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乱谈博客

作者:陈 村




  博客(blog),又名日志,也是从海外传来的(不记得中国人在网络上发明过什么东西)。早在1998年,美国克林顿总统就被它黑过一次;美国遭遇9·11期间,它大出风头,成为珍贵的新闻来源。这东西本来很凶,爪子伸得很长,许多东西一到中国就被小资化了,博客也不例外。
  多年前,网民热衷建设个人主页,并将它称作“烘培鸡”(homepage),称作自己的“官方网站”。因管理的困难,商家不再提供空间,它迅速走低。博客就是傻瓜化的个人主页。架子端得不那么大了,依托模板容易设置,无须凭借专业知识去做网页。如今除了专业的博客网,各大门户网站也强力介入,以名人为号召,指望它像短信一样火起来,带来利润和投资。虽然我们不曾发明什么,但中文互联网上照样常有奇迹。
  我曾开过一个惹是生非的帖子:《我申明,不是我把余华带坏的》。帖子这样写,看的人才多,也算给余华做个广告。我劝他专心修改《兄弟》的下半部早日出版,别去弄啥子博客。帖子一上网,我即发余华并抄送他诸多好友。余华显然不听我的,他为有自己的地盘而兴奋,说:撒尿的不急,捧尿壶的急什么。我乐了,回他:某站才是捧尿壶的,俺是检查你撒尿的准头。
  今天,网上的名人博客已很多。我不相信名人们有持续不断地维护博客的热忱,他们没有必要,也没那么多时间,况且写博客跟直接的经济收益毫无关系(跟网站的收益有关系)。网上的东西,只要不更新,衰败是很快的。网民的喜新厌旧无与伦比,他们需要不断上菜。设了一个站点,还有古怪的“点击数”明摆着催命着。手舞足蹈地做下去,毕竟很烦很累。对于博客,累积到百万点击这个天文数字非常难得,但换个脑筋,无非在发行百万的报纸发一篇文章的“点看”而已。
  名人的问题在于,他们是否真的愿意“互动”?网络的特点是面对面。不仅跟与自己相同的人面对面,也跟很不同的人照面。名人不肯实名出现于论坛而选择博客是有苦衷的。在博客,两者的地位并不平等。来访的客人不能发主帖,来访的不友好言论常在删除之中。论坛删帖往往引发纠纷,在博客被删人们认了。客观地说,它不为收集社会对某人的“民意”,而是收集赞美与仰慕。不为交流,而为广告效应。
  我看到余华等弟兄将博客套在自己头上,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多年前我在榕树下网站设个人主页“看陈村看”,每周更新累得大喘气,后来我辞职便撤销了。撤销之时,如释重负。我当“躺着读书”版主时余华常来看看,潜水而已。我问:加你一个版主?他忙不迭摇头。他意识到我是害他,不中圈套。今天他中了某站的圈套,要领一块自己的地盘耍酷。有了自己的地盘当然很爽,可以发布信息;但也无法防备我等坏人将他跟其他牛人比较啊,无法保持亲民形象善意恶意兼收,无法真正交流。
  人都有死角,有软肋,名人更是。
  
