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他在那里

作者:蔡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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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找不到他翻译的那部书——更确切说,是半部书。对于找不到的书,我有一个宽解自己的想法:国家图书馆肯定有。哪天去北京把它找到,复印一本,就可以了。我的许多丢失了的心爱的书,我想国家图书馆里都还存有,被珍藏着,那比它们在我手上还好些。我真的去了一趟国家图书馆。搜索他的书,竟然没有,我失算了。想到一个不好翻译却很来神的英文字,用在这里正合适,我这就叫做“misfire”。
  他的书名叫“The Story of the Stone”:《石头记》。我读过同一部书的另一个译本,书名“A Dream of the Red Mansions”:《红楼梦》。那是翻译家杨宪益戴乃迭夫妇的作品,在国内很容易找到,可我还是想读他的。他是David Hawks:大卫·霍克斯,一个英国人,本是牛津大学的教授,就为了这部两百年前曹雪芹未写完的书,他不再做教授,回家闭门埋首15年,译出了它的前八十回。后四十回他不译,因为他要译的是曹雪芹,不是高鹗。替他将后四十回译出的青年是他的学生,后来成了他的佳婿。这青年名叫闵福德(John Minford),我们后面再说他。
  在网上也搜不到霍克斯的多少信息。抄来抄去的帖子,只简要地说他是“20世纪后半叶的著名汉学家”。“20世纪后半叶”,感觉好远了,这个“叶”字尤其显得古香古色,其实距离当今没多少年,更何况,霍克斯先生现在仍然在世。当世还有这样一位深藏不露的高人在,我觉得需要几秒钟的屏息,以免空气的流动搅扰了在我的抽象意念中存在着的他。
  他翻译的《石头记》我只有幸读到一些片段,但已足够窥斑知豹。最先读到的是《好了歌》——当时,真是惊得要跳起来,真有如此鬼斧神工的译笔啊!如果说曹雪芹的文字是“神鬼文墨,令人惊骇”,这霍克斯的译文,竟然不输分毫,蟹形的西文与方块的原文达到了一个高妙工整的对称:我们有我们,他们也有他们!我反复默诵,惊叹渐渐变成感念,变成几乎要涕泣的感动。多么遗憾,曹雪芹没写完他的书就死去了;多么意外,200年后西方世界会来一位大卫·霍克斯,他揣摩曹氏的心意仿若雪芹重生,他把那字字看来皆是血的前八十回,用他的15年生命,重新贯穿了一次。
  在译序中,他写道:
  “原著虽是一本未完成之作,但它是一位伟大作家呕心沥血的结晶。因此我认为,凡是书中的内容都有其价值。我要将书中的一切都翻译出来,包括双关语,也要表达出来。我不自视所有的细节都处理得完美,但如果我能向读者传达出我在阅读这本中国小说中所获乐趣的百分之一,我的此生,便不算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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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着实好看。它书里有一种芳香气息,教人越看越爱,真是“词藻警人,余香满口”。它是一花一步,移步换形,随便翻到哪一页看进去,都能立刻融入它的一层肌理,其上其下有无数的关联照应,既悬而未决又妥妥帖帖。许多人慨叹曹雪芹是怎样写出这样一部书来的,如同不置信古埃及人是怎样徒手造出了浑然一体的金字塔——是这样的璞玉浑金,凡人摸不着下手处。凡人做不了,即便动用电脑,而在他,或许用不到那么精密具体的筹算和建构,他下笔自有神。他的文字绵针密线,连珠缀玉,天衣无缝——他的技巧是无为而为,别人学不来。
  要用什么样的语言才能形容曹雪芹呢。一个贾宝玉,一个林黛玉,一个薛宝钗,这三人的文采精华,皆由他一人分身而作。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那些拔了尖儿的女孩子实际上都是他的化身。还不止于此,大观园里上上下下几百号人,无一不是出自他的心窍。曹雪芹,他是他们一切人累加的总和。你以为他们当中的谁太聪明了,那聪明其实是曹的;谁太愚蠢了,那愚蠢也经过了曹的观照,变得晶晶发亮。
  1948年,英国青年大卫·霍克斯在海上漂泊一个月后,经香港来到北京大学做研究生,当时他是北京城里唯一的一个外国研究生。之前他在牛津,教他中文的老师是红学家吴世昌,他也曾借阅过《红楼梦》,那时一点也看不懂。在北大的时候他听过俞平伯的讲座,不过讲的是杜甫。1951年,他返回牛津出任中文讲师,翻译出版了《楚辞》。从1973年起,伦敦企鹅出版社开始陆续出版他翻译的多卷本《石头记》。——插句题外的话,我真是惊异那个年代非常稀少的研究生,是多么的货真价实,几年的书读下来,再怎么艰巨的工作都能胜任了。前面提到过的杨宪益先生的夫人戴乃迭(Gladys Yang)是牛津大学第一个以研究中文获得学位的毕业生,霍克斯则是第二个,他们两位后来各自翻译出了全本《红楼梦》。
  没人知道霍克斯是如何从“一点看不懂”,到译出被誉为最佳英译本的《石头记》的。译者的艰辛不为人知,霍克斯说,他感受到的是“乐趣”,比阅读他的精彩译文更胜百倍的乐趣。一定是因为完全读懂了原著的好,他才甘之如饴,用他的15年生命来奉陪。我想象他逐字逐句地琢磨曹雪芹写下的文字,熟极而流,渐臻化境,感受到与原作者的通灵——横跨200年时空的两段脑电波对接上了,在不可思议的宇宙中,像奇遇的彩虹。“哦,你在这里。”也许他们彼此这样对话。毋须多言的握手中,他们交换的是彼此完全吻合的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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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n all know that salvation should be won,
  But with ambition won't have done, have done.
