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2期

诗歌的情人

作者:郭 平




  有许多人在谈及诗歌的时候,喜欢把诗歌说成是自己的情人,而且还要为诗歌找情人,似乎是想说,诗歌很浪漫,在被写的时候就到处找她自己的情人,一头栽到别的东西的怀里,至少要和别的东西手拉手,不像小说或散文,有文字就可以了。
  这样的做法并非全无道理。最早的诗是歌出来的,是唱出来的,绝不是写出来的。诗歌若没有音乐便绝不是好诗,这一点,几千年来的人都同意。《诗三百》孔子都是一边弹琴一边唱出来的,乐府诗、宋词当时都是能唱的,这些情况大家都知道,而且对于它们现在只剩下了文字、格律耿耿于怀。格律对于古诗词来说,只能算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正夫人,即便吃饭睡觉都在一处,但绝不会在诗人的梦中像蝴蝶一样的飞动。格律原先也是为了完成诗的音乐性而出现的,但它一旦成了格律成了规矩,一旦以为自己就是音乐本身时,它实际上已经背叛了音乐,成为诗歌的镣铐,所以,后来就有许多人喊着要打倒格律、废除格律。现在,格律终于被打倒了,照说音乐可以名正言顺地来为诗红袖添香了,但遗憾的是格律这个“正夫人”下台后,音乐这个诗歌的情人似乎与诗歌过得并不美满。这很让人费解。难道不自由倒比自由更好摊道是现代人的激情和想象力不如古人?还是确实有了许多的好诗而我们根本就没有去读它们?我们对千百年前诗人的熟悉程度要远远超过我们身边的诗人?难道是因为今天诗歌、诗人的地位远不能和李白、苏轼他们相比?
  说不自由比自由好,说格律既是镣铐同时又是诗歌起舞的道具,道理似乎并不充分。就好比有人说即便给了他想得到的自由而他面对到手的自由时往往什么也做不了,所以自由也不是好东西一样是愚蠢的道理。真正的自由从来都不应该把空洞的“自由”当成最终的目的,自由应该有它自己的目的,去做你想做的梦,去跳舞、唱歌或是盖房子等等。如果自由到手了,却失去了表达、歌唱的欲望和能力,这绝不是自由有问题,而是得自由者自身出了问题。所以,不是自由的诗歌样式有问题。
  这话扯得有些远,回头来说音乐。
  诗歌通常要分行,要押韵,道理是:文句一旦分了行押了韵,便有了节奏和韵律。但诗歌分不分行押不押韵,与音乐性关系不大。有音乐性的诗歌,不分行不押韵,我们读了,也能够感受到它们的音乐性,没有乐感的诗,分了行,押了韵,外形的节奏感再显眼,读起来再上口,也是没有音乐性的。如果非要把诗与音乐缠在一处说事,那么可以说,诗歌的音乐性是内在的,它只有在和诗人及读诗的人的内心发生共振时,才能完成它的音乐性。这种共振,主要与诗歌的内涵有关,当然诗歌也特别地讲究些气息、韵律、节奏等,讲究诗歌的语言感觉,这些方面的考究,说起来就多了,是诗歌自己的事情,与音乐是两回事,很复杂,如果老是拿音乐来说诗,倒把诗歌说拘泥机械了。
  节奏是否有规律,与诗歌的音乐性有一定关系,但也不一定非要呼吸和谐、节奏分明才叫好诗。气息紊乱甚至节奏笨重呆板,也有可能是好诗。或者干脆这么说:没有乐感的诗,也会是好诗。就好比说,膀子上拐着一个小情人香车宝马丝竹相随,固然有些浪漫,但不能说步履蹒跚、衣着寒碜孤独地一路咳嗽的人就一定不浪漫,要叫我看,真正的浪漫者,还应该在后者中找。
  真的好诗,除了情感和心灵,旁的依傍,越少越好。“音乐是诗歌的情人”,这话是奇怪的,是错误的,音乐听了这话要生气的。诗歌不应该有情人,不应该有拐杖,诗人除了在某个时刻被某些东西照耀和吹拂,激荡起自己欢畅的心、褴褛的心,敲击自己的骨头,让自己轻盈地飞动或坠落,什么也不要依傍。
  学者们到处找寻宋词失落的音乐,想把词与音乐璧合起来。这大可大必。我以为,宋词音乐的散失,多半是因为这些音乐防碍了诗本质的表现,成为一种诗歌不必要的东西,古人多半是有意识地把音乐扔掉了而不是不小心丢掉了音乐。
  音乐是了不起的,也是独立的,要让音乐去帮诗歌的忙,我想只会帮倒忙。最好的诗不是散文、不是小说、不是图画,也不是音乐,而且也无需音乐帮忙。我不喜欢听配乐诗朗诵。也不喜欢听那些字正腔圆的演员读诗,他们以为他们的音乐和声音帮助了诗,其实恰恰相反。因为他们用音乐、灯光、表情把玩了诗,而我以为,诗不能把玩,特别是好诗,它们只能以情感和心灵去应和、去接受风的吹拂、水的浮荡、磨盘的碾压、雷电的击打,而不可以把玩。
  那么,为什么人们总是要把诗歌和音乐绑在一起呢?我想,不是它们都比较注重节奏和旋律,而大概是因为诗和音乐共同具有的模糊和深微——梦的品质,它们都无比清晰又无比模糊,无比轻盈又无比沉重,无比敏感又无比深在,瞻之在前,又忽焉在后;若有心会,又茫然若失;它们是作者最彰显的心灵写照,又总是活在他时和别处,捉拿不住。
  诗歌没有情人,它应该在无声中发出巨口向,正如一个人最真实的心只属于他自己而且总是在无声中发出巨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