《咬文嚼字》资深编委金文明先生,出版《石破天惊逗秋雨》专著,展示余秋雨书中的文史差错竟有128处之多。而余秋雨本人却“拒不认错”。
  在这五个批评阶段中,余秋雨始终坚持以“大宁静”的境界采取了“以不变应万变”的鸵鸟战略——拒不认错,一丁点错都不认,“我不认错,其错何在”?余秋雨15年来先后独创了九种“抗批术”——对付学术批评以“间接否认法”为主,以“直接否认法”为辅。
  余氏“间接否认法”有六种:
  1,以“反盗版”冷藏批评;
  2,垂询“编书”排斥批评;
  3,以“误会法”搪塞批评;
  4,假设“伪本”推卸责任;
  5,“联合调查”造假;
  6,败局胜说——新阿Q精神胜利法。
  
  余氏“直接否认法”有三种:
  1,策划“和谈”扰乱视听;
  2,枪打出头媒体
  3,用官司恐吓批评者。
  
  间接否认法1:以“反盗版”冷藏批评
  1993年11月14日,《广州日报》发表一篇《望沙兴叹》(作者程念祺),批评《文化苦旅》中的《沙原隐泉》说莫高窟建立在沙漠沙山上不准确——莫高窟建立之时其地并未沙漠化,几百年后的气候变化才使莫高窟被沙漠沙山拥护。“如此看来,余秋雨先生对历史所作的望沙兴叹,可谓离谱太远。”面对其时许多这样证据凿凿的批评,余秋雨一概置之不理,而采取大谈盗版使自己受害,以此转移公众视线。
  余秋雨在1994年11月9日《新民晚报》发表《七年的句号》,说“从1998年开始连载《文化苦旅》开始,我与《收获》的文字交道断断续续地保持了七年。……踩过满地刨花,拍打着一身尘污,我总算有时间仔细打量一下在连载期间无暇顾及的许多事情了。……首先是盗版本,现在一叠叠地堆在我的书桌上,都是全国各地读者发现疑点后寄来向我‘报案’的……” 余秋雨此文虽然说了,“首先是盗版本”,但最终也没有说“其次”,全文都是在声讨盗版本的罪恶。余秋雨只想说“盗版本”对他的损害,至于他的文章里的史实错误对读者可能的误导,他则一字不提。他似乎相信,只要大谈“盗版本”对他的损害,他就什么错误也没有了。
  五年后,余秋雨又发表《余秋雨教授告全国读者》(《文论报》1999年1月7日),认为批评他的文章有“史料硬伤”的人都是受盗版集团利益驱使,他宣称:“我们这代人什么没经历过?即使集中天下一切羞辱的词句也羞辱不了我。”
  
