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3期

云南作家的稿费

作者:魏得胜




  2004年的2月,中国作协的一个什么会在昆明召开,就稿费话题,云南、广西两省作协的人讲了两个截然相反的观点。前者说,云南作家人均5万元稿费收入。后者,根本不要谈稿费,广西的作家离了工资是无法生存的。
  就区域而言,云南和广西同为边、穷省份;就创作大环境而言,云南、广西也非世外桃源。那么,对他们的稿费说,我们更应该相信谁呢?广西的事我不知道,但云南这边,我还是略知一二的。以云南作家年人均5万元稿费收入而论,这无疑是说云南作家队伍在全国是一支劲旅。照此推理,云南的作家在全国至少要有几个是红极一时类的作家;甚至要有几个贾平凹、池莉、王朔这样的作家,这还不说严秀啦、邵燕祥啦、朱学勤啦等等这些思想型的作家。没有这些,最起码用身体写作而暴发起来的,也该有个三五户才是,然而没有。就是有,恐怕也是轻量级的,多不为人所知。为什么要这样算呢?你想想,一个省称得上是作家的,动辄就上百人,乃至几百人。焉知上文所指的“云南作家”,是小范围(作协里的那些人)的,还是大范围(作协会员)的?我没当过什么会员,自然也理不清作家的等级和种类。但既然是以“云南作家”而论,我想当时大范围的,是个会员就该当作家去看待的。这样的“人均”云南作家不都小康了吗?可据我所知,云南的一些作协会员,其生活水准仅仅维持在温饱线上。
  还有一个判断是:如果说云南的作家人均5万元稿费收入,那么云南作家们的大名该是多么的壮观并集中现身中国文坛呀?选事实上你却见不到这样的景观。相反,你在中国的文学刊物、报纸副刊上,却不容易密集性地见到云南作家们的“阵容”。单以严肃文学方面的高产作家而论,云南也就一二作家可数。
  再说,大环境也不支持“云南作家年人均5万元稿费收入”一说(具体到某个人,不在话下;言之“人均”就值得商榷)。因为中国的文艺状况,最好的要数1994~1999年这几年,那时的报纸副刊、文艺刊物真如雨后春笋,只要写得好,就不愁发表不了,也就不愁没稿费。1999年后,中国的文艺界就像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我曾给一位文学爱好者回信,替她遗憾,说好时候你没赶上啊?选现在,要么文学刊物不景气;要么报纸副刊被枪毙,想走文学这条路,难了。这也正是网络文学兴盛的主要原因。本来许多人想文学地表达自己对生活的看法,结果你把园地给撤了,人家只好到“墙”(我对网络写作的称谓)上去涂画,稿费不稿费的,也就顾及不了了。
  基于上面这些事实,可以知道,“云南作家年人均5万元稿费收入”一说是片面的,不切实际的。然而云南某作家的年稿费收入10万元的话却是可靠的,因为他把参与电视节目制作 的收入一并算归稿费收入了。能不能这么算呢?这仍需商量。余以为,电视这个玩艺比螃蟹还横行霸道,你说它很文艺可以,说它很政治、很经济、很功利也可以,总之说它什么都行。但要细说,最不能以文学而论的就是电视。因为电视具有暴发户的一切特征,那么附着并生存在电视圈里的人,说白了都是经济动物,他们的收入或叫工资,或叫劳务费更合适,而叫稿费就太勉强,也过于模糊了劳务费与稿费间的界限。稿费是思想产品的“结晶”,而劳务费是劳动产品的“结晶”。性质上还是不一样的。李国文先生曾说某台的几个主持人,不过几个肉喇叭,也隐含了这层意思。就这一意义而言,用嘴劳动和用手劳动是没什么区别的。这使我想起几年前写过的一篇小文,其中说,某官人无论到哪里,他的秘书都赶紧把他的讲话记录下来,然后加以整理,拿到报纸、杂志去发表,甚至结集出版。那么,稿费自然就寄到官人的手中,而且是特稿特酬。我为此曾写打油诗一首:
  世人都知做官好,
  天下美事少不了;
  吹牛不但不上税,
  还能逍遥拿稿费。(《杂文报》1998年7月14日)
  这是我那一时期的认识,现在我绝不认为领导者的哈拉滋即《口水集》,可以算作他的稿费收入,我现在把这类东西归为“劳务费”。退一步说,倘要扩大稿费含意,作家的稿费收入不仅不能与电视人的收入比,就是电视人,也有不可比之处,那就是特权阶层从嘴里流出来的哈拉滋。这情形下,文人论稿费,不显得寒碜了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