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相对主义的写作(评论)

作者:余 刚


  在80年代——在上世纪整个80年代,陈东东是一位十分引人注目的诗人。他诗风的冷峻、语言的明净和透亮,在中国诗坛上独树一帜,可谓是一位唯美主义的奉行者,也是当时写得最好的诗人之一。到了80年代末,由于他主持了当时一本很有生气的刊物《倾向》,他又被当做知识分子写作的代表诗人之一。至于是否有所谓的知识分子写作,至于他是否是所谓知识分子写作的一员,这非常值得讨论。我认为从来就没有什么知识分子写作,就像从来就没有什么非知识分子写作。这中间实在是没有什么明显的界线。如果一定要说有,我宁可称他是高雅的写作,或高雅的艺术。
  与许多诗人不同的是,陈东东的诗歌从一开始就呈现出一种与众不同的特质,这种特质可比作一种外来的蓝天白云,也可以说像假定能流进黄浦江的来自古希腊的海水一样纯净。当年他与王寅、陆忆敏、成茂朝等人一亮相,就像纽约派诗人奥哈拉、阿什伯利一样,散发出一种具有浓厚艺术意味、同时带有曼哈顿和老街区的城市特色,你一下就可闻到外白渡桥、外滩的气息,甚至还可看到微暗的十九世纪的街灯。也就是说,他们结构语言或者说言语生成的方式十分特别,就像是冬季刚过,万木已经葱茏,而其自身即将盎然、勃发的一棵年代已久的枯木(按陈东东自己的说法是:物质新鲜的光泽消损,它一旦陈旧,诗意的光芒就开始焕发了)。这种语言方式,与自《诗经》以来的诗歌相比,清新;与自新诗以来的作品相比,润活;与同时期的诗歌作品相比,透明,而且坚实。当然他们之中也是有区别的,陈东东的诗歌像是在此时、此地的一股卵石地段的水流,但更像是不在此时、此地的一股涌动在深海的水流。尽管它的标题十分明确:《从十一中学到南京路,想起一个希腊诗人》《跟加里·施耐德谈到飞翔的佛法僧鸟》《涉江及其他》,但你一定会读到、想到在陌生地域或熟悉领域的东西。诗歌色泽的明亮或不明亮,或许取决于一个诗人内心澄明的程度,但是能有意使语言枯萎、陈旧,不那么鲜艳欲滴,这才是一个诗人应该具备的诗歌品格。实际上用传统的中国绘画理论也可以解释:在似与不似之间。但要加一句,更偏重于不似。他早期的杰作、写于1984年的《雨中的马》是一首介于明暗之间的、像李清照写“雨打芭蕉”那样的诗歌:
  黑暗中顺手拿一件乐器。黑暗里稳坐
  马的声音自尽头而来
  
  雨中的马
  
  将一件陈旧的乐器比做雨中的马,这意象既古典又十分西洋,因为它之后还要“惊起几只灰知更鸟”和像“木芙蓉开放在温馨的夜晚”。黑暗自然是暗的,但是雨和乐器则是明亮的,而知更鸟却是灰色的。由于有了几只灰知更鸟,这首诗最初的明亮被压到了最低的程度,也就是渐渐在枯萎。这样,一首诗不知不觉地在一种不断的收缩和放弃中到达了光辉的顶点。正如他自己在《一排浪》中所说:“白昼之诗的高音是暗夜”,以及“诗人归于他处身的时代。”
  陈东东是埃利蒂斯的“粉丝”,他对现代诗的阅读就始于埃利蒂斯的《俊杰》(又名《理所当然》),因此他不断创造的明亮是理所当然的,而明亮之中又带有强烈的音乐性。这种音乐性自然与他父亲的上海音乐学院背景有关,与他与生俱来的音乐天性有关。但是,相当有趣的是,陈东东一方面对音乐或音乐的手法推崇备至,一方面又不断地降低音乐的有效性。所谓不断降低音乐的有效性实际上是遏制诗句的流畅,有时在音节或诗行上故意不对称,甚至有意使用毫无诗意的语言,以破坏一种带有惯性的阅读,迫使读者改变阅读方向。他的音乐性,主要体现在结构上。就这个意义而言,他是一名诗歌的结构艺术家。他写于1987年的长诗《夏之书》是以诗句不断地重复、回旋而展开的,就像巴赫的音乐一样,永远能达到一种平衡;更像夏天的一幅长卷,你可以沿着海滩不断地走下去,似乎无穷无尽。而他的另一首写于1988年的长诗《明净的部分》,则完全以对称的写法进行的,其三行诗为一个段落的诗句似两只眼睛和一个嘴巴,有点像人五官的样子。我一度以为,他在这一时期的作品,已经达到了一个高峰。但我不知道的是,他接下去的、似乎采用音乐对位式写作的、写于上世纪90年代的《流水》才更加令人吃惊。这是一部奇特之作,“它的篇幅布局对位琴曲《流水》的曲式结构;它摹用和发挥古琴文字谱的语言方式;它臆写伯牙和钟子期的故事;它似乎讽仿了《看不见的城市》,却因为依据呼应音乐和传统而更甚于卡尔维诺,给了那种牵丝攀藤的偶然性想像一个必然和切实的形式。”而且它还是一部“事先想好的书”,这些,是陈东东在《流水》自序里和交谈中告诉的。它那间以诗歌和散文的混和式写法,既有意使语言扭曲、丑陋,又暗合了他自己所说的“甚至希望写出真正枯涩、密不透风和不能卒读的散文作品来,从而能接近一种‘写作的抽象’。”可以认为,《流水》和他的《序曲》《秋歌二十七首》《插曲》等,是他最重要的作品,是一直都无法估量的90年代诗歌的一个收获。
  那么,在《流水》之后,陈东东又是怎样落实他说的“期待一个声音,时光里我的基本姿态”?我们可以从其近作《导游图》《应邀参观》《马场边》看出一些端倪。说来有意思,这三首诗一首写于天目山,另两首写于美国。其格调有他一惯的明亮和非明亮性,音乐性和非音乐性,但更多的是新进展,这种新的趋势可借用他自己的话:“一个诗人的三个时期:音乐,散文和冬天。”冬天是什么,寒冷、枯萎和凋零,灰蒙蒙或白茫茫。要将诗写到这个份上,这决非一朝一夕之功,而像枯坐的高僧,旁人非常难以理解。有的人一辈子也达不到这样的犹如在冬天枯坐的境界。这或许也是他早期所说的“把灯点到石头里去”的一种,因为到最后,石头的形状一定是面目全非和枯不堪言。
  我称这三首诗为旅途之诗。但这只是一个基本姿态,是表象和表层。因为我在读它们的时候,一下子就想到了“夜半钟声到客船”和“却话巴山夜雨时”的情境。情景是罗兰·巴特十分看重的,他还强调情境是被确定的——像符号一样。特别是《导游图》一诗,唐诗的情境无处不在,这强化了一种古旧的氛围。它的开头也是突兀的、相对主义的:
  
