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2期

现代诗与传统的关系

作者:孙文波




  严羽的《沧浪诗话》几百年来一直是人们谈论的对象,在中国古代诗话史上地位不可谓不高。他所说的一些论点,亦成为评价诗的尺度。不过在我观之严羽的所言并非那么霸道,相反,我认为他所说虽然从大道理上看很道理,但落实到具体对诗歌的评价上却并非全然有效。这样说可能有些“惊人语”的味道,但我是这样看待的。因为严羽论诗之文,很少从具体的诗出发,其论亦不过是从当时的流行观点里汲取那么一二以为己用,像他论李白与杜甫,无非是“子美不能为太自之飘逸、太白不能为子美之沉郁”,论魏晋诗人,无非是”颜不如鲍,鲍不如谢”之类的话。其实这类话在他之前早已有人说过,没有什么新奇之处。而以今人的观点,李太白、杜子美之诗并不是那么简单。他们固然各具特点,但并非飘逸、沉郁这样的概括之言所能涵盖。诗的情况是复杂的,在一种情况下可以用这样的话说,在另一种情况下也可以用那样的话论,真正难用几条原则就概括了。但人们论诗,又总喜欢一言以蔽之,因而免不了在很多时候以偏概全。就如面对现代诗歌,情形已变,如果我们用严羽所说论之,很多被称颂之作根本就套不上。所以迷信古人是不对的。在具体的情况下,我们是应该以自己的观点看待今天的诗歌。
  说上面这段话是因为近来看到一些厚古薄今之说,在对古人表示敬意的同时把今人说得一塌胡涂;譬如某女士的一些文章(不点名是因为我实在不想提她),总是拿古人如何来贬责今天的诗歌,当然主要是贬责今天的年轻一代诗人。用她的话说,今天的诗人不行,没有对古代文学传统用心考究。汲取其中的营养,而且古人就是比今人了不起云云。某女士说这些话当然有她的想法,或者说她的认识,在某种程度上也有一定道理——今天的确有不少人不那么了解中国诗歌的传统,但是读她之言,我仍然认为她在论述时把某些现象绝对化了:这种绝对之处在于她用一种没有变化的文学观点来看待当代诗歌的发展,没有厘清文学的发生、发展都是与历史的进程相关的,我们今天的写作所呈现出来的样态,自有今天人们对其作用的要求,亦有今天的诗学认识贯穿其中。不考虑到这些情况,一味地为文学找永恒的标准,并将主教条化,要说能够让人信服,的确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为什么某女士的文章让很多年青诗人不喜欢,就在于她在这方面没有说出强有力让人信服的话来。说一般的道理总是容易的。但是一般的道理如果没有找到与之叠合的现实境况,往往会显得不那么让人信任。古今之辩从来都是为具体而言,如果做不到这一点,还是少说为妙。
  作为一个当代诗人,我亦在很多场合与同行谈论文学的历史与现状,从中国诗歌的发轫到古典时期的结束,其最初的由来,黄金时代的出现,最后的衰微,都是我们经常要讨论的话题。我们当然知道魏晋的情况,唐宋的变迁这些中国古典诗歌的历史在我们视野中的意义,我们也喜欢像陶渊明、三曹、谢灵运、王维、李杜、苏黄这些中国诗歌史上的大诗人们,对他们的人格、诗品上所代表的中国古典诗歌的最伟大的基本范式亦有一定的认识。但是,对他们的热爱是一回事,我们自己的写作是另一回事。在这样的问题上是不能笼统地将之混为一谈的。在理解文学的历史意义,把它们看作我们的传统的同时,作为一个当代诗人还应该看到的是:今天正在进行的写作应该具有的独立意义,它在与历史发生联系的同时,什么是自己应该发展的特异之点。而且这些被称之为不同的地方,为什么对我们自己而言是重要的,是确立一个时代的文学意义和价值的保证。很显然,如果不是这样,写作的现实意义就谈不上存在。中国诗歌史上已经出现过这样的时期,为什么至宋还有一些可谈之人,越是到后来,至元至明至清,所谓真正一流的诗歌就没有出现了呢?虽然我们还可以找出像元好问、吴梅村这样的也可以说不错的诗人,但总体上却无法将之称为伟大。
