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6期

熊猫也吃霸王餐

作者:琳恩.特卢思




  此类可爱可乐的例子慢慢还会碰到的。只是,活泼之余,须得严肃对待。削好铅笔,摆上您最喜欢的提神饮品,皱起眉峰,以下所言可听仔细着。
  
  1. 逗号用以列举
  堪称逗号“开宗明义”之章:它们分隔所列诸项,但无需在末尾的并列连词前使用:
  “彩蛋果糖”分四色新鲜果味,有甜橙,有柠檬,还有草莓和酸橙哦。
  我在希腊玩得真开心,坐酒楼一顿饕餮,戏碧波一番遨游,贪美酿一场沈醉之后又忍住没寄明信片给朋友们。
  杰克同盟的旗帜是由红色,还有白色和蓝色组成的。
  规则就是,所用的逗号在语义上可被“和”、“或”等词代替,则使用正确。如“我在希腊玩得真开心,坐酒楼一顿饕餮又戏碧波一番遨游又贪美酿一场沈醉之后又忍住没寄明信片给朋友们”。这可是不用逗号的下场:一句话拖泥带水(听起来也极像“沈醉”者的酒后真言),可到底文法上还算过得去。要是把“彩蛋果糖”改回原来的“霹雳星星爆”,那可真够呛了。
  然而,如果您自诩能在“逗号用法”这片澄明晶莹的浅水区里逍遥浮棹的话,那可千万得再思三思啊!瞧见没,形似逗号的上汤鱼翅可是劈波斩浪砍将过来了?听清背景音乐里大提琴奏出的恐怖的断音了吗?哈哈,那就乱挥双手,高喊“救命”吧。来者不善,乃是江湖人称“博牯通津一逗号”(一名“序列型逗号”)的是也,杀伤力远非这个直冒阳春白雪书卷气的浑名可喻。有人喜欢“牯津逗号”,也有人讨厌。就这么说吧,两帮人吃饱老酒碰在一道的时候,你万万勿要插足。唉,“牯津逗号”!怕您不知俺所云,为您试举一例千秋万载,永垂不朽的经典先。就是哈罗德·若斯力主的“国旗由红色,由白色,及蓝色组成。”
  吾子意下何如?(就是“白色”后面的那个逗号。)可耶,否耶?不置可否耶?在英国,标准用法是不加这个逗号,却也有加的——有趣的是,福勒《近代英文用法》亦在其属。在美国,标准用法是加这个逗号,却也有特意将它甩掉的(记者尤甚)。英国的文法家会勉强承认,左近的并列连词碰巧不止一个的话,有时多那么个逗号倒能避免闹出乱子:
  我到过药店,到过马客思和斯宾塞,和耐特韦斯特那里。
  我到过耐特韦斯特,到过药店,和马客思和斯宾塞那里。
  仔细想来,但这也算不上是妥协。莫太苛求 “牯津逗号”就行了嘛。有时候,句子里有它就要好些;而有时则不然。本书的导言里,笔者曾将标点譬诸语言的红绿灯,“它们提示我们要慢驶,要看清,要绕行,并且停车”。喏,此时我就要为“牯津逗号”进一言了。要是“绕行”后面没有逗号,那么就只列出三项指示(最后一项含两个动作),不是四项。文气上要求保留逗号的理由压过了文法上要求删除逗号的理由,此即一例。这是句 “减速”句,逗号们在其中频踩刹车。 “绕行”后面略去逗号的话,那么整句话就要一路冲下去,而不是减慢速度直至最终停下。
  讲第二条成法前,还有其它关于逗号的要点要交待。在列举修饰部分时,也有法则的,就是要在允许加并列连词的地方用逗号——当诸修饰语以同一程度修饰同一事物时。
  这是个黑漆漆,刮着大风的夜晚。
  (夜晚是黑漆漆并且刮着大风的。)
  他个子高,留胡子。
  (他是个个子高并且留胡子的人。)
  但以下几例中勿用逗号:
  是头濒危的白犀。
  澳洲红酒胜于澳洲白酒。
  德高望重的约克公爵麾下人马一万。
  因为各句中的各修饰语都乐得打成一片,并非作枚举之用。犀牛不是“濒危而白”的,酒不是“澳洲且红”的,约克公爵不是“德高及望重”的。“我的婚礼”不是盛大和希腊的。
  