  Where are the famous ones of days gone by?
  In grassy graves they lie now, every one.”
  这就是《好了歌》的起首四句:“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神仙”,是一个道教概念,做神仙是以老子为始祖的道家学说的最高理想。西方世界,不提神仙,霍克斯转用“salvation”一词,意为“拯救”,取自基督教的价值观:人人都晓得灵魂需要拯救。从罪孽中得到拯救也是基督教徒的最高追求。道教转换为基督教,一首诗在翻译过程中连同它的文化背景都转换了,虽两相迥异,却奇妙地对称。标题“好了歌”,霍克斯译为“Won-Done Song”,善戏谑的人说是“完蛋歌”,并由此赞叹霍克斯教授必是一诙谐之人,“完蛋”二字,简直跟疯癫道人风骨神似。“Won”当然是“好”,“Done”暗合着“了”,这两个字又押韵,恰如“好”、“了”。在四节诗歌中,霍克斯不断重复朗朗上口的“won't have done, have done”,而且每一节末尾都以一个“one”准准地压在韵上。他的活儿干得太绝了,语词简直不像是刻意的寻找,倒像是恰好有,给他拈来——哪儿找得到这么绝的对等?这个霍克斯,好生了得啊。
  一部《红楼梦》里有多少诗词、曲赋、对联、灯谜、牌九、酒令?除了音律对仗之类的讲究,其间又往往带有含义曲折隐晦的双关、出典、析字、藏词……即使只是把它们译成白话文我们都会觉得不可行,稍稍一动,那绝妙的文字就死去了。无能为力的地方,我们说不可译,可是霍克斯说,他一切都要译。他硬是凭他的学识和才力,将已经成为绝响的曹氏的文字,在他笔下以另一种形态转世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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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他好似不会在这个过分物质和现代的世界上存身。2003年,北京召开“纪念曹雪芹逝世240周年”大会,向20多位翻译家颁发“《红楼梦》翻译贡献奖”,他在获奖之列,但他没有来。获奖这件事也还是太物质。从前顾城说过一句话,说英国有个翻译《红楼梦》的霍克斯,原来是教授,后来跑到威尔士放羊去了。这句话跟《红楼梦》很相配,跟霍克斯也相配,“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即使是威尔士的大地与羊群,情调也是相仿的。与《红楼梦》的匹配,才气之外,就看那个气息跟气味,是否跟原作一致,如王立平的作曲,如刘旦宅的插图——我始终觉得画了那么多《红楼梦》插图的戴敦邦先生,其实是为画《水浒》而生的,最该画《红楼梦》的还是刘旦宅。
  霍克斯先生有时候也隐身出现。他的贤婿闵福德,就是从前与他合作,译出《红楼梦》后四十回的青年,现在是香港公开大学教授,近年来致力于翻译金庸的小说,报纸上后来说《鹿鼎记》的第一章其实是霍克斯所译,只是他不肯署名。他说,闲着没事就“帮个小忙”,不署名是因为“不足挂齿”。
  还是有记者探访到他了。他住在牛津。电话打到他家里,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犹豫。
  “我都是老爷爷了,能给你谈什么呢?”
  他似乎对翻译《红楼梦》的话题没有特别的兴趣。他说译著已出版多年,自己上了年纪,差不多与世隔绝,没有什么好说的。又说最近身体不大好,第二天还要去看医生。
  “那么我今天下午就从伦敦赶到牛津怎样?”记者问。
  迟疑一下,他说:“那当然好了。”
  霏霏烟雨中那位记者找到了霍克斯先生的家。年届八旬的霍克斯老人正在读一本中国小说。他说自己不研究当代中国小说,但手头上这本写得还可以,“有乔伊斯的风格”。
  “金庸的书呢?在你心目中,金庸是否跟曹雪芹平等?”有幸见到霍克斯先生的记者问了这么个问题。
  我且看老先生怎样回答。“你说呢?”他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