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文人明星化

作者:何满子




  当前文化市场上有个很夺目(市语谓之“抢眼球”)的现象,即文人明星化。
  “明星”一词,开头似乎是专指为观众所宠爱的电影演员而言。随后扩展至“球星”之类的体育明星;专唱流行歌曲的“歌星”(正规的声乐艺术家从不称“星”);以至在T形舞台上扭捏作态的时装模特之称为“名模”,俨然也有“明星”的况味。近年来则电视台的某些(以娱乐节目为主)节目主持也谑称“名嘴”,似乎也列入“明星”一档了。至于一年前才冒出来的“超女”,便更是明星之属。总之,真所谓星光灿烂,异彩纷呈。
  文人争作明星虽然早些年就已有征兆,有个把争作“大众情人”的畅销书,才子热衷于出头露面,上镜布道,朝明星路上奔。但给人的印象还是有些羞羞答答,作琵琶遮面之状。这回大概是改革开放较久了,商品经济社会的大气候逐渐成熟,和这些丈人找捷径自我宣扬的小气候一同发作,文人明星化于是成了时尚,形成一道风景线了。
  商品经济社会推销货色,要讲究品牌效益。企业家要树立商品品牌,不惜费巨资做各色广告,争取顾客。文人可没有那么傻,也舍不得花本钱,何况他们要打造的品牌就是本人。最顺手的办法是自炫即自我炒作,也呼朋引类地互惠互炒。须知这类愈是亟亟于声名的文人,肚里就愈是没有多少货色。这些才子是天生的演员胚子,极善做戏,伶牙俐齿,能言善辩,说的比唱的好听,卖乖作秀的技巧大都高人一等,更其是自我感觉超常地良好。正如王朔所说:无知者无畏,于是便能糊弄大群人注目倾心,有些是随队起哄,胡里胡涂地甘为“粉丝”。一旦有了“群众基础”,报刊和电子媒体也赶热闹而随队起舞,和宣扬影星、流行歌星、笑星和“超女”之类无异。这既促成了文人明星化,也就促成文人的人格商品化。
  和媒体炒作影星、歌星之类明星不同的是,那些男星女星有谁跟谁起了爱情波澜,谁跟谁轧姘头之类的“绯闻”可以添彩;而炒作文人明星却没有鼓捣起这类庸俗趣味的材料,只有点如某文人明星在演讲作秀时为了卖弄才情,引用古书中的成语时,连中学生也不会读错的文句读出别音等“搞笑”的材料聊以助兴而已。
  行文至此,忽然想起了最近媒体曝出的上海的一家家塾“孟母堂”事件,那家塾专收十岁以下的儿童,重点教读孔孟经书,地方教育当局认为这家塾与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法不合,下令叫停,但也有人为之争论抗辩的。我想,这家塾倒大可吸收某些文人明星去就读,至少可使之读到《论语·雍也》中“知者乐水,仁者乐山”时,不至于再将“乐水”、“乐山”的“乐”字错念成“le”来出洋相了。
  古今中外,凡是有志于治学述作的学者和作家,都是靠天赋的才情,更靠勤奋治学,呕心沥血的创作,然后成名成家,为社会作出贡献而赢得社会的敬重。所谓功到自然成,不能幸求。由此而擅名获利,是社会对其辛勤劳作的自然报偿。这样的学者作家倒往往淡泊于名利,即使有时也动心于名利,至少不会亟吼吼地干沽名钓誉的钻营,后者是为文人传统风尚所不屑乃至不齿的。对比当今的文人明星化,怎能不令人摇头呢?
  2006年8月,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