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期

评判历史人物不应用“带醉的侠气”

作者:苏育生




  最早在书店看到《正说鲁迅》,翻到其中“胡适与鲁迅”一节,感到有些提法莫名其妙,比如“可以没有胡适但不能没有鲁迅”之类。后来买了此书,才知道作者孔庆东是北京大学一位教师,这篇文章是给学生的一篇讲课稿,成书时收进去的。仔细阅读以后,我觉得作者随意性很大,虽然他说是讲胡适与鲁迅的语言问题,但并没有认真分析两个人语言的差异和优劣,而通篇都是用调侃和戏谑的口吻,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批评或者确切地说是耍笑胡适,态度极不严肃,与作者标榜的“正说”相差甚远。
  关于胡适与鲁迅,这几年我看到的文章不少,或者谈他们的交往,或者比较他们的学术思想,或者比较他们的政治立场和观点,不管看法如何,我觉得大都能站在客观的立场上,抱着一种严肃的态度,绝少象孔庆东这样成见过深,缺少一种学人风度。后来我在网上才知道,作者向来是以“大侠”或者“醉侠”自居,无怪乎如此评判历史人物了。但我以为,一个人在生活中可以做“大侠”或“醉侠”,但在讲课时或学术研究上绝不能有半点“带醉的侠气”,否则定会贻误子弟的。
  按作者说,本来学生提问的是,鲁迅的语言为何别扭?当代学生提出这样的问题我觉得是十分正常的,但政治嗅觉十分敏感的孔庆东马上就联想到,在这背后暗藏着一个问题,即“鲁迅为什么不如胡适”?不仅如此,而且更“反映出当下一种不断涌现的思潮,不断有人举出另外一个人来打倒鲁迅”。我以为,如果确有这种思潮,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与学生提的语言问题似乎不大相干,根本用不着孔老师一上来,就喋喋不休地大谈什么“在这些思潮的鼓动者看来,凡是共产党批判过的都是‘好人’,甚至都是‘伟人’,而与共产党沾亲带故的都是‘堕落者’”。这样谈问题,时下似乎已不多见了。他把本来是一个语言问题硬扯到政治问题上去,人为地把一个简单的具体的问题复杂化抽象化了。
  实际上,作者在整篇演讲中真正谈鲁迅的语言问题很少,不过说了点“绍介”与“介绍”之类,大多都是在贬低胡适,嘲笑胡适。尽管作者也笼统地说过,“胡适确实是在文学史上一个有影响的人物,他学问很高,为现代文化作了很多贡献”的话;但在他的具体叙述中,则把胡适说成是什么学问也没有,仅仅写了一些连“三流文学价值”都没有的诗、剧本、小说之类的东西,完全是靠“适逢其时”的运气,被那些“国民党阵营”的人别有用心地捧上“大师”的宝座的。对胡适作这样的评价,如果放在几十年前的“批胡”运动中,一点也不令人感到奇怪;然而在政治和学术气氛宽松、讲究实事求是的今天说这个话,怎么想都觉得有点怪怪的味道。我以为对胡适不管怎么评价都可以,但有一点绝不能违背,就是必须尊重历史,不能信口开河,特别对一个理应严肃的教师来说,这应该是最起码的原则。
  但遗憾的是,孔庆东并没有遵循这个起码的原则,他给学生讲的,不是一个真实的胡适,而是经过他扭曲了的胡适。
  说到学问,孔庆东自问自答道:“胡适哲学上有自己的学说吗?胡适有哪一条至理名言?……确实没有。”实际上,当年北大校长蔡元培首先看中的就是胡适的学问,说他“真是‘旧学邃密’而且‘新知深沉’的一个人”。他到北大后教的是哲学课,据当时听他讲课的学生顾颉刚、傅斯年、冯友兰回忆说,胡适的哲学课与过去的老师大不相同,撇开三皇五帝,径直从孔子、老子讲起,“他有眼光,有胆量,有断制,确是一个有能力的历史家”(顾颉刚《古史辨·第一册自序》);“这对当时中国哲学史的研究,有扫除障碍、开辟道路的作用。……见了这个手段,觉得面目一新,精神为之一爽。”(冯友兰《三松堂自序》)胡适的讲义,后来以《中国哲学史大纲》出版时,蔡元培亲为之写序,指出它的特长是“证明的方法”,“扼要的手段”,“平等的眼光”,“系统的研究”。后来许多学者将它称为第一个用现代学术方法系统研究中国哲学史的书,它标志了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建立。请问孔老师,不知道这算不算胡适的学问?算不算他在哲学方面的成就?
