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对“情侣神话”拆解之拆解

作者:白军芳




  《自由情侣的神话》是李美皆发表于《文学自由谈》上的一篇文章,其气势咄咄、言之凿凿,似乎一下子揭开了波伏瓦千疮百孔的、伤痕累累的爱情心灵内幕,似乎一定要把这位现代女权主义的代表人物苦心经营的“情侣神话”一下子打得粉碎而后快!似乎这样仍不解气,还坚决果断地说什么“女权主义者更是见不得一个委屈的波伏瓦,女人们太想从她的成功中得到一个窥斑见豹的证明,并获得某种寄托和安慰”,“女权主义者需要典范,因此,她们塑造了波伏瓦”。在指桑骂槐中,李完成了对女权主义为铸造“波伏瓦神话”而放弃掉自己的清醒、准则,变得麻木混沌的嘲弄。
  总体归纳起来,作者拆解波伏瓦——萨特情侣神话的两个论据是:一、他们的契约是不平等的。萨特要求的,波伏瓦被迫的;萨特把波伏瓦作为“老巢”,倦了才归,波伏瓦甘做老巢(婚姻享用上的不平等);男女对于感情的投入不一样,波伏瓦在契约中更受委屈(女的爱比男的爱更专一持久,爱情的排他性要求波伏瓦用更多的理性来消弭委屈);表面上契约给了波伏瓦自由,但不是她主体上的需要,是契约的需要。二、爱情生活上是不平等的。萨特玩弄女性,波伏瓦为他拉皮条,波伏瓦是萨特的管家,目的是控制萨特,保持住契约;在男女爱情不平等的契约中,爱情平等就是神话,包括波伏瓦的爱情。
  我不想在这些问题上纠缠。我只是认同这样的一种经验:当鱼说自己很幸福的时候,任何人都无权说鱼不幸福!因为鱼最有表达自己话语的权力。也就是说,当波伏瓦没有撰文说自己在“爱情契约”中痛苦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断言她是痛苦的,而李美皆的文章最明显的缺憾就是忽视了这一经验常识。
  “波伏瓦更是自己努力面对萨特这一现实(不满足一夫一妻制而建立的契约婚姻形式)”,“所以这个平等条约实际上等于萨特的单方面声明,或者说霸王条款,波伏瓦只是被迫同意而已”,“要想不失去萨特,她就必须这么做,别无选择”。从这些话中,可以窥出,在李美皆看来:因为萨特“不愿一夫一妻制”所以,波伏瓦就“别无选择”。于是,很明显,在李美皆的心目中,一夫一妻制是保障夫妻关系平等的最基本条约,否则“霸王条款”,就是女方的“被迫同意”。我不知道她得出了波伏瓦被迫同意的根据来自何方,但如果以此类推,无疑会得出波伏瓦非常爱慕萨特并欲以传统的一夫一妻制来满足自己对婚姻的设想,但却不能实现,最终一辈子都在“被迫”中、“别无选择”中度过了自己悲剧的一生的结论。实际上,稍稍看看他们的传记,在1939年秋天,为了避免两个人的分离,萨特提出与波伏瓦结婚的建议,“可以说,我无时不处在被他的建议说服中。……结婚意味着成倍增加了一个人的家庭责任,而且,实际上是增加了一个人的日常琐碎工作。我们与外部世界关系的任何调整,都将会严重地影响我们之间的现存关系”。“加入已婚男人的行列,意味着一种更大的放弃,而不是获得,我知道他是不会对我怀恨在心的,但我深知,这刺伤了他的心……我甚至没仔细考虑就不费气力的作出了决定,没有犹豫,也没有去权衡利弊”。(《西蒙娜·波伏瓦回忆录》第二卷85页西蒙娜·波伏瓦著,陈际阳等译,江苏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其实,我不想来举这个例子来反驳,因为一夫一妻制的传统婚姻模式根本不是他们厮守的出发点,而只是李美皆自家头脑的产物,在这一问题上纠缠,实际上是买椟还珠!