  2. 逗号用以连接
  逗号用以连接两个整句,同时使用“和”、“或”、“但(是)”、“同时”、“然而”等等:
  男孩们想熬到午夜,但累得睡着了。
  我自以为买到了最大号包装的“彩蛋果糖”,然而凯西证明我想错了。
  可能您对此早有所知,不好意思了。可是,这种起连接作用的逗号也会惹出麻烦,是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个性强的作家会故意略去连词不用,只留逗号,而此际该用分号了(这就是“连词性逗号”,约翰·厄普代克的罪行之一)。再就是误用连词。先表“连词性逗号”。
  周六为女王千秋,女王收到许多寿礼。
  吉姆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醒来,吉姆颇觉不爽。
  如今许多文坛大腕都采用“连词性逗号”,因此竟立下这般霸道的江湖规矩:只许牛人用。塞缪尔·贝克特在《莫洛伊》、《马龙之死》等长篇小说里妙笔遍撒“连逗”,通篇却对分号嗤之以鼻:“那时我在,他离我而去,他行色匆匆”。要晓得当年贝克特非特文才冠绝一代,而且是无需写法文时照样给你写法文的那号人物,想不遵文法,就不遵文法。这点我们不服不行。何况他也不是孤家寡人。伊·默·福斯特如此;骚默塞特·毛姆如此;骚人无数如此。明知出自名家名笔,则“连词性逗号”固有烘托主旨,洋溢诗情,激荡文思之妙。明知是没出版过作品的菜鸟写的,则该类逗号难免有眼高手低,邯郸学步,东施效颦之虞。要是无名噍类无心偶用,则罪在不赦,罪莫大焉!
  也要注意,不可与逗号连用以接合两个句子的词语是“可是”和“然则”,误如“周六为女王千秋,然则,她老人家没收到任何信件”;“吉姆在自己的床上醒来,可是,他感觉极爽”。要么就开始一句新句子,要么就用不大受欢迎的分号:
  周六为女王千秋;然则,她老人家没收到任何信件。
  吉姆在自己的床上醒来;可是,他感觉极爽
  
  3. 逗号用以补白
  讲到一半了吧?希望如此,而怀疑不是。好在这条挺简单的,就是用逗号巧妙地传达出缺省词语的意思来:
  安妮发色乌黑;萨丽,金黄。
  这种用法于今并不多见了,不是吗?一直纳闷为什么。
  
  4. 逗号用以引起直接引语
  本则用法易遭轻忽。许多作家更爱用冒号;还有的干脆直接用引号——一种精工而明确的标记,意味着直接引语来也。我个人总是反复强调此时要用逗号,因为这是为歇口气儿而停顿的老牌正宗逗号用法,弃于一旦,实堪哀惜。
  女王说,“可还有卿家记得今朝是寡人寿辰?”
  
  5. 逗号用以引起感叹
  苍天不开眼,没了逗号我们可咋整呢?
  住手,我可喊人啦!
  
