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胡适的诗国理想

作者:解 芳




  20世纪上半段,中国诗歌界有一种“胡适之体”诗。胡适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一些人称他作“专家”,另一些人称他作“通人”。他在每一个领域,都能创造出新的作品,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人们对他的接受和认同,往往出于他在许多领域里提出了新鲜的观念和新鲜的方法。这其中,又以文学上的建树最享盛名。胡适晚年最年轻的弟子曾说,胡适“真正不朽的贡献”是“他对白话诗文的倡导和试作”。并且,他对时势的领会和竭尽全力的实践,使他称得上“第一个英雄”。
  胡适属于19世纪末出生的年轻一代。等他成长起来的时候,社会文化阶层分化的局面已基本定型。比他早二十年的梁启超,是这个阶层里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当时,像梁启超那样的留日学生,在政治思想上的贡献和声誉往往超过在学术上的成绩。胡适在留美时,对政治虽感兴趣,然而远隔重洋,对中国的政治只能隔靴搔痒式地谈谈爱国。如果仅就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来衡量,胡适很可能成为近代社会变化潮流中极平凡的边缘知识分子。
  所以,在这种局限和近代以来舆论气候的潜移默化下,胡适养成了一种不同以往的感知方式。他理智地对时局采取了介入、却不以此为业的态度。而对白话文运动,总是积极参与、推进。1917年回国以前,他把一篇《文学改良刍议》寄给陈独秀,在《新青年》杂志第2卷5号上发表,导致了一场最初旨在反对古老书面语言形式,即反对文言的文学革命。而且,胡适又是独树旗帜、开辟新路,把战火燃烧到属于纯文学的诗歌领域的学人。他在1916年4月间写过《沁园春•誓诗》一首,诗云:
  更不伤春,更不悲秋,以此誓诗。任花开也好,花飞也好,月圆固好,日落何悲?我闻之曰,“从天而颂,孰与制天而用之?”更安用为苍天歌哭,作彼奴为?
  文学革命何疑!且准备搴旗作健儿。要前空千古,下开百世,收他臭腐,还我神奇。为大中华,造新文学,此业吾曹欲让谁?诗材料,有簇新世界,供我驱驰。
  这是质疑权威的狂妄口气。而此前,胡适已提出“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的具体构想。胡适有一种儒雅的精神,他常常用“逼上梁山”这样看似别无选择的境地,来解释自己为什么会主张诗国革命。他说:
  我主张不但用这种老百姓的语言、街坊的语言作为教育工具,并且用它来做文学媒介的改革。一连串的小意外事件,逐渐的强迫我采取了这个立场。……
  (我的朋友们)都承认白话文的生动可以用到许多别的写作上去,如评话、故事和长篇小说,但是就是不能用在诗里面。……
  所以我终于得到个结论,那就是我们一年多的讨论已逐渐约束到一个中心议题里来。这个中心议题便是:白话文用在文学其他任何部门都很合适,就是不能“用之于诗”。诗一定要用有锻炼的文字来写。
  这样一来,则我的朋友们除了“诗”这个堡垒之外,其他方面已经全部向我让步了。
  胡适的朋友们是文学上持保守态度的任叔永、梅光迪、杨杏佛。尤其梅光迪,后来做了“学衡”代表人,更与胡适针锋相对。这种严峻的逼迫,好像反而能使胡适获得情感上的支持。近代文学革命气氛下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争论,使胡适相信他可以把诗歌作为文学上的策略,打破人们尚未崩溃、对文学正统的信仰,打破残留在改良者和保守者当中、对传统价值体系的信仰。他相信,他可以超越坚固的“诗”之堡垒,成为别人眼里面容可怕、却超凡出众的新诗人。他可以挥动着胜利的桂冠,把同时代文人、知识分子们,包括伟大如梁启超一样的前辈,甩在身后。
  胡适在谈文学革命时,已经认识到那些对文学正统的信仰、对传统价值体系的信仰,就像逝者的亡灵,羁绊了从前的改革者。他举宋代欧阳修、苏轼、还有陆游、朱熹的例子,来说明这些文人对文言优势的崇尚、以及对俗语、白话无意识地压抑。他们把通俗的口语当作点缀和消遣,一旦做起规矩文字时,又迫不及待地回到文言书面的形式中去。而梁启超诸人,把白话体当作煽动平民的革命武器、当作无知大众的教育工具,心底却燃烧着对尊贵如诗歌的上层文学的渴望。胡适显然洞察了这种等级差异,所以坚定地想要推翻所谓正统文学的权威。他从那些不彻底的前辈们身上看到,平民的文学、平民的诗歌正聚积着强大的力量,好像滚烫的熔岩,努力挣脱千百年来山体的束缚和压抑,蠢蠢欲动地往外喷涌。他把平民的文学、平民的诗歌当作新信仰,为这平民之歌争夺地位。
