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2期

朱珩青的笔墨恰到好处

作者:王得后




  我有幸认识朱珩青20年了,虽然难得一见真人,她的论文,她的著作,我是见到必读,读后必惊异于她心理的年轻,思想的年轻,性格的年轻。因为她以中年入关,在“过江名士多如鲫”的京城跻身文学编辑,埋头苦学苦干之余,又时有文学批评之作,声发自心,与时俱进,脚踏实地地挺立着。固然,不是古柏,不是劲松,无参天之高,无傲世之雄,但也绝非迎风摇摆的小草,自有她独立而旺盛的生命力在。在个人这是难能可贵的,在社会这是坚韧的并不沉默的多数。社会的根基有赖于这样的多数。
  由珩青来写路翎传,我感到很舒服,认为很得人。自我读一鲁迅所说:“契珂夫说过:‘被昏蛋所称赞,不如战死在他手里。’真是伤心而且悟道之言”以后,心里就怎样也挥不去这一份沉重。而鲁迅又早已指出:“文人的遭殃,不在生前的被攻击和被冷落,一瞑之后,言行两亡,于是无聊之徒,谬托知己,是非蜂起,既以自炫,又以卖钱,连死尸也成了他们的沽名获利之具,这倒是值得悲哀的。”每当我看到传记一类文字,如果传主是认真生活过庄严工作过的人,或确知作者其人,或眼见其文的轻浮佻巧,总是废书不读,痛惜人生的无可奈何。
  我知道珩青,她对人生与世情是有切肤的感受与深刻的领悟的;而对于文学又信奉鲁迅的“以为必须是‘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尤其是鲁迅特有的“要改良这人生”的主张,她的文字有骨头,有血性。她像鲁迅《写于深夜里》为一位无名的木刻青年和他的一幅无名的木刻“立传”那样,为路翎立传。而路翎展现了他的文学才华,写下了传世的文学创作,成就为“数奇”的文学奇才。斯人而作斯传,不是很相得吗?
  我们中国人的为人立传,有撰史的传统,有作文的传统。撰史的传统是“实录”,作文的传统有“谀墓”。珩青走着撰史的路。
  为求“其事核”,作者悉心阅读路翎的全部创作,博览相关的文字资料,但却并不囿于案头作业,除了禁地,大凡路翎出生、求学、谋生、辛苦辗转过的地方,作者都一一踏遍,诚恳访问传主的亲朋故旧,搜求亲见亲闻。这是太史公“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厄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的传统。传中订正讹传的寥寥十数字或数十字,如出生地苏州,不是南京;传主属狗,阴历在1922年腊月初十而阳历已是1923年1月23日之类,都非唾手可得的结论。至于《财主底儿女们》人物原型的谱系和他们的生活实况,倘无以心换心的诚恳态度,是不可能得到对方的吐露的。在这里,我有一点不满足,是珩青没有用浓墨重笔从原型与人物的对比分析中,论证路翎的文学创作怎样凭借切身的经历而又超越个人的经验,怎样进行他的艺术创造,这种艺术创造的个人独特性,以及路翎对于人生与艺术的关系的观念,对于艺术创造的观念。鉴于《财主底儿女们》是路翎的代表作,又是中国新文学史上的传世之作,这种分析与理论概括,是有重要的意义的。珩青已经引征了路翎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批评?》中的话:“滥用政治上的结论的方法来代替了创作问题的讨论的”,不就透露出政治结论与艺术创作、现实生活与艺术创作这在同一时代作家肩上难以承受的两大带根本性的原则吗?
  中国现当代的文学传记,大多带上了为传主“树碑立传”的特色。作者大多带着这样的创意,传主生前的亲朋好友而健在者,尤其是他们的亲属更往往有着这样的要求,甚至不惜公然要求“隐恶扬善”,哪怕是时代的恶,服从组织的恶,确实违背传主良心的恶,连轻描淡写也不容。而“为尊者讳”、“为长者讳”、“为亲者讳”依旧是得到弘扬的传统文化,依旧是活的普遍的社会心理。作者往往虽有破茧之心也难有破茧之笔。对于这一社会病,鲁迅晚年曾给予严重关注,既在《“题未定”草》(六)中指出论议人物“倘有取舍,即非全人,再加抑扬,更离真实”;又在《“这也是生活”……》中提出:“删夷枝叶的人,决定得不到花果”的劝诫。他说:“给名人作传的人,也大抵一味铺张其特点,李白怎样做诗,怎样耍颠,拿破仑怎样打仗,怎样不睡觉,却不说他们怎样不耍颠,要睡觉。其实,一生中专门耍颠或不睡觉,是一定活不下去的,人之有时能耍颠和不睡觉,就因为倒是有时不耍颠和也睡觉的缘故。然而人们以为这些平凡的都是生活的渣滓,一看也不看。”如果是大人物和大名人一流,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除非作者别有深意,如将所谓曾经为“神”的鲁迅拉回到人间而为“人”,于是鲁迅也一齐鄙琐化而成为作者心中的“人”,不过倒真是“世纪末”的写真了。
  路翎年纪轻轻即出类拔萃,写出传世之作,不幸迅即被冤,钉为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身陷革命的囹圄20年;又尤其不幸,是以58岁之身回到人间,却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不仅艺术才华消磨殆尽,他的生命力也已经魂飞魄散了。亲者的痛心,社会的同情,为路翎立传的珩青不言而喻会感觉到,何况在为人的血性,对于人生苦谛的感受,作者与传主本就相通。因之,从珩青最初着笔,我就有一点担心,盖创作,不仅仅出于同情,尤须出于理想。毕竟任何传主都只是时代的社会的一分子。我高兴地看到,作者在传述路翎与佘明英度蜜月时写出了:“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是一个月,佘明英准备回重庆,路翎也将重操旧业。佘明英回忆说,记得那天他好像打了一个呵欠,说,一个月没有写东西了,时间真是浪费太大,啊?佘明英十分吃惊:结婚还算浪费时间?也不是强迫你结婚的!不过,她还是忍了。什么也没说,离开了黄桷镇。”中国男人的矫情和中国女性由忍从酿造出的贤惠跃然纸上。我尤其高兴地读到,作者统计了路翎出狱后10年,完成了多部长篇,多达数百万字的创作之后,写道:当路翎的这些小说,放到编辑的案头上时,“小编辑先是惊喜:路翎写长篇了?继而是疑惑:这是路翎写的吗?是路翎写的。最后是失望……”这位“小编辑”不是别人,正是姓朱名珩青的同志。珩青没有落入作家一旦成名,连早已丢进纸篓的少作和失败之作统统誉为字字珠玑的俗套。
  “把路翎的灵魂呼唤回来”,这是朋友们的良好愿望,路翎似乎回来了,但实际上并没有回来。逝去的,就永远地逝去了。
  我一口气拜读完这部新作,掩卷之际,想起孔子的话:“可与人言而不与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孔夫子确有过人之处,确实是我们中国一位大智慧者。“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的事,其实,远不在言本身,而在言者的位、势、权。而一言可为平民百姓记住、躬行的,却只在言的有利于人的生存与发展了。孔夫子的这一句就是。珩青的笔墨大抵恰到好处,我以为。
   (《路翎传》,朱珩青著,大象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