  至于说胡适有没有“至理明言”,孔庆东一再说“确实没有”,“我就不记得胡适有任何一句话对我的人生有任何正面的帮助”。作为一个大学教师,我觉得孔先生总该记得胡适经常说的,诸如“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做学问要在不疑处有疑,待人要在有疑处不疑”,“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有七分证据不能说八分话”等。这合不合孔先生所谓“至理名言”的标准我不敢说,但至少对那些喜欢信口开河的人来说,我以为仍不失为一种格言式的警戒,至今还有其正面启迪的作用。胡适有没有留下对后人有意义的话,这是个客观存在,不能因为你个人不承认就否定它。
  说到胡适的文学创作,特别是带有“尝试”性的白话诗,是否象孔庆东那样不屑一顾地说“哪一篇有三流以上的文学价值么?”对胡适文学作品的评价,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恐怕也不至于像孔老师说的是最“糟糕的诗”,“浅薄到小学生的水平”。胡适的白话诗,作为攻破文学形式最顽固的堡垒的一种“尝试”,其难度不是今天的人想象的那样简单,其诗作的水平也绝非最“糟糕的诗”就能让世人承认。想当初,胡适在《新青年》上最早发表八首白话诗词的时候,本来不爱写诗的鲁迅也在刊物上发表了几首白话诗,借以“打打边鼓,凑凑热闹”,以实际行动给战友以支持。我就想不明白,以鲁迅的水平,何以愿意给发表最“糟糕的诗”的人敲边鼓、凑热闹?难道他就不怕低了身份,掉了身价?写过《胡适口述自传》的著名学者唐德刚,曾对胡适的白话诗有过这样的评价,他说:“胡适的诗较好的一面是文字流利,清浅而时露智慧……往往有逸趣或韵致,一部分佳作能在浅显平常的语言里表达一些悠远的意味。”同时他也指出,胡适的新诗,由于过分追求“明白清楚”……故“清新者有之,朦胧耐人寻味者则无;轻巧者有之,深沉厚重者则无;智慧可喜者有之,切肤动人挚情者则无”。(见《胡适杂忆》)我以为较之与孔教授的极端和片面来,这应该是对胡适白话诗的较为客观和中肯的评价。
  在这里,我觉得还有必要谈一谈胡适在语言方面的见解和贡献。尽管孔先生几乎没有涉及,但他的整篇讲演都是从这个问题提出来的,而且他文章的副标题也是“另关于二者语言问题的回答”,显然不谈这个问题是不合适的。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最大的功绩,是竭尽全力提倡白话文,得到了社会上普遍的赞赏和响应。许多杂志都发表白话诗文,许多作家都用白话文写作,后来教育部也规定中小学生要阅读和写作白话文。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科学地规范白话文,就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胡适不仅自己身体力行,而且还倡导和亲自编写有关白话文的系统的文法书籍。廖仲凯在给胡适的一封信中说:“我国无成文的语法,孙先生(指孙中山)以为先生宜急编此书,以竟文学革命之大业,且以裨益教育。”后来胡适撰写了《国语文法概论》,包括国语与国语文法、国语的进化、文法的研究法三部分,提出了研究国语文法的方法,即归纳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历史研究法。从而开创了对比研究白话与文言文法的先河。此外,胡适还与马裕藻、周作人、钱玄同、朱希祖、刘复等学者,共同拟订了我国新式标点符号的议案,经教育部门批准施行,极有利于白话文的推广和规范。在这12种标点符号中,后来除个别地方有所修正,一直沿用至今。至于胡适的文章,应当说是相当规范的白话文,一直为人们所推崇。朱自清说过:胡适“早就‘自信颇能用白话做散文’,他的自信是不错的。他的散文,特别是长篇议论文,自成一种风格,成就远在他的白话诗之上。他的长篇议论文尤其是白话文的一个大成功,一方面‘明白清楚’,一方面‘有力能动人’,可以说是‘达意达得好,表情表得妙’”。(《〈胡适文选〉指导大概》)曹聚仁甚至说:“他是‘五四’运动以后,在散文上最有成就的一个。” (《胡适与鲁迅》)对于这样一位有功于我国语言规范化的作家和学者,孔老师怎么就把他说得一文不值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