  间接否认法2:垂询“编书”排斥批评
  1996年2月,文汇出版社出版了关于余秋雨散文的批评文集《感觉余秋雨》(萧朴编),结果细心人一看,凡是直言批评余秋雨的尖锐文章都没收入。即使是北京学者李书磊那篇有名的《余秋雨评点》(载《三联生活周刊》1995年第2期),也被拒之书外——李书磊的直言其实是很中肯的:“余秋雨以堪称鲁莽的方式去揭示文化人内心最隐秘也最神圣的角落,以一种使文化人不无羞耻的语调来表达他们的骄傲和尊严。对于文化人来说,他既是同志,又似异己。……他用心太多,用力太过了,他的文字有太强的表演性,表演得可以说有些做作了。”
  如果《感觉余秋雨》这部书只是萧朴自主编辑的,那么这种遗漏读者还可以原谅或理解,然而不幸,事实上《感觉余秋雨》是在余秋雨指导下进行的。1996年4月24日《中华读书报》发表了李庸的“透底”文章——发表李书磊《余秋雨评点》的那期《三联生活周刊》,同期发表了关于余秋雨的一篇访谈,编辑部将该期杂志寄给了余秋雨;而书中罗姆的跋无意中泄露天机:“萧朴兄在茫茫报海刊洋之中,耐心寻觅,细心抉剔,书成大半;此举得到余秋雨教授本人的关注,慷慨提供诸多资料,并于百务缠身之中对成书过程及细节时有垂询。”好个“时有垂询”!余秋雨藉“编书”的高明战术展示无遗。
  其实,早在1995年7月21日,余秋雨就在《周方周末》发表《书海茫茫》一文中夫子自道:“也有极少数文章让我感到一种无以名状的邪恶和阴毒,才读几句就像吃了一个苍蝇,最好的办法也是赶快推开。”
  据香港一家报纸披露,余秋雨在接受一次电视采访时曾有过“把记者的质疑剪掉”的“话语霸权”行为——“本报在第27期30版曾发表记者的采访,称余秋雨在录制《艺术人生》节目时,遭遇本报记者的质疑。然而,当‘余秋雨专辑’播出时,观众却没有看到那段质疑。有的读者也许以为本报记者当了回‘骗子’。不过,经我们了解,这是因为——余秋雨在节目录制后,亲自打电话给《艺术人生》节目组有关人士,要求在播出带中删掉本报记者的两段‘诘难’式的发问。记者以为,像余秋雨先生这样的‘文化名人’应当是有大家风度、有气量、有水平的,而不应该回避质疑!‘文化名人’余秋雨先生在《艺术人生》节目拍摄现场,口口声声说自己‘真诚,要归于平静、平淡、平凡’,表白自己‘淡泊名利、甘于寂寞’,但却并未正面应对本报记者的现场提问:‘那您为什么不回去踏踏实实地埋头继续自己的戏剧理论方面的研究呢?热衷于出镜、频频曝光,推出一批’文化口红’?这样的‘真诚’也许应该打个问号!”
  
  间接否认法3:以“误会法”搪塞批评
  1997年9月,《文学自由谈》第5期和《羊城晚报》(9月4日)发表拙文《余秋雨“深圳赞歌”质疑》,这是第一次涉及到余秋雨“帮闲文化”的批评。
  令人钦敬的余秋雨先生在完成“文化苦旅”散文系列之后,近年频频到深圳指导文化。每次虽然匆匆小住两天,但总有语惊四方的“深圳文化赞歌”。他似乎进入了“深圳文化指导时期”。1995年的“指导”主题词是:“深圳是中国文化的桥头堡”,1996年的“指导”主题词是:“深圳有条件建立深圳学派”,1997年的“指导”主题词是:“深圳最有资格做总结20世纪文化的事——掌握20世纪中国文化的结算权。”有些深圳人称余秋雨的这些指导是“空谷足音”,有些深圳人则对“余氏桥头堡论”目瞪口呆——只有17年历史的深圳经济特区,真的一下子成为“中国文化的桥头堡”?一个学者可以如此以理论演绎法代替事实归纳法来提发现?
  余秋雨对此批评采取“误会”搪塞法,间接否认——通过《文汇报》转给我一封信,信中表示已看了我与他的争鸣文章,说我的质疑,其实是个“误会”,因为“我(余秋雨)的基本态度与商榷者一样”——他声明:并未说“深圳是中国文化的桥头堡”,并未说“深圳可建立深圳学派”。一句话,并未站在表扬的角度来论述深圳文化。余甚至说:——
  我对深圳文化的几次意见,恰恰都是针对该市领导部门的文化主张提出的批评,深圳报纸的记者们不可能把领导部门的主张作为对立面写出来,因此光看几句报道就完全不知真相了,何况我本人至今还没有看到过这些报道。
  
  以下对三个基本商榷点作一些说明:
  一、深圳报纸也许报道,我主张深圳文化起一个桥头堡作用。实际情况是:三年前,深圳市有关领导部门提出深圳交响乐和舞蹈这两个方面赶上北京和上海,我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的定位,而且也不可能实现,因此主张发挥深圳在大陆、香港文化交流上的中介作用,而不必追赶北京、上海;
  二、深圳报纸也许报道,我曾经就“深圳学派”的问题发表过意见。实际情况是:深圳文化局和文化中心的领导早就提出过创建学派的问题,我的意见主要是向他们讲述了创建学派的基本条件,婉转地说明此事不可操之过急。而且我还说,深圳如果要建立新的学术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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