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对创作主体,文学是残酷的

作者:何满子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我们年轻时,书市里常见到一些指导初涉文学的青年如何从事创作的入门书,近年来这类书很少见了。吴敏求的《文学毕竟是人学》一书正是属于这个性质的,只是早先的这类入门书侧重于讲解创作方法乃至于表现技巧之类,本书则更着力于论述文学追求者的人生修炼和敬业精神,颇有“文学伦理学”的味道。
  我与吴敏求先生素昧平生,大约三年以前,忽然给我来信,说读了我的三卷本《学术论文集》,很感兴趣。说了一些恭维话,这都可视为陌生人的公关式的客套,但信中有一处对我的质疑肯定是真心话。他说:“您在序言中声明‘从未以作家、学者或什么专家自期……只祈愿以普通一人,即与任何人平等的社会公民身份陈述意见’,这样的表白是否是故作谦虚?您著作宏富,能叫人相信这样的表白是由衷之言么?”由于他这样坦率地直抒所疑,有点推心置腹至少是不见外的态度,这封本来可以用客套话对付乃至可以不复的陌生人的来信,我也只得认真的作了回答,此后又通过两次信。我告诉他,我的不以专家或作家自期是真心话,没有故作谦抑乃至作秀之意;相反,倒隐含着一点责任规避的意图。
  “责任规避”作何解呢?作家、专家应是公众人物,发表议论必须谨慎。而我,自知生性浮躁,极易冲动,有时还不免偏执,发些不驯之论乃至谬论。不以专家作家自命,以一介平民的身份发言,或可讨点“童言无忌”或“叟言无忌”的便宜。虽然这种意图或只是主观愿望,或曰一厢情愿。
  比如,这回作者要我为他的这本书作序,我就可以打破作家、专家们通常作序言只讲好话的惯例,偏来指出本书的某些不足,即诉说的是一个普通读者的意见。我特别想议论的是本书《朴素是文学的最高境界》一章,其中告诫初涉文学创作的人要力戒“少年好绮丽”的毛病,并引了黄景仁的诗“洗尽铅华悔少作,摒除丝竹入中年”一联,说当你成熟了一点以后,将会后悔早年的玩弄词藻自炫华美是不智的,云云。话没有说错,但“少年好绮丽”,只是说明作者尚处于稚嫩阶段,恐怕初涉文学创作的大都有“爱绮丽”的通病,如黄仲则,不是到了中年,才懂得“摒除丝竹”而深悔涂铅华的“少作”么?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指责了其实无须过分诟病的初学者的通病,却轻轻放过了最常见的反“朴素”之道的装腔作势,以昏昏自鸣昭昭。对那些在文场混了多年乃至似乎已经“成名成家”了的人士的常见病却不置一词。我以为是谈“朴素”问题的最大不足。
  当然我也能体谅作者何以不揭示当前文场的这种常见病,只泛泛地点明了“要以平实和真诚面对读者,矫揉造作必将贻笑大方”作结。因为要展开来谈,倘更要举实例,是要得罪人的。但依我之见,这点不谈得透彻,谈“朴素”就不能将题旨发挥尽致。
  杜诗云:“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千古事”,没错。好作品会千古流传,供人赏叹;劣作便寿命不长,偶尔留下来的也会让人摇头嗤笑。“寸心知”,却未必,至少不是人人都能有自知之明。尤其是文人多数患有自我感觉良好症,不是有句“老婆是别人的好,文章是自己的好”的个别谑语么?
  但文学作品可真是十分残酷的,不管创作主体自我感觉如何良好,如何自以为花团锦绣,自以为标新领异,本人如何趾高气扬,如何张牙舞爪,不可一世,但写下来的那些东西却会无情地出卖它的主人,把他肚子里的那点墨水,他的那点眼界,连同他的情操志趣,乃至整个人格都暴露无遗。总之,正好印证了布封那句“风格即人”的老话。
  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说过:“不作诗亦藏拙之道也”。确也是悟道之言。
  可是,凡人总得说话,凡文人都得写文章。只是应该懂得文章是残酷的,它会毫不客气地揭作者的底,出自己的洋相。此所以“朴素(与老老实实相义)是文学的最高境界”,创作也好,批评也好,同此一理。切忌用假嗓子唱歌,耍花样终究是不管用的。哗众或可取宠于一时,强不知以为知的放言高论或可博得浅人的膜拜,但不经久,而且在作者自鸣得意之时就已贻笑于大方。
  这种并不高深但却关切时弊的道理,在本书这样颇像“文学伦理学”的论著里都是应该揭示的,但作者忽略了。我以为是本书的最大不足。
  很抱歉,这篇序文出格了,或曰不像是序文,不但不说好话,反倒指责起作者的疏忽来了。但这番话确是我真实的感触,是实话实说。自忖是不背于本书作者多处提倡的“敬业精神”之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