  6. 逗号用以两两配合
  逗号的用法在这里玩出了花样。使用这种括弧式逗号组的第一要著就是用它们划分出一句话中的“弱势插入语”——即一小段“附加信息”。可以这么说,逗号组圈出了块块区域,读者诸君看准了就可以下手,用做工精致的双股大餐叉把句子中的这一段利索地拎将出来,且于整体略无大碍。即如:
  约翰·济慈,此人生平从未害过人,阴魂却总是叫一帮文法家们呼来喝去。
  鄙人嘛,反正也瞒不住,正有条不紊地发着疯呢。
  《尼克拉斯·尼格尔比》,是书首印于1839年,其中大量使用逗号。
  女王陛下,算来她老人家寿数已倍于常人,而今又在庆生了。
  以上诸例中,夹心在两个逗号中间的部分悉可移除,尽管可能风韵有损,然就文法而论,则风采不减。
  和其它成对使用的括弧式标点手法(如方括弧组、破折号组、引号组等)情形相仿,倘若先标出逗号组中的头一个,而落下了煞尾的那个,则功德不能圆满,而其居心不可不谓毒矣。读者但闻只履掷地,心中不禁悬望另一只也来上一声。用戏剧打个比方,就是第一场中有人在壁炉夹上搁了把手枪,而女主角竟于场间幕后悄然自沉于澡盆子里。玩我!试举一例:“苏格兰高地小犬是最伶俐可爱,有人还说是品种最好的狗。” 语感敏锐者待欲听到“品种最好”后面的逗号停顿,却发觉自己被撂在了当间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后悔上了贼船,气得头眼昏花。个别重度受害者还因此晕死过去。
  然而,为什么有时用了逗号反而又惹出不是了呢?有位《邮报》的通讯员撰文直诟报界某常见文法谬误,举例证:“戏剧界领军人物,尼克拉斯·希特讷,调往国立皇家剧院奉职。”他质问,难道类似例子中的逗号组不该删去吗?该,绝对该。因为,拿掉了“尼克拉斯·希特讷”,这句就成了废话。但此地尚余一处文法的紧要关节。试看两句的分别:
  排队的人有些个买到票就心满意足了。
  排队的人有些个,买到票,就心满意足了。
  第一例中无有逗号,读者因而推断出队伍中并非人人幸运。有人没买到票子。(买到的那些人自是要臭美一番了。)第二个版本中,排队的人人有票。共产主义万岁!但愿演出值得一观。问题就在于两个逗号之间的那部分是否是“限定性”的。若分句属“限定性”,无需在前后加上逗号。如:
  苏格兰高地小犬在街坊里的那几条压根儿算不上伶俐可爱。
  如果分句中的信息属“非限定性”,就得加了:
  苏格兰高地小犬,当它们吠叫的时候,恐怖如梦魇。
  下面可要出怪事了。当插入语出现在句首或句尾时,文法上的“逗号成对使用”法则依然生效,即使你只能看到其中一个。就像这样:
  没办法,票子就是不够。
  此句,就文法论,同于:
  票子,没办法,就是不够。
  亦如:
  票子就是不够,没办法。
  现如今很多情况下,用来囊括所谓“弱势插入语”的逗号组也变得可有可无了。说老实话,真想为此三呼万岁。常为了这种句子和负责我作品出版的编辑闹僵掉:
  白林黛打开地板上的翻盖门,然后听了片刻便又掩上了。
  这完全无可厚非。确实不能说写得漂亮,但这里的逗号用在“然后”前面,文法上起了承接作用。可大多数编辑一见到这样的句子,就要气得脸色青紫。于是,就得改成:
  白林黛打开地板上的翻盖门,然后听了片刻,便又掩上了。
  我觉得这是两种逗号用法互相冲突所致,而问题就在于作者、编辑各依神思妙心化而用之,一次只祭起其中一种。往昔数百年间——从前文菲尔丁、狄更斯的选段中可以察觉——遵循着每一条逗号法则:
  白林黛打开地板上的翻盖门,然后,听了片刻,便又掩上了。
  可今天,文法上过分讲究的做法已是风头不再。一段文章里缀满逗号——在过去意味着编辑工作仔细严谨——今天就透出一种没有主心骨的气味。谁嗜用逗号,只能说明他是个难担道义的软骨头,个人生活空虚,写作资料陈腐。话题再回到《纽约客》,瑟伯还讲了“灰鼬轶事”事件。故事里,一个肥皂推销员天黑以后走过新泽西一户人家的门口,发现一只灰鼬(产于南美,肉食)。瑟伯说当时他要求若斯对这段话必须一字不刊,可显然又在自讨没趣。“该灰鼬肤质细腻,毛皮柔亮,能为您的青春容颜增添经久不衰而历劫永灿的光彩老天爷我怎么三句话不离本行啊!”推销员不禁说道。若斯照样在“老天爷”后面插入一个逗号。没办法,他就是忍不住。
  
  最后一款逗号大法是任何文法书里都找不到的。不过很好记。该大法曰:用起逗号来别跟二楞子似的。不骗你。比起其它标点来,逗号更要求使用者积极调动心智目力,提防含混歧义。例如:
  1. 雷欧娜箬继续走着她的脑袋,比平常抬得略高些。
  2. 司机脱出身来而汽车尚未沉没就游回河岸了。
  3. 不许猜测,使用马表或手表。
  4. 罪犯恶语攻击法官,说他疯了。
  第一句,显然,逗号摆错了地方,应该紧接着“走着”。第二句仿佛暗示是汽车游回河岸,而不是驾驶员。应在“沉没”后加一逗号。第三句挺有意思的,因为字面所示的意思恰和想要传达的意思相悖。看上去是“不许猜测,不许用马表,也不许用手表”。但事实上叫你只是不要猜测就行。因此,应在“猜测”后原逗号处改用分号,甚至是句号。末句或许还能成立——除非要说的是“罪犯恶语攻击,法官说他疯了”。
  有两种二楞子式的逗号用法泛滥成灾,值得警惕。其一是“小赤佬逗号”,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政坛新秀》“如斯英文”栏目曾有提到,给人印象深刻:“小赤佬逗号句法上显无任何价值。三流写手心高而力微,这些逗号就等于是喘息呼呼,帮他们透口气出来。” 《政坛新秀》援引了许多例证,包括摘自《卫报》的:
  协会决定不对温莎野生动物园业主提出诉讼,尽管该动物园据称用活体动物,饲养蛇类和狮子,这是采纳律师意见后作出的。
  “动物”后的逗号不仅违犯文法,突兀刺眼,更陷句末部分(“这是采纳律师意见后作出的”)于不知所云的玄虚混沌之中。可少年痴呆型的句子,诸如“家长们,被敦促要及时利用防止儿童于超市走失的百年大计划”、“昔日与今朝殊相不同之处乃,是倘然你反对错了某势力集团,恐怕要落得脑袋搬家的下场”,如今与日俱增,你我有目共睹。
  更难遏制的势头就是新闻标题投靠美国电报文体。为了顶替并列连词,逗号的任务愈渐繁重。如:
  英国调查否认卡扎菲,伊拉克有勾结
  一母亲,三儿子死于农场大火
  