  实际上关于这样的问题我们也可以从陈三立、柳亚子、毛泽东等人在现代文学史的地位找到答案。虽然他们仍然可以说写出了一些不错的作品,毛泽东更是由于其领袖地位在文学的历史叙述中获得了显著的关照,但是把他们的写作看作是偏离于二十世纪的文学的总体进程,并非是不能成立的。可以肯定地说他们不是二个世纪中国文学进程中的主流人物,文学史如果关注他们,也只是将之作为个案看待。为什么会如此?原因其实十分明了,即他们所使用的文学形式与文化的历史进程的关系并不吻合。而文学的发展与变化总是与现实的要求相关的。在这一问题上,文学实际上就是历史叙述现实反映。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在人们对于文化的指认中,真正使之发生作用的是来自于对事物的现实的认识。这种认识包含了对语言的美学定义。其实这一点我们只要回头看看中国文学的历史就能够非常清楚了,从汉到魏、从魏到晋,中国诗歌的变化总是与人们对文化的认识相关的,在那种表面上是语言风格的变迁中,隐含的却是社会发展的全面兴替。正是由这种兴替带来了对于文学本身的美学认识。很多的时候,好像出现了向不那么好的方向的变化,失去的是所谓的好的方面,但实际上那是合理的。因为它所呈现的是历史的一致性。
  时代的变化需要与之相应的陈述。这是我相信的观点。虽然我们仍然无法彻底地抛弃过去人们对于诗歌的要素的一般定义,但是,在对一般定义的认识中,我们却可能发展出与过去人们对之的解释不一样的东西。如果我们以今天的观点看待古代人们对诗歌的认识,在承认过去那种校点似的阅读方法有其合理性的一面时,必然也会感到它们的不足。以黄彻《巩溪诗话》中谈论杜甫的部分为例,在对杜甫诗歌的肯定中,它所采用的方法,对诗句的追根溯源似的阅读,尽管能够让人们体会到杜甫对语言的支配力,体会到杜甫对诗歌历史的运用的合理与独具匠心,但是,其解读的局限性是明显的,因而对杜甫诗歌在更大意义上的认识也是有限的。虽然,我们不能说像《巩溪诗话》那样对诗歌的阅读已全然是没有意思的,但我们可以说的是,如果我们要说出自己对杜甫诗歌的理解,结果已经与过去有很大的不同,而且这种不同决不能简单地说成是我们使用的方法不一样,而在于我们对诗歌的认识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不同,我们希望从杜甫的诗歌中读出的内容也与过去不同。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在今天的文化框架中,我们的确已经很难像钟嵘、严羽、许学夷等古人那样读诗了。任何人要是看不到这种不同里已经包含了与我们身处的时代相关的诗歌意识,那么也就不会看到今天的诗歌已非过去的诗歌。
  其实问题迩不仅仅在于一种对诗歌的理解与认识,还在于,当我们以今天的方式来阅读与写作时,发生在我们内心里的对诗歌的认识实际上是与我们对世界的认识相关联的。过去,我们总是在理解与认识这一问题的性质时将之看作一种单纯的诗歌体式变更,是旧瓶已装不了新酒,却很少看到在体式的变更后面支撑它的却是一种来自于“现代性”的理解世界的要求。也就是说:我们应该看到现代诗歌的产生,以及随之出现的对诗歌功能、形式的要求,其内里隐含的还有人们对一个国家的文化发展的“现代性”愿望。这一点,我们只要看看当年胡适、陈独秀们在谈论他们对文化变革的理解时的观点就十分清楚了。虽然我们也知道胡适、陈独秀们的观点在涉及到某些具体的过去的文学时有过激之处,但是它内部的趋力却是十分明确的,那是来自于认识论的,包括对民族文化与现代国家的关系等多方面的理解而生成的对文学变化的要求。因此,如果单纯地仅仅以诗歌的标准来要求现代诗歌,很显然是不充分的。发生在现代诗歌里的一切问题,都不能简单地看成是一种诗歌美学问题,而应该看到这中间存在着的,还有着人们对文明的意义的不同于过去的认识,即在我们今天的诗歌写作中,诗学的观念意图是包含在一个更大的文化价值认定中的,是文化总体变革中的组成部分。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单纯地只是以一种诗歌的美学标准来要求现代诗歌的作法,说它是简单的,就不是什么强词夺理,而是对我们已经经历的社会的现代化进程的事实承认。