  博客多诡异。在网上,意犹未尽者“一稿多投”非常普遍。“流氓燕”在新浪博客的点击输给余华先生,但她是更早的博客名人,名头嘹亮动作生猛,我查到在另外的一个站列出的访问统计是1548674(http://liumangyan.bokee.com/),可喜可贺。上网时间一长,我不知这些统计在多大程度上是可信的。前些天,一老兄居然当我面将某个帖子的点击加了五百,我至今没搞懂他是怎么玩的。我们姑妄听之吧。
  博客到底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这是又一重诡秘。一网友将网络著名写手慕容雪村的博客内容转到我当版主的“小众菜园”,立即引发争议。慕容先生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脍炙人口,一举铸成大名。我在朋友的婚礼上见过他,很温和文雅的一男生。他在博客对古今中外名人一顿乱枪。引来这般文字的是个女性,大声叫“实在是牛”。我乃好事之人,趁乱上传了一张慕容先生的玉照,他笑嘻嘻的。慕容雪村一向非常警惕照片被人弄上网。闹哄哄的结果是慕容浮出水面,在菜园发长帖称:“我一直觉得BLOG是非常私人的东西,可以肆无忌惮,想骂谁就骂谁,一个人面对自己的时候没什么道德可言,事实很清楚:道德至少是两个人的事。我对‘慎独’的说法一直保持怀疑,事实也很清楚:真正的慎独是不会被人知道的。”后面他还诚恳地说了一些理由。
  这中间引发一个有趣的也是严重的问题:博客到底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如果设定隐蔽,只对自己或少数好友开放,它是私密的,一旦亮相于公共空间,其私人性能不大打折扣?
  我有一比,博客好似旧日发表出来的雷锋日记。它是真诚的,也是不怕被看见的。中国尚无天体海滩,讨厌衣裳的人一旦裸露于公共场所警察就要干涉,民众要风言风语。在设有天体海滩的国度,也不答应随地裸露。我们真的能裸露精神吗,裸露内在吗?我们的精神与内在,如果在生活中无法裸露,在论坛与博客中无法裸露,它应该到哪里找到脱卸包裹的所在呢?
  网上无所谓深夜,这里天黑那里天亮,黑与白无法PK。
  我看到燎原之火般的博客,在这浮华年代,个人要求说两句。麻雀一样的个人,叽叽喳喳的,鲜活的蹦蹦跳跳的。在家里爸爸妈妈不让说,在学校老师不让说,跟太熟悉的人不能说,他们到网上来说了。网络时代,诉诸陌生人。
  我在浏览博客的过程中也有一两次冲动,想告诉主人,我的一点点感想。赞美当然受欢迎,但我不喜欢了呢?我确实不喜欢有些人,人哪能人人喜欢,这不是秘密也不是毛病。我的发言绝不粗鲁,绝不找茬,但博客文化怂恿自说自话,它能容忍一个浅浅的“不喜欢”吗?
  例如对“超女”,包括寄生于“超女”的种种其他,我不喜欢。它当然是有意义的,它是说话的,把一些人生的真相例如无奈的PK给端在桌面上,但我仍然没兴趣,不喜欢。它要说的,我知道一下就行了,自绝于时尚,不当“玉米”、“盒饭”之类。我对它的态度如同对《哈利·波特》。那种全球的疯狂与不可思议应该看见,由此增进对“人是什么”的感悟,但仅仅是一个看,我已过气,不玩啦。我说了不算。老汉千万别跟年轻人较真,他们总是对的。
  我看到商业的力量。商业是中性的,并无好坏可分。除了商业,还有人的弱点。在神的压迫下,人一直需要“超人”或“超女”来振奋自己。时尚将严肃的发问轻松消解,代之以颜色、声音、图像,皆大欢喜,往往如此。
  这样的人世很真实。红尘滚滚。在这种PK文化中,爱因斯坦或牛顿较为失败。
  深更半夜的,又去看博客,有点偷营的意思。
  偷懒,走了捷径,点击新浪网的“千名最热博客”,进一个“热点博客检索页”。先点了两个熟人,大胡子张纪中上有一条,写于去年的11.27 ,只有一条。心里笑他的牛到如此。再点黄孝阳,也只有一条,更早,去年6.28。心里叹息今天叫卖的“最热”何以热到如此。想着点着,不料点出陈凯歌大师。大师的博客开于2005.11.14,快两个月了一条也没有。博客又不必装修,号下房子就可住人的。但空山不见人。张大师拍电影喜欢玩玄的,没料到开博客更玄。拍电影是《无极》,写博客是《无影》。他玩这一手,人家就没得比了。
  我去看了会儿百度的贴吧。尽管我很少用那个搜索引擎,以资深偏见对它评价较低。贴吧不是博客,但异曲同工。它们都鼓励网民快来谈谈。它据说是网络的新的增长点,应该记一下。它因“超女”题材揽到人气而自喜,勇气倍增,正呼唤网民贴贴贴。
  你有意见发表吗,有郁闷吗,有豪气吗,有偶像吗,有嗜好吗,你可以为你喜欢的人物或东西创立一个吧。你贴了之后,人家也许就跟上了,共襄盛举。因你的动作,你喜欢的东西跟人物将有一个好看。
  网上就是这样的犬牙交错、此起彼伏。它的秩序是一个个没头苍蝇缔造的。
  常有记者来问我博客的种种。他们以为我是反博客一族,要我谈谈心得。我说调戏名人是有的,但我从来没反博客,正如我不反超女。喜欢不喜欢是个人趣味,跟反对与否无关。我赞赏互联网的丰富多彩,异想天开,层出不穷。这些特性,有什么人想反也不可能反掉的。我在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