  关于逗号也讲得差不多了。要说法律界向来就排斥逗号固然不对,可人们现在也意识到:这种薪火相传的警惕性不无道理。例如,常有爱尔兰乱党头子柔杰·凯斯门特爵士(1864-1916)是被“吊死在逗号上”的说法。听来有点“乱世用重典”的味道,不过也很令人好奇。咋就“吊死在逗号上”了呢?绞索老打滑,管不了用?原来如此:1916年,凯斯门特搭乘德国潜艇密返爱尔兰,上岸后旋即被捕,指控他犯了1351年钦定《惩逆臣令》。他的辩护律师居然就该法案的标点提出质疑。实在没辙了呀,这可是那个乱臣贼子最后的生机一线。你也别责怪人家律师嘛,反正是孤注一掷。他的理由就是《惩逆臣令》当年是用诺曼底人的法语写的,而且未标句读,因此允许不同的司法解释。存在争议的条款部分,直译出来,就是:
  凡附丽乱臣、敌邦之流于王国境内供给彼等资养于王国境内或境外者......
  凯斯门特的辩护人提出:因为凯斯门特并未“附丽乱臣、敌邦之流于王国境内”(的确,与之相反,他一向在海外经营图君叛国的阴谋诡计),故无罪。而我在这里可以保证,你一口气盯住这行字几个钟头,也看不出这种狡辩高明在哪里。因为无论如何句读,凯斯门特总逃不出“于王国境内或境外”这几个字织就的恢恢罗网。可两位法官大人还是黽勉王事,不畏辛劳,到王国档案局调阅了法令的原本,借助超高倍显微镜在第二个“内”字后面发现了一个似有还无但能帮上大忙的悬针号,昭昭然(不该问的你别问!)如金轮炬穹宇,一扫阴霾。达菱大法官先生裁定“供给彼等资养”实为补述之词:
  此语明释何谓“附丽乱臣、敌邦之流”。而本法庭认为附丽乱臣、敌邦之流于境外者,亦属附丽乱臣、敌邦之流;凡附丽乱臣、敌邦之流者,即宜循先王爱德华三世钦定法令之相关章款,问以“逆臣之罪”云尔。
  后来竟流传出“吊死在逗号上”这么个夸张的说法,很有点意思。但能道出个中实情的还是“‘逗’下不留人”吧。
  当代也有件起于逗号的争执,其轰动效应不如前者。1991年4月,葛瑞厄姆·格林在弥留之际修正并签署了一份用打字机打出的文件,限制世人接触他委托乔治敦大学保管的手稿。真能限制住吗?他修改前的文件声明:
  本人,葛瑞厄姆·格林,准许诺曼·薛瑞,本人授权传记的作者,而非他人今后引用本人版权所有的的文字资料中的内容,已出版者和未出版者均在其列。
  格林这老家伙改了一辈子的校样,临了临了,还是出于职业习惯不由自主地在“而非他人”后头加了个逗号。翌日魂归道山,这个逗号里卖的是什么“先君遗训”也没来得及交代。偏偏还萌出歧义来了。其他的研究人员都不得引用资料?还是别的几个传记作者?乔治敦大学图书馆馆长先生认为该文件的意思是除诺曼·薛瑞外,不准任何人查阅这些资料。但另一些人,包括格林的哲嗣,则提出:先生临终用心良苦地添进一个逗号,为的是说明唯诺曼·薛瑞一人是由他授权的撰写他的传记作家。说起来,法律文书上的英文就是这德性:总是拿腔拿调,妄想“涵盖乾坤”,可最后呢,文义往往纰漏百出如斯。当日若得判官暂缓催命,允许格林从容写下“只让诺曼·薛瑞看那些东东,别人家都不可以”或是“其他写我传记的不许引用那些材料;不过,单是随便看看倒也不妨事”,那么这场笔墨官司也就打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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