  必须指出的是:能够这样看问题的人并不多。还是以某女士为例,当她在说到中国当代诗歌与古典诗歌的关系时,更主要的当她说到当代诗人对诗歌传统的态度时,她仅仅将当代诗歌与古典传统放在一个静态的框架结构中进行比较,要求人们以一种敬意来看待其中存在的差异,而没有看到在两种已经不可能静态比较的文学样态中,所包含的,并非是由美学认识所能涵盖的问题。而正因为如此,当她想要以古典诗歌的审美要求、诗歌标准要求当代诗歌时,不可避免地得出的错位的评价自然很难让人接受。同时,也必然导致了她很难理解现在的年青诗人在自己的诗歌中呈现出来的美学趋向与道德、伦理观。我们都知道,当认识问题的基点都是错误的,怎么可能要求结论是有意思的呢?在今天这个时候,任何人想要谈论当代诗歌,如果还是单纯地站在过去的立场上,要想真正地理解当代诗歌的意义,在我看来必然不得要领。而如果想得要领,必须从更大的历史背景中寻找看清问题的路径,只有找对了路径,也许才会谈出那么一点道道来。因此,不管我们在面对今天的诗歌时内心里存在着什么样的想法,都不能只是以简单的、朴素的态度对待它,而是应该从更广更宽的层面上去认识,尤其是应该从历史发生学的角度去分析问题的产生,以及产生问题的合理性在什么地方。
  这使我看到:涉及到当代诗歌的评价问题的确需要人们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入手,把社会变化的各种因素考虑进去。当代诗歌的生成,以范围缩小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为例,那些出现在写作中的各种观念,譬如对诗歌“精神性”的理解,以及“叙事性”、“个人写作”的强调,甚至包括“知识分子写作”、“民间写作”的分辩,如果仅仅是站在具体诗学的角度看,要想了解它们的意义,了解它们具有的合理性,甚至如有人所说的“合法性”,要得出准确而有见地的结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哪怕是站在支持的立场上来谈论最终得到的结果也可能会是过于简单的。但简单似乎已成风气,就像不少人谈到“知识分子写作”与“民间写作”的分辩时总是从利益纷争的角度下结论一样,他们根本没有看到在这里面存在着的,是对二十世纪人的自由、权利、义务的缺失站在不同的立场上以不同的认识做出的反应。这里,我们先不说谁对谁错,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这种分辩中看到那些包含在各自观点中的认识并非单纯地对诗歌写作方式的不同理解,而更深一层的还在于它们体现出来的,是对现代社会中人与诗歌的关系,诗歌与人的责任的关系的不同认识。
  可以肯定地说,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产生的认识对于我们而言是有意义的。这一意义并不是说它们已经使我们在写作中创造出了伟大的作品,而在于它是基于这样的一种理由产生的,即:通过对自身处境的审视,人们可以看到造成当代诗歌与传统的分离的因素并非是人为的,由于当代人的妄自尊大而产生的,而是来自于整体的文明进程提供出来的客观景象,是这些已然不同于过去的景象使得产生的结论不可能再像过去一样了。很多时候,尽管一个庞大的文明传统仍然左右着后来者对事物的认识,但真正产生对文学创作的促进作用的,却很可能与现实的处境有关系。而且,这种关系不单单改变着某种人们称之为民族文化的走向,还以另外的方式使得人们必须注意到这种改变是不可逆转的,人们应该看到,并不是谁在有意放弃传统,仅仅以所谓的标新立异来呈现自己,而是文明的进程促成了这样的结果。正视这样的现实从根本上来说,才是真正地具有历史主义意味的态度。事实上今天的不少写作者正是这样做的。而非像有人以为的那样,他们总是在无知的状态下妄自尊大地对待自己。如果说在这样的情况下仍然存在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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