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2期

他不该如此顾影自怜

作者:凡 娘




  我之所以读《文学自由谈》,是因为它不仅提供了文坛信息,而且文风活泼,多多少少都有自己的见解,有些见解甚至是很新鲜的。比如2004年第1期上的文章,王蒙的、红柯的、苏葵的、陈冲的、朱健国的、毛志成的……都很不错,一期中能有这么多篇耐读的文章,已经很不容易了。但我要说的是,当我看了方英文的《签名售书记》之后,就突然产生一种感觉:好端端的一锅清水,冷不丁就给搅浑了。
  方英文先生到底要告诉读者什么呢?他不准备告诉什么,仅仅是吹捧自己的两本书——“拙作《落红》及《燕雀云泥》”。给我的印象,方英文在很久以前的文章里就提到过这两本书,证明它们不是新近出版的。出版许久却没在读者中引起反响,一般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曲高和寡,比如凡·高的画,卡夫卡的小说;另一种是书的品质本身就不值得读者花费金钱和时间。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方先生尽可保持艺术的自信,不必要急急慌慌地跳出来一而再再而三地自我表扬;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你就是买断中国所有刊物的版面,欲把圈里的马说成骡子,照样无济于事。
  关键是方先生自吹的方法不是一个作家应有的态度。要自吹,就大方些,像台湾的李敖那样,而不是文中表现出的愤懑、委屈和顾影自怜。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读者,在此之前从没写过正儿八经的文章,但我至少知道作家之所以为作家,其精神应该是强悍的,他用自己的作品展示生活的本质性图景,这种图景能够得到核实当然好,但作家决不乞求别人的核实,更不以匍匐的姿态面世。作家一旦“匍匐”着,想自吹一下也直不起腰来,剩下的出路当然只能是顾影自怜。我之所以觉得红柯那篇《才华从我脸上看不出来》写得好,就因为它提出了作家应保存元气;对此张炜也早就说过,张炜最看不惯某些作家在文后注上“×年×月写于病中”的字样,认为病中写出的文字,本身就可疑;作家有一副好身板,也可能无病呻吟,何况是在病中。我对二作家的观点很认同,当我看到托尔斯泰如何把犁,普里什文如何打猎,海明威如何光着屁股叉鱼,就觉得这样的作家是值得信赖的。因为所谓“元气”,不仅仅指身体,更重要的还应该是精神的积极与丰沛。
  方英文先生在文章的第二段把发他签名售书的那则消息与另外一条消息进行比较。那条消息是《柯受良昨超度飞天》。有关柯受良的消息是通栏标题,而有关方先生的消息只有400余字,“在整个版面上只占了一小角”,为此方先生很不平衡。说真的,我不知道他不平衡的依据是什么。他是在跟柯受良比吗?当然是在比。比较的结果,是方先生认为自己比柯受良重要,而待遇却比柯受良低,所以不平衡了。但我却不这样看!柯受良不仅唱歌,还敢飞越黄河,他的影响远远大于你方英文先生,他受公众关注的程度远远大于你方英文先生,这一点你要承认;每个人都有理由爱自己,但该承认的还得承认。——何况柯受良已经死了呢,他已经是人生的最后一站了,即使方先生不是普普通通的作家而是大师级作家,遇到这种情况也应该具备些“阿门”的情怀。方先生不仅跟柯受良比,还跟“疝气、前列腺、肾结石、尿结石”等等广告相比,比的结果同样是不平衡,因为这些“不上档次与下身相关的疾病”比他的那条消息位置显著。我不明白的是,疾病也分档次吗?难道“疝气、前列腺、肾结石、尿结石”就比脑血栓或心绞痛低“病”一等吗?稍有些常识的人,我想都会给出否定的答案,那么方先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常识性错误?我想是因为他经常“比较”的缘故。在作家中比不过,没想到与“疝气”等“不上档次”的疾病也比不过,于是方先生就生气了,就更加有理由顾影自怜了。
  方先生生气,还因为他到售书的那家书城大楼前时,看到的是无数的气球标语“延续着昨日开业的热烈”,却没有他签名售书的标语。看到这里,我真为方先生痛心。我痛心的是到这份上了方先生还不明白——人家书城这么处理,已经十分清楚地表明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了。虽然我见识浅陋,也知道在西安还有个陈忠实,还有个贾平凹,还有个虽然故去十多年却还在被人不断提及的路遥,与他们相比,方英文大概尚有差距。至少像我这等低水平的读者是这么看。开办书城是经商行为,经商都是讲利润的,如果书城方面认为你方英文的签名售书能给他们带来足够的荣誉和利润,方先生你尽管放心,他们一定会把你的签名售书广告弄得比开业广告还要显著,还要热烈。既然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方先生就该退而结网,再努力一把,把自己造就到那个份上才是,而不应该回家之后,抱着自己的两部作品述委屈。幸好“书城从长江文艺出版社调了200本《落红》,从上海人民出版社调了仅存的60本《燕雀云泥》,经了一个多小时的签售,光了”,幸好还有《三秦都市报》次日登出的“难免有吹嘘之处”的后续报道(方先生不惜篇幅引用了这篇报道,在此不重引,《文学自由谈》上有),否则的话,方先生怕该痛哭失声了。不过话又说回来,真要是门前冷落,方先生是不会写《签名售书记》这篇文章的。
  我除了认为方先生缺乏一个作家应有的自知与血性,再就是认为方先生不甚厚道,比如报社打广告,人家要靠广告维持运转,报社员工要靠广告收入吃饭,你实在不该横加指责;最不厚道的地方表现在他出卖了《西安晚报》和《华商报》的记者。两位记者出于善意,把他们的想法和苦衷告诉你,你不应该把他们的话原原本本地录到文章中去。比如《西安晚报》的记者说,他们没登那条消息,是因为那家书城“当初将开业广告只给了《华商报》一家,我们领导有气”,你把这话引出来是什么意思呢?是要造成《西安晚报》与那家书城更深的矛盾吗?是让那位记者在领导手下活不出来吗?再比如《华商报》的记者说:“稿子我写了500字,但终审的头儿将书城地点一句话拉掉了。签名售书不告诉读者地点,还有什么意义?”你也将其引出来,效果与上面是一样的,都是明明白白的出卖。我是一个公司员工,深知在老板手下混碗饭吃不容易,报社的机制与公司可能有区别,但我想也区别不到哪里去,在方先生自己眼里,你是当地的名流,就更应该维护小兄弟们,不能因为一件小事就拆台(对不起,我把你签名售书说成了“小事”);更何况,你根本就无法指出两报社领导的考虑没有他们自己的道理。
  我曾经看过一个关于博尔赫斯的资料片,他有一次签名售书,也没打广告(方先生在《三秦都市报》上打了广告),去买书的人也说不上多(可能还没有方先生签名售书时火爆),可那分平易近人,那分睿智,那分仿佛愧对读者的情怀,真是让人感动。我不明白的是,像博尔赫斯那样伟大的作家,为什么总是把自己放得那么低?我们这里的一些羽毛作家,为什么总是把自己看得那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