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2期

海明威们在巴黎

作者:王 敏




  “1945年军队叫我自己找工作时,我留下来了,因为我是个画家。一个画家﹗有机会来到了巴黎,如果不把握机会在这里好好奋斗,还算个艺术家吗!”金·凯利手舞足蹈地独白。他开始过起了巴黎式的艺术生活:住在左岸,楼下有Café(法语里的咖啡馆),每天在蒙马特高地上把画作挂满一块墙,等待游客来买他的画。一天又一天,贫穷而快乐。直到他遇上了一个欣赏他的富家千金——多么好莱坞式的巴黎梦!
  很多人也是怀着同样的梦想来到巴黎。失意的艺术青年有一天会成为毕加索,长相平凡的灰姑娘会脱胎换骨,变成时髦的巴黎美人。奥黛莉·赫本拎LV大号皮箱,穿GIVENCHY旅行套装的形象被无限地夸张,成为全世界女人的一个梦。
  亨利·米勒曾说过:“巴黎是一个妇产科工具,它从子宫里取出活胚胎,放到孵育器里。”再平淡无奇的东西,只要放到巴黎,都能变成一段传奇。
  
  巴黎野玫瑰
  
  巴黎故事的男主角永远是失意的作家、画家、诗人……女主角则是任性的、狂野的、永不满足的,这就为他们的故事打下了疯狂而颓败的底色。
  朱尔与吉姆,在风华正贸的年纪相识于上世纪初的巴黎街头。他们玩牌、笑闹、和女人幽会,享受着义气相投、青春正盛的男人之间牧歌式的友谊。然后,凯瑟琳出现了。她那古老神像般倨傲的微笑和肆意的激情,搅乱了他们的悠游岁月。直到老,直到死,他们都没有办法再平静下来。朱尔一生痴恋着凯瑟琳,但让凯瑟琳患得患失的却是他最好的朋友吉姆。他们经历了战争和不断的分分合合,最后,当三个人脸上都布满岁月风霜的时候,凯瑟琳飞车带走了自己和吉姆的生命,只留下朱尔孤零零的,回味他们最美好的时光——弗朗索瓦·特吕福三部曲之一的《朱尔与吉姆》,一个并不新鲜的三角故事,惟一让人感兴趣的是凯瑟琳。她并没有惊人的美艳,但却有着孩子般的真纯,容易快乐,却永不满足,对生命有一种强烈的渴望与占有欲。这样的女人,是会挑起男人最原始的激情与冲动,然后便欲罢不能地陷入疯狂。
  这样的女人,也只能属于巴黎。就像那个不知是毁灭还是造就了“爵士时代桂冠诗人”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女人姗尔达。她有着鹰一般清澈的眼睛和美丽的深金色头发,把年轻、勤奋、蒸蒸日上的文学青年菲茨杰拉德拖进了夜夜笙歌的狂醉滥饮。她不间断的绯闻也让他深陷妒忌的深渊。直到最后她发了疯。菲茨杰拉德的小说《重回巴比伦》,后来改编成电影《魂断巴黎》(The last time I saw Paris),由伊莉莎白·泰勒主演,也许就是在讲述他和姗尔达的故事。她是个每天需要过节的女人,习惯被美酒、舞会、人群包围,而他却是一心想安安静静写东西的作家,这样的结合只能是个悲剧。最后他变成一个每天酗酒、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酒鬼。
  《37°2 LE MATIN》,一部1987年的法国片。中文译名是《巴黎野玫瑰》,有些言不及意。37°2,比人体正常温度略高,有些烦躁、昏沉,又带点亢奋,足以酝酿一些庸常人生之外的疯狂。贝蒂遇到了青年作家查格。他并不认为自己写的东西有多好,甘于过着打零工的平凡生活。贝蒂却一心认定他是个天才。她一把火烧掉了查格栖身的小木屋,鼓励他一起到巴黎发展。她能够辛辛苦苦地打零工维持生存,能够和不接受查格的出版商大打出手,但她不能容忍查格的平庸和一成不变的世俗生活,始终坚持追求人生的诗意和激情:“如果你喜欢,你可以去赌马,我不会在意,但不要做水电工。”她不愿睡刚死的人睡过的床,不是因为晦气,而是讨厌死人般陈腐的活法。这样不安分的生命和不妥协的姿态,最终导致了她的疯狂和毁灭。最后一个镜头,深夜里,查格独坐于案前。有一个声音在问:“你在写作吗?”查格说:“不,我只是在思考。”难道,是贝蒂的执著反抗终于拯救了查格?
  巴黎的爱情,永远不会是落入世俗的温情脉脉。巴黎的浪漫是另外一种,非常态的、情绪化的、游离于平常人生之外的,毫不迟疑地燃烧自己和对方。会性感得让人血脉贲张,也会冰冷得让人万念俱灰。从这个意义上,灰暗沉闷的《巴黎最后的探戈》也远比阳光灿烂的《一个美国人在巴黎》更令人信服。就像玛丽娅·施奈德、让娜·莫罗是属于巴黎的,而奥黛莉·赫本不是。
  