  余晖佩戴着星形标记像一个错误。像一个错误吗?
  
  依然是残阳,是多边形的、有点残缺不全的、或许还是犹太人佩带的星形标记。然而这还不是全部,全部的问题是像一个错误。但是真的像一个错误吗?人类的生存、起居,永远都是如此,那么是对还是不对?于是旅途的种种,通过各种片断向我们袭来:
  
  “还没有尽兴的爬山新手们稍歇在四望峰”
  
  “他们要去的下一个景点更在天边外”
  
  “更多旅程里我被运送着”
  
  “回看得更远,直至幽深……小乐园也许会翻转为地狱”
  
  但无论怎样的变化,都离不开是对还是不对这个命题,甚至连旅途本身都是残缺的:“他打开台灯……你读《导游图》。”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还有什么地方可去,或者说明天还要去什么地方。
  在《应邀参观》里,旅途的情境深化了一层,因为它在里面不经意间提到了“林中路”,并以“一辆马车”进行了暗示,所以在诗中就很自然地跟出了弗罗斯特“还要赶多少路才能够安歇”这个名句,内心的枯萎和疲惫一展无遗。尽管如此,作者还是注意到:
  
  华灯从幽深处打开新境界。
  仙子颜如玉,因为隐身于老式爱情吗?
  
  客厅几经宛转后展现。她透过镂花镜
  将他们摄入。
  
  那口大浴缸更值得在意,
  它归结得恰好,在走廊尽头,
  提醒世界无暇地搪瓷化。
  
  好一个“提醒世界无暇地搪瓷化”,也就是说,世界是易碎的。问题是,“对于仿童话,/它像个童话;对于每一间提供好梦的/理想之屋,它是否现实?”这个世界绝非想像中的那么美好,所以最后的结论是:“……遂无问津者”。
  这三首诗中的《马场边》不属于旅途之诗。但其冷漠的、缓慢的、带有分析性的语言可与罗兰·巴特的《一个解构主义的文本》媲美。他用“招魂某个赛季,/让快步到廊下暂避的过路人,/又听到汹涌的众口一呼和哗然溃散”对马场和赌马进行了解读。而后又将语言的华丽和笨拙发挥到了极致:“会员制蚂蚁却不能阻止雨的空降师/大开着霹雳探照灯入侵……/负重争先没改为冲浪,/——驱逐令用漂泊结束了游戏。”由于有了雨,这场赌马的比赛显得格外黯淡,甚至野蛮,以至于到最后:“——幽灵液化于稍纵即逝,不让他/有可能再次走神……又回过神来。”这最后两句话十分传神,是任何赌局或任何所设的局都可能发生的。所有的人生概莫如此。
  这三首诗的另一个特点是,以叙事性代替了抒情性,而将抒情性溶解于叙事之中,这是要冒相当的风险的。但是,他做到了。而他的相对主义的手法,又使诗歌充满张力——因为两面镜子的相对,可以到达无穷。总之,近期陈东东的诗歌越来越从明亮走向不明亮,而这种情境上的枯萎却丝毫未影响到诗歌的语境和语感,并覆盖了他所预设的目标:一个诗人的三个时期:音乐,散文和冬天。这一点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