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报人·传媒时代·文学副刊

作者:子 川




  这不是一个规范的文章标题,只是我随手记在纸片上的几个词,因其缺乏必要的关联,故用圆点隔开。缘起于我参加一次关于“传媒时代报纸副刊”的专题研讨会,与会者有许多报人、教授、作家、编辑。报人,顾名思义是办报之人。虽然报人中有不少人同时兼有作家、教授的身份,主业还是在办报纸。
  因为垄断经营的原因,境内的报业比起其它行业来说,经济效益要好一些,个人收入也要相对高一些。这不奇怪,18世纪的经济学家就说过:垄断导致利润最大化。按说报纸属于文化产业,原不该成为垄断行业,也没有谁说它是垄断行业,可事实就那样。这里说的还不是个人经济收入的问题,这是小事。由于行业垄断的缘故,如今的报人就有了几分牛气,任何单位或部门,但有大事小事,想见报就得找他们,纸质媒体在他们的手上,也只能在他们的手上。其实,有些事情本来就是纸质媒体应当关注的事,按照新闻传播常识,但凡有新闻价值,理应报人闻风而至,挖墙打洞地要把新闻弄到手。现在倒好,坐在家中被人延请,收了红包上一条消息。谁收红包收谁红包?业外人士得弄清楚了,不是采访者付被采访人费用,而是被采访人付采访者费用。一来二去,渐渐就形成了一种潜规则:有些新闻是有偿的。渐渐的,采访者与被采访者都懂了这新闻之外的“学问”。
  当然,这里说的不是普遍现象,但也绝不个别。因为“潜规则”的存在,任何一个不按规则出牌的人,都会被游戏淘汰。故尔,这里基本上不存在个人方面的原因,就是说与个人道德修养什么的没关系,其实是一种体制缺陷,怨不得今天的报人。
  大公报复刊的创始人之一张季鸾这样评价从清末到民初的中国报人:“中国报人本来以英美式的自由主义为理想,是自由职业者的一门。其信仰是言论自由,而职业独立。对政治,贵敢言,对新闻,贵争快,从消极的说,是反统治,反干涉。”显然,这是张老先生对清末民初时期的报人的评价。当下不是清末民初,其“职业独立”想来已是过时的观念。
  如果说今天的报纸除了偶尔来一点点有偿新闻,就无所作为,这一说法也未免以偏概全,经不起推敲。正如说报业垄断经营就没有竞争一样。今天的报业之间也有竞争,当然不是在“对政治敢言、对新闻争快”方面竞争,眼下报业竞争的着眼点,在于争取大众的眼球。也就是说着眼点在于报纸的发行量,毕竟发行量与广告经营额有关,而广告营业额则是任何一家报纸得以生存以及活得如何的硬指标。
  为了这个硬指标,各家报纸使出十八般武艺,什么吸引眼球,就来什么。花边有读者,就来花边,追星有小读者,就使劲去追星,奸情凶杀有受众,就来一些擦边的准色情货色的奸情与凶杀。某一天,信手打开一家发行量很大的报纸,从第一版到最后一版,除了广告版面之外,几乎没有一版没有花花草草的俗事儿。要说俗,可算是俗到骨头眼里去。有人说这就是文化媚俗,其实,又何止是文化媚俗。正如一个与会的报人说的那样,现在报纸简直是全民庸俗培训中心,大众俗一分,报纸就先俗成三五分,到了大众的俗劲儿被培养到了三分,报纸就率先俗到七八分,真可谓领导庸俗新潮流。更有言辞激烈者,某资深报人,新近离开她供职20年的报纸,在博客上发布离职的理由之一:今天的大多数报纸,符合黄色新闻的一切特征。
  这是否就是传媒时代的新的办报方略?我不是报人,不敢下结论。殊不知,文化产业与其它产业的不同处,就在于它除了经济效益之外还有一个社会效益,而社会效益则又每每与经济效益不唱同一个调。如果报纸都这样办下去,为了所谓的大众化,专门鼓噪庸俗的声音,其实已经与污染自然环境的“三废”同样有害了,虽然它们倾倒在社会环境中的不是眼睛看得见的废渣、废气、废水,其危害程度一点不在“三废”之下,尤其是对于青少年,恐怕这种危害花上几十年时间未必能够消除掉。所以,“节能减排”不仅适用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也适用于社会生态环境。而减少排放庸俗文化的垃圾,无疑是承载传播职能的媒体的重中之重。