  时间的瑕疵
  
  巴黎老了,可是不甘心,还要把自己装扮成二十年前《Vogue》的封面女郎。但很多人心甘情愿地享受这种时间的瑕疵。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巴黎,弥漫着享乐、艺术、颓废、癫狂、欲望的气息。无数作家、诗人、艺术家躲进巴黎的繁华旧梦中,借此逃离战争的阴影和伤痛。他们习惯于找一家最合意的咖啡馆写作、冥想,吃冰冻的牡蛎,喝水一样地喝着产自法国乡村的葡萄酒,水晶磨砂杯里永远盛满金黄的威士忌。海明威在垂暮之年回味往事,还是忍不住悠然神往:“如果你有幸年轻时在巴黎生活过,那么巴黎将跟随你的一生,因为巴黎是个流动的圣节。”
  同时,那个年代的巴黎也是个追名逐利、充满物欲虚荣的世界。可可·夏奈尔推出了世界上最有名的香水“No 5”,简洁的方形瓶子改变了一个时代的审美取向。女人们开始放弃几个世纪以来对华丽繁复的皮草、丝绸和天鹅绒追求,换上黑色的夏奈尔套装。这样的场景为故事提供了最合适的背景和基调。
  战后,年轻的海明威想到意大利居住,但比他大八岁的妻子哈莉特却对他说:“巴黎才是你该去的地方。”他们住在巴黎老区的一座丘陵上,公寓“俯视着一个可爱的地方叫‘春日舞会’,侧耳细听可以听见舞会的手风琴声,但是不讨厌。”就这样度过了五六年清贫而充满乐趣的时光,直至这段婚姻终结。总以为《乞力马扎罗的雪》里的哈里就是海明威自己——一个酷爱冒险、四海为家的男人,只是为了他所爱的女人而耽在巴黎一段时间,但最后他也真心地爱上了这里。大街、香水、咖啡馆、无忧无虑玩耍的孩子、呼吸着和生活着的巴黎……哈里淡然而亲切地讲述着巴黎的日日夜夜。最后,爱情消逝,哈里带着他所钟爱的巴黎的回忆去了遥远的非洲。
  还有一部叫“辉煌时代”的电影,背景也是上世纪二十年代的巴黎,不过海明威并不是主角,他只是穿梭于大大小小的咖啡馆和派对,谨慎地记下所有的痴人梦呓——也许这恰是未成名的海明威的真实写照?勤奋的、没有盛名所累的文学青年,按照自己的方式工作、生活和恋爱。当时,巴黎最热门的地方不是贵妇沙龙,而是格特鲁德·斯泰因的工作室,墙上挂满了那个时代最优秀的画家的作品,还有暖和而舒适的大壁炉、装在刻花玻璃瓶里的芳香的甜酒。这个长着一双美丽眼睛和一副坚定的斯拉夫人面孔、衣着好似意大利农妇的女人高傲地说:“现代文化就是格特鲁德?斯泰因。”当海明威心情沉闷时,她提议他去西班牙看斗牛,结果这成了海明威一生的爱好和灵感源泉。
  很多事情,只有隔着时光往回看,才会变成传奇。
  
  褪色的巴黎
  
  春天,巴黎最美的季节,梧桐树叶漫天飞舞。亨利·米勒远渡重洋来到他视之为“地狱天堂”的巴黎。那时他是一个穷困潦倒但精神还算饱满的青年作家。他遇到了朋友的妻子阿娜伊丝·宁。她一头短短的卷发,裹一袭素朴的苏格兰羊毛披肩,俏丽而单纯,饱读诗书,谈吐高雅,一个典型的艺术家妻子的形象。亨利·米勒靠着她的金钱和爱情,在巴黎过起了糜烂的生活。他可以公然问她要钱,然后毫无愧色地到酒吧里寻欢作乐。他精力过人,像蝴蝶一般从一个沙龙飞到另一个沙龙。他喜欢女人,但不喜欢海枯石烂。后来,他的美国妻子琼来巴黎,见到了阿娜伊丝·宁。两个女人奇妙地发生了一段暧昧而迷离纠缠的恋情。不过相信看《情迷六月花》的人,都不会以为这两个女人有什么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她们只是在相互取暖,相互安慰,无言地表达一种对那个浪迹花都、不负责任的男人深深的绝望。
  《弗里达》里的巴黎更是褪尽了优雅的色彩。天才的墨西哥女画家弗里达来到巴黎时已经历了两次心爱的男人的背叛,满身是伤,心力交瘁。她穿着华丽的民族服饰,披头散发,在夜总会里肆意狂舞,和女模特拥吻,完全不在意周围男人们的目光。从男人走向女人,从女人走向死亡,弗里达以一种狂放恣肆的姿态与这个冷酷的世界作别。
  在最初的惊艳之后,当你脱离了外来者的身份,你看到的巴黎才不再只是名胜古迹或浪漫意象。这里少有晴朗的天气和蔚蓝的天空,有的只是坏天气。冬天总下着灰蒙蒙的雨,枯叶浸泡在水里,天空压得低低的,任何人都抵挡不住心头的寒意,这种天气甚至可以冷到让一个男人失去性能力。《白色》中那个波兰小镇上来的美发师就是在这样的巴黎迷失了自己。就像梵高当年也是厌倦了寒冷的灰色的巴黎,才决定动身去南部阳光炽烈的阿尔。
  在《蓝色》中,朱丽叶特·比诺什在知道去世的丈夫曾有过背叛行为后,以往的世界一下子崩塌了。她把自己放逐到巴黎最热闹市街的老公寓里,就是那种有阁楼、没有电梯的老房子,附近有公园,有咖啡馆,谁也不知道她的过去——没有什么比波澜不惊的日常生活更能疗治伤痛的了!这时,巴黎褪色成了一幅平淡无奇的画。
  可是,如果碰到出太阳的天气,这幅画又焕发出了夏加尔笔下那种灿烂绚烂的光彩。夏奈尔说:“没有什么比在黄昏中手插进裤兜,悠闲地在巴黎大街上散步感觉更舒服的了。”那种世俗的、安逸的、享乐的气息,也许才是真正属于巴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