  李美皆完全按照自己的思维模式来论证“波伏瓦作老巢”,“波伏瓦的艳遇是因为爱萨特而不得的结果”,“波伏瓦作萨特的管家,是想保住萨特”等论点。因为没有波伏瓦的个人话语的佐证,因此这些论据显得不堪一击。结果,李美皆思想的缺憾就在这一文中暴露无遗了。
  比如:她一方面借助自己头脑中对“完美情侣”模式的概念来揣测波伏瓦——萨特的爱情境遇,另一方面又借助自己女权思想来论述“男性和女性对待爱情的态度、投入爱情的程度,以及对于爱情的期望是有差异的”,她认为“男性和女性在爱情上具有先天的差异的,女性的爱欲往往比男性更强烈,女性对于爱情往往比男性更加执著和忘我、投入和专一”。对于这一点,我确实不知道她是如何得出的(当然行文中也未注出处)但就心理学方面来讲,对待爱情,女性多缠绵久长阴柔,男性则热烈冲动阳刚,不同的爱情表达有不同的美感,我们不能据此说谁在这个过程中受到的伤害更大,如果这一点还没有考据清楚的话,切不可早早就下“波伏瓦比萨特(对爱情)要付出更多努力”的结论。
  果然,李美皆接下来论述波伏瓦如何甘心做“萨特的管家”来控制萨特的事情,还铮铮宣言说这样的做法是想把“他的艳遇在她的掌握甚至控制之中”。于是,不难理解,在李美皆看来:控制男人是女人拥有男人的惟一方法。波伏瓦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控制”萨特。——难道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就是控制和被控制的强权?没有吸引与被吸引的爱慕?
  不仅如此,她还借用另一个“常识”来论证波伏瓦的“不快乐”。“男性要爱才快乐,女人要被爱才快乐”,言下之意:因为波伏瓦没有“被”萨特爱,所以波伏瓦作为独立女性,只能享受在两性关系中“屈抑的快乐”——难道男人被爱就不是快乐吗?女人爱着别人就不是快乐吗?对这种常识性经验的漠视,使该文在这方面的论据简直就不堪一问。但作者却依此又得出“女性”在萨特——波伏瓦的不平等条约中丧失的快乐要比男性多,这是有失公允的!
  还有,李美皆将张爱玲的话“有几个女人是因为灵魂的美而被爱的”,引申为“男人可以用智慧吸引女人,女人却很难用智慧吸引男人”(所以,萨特在与异性肉体关系的几率上比波伏瓦高)“波伏瓦如果再走下去(与更多男人发生性关系的事)会是什么呢?具有恋母情结的男子的畸恋”!言下之意:没有女人能因为智慧而被男人爱的,连波伏瓦也不例外。当她不再年轻,她与青年男子的恋情只是对那个男子“恋母情结”的明证罢了。“波伏瓦赢了(指在拥有萨特这件事情上)可又有什么好自豪的呢?”李美皆大抵看惯了“红颜伴皓首”的恋爱模式,对“青年配老太”的模式很是腹诽,所以波伏瓦作为女性在生命过程中享受性爱的时间、几率总体上就比萨特短,她的性伴侣就比萨特少,她也就在契约中不能享受平等权了。——似乎在李美皆看来:一个人拥有更长时间与异性有肉体关系就更有生命价值,于是,萨特因为占有女人多而沾光,波伏瓦因占有男人少而委屈。
  于是,在理论上的推理走投无路的时候,李美皆开始诅咒优秀的男人——“宁愿不要优秀的男人也绝不要为男人的优秀所苦……不过,成为一个平庸男人的最爱,又有什么好自豪的呢?”言下之意:有优秀的男人做丈夫给自己带来痛苦(仅是他生命中异性的几分之一),不能让人(女人)自豪,平庸的男人因其平庸更不能让女人自豪。——凭什么男人(丈夫)要成为女人(妻子)的自豪?配偶是女人自豪的砝码吗?波伏瓦这样看吗?凭什么用这个论据来证明波伏瓦的“屈抑”……这样的思想不仅暴露出她脆弱的理论基础,同时还反映了她对两性关系的和谐的绝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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