  当然我这样说下去,报人们大约要心里不快活,他们想必也有他们的难处,这难处局外人未必能体会得到。还是前面那个离职的报人,她在博客中说,在中国做一个报人是痛苦的。这种痛苦,局外人几乎无法想象。
  某一天,一个报社老总请饭,这是多年的朋友,当年她才调进报社当编辑,我们就相识了,对她的了解不可谓不深,她刚受命去主办一份叫做《XX时报》之类的子报,饭桌上她和她的一帮筹办子报的骨干,侃办报方略,气氛热烈,归总的基本精神是:要与日报、晚报去竞争,就得往俗里去办报纸,要俗得不能再俗!我知道她非俗人,可是一办报就使劲往俗里钻,让人听了不受用,饭桌上我凭着老熟人的身份,很书生气地跟她抬了几句杠。她是这么回击我的:你别站着说话不腰疼,让你来办报你也得这么办。这样一来,我无话可说了。回家后认真想了一下,报人的难处其实更令人可怕,因为一个俗字已经形成了大气候,今天当一个报人,就得不怕俗,俗不怕,怕不俗。
  单从这层意义上,过去常把不看书,不读报,看成是一个缺陷。殊不知在今天去看某些书、读某些报可能是更大的缺陷。
  有人会说,眼下的电视传媒媚俗的本领一点不比报纸差,这话说得无疑不错。而且,相对于纸质媒体,可视媒体是更通俗的媒体,毕竟纸质媒体对受众有个必须断文识字的起码要求,可视媒体的受众不识字也行,只要能听懂中国话就行。这也就是说,可视传媒的通俗性为其传播技术的特点所决定,报纸不应跟在后面邯郸学步,更不应当成为报纸趋俗媚俗的理由。
  随着电视传播技术的进步以及家用电视机的普及,电视传媒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君不见,电视里易中天说说三国、于丹谈谈庄子,谈说之间,一下子成了最知名的教授,最畅销的作家。这是往好里说的效果。也有一些明星或名人作为特邀嘉宾,在荧屏内被主持人调度来,调度去,像耍狗熊一样,终于耍出一阵让人听了觉得心里难受的哄笑声。电视传媒为了收视率,拼命讨好低文化人群,把逗乐当作主要手段。
  媒体的媚俗趋俗精神以及寄寓其中的享乐主义,显然是一种污染源,正在毁灭我们的精神的田园,“欲望被激起却得不到满足,这样一种被传媒强调的渴望,化解了正常的自我利益,犯罪变成另一种‘成功’的方式”。奸情凶杀这些有“看点”的犯罪报道,所带给人们的伤害,不仅仅是犯罪本身,更有一些延伸危害,比如,凶杀的细节成为青少年凶杀案件中的克隆对象,贪污行为造成的另一种危害是一些人去仿效,尤其当社会对贪污行为没有较为有效的监控和打击,当许多人因为不义之财而获得物质富有,并为人们所羡慕。
  到了互联网传播技术和无线通讯技术得到普及应用的今天,报纸电视这样一些传媒已漏出旧相来,随着网络信息和手机短信加入到多媒体传播的行列,在全球范围内业已构成了一个新传媒时代。相对于“新传媒时代”,“传媒时代”似乎也成了半新不旧的概念。新媒体传播手段的技术特点,决定了它们可以采用“卡拉OK”式的自助形式匿名进入传播环节,更容易让人联想到无厘头、恶作剧,从而淡化了它自身的影响力。而报纸与电视则是需要通过审稿、把关等种种限制,才能进入传播环节,其权威性应当大于网络传播,虽然后者在传播的即时性、互动性方面会强于前者。可我们的报纸却常常不明所以地学习网络信息传播中“无影造喜鹊”的做派,而且乐此不疲地从网络宕文章下来填充版面,结果成了跨媒体互动的以讹传讹。而假货色多了,读者心目中,纸质媒体的诚信度、权威性则出现了大滑坡。
  今天的传媒在宣扬娱乐、鼓吹庸俗方面,可以说不遗余力,是不是传媒时代或新传媒时代,就该让快餐文化与垃圾(文化)食品不受限制地充斥文化市场?当报纸传媒中透出的庸俗之气让人不堪卒读,当我在互联网,在手机短信中,不得不被动接受许多黄色信息,生气之余,常常想,是不是该有个谁来管一管,或者以法来治一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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