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3期

文学奖:秀逗到何时

作者:高 昌




   这二年,多个文学奖项纷现文坛,好一似密匝匝蚁排兵、乱纷纷蜂争蜜、闹攘攘蝇喋血。同时,伴随着“土改分田地”式的分奖、领奖、颁奖的热闹喧嚣,各种质疑和争议的声音紧跟着也就接踵而来。
  越来越多的疑问甚至不屑,使冠冕堂皇的各种名目的奖项颇显尴尬。过去被高举在头顶上的光闪闪的宝贝儿,现在则更像是捂在裤衩里扭扭捏捏的“私密空间”,总是有些需要藏着、掖着、遮盖着的小尾巴,叫人一言难尽,欲说还羞。一不小心,就丁郎当啷漏出皮袍下的“小”。
  作家孙犁生前感慨说:“现在,几乎无时无地不在办文学奖……几乎成了一种股市,趋之若狂,越来越不可收拾,而其实质,已不可问矣。”孙老先生魂返道山多年了。倘若黄泉有知,看到今日这么蔚为壮观的文学奖大军,不知又该怎样惊叹?
  倘若没有说错,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者一年才选出来一个,可是,我国的以一位文学前辈的名字命名的文学奖项曾经一届就评出70名获奖者。相比而言,气魄比诺贝尔奖的评委们确实大多了,但每一届那些大丰收的获奖作品现在还有几个人能够记得起来?实在值得慷慨的颁奖者们再做一次跟踪回访。
  近日这一奖项的一位评委谈到最近一届参评的散文杂文时就说:“我纵观这次几十部被评作品,感到不足之处有三点:一、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底层人民思想感情的作品较少;二、长散文较多,像《××××》这类既有韵味,又行文精致的千字文可说是凤毛麟角;三、语言缺乏锤炼,且具有鲜明个性和独创性的作品不多。我希望散文家们对这些缺憾能有所注意和改进。”先生此论见诸传媒,不是在下臆造,而且也可谓真知灼见。不过令我奇怪的是,既然参评作品有这么多缺点,为什么最后还要高抬贵手,让那些连语言都“缺乏锤炼”的作品入选?为什么就不能行使否决权(假如评委有此权力),把那些自己不满意的东西毙下去呢?
  现在还有人在乎那些多如过江之鲫的文学奖吗?当然。有不少作家和作家的领导们还是非常在乎的。尤其是一些急于靠个什么奖来装点门面、欺世盗名的角色,他们是最没尊严、最无过硬货色又最急猴猴地想成就一番“事业”的那类文坛不稳定因素,当然为此作起秀来也就特别积极和能干。他们精细而放肆的公关水平大大超过浅薄的创作水平,走到哪里都可能在同行中间沦为笑柄,可挂在脖子上的奖章却依然可以放射出泡沫四溅的灿烂光芒。登龙作秀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相反文学奖带来的现实收益却是好看又好吃。
  就各地作家的那些领导和组织而言,奖多了,当然更不是坏事,至少还可以作为当地作协的政绩工程,哪怕是豆腐渣工程,在年终总结时也可以洋洋得意地扳着手指数出个一二三四五。奖挣回得多,就意味着领导干了工作,没有白吃干饭,脸上自然有光彩。这可真是一举“双赢”甚至“多赢”的好事情,的确是应该多多益善。这一点,我们只要看看一些奖项尤其是所谓国家级奖项颁发之后,各省市获奖作家和他们的相关组织的热烈反应以及“参与文学奖”的积极姿态,即可想见此奖在老爷和公子王孙们心中的分量。排排座,分果果,今年在你家,明年到我家。文学奖越来越成为一个各种因素、各种势力之间互相角斗、互相综合、互相妥协和平衡的活动,而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文学比较或艺术鉴评。
  就目前情况来看,有些作者对这些奖项看得比较重,另一方面,某些缺乏有效监督和正常程序的奖项,又在客观上刺激了一些作者甚至作家的不健康心态和不光彩举措。“跑奖”现象于是也就开始在文坛靓丽登场。
  这里说的还是在一些人看来比较“正规”的奖项,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还有其他一些名目的或真或假的奖项,近年来也四方招摇,大出风头。其中甚至还有号称“中国的”“世界的”什么奖。有时甚至一首短诗,一篇小散文,寄上一笔钱,收录在某一个“集萃”、“大典”中,发一个获奖证书,回家后也可以表现出凯旋而归的姿态,说终于领奖了,进了某某大会堂了,见到谁谁谁了……总之,各种因缘际会,为各种文学奖尤其是具有商标意味的文学奖提供了丰厚的土壤和生存机遇。可是“奖”丰收了,就意味着文学繁荣了吗?面对各种眼花缭乱的大炼钢铁般的热情,每位有良知的文坛从业者应是何种态度?
  记得多年前,曾有人试图用巴金的名字设立文学奖,但巴老婉言谢绝了。巴老的谦虚和洁身自好,令人钦敬。现在,以名人命名的奖项很多,那些被用来冠名的大多都是名声响亮的文学大师。但是,以他们的名字冠名的所谓文学奖,却常常被一些毫不相干的不三不四的人士所把持,成为他们的个人资本和集团股票,一次次遭到亵渎和奸污。
