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危险的“跨文体写作”(外一篇)

作者:冉隆中




  “跨文体写作”据说正在成为一种文学时尚。老中青三代作家都有了“跨文体写作”的“杰出”成果。比如我见到一个“跨文体写作”的范本是胡廷武先生的《九听》。胡先生的《九听》,先是以九篇篇幅颇长的文章在某刊散文栏目里陆续发表,然后又以散文集的形式出版问世。胡先生的《九听》,因其在自觉或不自觉状态下,在散文中添加了小说的某些元素,比如以第一人称的非全知全能视觉突然间又转换为无所不在的叙述,打乱或者打通了“在场”与“不在场”的某些界限,文字的张力也就比一般散文要强,随物赋形的特色也自然更加凸现。出版后,好评如潮,文坛多位被人逢迎的“教父”和“大鳄”纷纷发表评论,对这部既“中规中矩”又“不拘一格”的散文称赞有加。这本来也算“跨文体写作”诸案例中可圈可点的优秀作品之一吧,谁曾想,事隔不过三两年,胡先生却自己来了个“华丽转身”——称《九听》是长篇小说了!而且还沿着《九听》的方向——从传统散文的“疆域”出发,到长篇小说的“部门”归队——推出了另一部更加“跨文体写作”的作品《回到西双版纳》。内容和人物都极其单薄而单纯,但因为“跨文体写作”,又受到众口一词的好评热捧,而好评的主要依据,就是该作品坚持了“跨文体写作”,并认为这种坚持已经达到“自觉”的程度。作家本人也以为终于找到了在文学道路上突破的正确途径,正准备沿着这种“跨文体写作”的方向继续前行(实则越滑越远)。
  如果说胡廷武的方式是在“跨文体写作”障眼法下,将“串串香”(一种用竹签将螺蛳肉土豆块等食物串而烹之的食用方式)变“大象”、散文变小说的魔术戏法的话,还有一种“皇帝新衣”式的“跨文体写作”,或许更让人惊讶。这里仅举一例——诗人雷平阳有一首《澜沧江的三十七条支流》的诗作,就以其对诗歌美学观念更彻底的解构或者毁灭的勇气,制造了一个让人侧目的“诗歌事件”而博了个满堂喝彩。这首徒具诗歌外形(分行)而基本没有任何精神指向和诗歌美学价值的作品,仅仅因为“精确”地用文字罗列了一条江的流向以及在什么位置接纳了多少支流,照单列出,就成了语惊四座的天人之诗,就创造出网上无数点击率和叫好声。明明是“裸奔”式的写作,不按规则的“出牌”,哗众取宠的搏“出位”,在“跨文体写作”的标榜下,在众声喧哗之中,人们就以为看到了最美丽的新衣。如此“跨文体写作”,真是到了让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如果此诗的“美学理念”也能成立,那么,以后主管“缪斯”的部门都可解散,其职权移交各地皆有的地名办公室即可了。
  “跨文体写作”应当是为文体增添新质的写作,这种增添的新质与文体原有的肌理应该是融通的,是达到和谐的,是对文体固有美学特性的不断丰富和补充,因而它是很有难度的写作。它当然是也应该是受到肯定和鼓励、允许尝试和摸索的写作一途。在技术层面上的写作创新,很大程度要依凭于“跨文体写作”。问题是你对文体是否有足够的理解和尊重,有足够的明了和顿悟,有足够的“打通”的勇气、办法、技巧和能力。有了这样的前提,再“跨”出去也不为迟。那些在“跨文体写作”的名义下,失之轻浮的随意命名和率尔操觚,以及看似老道的油滑书写,都是不足效法甚至贻笑大方的。
  
  危险的“文学辩论”
  地球人都知道一个常识——真理是越辩越明的。但奇怪的是辩论一旦进入到某些人的“文学”领域,却常常不是越辩越明,而可能越辩越污,越辩越黑,越辩越让人不寒而栗,甚至胆颤心惊。最近就见到一例,说来给列位看官听听。
  某省一位文学评论家(为叙述的方便,姑且称之为评论家甲),两眼近视,书生意气,文章有较多迂腐气,好处却是不懂察颜观色,也就在迂腐文章中留有几分可爱的率真。该书生所在的省,近年来文学艺术占尽天时地利,兼得领导重视且领导有方,一时间文气冲天,声名大震,倒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大气候下,书生自然也是既得利益者。然而书生的感恩方式却与他人不同,无非是想用自己独特的发声方法,表达一下自己某些特立独行的清醒和忧患意识。于是著有一文《×省文学现状审视》,发表于当地小报和内刊。文章按五五比例,表扬批评,写得十分对称。其批评的逻辑起点,是他认为“繁荣之下有危机,发展之中有缺失,高潮之后有落潮”。因而他像开药方一样,甲乙丙丁,罗列了一些可以想象和预见的“问题”,还一本正经地得出了“答案”。我想,明眼人能够看出,该评论家的这番良苦用心,也算自己希冀为该省文学能够“可持续发展”所做的一些努力。
  然而却有人著文(同样为叙述的方便,姑且称之为作家乙),认为这是一篇“否定、谩骂”之文。否定了什么?作家乙指出:“××在文字的开头虽然也不得不承认××的文学如今是个繁荣的时代,但从他的全文来看,他实际上对这一崛起、繁荣、大有希望的现状是否定的。”我以我的常识,也看了评论家甲的文章,然而我没看出作家乙对文章所下的这个“否定”结论。这本来也符合横看成岭侧成峰的道理,不足为奇。就算评论家甲对某地某时文学现状真的持“否定”态度,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你肯定,我否定,并不能说真理就一定在肯定的一方。对此,我不置评。我感到的问题,是出在作家乙对评论家甲文章所谓“谩骂”的指认之上。作家乙认为,评论家甲的文章表现了其“辱骂众人的狂妄态度”,指出:“特别不应该的是把如今正充满信心积极创作的许多作家和热心扶持××文学创作的党的领导人骂成是‘陶醉在黄金时代到来了’、‘不知天高地厚’、‘目光短浅’、‘夜郎自大’……”作家乙还认为,这是对该地区作家和领导的“肆意辱骂”,并在文末直接点出了领导的名字。作家乙巧妙地将评论家甲在文章中不同段落的文字加以组接,然后将重心落在了“辱骂”领导人之上。这就有欲加之罪的意思,并将书生评论家置于十分危险的境地。试想,书生虽有秉笔议事的胆识,却也是生活在具体环境中要靠工资吃饭的现实的人。他可能有勇气对一时一地的文学说三道四,一般说来,他是没勇气(也犯不着)去对某位具体的领导用文章进行公开“辱骂”的。而作家乙却硬要通过自己的巧妙编织,指认评论家甲就是“辱骂”了,就是犯上作乱了,这样上纲上线的手段,相信稍稍年长者肯定不陌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作家乙如此居心叵测,到底是要做什么呢?
  可以告慰的是,某领导恰恰是有海纳百川的胸襟和气度的人,他依然跟作家和评论家广交朋友,他没在任何场合对作家乙的“重大揭发”做任何表示,领导毕竟是领导,并不是作家乙十分有限的想象力所假定的那样简单。今天人们正在大力营造的和谐社会环境,也不是一两篇罗织和挑唆的文章就可以搅乱的。因而书生评论家依然可以书生气十足地写他的其实是无关痛痒的文章,作家乙也可以在某些并不恰当的场合做些连他自己都十分不屑的“辱骂”。风平浪静,人心思定,谁可以改变这一切呢?
  200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