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真实埋藏于伪真实之中

作者:朱旭晨




  人物传记的阅读目前已成为大众文化消费的重要层面,近年来的图书热销排行榜从数量上说明了写传记、读传记、重视传记文学的现象在社会上已然成为一种风气。从理论上看,传记研究也越来越广泛深入。其中对传记事实的关注更是焦点中的焦点,因为“事实是界定传记文学的关键词”。对于什么是传记事实,青年学者赵白生在对中外权威传记作家的阐述与实践分析后总结道:“传记事实,狭义地说,是指传记里对传主的个性起界定作用的那些事实。它们是司马迁所说的‘轶事’,它们是普鲁塔克传记里的‘心灵的证据’,它们是吴尔夫笔下的‘创造力强的事实,丰润的事实,诱导暗示和生成酝发的事实’。”最后他强调:“简言之,传记事实是一部传记的生命线。”学者、传记大家朱东润这样要求传记作者:“材料不够必须知道如何搜求;传说太多必须知道如何辨别,尤其重要的必须知道如何掌握分寸。”以治学严谨著称的朱文华先生一再强调“传记作品所披露、援引的任何材料都要做到准确无误,经得起推敲”。学贯中西的杨正润先生则认为“传记的最终目标并非一切事实的真实,而是历史人物生平和性格的真实”。因为客观上讲,由于生活背景、思想观念、宗教信仰、党派意识等等因素的影响,有些传记作者“往往会近乎本能地接受有关传记主人公的某些事实或是摈弃某些事实”。
  那么,作为传记生命线的事实,在实践层面又呈现出怎样的状貌呢?
  今年是抗战胜利60周年,这里我们仅以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孤岛”秘密战中的著名作家关露生平中的几个重要事实为例做一简要分析,同时也作为对关露同志的缅怀。
  说起关露,您也许不知道,可是您一定唱过她写的歌,那就是电影《十字街头》的插曲《春天里来百花香》。
  关露生于1907年,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左联。1930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太平洋上的歌声》、《新旧时代》、《苹果园》等。抗日战争时期,曾经受党的派遣,打入上海日伪特务总部“76号”,策反特务头子李士群起义,为党的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她是一位长期肩负党的秘密使命,在敌营周旋的巾帼英雄,同时又是一位受左倾路线迫害、长期被剥夺了写作权利的作家。1982年12月5日在北京默默辞世。
  建国后,关露曾因潘汉年案两次被囚。第一次是1955年6月——1957年3月。就目前公开发表及出版的著作而言,关于她第一次被捕时的情形有四种说法。恕不一一例举。
  这次被捕关押,历时22个月,在弄清情况后,关露于1957年3月26日被释放出狱。第二次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从1967年7月一直关到1975年5月,而且出狱时尚无结论。我们已从各种回忆录中了解到关押关露的秦城监狱执行的是非常严格的单人囚室制度。为排解百无聊赖的漫长岁月,关露自制了两枚缝衣针。写到事情的经过,又是人言言殊了。大体上也有四种说法。至于关露的逝世,仍有四种不同的说法,详见丁言昭《谍海才女》、萧阳《关露最后的日子》、柯兴《魂归京都——关露传》、王增茹《丁玲带我看望关露》等书籍、文章。
  中国现代传记写作的倡导者和开路先锋胡适曾在其《古史讨论的读后感》中提示我们:“对于任何证据材料都得问:(1)这种证据是在什么地方寻出的?(2)什么时候寻出的?(3)什么人寻出的?(4)地方和时候上看起来,这个人有作证的资格吗?(5)这个人虽有证人资格,而他说这句话时有作伪(无心的或有心的)的可能吗?”对研究者和传记作者而言,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是他们在鉴别和考证材料时总要问自己的几个基本问题。只有把这些问题考究透彻后,方能断定材料的真伪,进而决定取舍。然而作为读者大众,则又不同了。读者,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何种著作,总是一个多元化的群体,他们的身份、年龄、性别、文化程度、阅读旨归等各不相同。对传记而言,有一种读者目的在于看取他人成功或失败的故事从而有意识地导引和规划自己的人生之路;另一些读者则在阅读他人坎坷苦难的人生故事中消解和平衡个人生活经历中的艰难委屈;也有人要从中寻找人类自身的历史和人性的发展,等等,不一而足。对故事即传记事实的真伪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去或能够考究的。此时,我们如何看待各种版本的传记及回忆文章中多少会有些出入的传记事实或故事呢?