  当然,尽管以人名命名的文学奖项鱼龙混杂,但也有一些含金量很高的奖项值得敬重。就我个人的阅读经验,我还是比较偏爱茅盾文学奖。不过较真起来,即使这样一个文学奖,也还是有些不得不说的矛盾令人十分困惑。比如某届获奖作品的一位作者,同时又担任该届的评委,如此“内举不避亲”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笔者来斗胆议论上一两声,估计也不至于特别冒犯茅盾文学奖的权威吧?好在,现在该奖评选纪律中一个重要条款就是回避制度,这种现象才终于没有被克隆和继承下去。
  茅盾文学奖的历届评委名单在网上不难查到。看一看终评委员会名单,我就常会产生一些追忆逝水流年的感叹。长篇小说评委固然需要才学和水平,但说起来也是份力气活儿,要看完参评的大量作品需花费很大精力。老年评委名声响亮,但说老实话,让他一口气读那么多大厚书,比如上届初评获全票而终审又落选的砖头一样厚的《××××》,不仅老人家们本人“力不从心”,作为旁观者也实在于心不忍。而其中还有某些评委已经远离文学工作,对创作理念的发展变革、艺术风格的审美流变并不十分了解,无怪乎近年来其评奖办法和评委组成经常遭逢质疑和争议。
  无论是家世显赫的所谓大奖,还是一些旁门左道的所谓小奖,总是有那么一群油头粉面道貌岸然的人把舵,另外还加上哥们义气来撑场子、摆阵势。偶沾雨泽的某些看眼色行事的评委,在幸福地分了一杯羹之后的得意洋洋,说来更是恶心和可笑。即使仅仅参加过某某奖项的初评,居然敢标注某某大奖评委的堂皇印记,加在名片上引为欺世盗名的荣耀。若是真地有幸参加了终评,鼻孔就可能翘到天上去了,很有些奴隶总管气派,好一似独享了鸣鞭为快的特权似的。
  有时候参与评选的评委和参加评选的作家,几乎就是同一拨人。而他们和出版单位间又存在各种各样一望便知的利益纠葛,在这种情况下的文学评奖,想要要求绝对的公正公平,的的确确就更不容易了。
  现在很时兴颁布颁奖语,或者由评委在完事后写文章评论获奖作品。评委的做人水平和个人心机,从这些奖项的颁奖语或评委评论中就可以看出来。语言在这里已成了“植物人”,只有血肉,没有活力。貌似高深的评语,其实就是套话,空话,说错也没错、要用也没用、一针不见血、十针扎不透。这类评语泛滥,一方面可能是参评太多,写文章也要赶场子,没有时间思考和分析,只好应付了事;另一方面可能是思想老化、知识贫乏,忙于东奔西往,陷于舞场饭局,写起文章来自然东抄西摘,言之无物;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世故和圆滑,追求稳妥保险,没有勇气得罪人,没有个性和思想,形成了程式化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八股”。
  而在各种奖项中,最令我感觉好笑的,是打着民间旗号的一些小说奖、诗歌奖、青春奖、女性奖、排行榜之类,这些五花八门的东西已全然脱去高贵华美的外衣,聚集了最不好意思的许多东西。有时候我们看一看评委会和承包方,就能够猜出评选的获奖名单。自己人评自己人,或者就干脆评自己,是他们经过实践检验了无数次的永恒“真理”。以自己哥们姐们为主的自慰式的奖项,最终目的无非就是把自己打扮得花哨起来,成为明星人物,占据文坛有利位置。围绕这些奖项的各种表演,鲜明地反映出这几年人们为了话语霸权而进行的权力划分。今天的雨后春笋一样纷现文坛的所谓奖项,越来越成为丑闻的策源地,有时候甚至假到了不要脸的地步,严重败坏了文学奖的名誉。
  在文化多元化的今天,一个文学奖要做到人人满意,当然不容易办到,也有些勉为其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文学评奖只是一次公众化的集中的文学鉴赏和品评。好的文字,既能感动评委,同时也能打动人心,充盈着真诚、智慧、热情、良知等等必不可缺的各种传统特质和精神内涵。好的文学奖评选的出发点,应该是鼓励创作,而不是谋取名利。应该科学公正,而不应该暗箱操作。应该具有独立品格,而不应屈服于承办方意志。应该以文为本,而不应考虑人情关系。艺术创造应该是一种最诚实的劳动,文学奖项本身意味着责任、道义和良知。文学奖需要严格的机制和完善的程序,同时也应该强调宽容和多元化。应该容忍不同的艺术探索和美学差异,同时视野也应更开阔些,不要把某些号称五湖四海的奖项评来评去却搞成了少数人小圈子里的同仁奖。
  不争的事实是,各类文学大奖现在已不再具有振臂一呼万众云集的轰动效应,反而有堕落为恶俗的温床之危险。我之所以要写这样一篇自己想来都多少有些搞笑的东西,根本原因还是这么多年来,对文学奖中的你争我夺,桌下交易,自我恶捧,贬低他人的秀逗闹剧极端厌恶的缘故。
  说到底,文学奖的迫切问题主要还是道德重建问题。怎样才能真正有助于文学发展?怎样保持作家队伍的贞洁和清白?怎样增强和恢复文学奖的公信力和公誉度?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深入思考。现在仔细盘点,各类文学奖的得主真是不少。但是仔细掂一掂,是不是都是准斤足两,童叟无欺?正是:
  说来可笑似轻灰,大奖飘飘四处飞。
  倒海排山争座次,插花抹粉放光辉。
  腰姿扭捏须周致,眼色捉摸入细微。
  风骨扫除呈腻粉,殷勤摇尾向前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