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书不赠人

作者:高 为




  倘若将来有幸能出本书,我不准备赠人,因为受过刺激。
  八年前,为南京某著名作家编一册配图语录,集中翻阅了他的四本散文集,对其中一篇印象格外深刻:为了孩子去见个局长,恭恭敬敬呈上的两部著作,却被那厮随手丢在一旁,满脸的不屑。作家当时很尴尬,我也替他难受。那时就想,以后我出书,绝不送人,免得自讨没趣——自己以为是宝贝,别人却当作累赘。
  后来想想,是作家把书赠错了人。俗话说:宝剑赠烈士,红粉送美人。不是礼物不好,而是送错了对象,正所谓明珠暗投,英语成语是cast pearls before swine(把珍珠扔在了猪眼前)。不当言而言,失言;当言而不言,失人。不当赠而赠,失物;当赠而不赠,失人。谁当赠谁又不当赠呢?把书都送给读书人?也不尽然。
  同事曾去拜会某德高望重的国宝级大师,看到各出版社的赠书从客厅一直摆到了庭院。由此可知,耄耋老者甚至米寿人瑞书是读不完的,我们就不必锦上添花再去增加老人们的负担了。更何况这些读了一辈子书的人,大概早就参破了“书读完了”的道理,如夏曾佑对陈寅恪所言。多读一本或少读一本对他们来说都关系不大了。当然也有例外。今年春节,我给来新夏先生电话拜年,提到本市某出版社老总有一部本行业改革的小说问世,86岁的来先生马上表示很有兴趣一读(来先生本人曾任南开大学出版社社长兼总编)。如此好读不倦的老人毕竟不多了,就我所知。
  孙犁先生有一篇《谈赠书》的文章,其中说道:经过文化大革命,赠书习惯,几乎断绝。书“我很少送人。除去出版社送我的二十本,我很少自己预定。我想:我所在地方的党政领导,文化界名流,出版社早就送去了,我用不着再送,以免重复。朋友们都上了年岁,视力不佳,兴趣也不在这上面,就不必送了”。赠书本意是以文会友,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当代浮躁社会,赠书渐渐地成了情谊的象征:朋友们未必读,但你应该赠。如果是这样,又何必多此一举?
  叶兆言先生说,只读想读的书和朋友们的书。他真幸福。只读想读的书和朋友们的书,对我们普通人来说,是种奢望。工作繁忙,想读的书没精力读,反躬自问:朋友们的赠书我全部读完了吗?实在抱歉,没有。替朋友们着想,我的书朋友们有时间读吗?会不会成为他们有形的或无形的负担?书出的越来越多,读书人越来越少。杨树达著《积微翁回忆录》1925年3月14日:“《〈汉书〉补注补正》六卷由商务馆出版。”同年9月:“商务馆告《〈汉书〉补注补正》卖去三万四千余册。”那么专业的艰深学术著作,半年竟卖出了三万四千册,那时可真是崇尚知识渴望读书的年代。搁在现在,如果没有基金或资金支撑,杨先生只好自掏腰包出自费书了。
  来新夏先生《赠书史话》中说:“早年赠书,购书百本,所费不过稿费百分之五;今则不然,购书百册,稿费几近覆没。是赠书又不得不有所权衡矣!”书虽不值钱,买书却要费钱。知音难觅,人与人的心是不相通的,所有的理解都是误解,能够歪打正着、殊途同归的就算很不错了。一切都在涨价,只有图书在降价,还销售不出去,可见图书不是必需品而是奢侈品。况且,自己写的不过是“讲点小故事,发点小感慨,说点小道理”的小品文章,与那些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高头讲章不沾边,与那些关乎世道人心风化教化的雄文巨著不搭界,既无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无深远的历史意义,卑之无甚高论,那就更没有广泛传播的必要了,不赠也罢。
  大凡赠书者,多半还要写上请对方“指教”“指正”“教正”“惠存”等客套话。而如果对方真“指教”“指正”了,又多半受不了。以己度人,赠书与人,当然是想听几句恭维话、奉承话、顺耳话、客套话,可现在文坛,在红包的作用下,文学批评家都成了文学表扬家,偶尔出个把讲了真话的人,大家一定视其为另类,不识时务。“以此(《论〈诗经〉于以书》)径复适之。适之得余书,遂弃其前说而从余议。……胡君闻义则服之美,世所罕见。”(《积微翁回忆录》1922年9月23日)就闻过则喜这点而言,无论从学问和气度来说,现在的教授比上世纪初可差远了。等而下之,我连教授都够不上,自忖没有花钱找批评的雍容雅量或受虐倾向,书干脆就不赠了。
  《百年潮》1997年第2期发表了李慎之的《胡乔木请钱钟书改诗种种》,其中谈到:“‘我(胡乔木)做旧诗总是没有把握,因此要请钟书给我看一看,改一改,不料他给我改得这么多,你看怎么办好?’我(李慎之)说:‘这是钱先生书生气发作了。还是我来给你办一点外交吧’。”“我(钱钟书)恍然大悟,僭改的好多不合适,现在读您(胡)来信更明白了我只能充个‘文士’,目光限于雕章琢句;您是‘志士仁人’而兼思想家。我上次的改动就是违反了蒲伯的箴言……”谢泳也认可了李慎之的说法,还专门写了一篇《钱钟书:书生气又发作了》的文章。另一位学者则别进一解:你请我改诗,不改是我无能,改了你不用是你的事。钱钟书就是钱钟书,恃才傲物之气根本没变。用杨绛先生的话说就是:“改造十多年,再加干校两年,且别说人人企求的进步我没有取得,就连自己这份私心,也没有减少些。我还是依然故我。”(《干校六记》)1997年4月15日,《报刊文摘》转载了李慎之此文,题目改成了《胡乔木与钱钟书之间一段鲜为人知的文字佳话》。在当日日记中王元化称,“慎之有此文此论,殊觉意外”。文中说“乔公与钱先生两位大家历来以改人文章点铁成金著称”,王元化对钱表示认可,对“胡公”则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胡的笔墨生涯不是与学术连在一起,而是与政治连在一起(朱强、夏榆《“这世界不再令人着迷”》,《南方周末》2008年5月15日)。瑕疵是那么容易指正的吗?小书是那么轻易馈赠的吗?还是藏拙为幸。
  万一要赠书与人,送青年比送老年好,因为他们更需要。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我们可以加上一句:不要不送。有时要也不送。如孙犁先生文章中提到他的一位老战友,光重版《白洋淀纪事》就要了三本:一本让孙犁寄此人在北京的小姨子;另一本他住招待所送给了服务员;年纪大了尿频,正好路过孙犁所在的机关,第三本就送给了传达室,为的是永远方便他来“方便”。我时常告诫自己:如果不能保证读完朋友的著作,就不要主动去索取赠书。
  有这么个段子:一穷鬼捡了枚鸡蛋,就与老婆憧憬美好的未来:蛋放到别人家孵出鸡(还得是母鸡),鸡再生蛋,蛋再孵鸡,如此循环往复,就可以发家致富奔小康、买房置地纳小妾了……听到此处,老婆大怒,一下子把蛋摔碎,穷鬼梦也醒了心也碎了。他正应了英文那句成语:count his chickens before they are hatched(蛋未孵出先数小鸡),犯了大忌。八字还没一撇呢,着什么急呀?在下就像那穷鬼,书还没动笔,就在大侃出版后不赠书的种种理由,整个一说梦话的大忽悠,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