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3期

朗诵美学

作者:痖 弦




  论者常谓,世界上凡是优秀的文字或文学,必定含有丰富的音乐素质,中文,便是饱含音感的文字;中国文学,便是充满乐韵的文学。这种独特的音乐性格,一如民族的血脉源远流长,它贯穿了历朝各代,孕育出无数节奏和谐、韵律优美的文学作品,除了供人作平面的阅览,也通过诵读、吟唱、剧场呈现等方式,创造出另一种视听文化。一部中国文学史,就是一部发音与形象的演出史。
  在过去的年代,诗词吟唱和文章诵读是文人的基本功,人人娴熟,为不可或缺的文化生活。这种通过声音、形象来感觉文学的癖好,早已变成社会普遍的风气,不只是文人作家,连一般人阅读、私塾学童背书也是如此,都作兴要朗声吟诵出来,虽因方言关系各地区有各地区不同的调子,但异中有同,总的来说,都涵咏在同一个音乐语汇的大氛围之中。
  中国现代作家不重视文学中的音乐条件,是五四新文化运动贬抑传统旧文化所带来的误导,其间所造成的断层现象,要到三、四十年代,才有所锻接。北京大学《歌谣周刊》学者群所进行的民歌收集活动,刘半农的以方言歌谣改写白话诗,朱自清、闻一多提倡新诗新格律与新诗朗诵,田汉的现代新歌剧创作实验,李季以俗文学的语言形式写《王贵与李香香》等长篇叙事诗……都代表新文学革命打倒旧学导致矫枉过正后,文人们的觉悟与修正。不过经五四的这番破坏,中国广大地区学童们琅琅的书声再也听不见了,一些时髦人士,早已把背诵吟唱的好习惯弃之若敝屣,认为那是拿腔作调、摇头摆尾的老古董,是思想还留着辫子的人的一种无聊的怀旧,误认为所谓白话文就是说啥写啥,怎么说就怎么写,什么音节气韵、声入心通,全都不合时宜了。
  白话文学诗文朗诵的提倡,是抗战时开始的,当时为了抗日救亡宣传,朗诵诗和话剧,是知识青年最热爱的文艺活动形式。在各大学校园中,朗诵诗一度十分蓬勃,不但有擅长朗诵的专业朗诵演员,还有专写朗诵诗的诗人,高兰便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的朗诵作品《哭亡女苏菲》,轰动当时,而艾青的《火把》、田间的《她也要杀人》,是最常出现在朗诵会上的诵材。朱自清、李广田、臧克家、李长之、徐迟,都写了提倡诗文朗诵的论文,而洪深所写《戏的念词和诗的朗诵》则是偏重戏剧表演方法指导的专著。不过总的来说,一直到目前,现代文学的朗诵还是一门年轻的艺术,还没建立起系统理论,如想建构中国现代的朗诵美学,回顾是必要的,我们有太多朗诵文学的遗产,值得继承、重铸、再造,从而焕发出新的精神。朱自清在一篇《论朗读》的文章中,提到新月诗人朱湘的一件轶事,颇能发人深省。民国十五年,朱湘为提倡新诗朗诵,特别成立了一个读诗会,做过很多诗歌朗诵的尝试。朱自清说他曾听过朱湘朗诵自己的诗《采莲曲》,用的是“诵”的方式,也就是旧戏中的一种“韵白”。朱自清事后评论说:“《采莲曲》本近于歌,似乎是词和小调的混合物,腔调是很轻快的。‘韵白’虽然也轻快,可是渗透一种滑稽昧……听起来不顺耳似的。”从这几句话的口气可以感觉出,朱自清对他这位老朋友的朗诵好像不大满意。我想不管顺耳不顺耳,朱湘的尝试是好的,具有创新意义的。今天我们要为现代中国的朗诵美学勾绘蓝图,参考一下朱湘早年画下的这几笔简单线条,该不会被人解释成历史的倒退吧。
  (朱自清论朗诵的文章,见《朗诵研究论文集》,简铁浩编著,香港嵩华出版事业公司,一九七八年十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