  先让我们看一下有关文献的作者身份:刘朝兰,1953年搬到西单文化部电影剧本创作所院内,与关露可说是忘年之交,之后常去看望关露。沈凯,1953年在中央电影学院艺术系编剧班读书时认识关露,1954年毕业后又分配在北京电影剧本创作所编辑部当编辑,与关露的接触较多,并于1978年秋又在香山意外见到关露,做了一次长谈。丁言昭、柯兴、萧阳,三人都曾写过关露传,丁、萧都见过关露,柯虽未见有文字表明他亲自拜访过关露,但据说柯兴在写关露传时,“除了阅读大量的公开的历史资料,采访了大量的当事人和知情人之外,更主要的,在领导的支持下阅读了有关关露的一大批内部资料”。胡绣枫,关露的亲妹妹,抗战中也是地下党员。王增茹,丁玲晚年的秘书,曾陪同丁玲去看望过关露。对读者而言,作为“故事”的讲述者,他们都初步具备了“作证”的资格,其所提供的传记事实从整体上来说也是符合人物性格的。换句话说,上述不同版本的“故事”是不同讲述者在不同背景下由对关露的认识出发而做的写意式的描述,它们共同揭示出关露人生中的某些经历及性格的某些方面。读者从中可得到的共同信息至少包括:(1)1955年6月,关露在住处意外被捕;(2)关露曾在秦城监狱自制两枚缝衣针;(3)关露有意支开他人服用大量安眠药辞世;(4)关露晚年曾有朋友相伴,并由保姆照顾。这些正是一部传记所以成立的硬邦邦的事实,它们是传主人生中曾有过的经历和行为,是有案可查或是有证人证物的无法涂抹的存在。
  但同时,由于事实的时空属性及其发生时的不经意性,人们的事后回想难免会有些微的变异。比如关露第一次被捕的时间问题,多数认为是6月15日,但也有人说是6月14日;有人说是早饭后,有人说是下午;有人说是先叫到办公室再押走,有人说是直接押走的,也有人说是拿了洗漱用具后被带走的。每种说法都是言之凿凿,或是有在场的证据,或是参看了内部资料,或是知情人的告白。作为普通读者,一般是不会也不可能再次回到“现场”或查阅档案资料的。此时,对他们而言,不同版本的“故事”可能都具有某种真实的属性,即便是与众不同的说法,也未必是有意造的伪。朱熹就说过,记人言语最难,其不得意,则往往“以己意出之”。我想,关露在狱中磨针的故事对知情者来说,恐怕也都是关露本人告诉他们的吧。也许是关露对张三李四的说法当时就有所不同,也许是听者只记了大概,多年后写文章时,又将遗漏或是遗忘的细节按照个人的想象加以弥补的。事实是关露的确做过这样两根针,至于是用捡到的钉子还是铁丝,用了半年时间还是三年时间,或是更多时间,由于没有日记等更可靠的资料可查证核实,我们认为,即便是从记人传神的理论高度上看,这些不同的说法也都无损于传主的形象,也是关露作为党的地下工作者具有超凡忍耐力和不屈精神的明证。1982年3月23日,中组部作出了《关于关露同志平反的决定》,4月2日,关露在这份决定上签了字。把自己的问题弄清楚了,组织证明自己是纯洁的,就是为事业牺牲再多,关露也绝无怨尤。我们知道此时关露已是年逾古稀,既没有子女,也没有财产,她不愿再为他人添麻烦,于是,最后选择了吞服安眠药辞世的谢幕方式。这个时间这样的结局,让我想起丁玲的一句话“我可以死了”。这是丁玲1984年接到中组部下发的《关于为丁玲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时所写的《党给了我新的生命》一文中的句子。丁玲、关露这一代人是非常重视组织对自己历史问题的结论的,因为他们爱护自己的事业和名誉胜过自己的生命。
  从社会学视角来看,陈述出的“故事”本身之真伪是一个问题,而产生“故事”文本的语境,同一“故事”的不同版本,以及任何类型的“故事讲述者”怎样讲述故事等,都可以告诉我们许多史实真伪之外的内容,这是又一个问题。因为任何事件的“真相”本身就蕴涵在其前后左右的时空脉络之中,就“故事讲述者”怎样讲述故事这一视角而言,即使是道听途说对听者也会有所得;更重要的是,这些从当时传闻得来的本非“事实真相”的二手叙述,恰可告诉我们那时有关“某事”的传言如何,为我们提供了当时当地当事人认知中的“某事”大致怎样,与第一手实录性文献相比,别有其史料价值,其重要性并不因此而削减。细究起来,不仅有些不“真”的史料也并不“伪”,至少不是有意造伪;即使确属有意造伪,那么,造伪的需求、造伪者的动机、伪史料的产生、造伪的过程、伪史料何以会以及怎样被接受和否定等,都是可分析的,它们所能指示的问题应该说是太多太多了。就上述关露生平中的几件大事而言,有案可考的诸如第一次被捕的准确时间、去世后被发现的时间等我们固然可以通过档案资料搞清,即便是狱中磨针、被捕时的情形、自杀前后的不同说法等这类细节性的事实,无法求同的状况或许会长久存在,但这对传记作者、研究者及读者来说,也未必是“困扰”产生的根源。因为从根本上说,这些真实或不十分确切的传记事实同样揭示了传主生活的时代背景、传主的性格特征、传主的某一段经历,给读者带来的是对传主精神本质的形象化的认识。真实与伪真实的传记事实的共同存在,我想或许也是一人多传的重要原因。我们用逆向思维去考虑这个问题,答案将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就目前我们所见到的人物传记来说,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因为真实本身是很难接近的,有些时候历史的复原不是靠所谓的事件真相,而是靠细节真相把它再现出来的。而这些细节在传记中的表述常常是在史料搜集、辨别和梳理基础上的推测与想象。面对任何一本传记我们恐怕都很难相信其中的全部传记事实,真伪几乎总是并存的。只要是客观的有根据的能展现传主的思想与精神气质、个性与生活经历的事实,它们的价值有时是同等的。真实难免有埋藏于伪真实之中的时刻,正是“吹尽黄沙始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