  当胡适自己声称“俗语文学是中国的正统文学”时,我们可以清楚地理解他对重建正统的遐想,和对正统本身璀璨光芒的追求。诗歌界,正是充满希望的花园。当然,也许胡适并非有意选择这种遐想与追求。或者说,他尚未意识到这一点。他鼓吹诗歌界革新,可能出于雨果、华兹华斯的影响,也可能受了美国意象派的启发。但对“正统”、“经典”的渴求,一定萦绕着他。
  胡适按照自己的方式对诗歌改造做了初步构想。他认为诗要自然、有天趣。倘若像汉儒讲解《诗经》,寻章摘句、牵强附会,做一种文化的再生产和再塑造,便湮灭了真性情,诗也不再能够称其为诗了。易读、易懂的诗歌在胡适看来是和动人、美感联系在一起的。过去写诗、做文章的失败,在于写的人只求绝少数的知音,而不求在最大多数人中达意。只求绝少数人赏玩,而不求最大多数人读懂。然而,真正的诗歌,当它置身于大众,不论在何种阶级,都能被普遍认同与接受,那么它才是成功的。诗人的价值在于创造一种平等的机会,使街道上任何人都能捕捉到律动的诗意。诗人不再是孤独的创造者,他必须在自我和世界之间建立起沟通和交流。这好像功利主义的逻辑。功利主义者是“外在”倾向的典型代表。他们常常说,当一个行为能增进幸福时,它就是恰当的;当它产生了与幸福相反的效果时,它就是错误的。胡适以这种逻辑,提出要白话、俗语入诗,要作诗如同作文。显然,他把语言划分为运用于高雅文学的一类和受排斥、同时亦相对低俗的相反一类。这种划分本身生硬地割裂了语言的完整性和丰富性,使得不论站在何种立场,不论高雅或低俗,都破坏了诗歌创作。然而,他在人们不停地朝奉高雅时,把高雅的对立面推向舞台中心。在舞台眩目的聚光灯下,诗国理想就变得明确而富有战斗力。
  胡适利用历史、利用过去的遗产,为追求新诗歌的合法性服务,恰好以渐进的方式适应了那些守旧文人们的传承心理,和他们恋恋不舍的尊古情结。他专门写了《历史的文学观念论》告诉人们,白话文学、白话诗歌的种子早就“伏于唐人之小诗短词”里了。它们被古文家藏匿于黑暗、潮湿的泥土,却能生生不息、“而终一线相承”。它们难以遏抑的力量证明,它们本是文学殿堂的正宗。胡适的使命在于唤醒传统而忠心的大臣们,为落难的王子正名。而和他一样的先觉者们,则要靠锐利的“眼光识力与笔力”,再造出属于他们那个新时代特征的东西,以证明“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
  胡适运用历史进化的眼光来审视中国诗的变迁,并描绘出“诗体的大解放”的图景,以期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成见。他赋予新诗以历史依据,弥合了传统与创新之间巨大的鸿沟,使新诗能够更轻易、更具说服力地在民众间普及起来。并且,这种诗体解放下的新诗没有严格的限制,也更自由、更无忧无虑、更容易虏获年轻一代的好感和推崇。于是,日常化的语言和自由体的结构改变了古老诗国的面貌。这两种极平庸、极简单的工具竟对诗国的旧营垒造成了最猛烈、最致命的破坏。
  在胡适的新诗观念中,有许多具体构成因素。最著名的如新文学运动中提到的八件事:
  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
  前三条讲内容方面的主张,后四条讲形式方面的主张。事实上,除了第七条不讲对仗外,其余几条说法都和古代诗论大体相近。
  当然我们仍旧会问,为什么陈旧的口号竟然能够迎来簇新的世界?这也许可以从胡适解释“言近而旨远”这五个被一般人用烂的字,看出些端倪。通常人们说“言近而旨远”,是说写一件人人都可以懂的平常小事,并能够从中寻出寄托的深意。胡适认同这种观点,但他对“言近”的理解,除了越浅近越好的态度外,更有一种别出心裁的意味。他认为“言近”须要不倚赖寄托的远旨也能独立存在、也能有文学的价值。这表明,他要求诗歌有一种亲和力,要让最大多数的人都体会到诗歌文字里的寓意。即使这种寓意不能表达得明白无误,也要让最大多数的人享受文字浅近的乐趣。这是他为大众、求平等思想的再现。同样也能说明,为什么他评判诗歌时,总是念念不忘地拿“通”与“不通”来做标准。他说杜甫《秋兴》里有一些句子不通,其实是说那些句子的意思不能通达到读者,不够明白清楚,也就不容易让人读了受感动。
  胡适以先驱者的态度去感受新诗所展现的景象。对于和他一样的先驱者来说,新诗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如何造成新诗,如何让社会容纳新诗,并且使它获得更为坚固的基础。他从不讳饰自己的诗歌是不彻底的、过渡时代的产儿。他承认,就算勤奋不辍,他也不能创作出更丰富多彩的诗歌。而他对新诗美学趣味上的考虑,也只能浅尝辄止。当新诗和旧诗的对立不再成其为对立、诗歌界转向“诗究竟是什么”之类的争论时,胡适的批判精神削弱了,只是偶尔发表一些议论。他与那些簇拥着他的少年的新诗人们,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