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与菲利普·罗斯谈话
作者:[美]萨拉·戴维森
菲利普•罗斯住在新英格兰南部。我打电话给他,问是否能够安排一次采访。基本准则谈毕,他提议说自己驾车来纽约,然后我们便可聊上几个小时。我问能否去他家拜访,“我不会翻你家垃圾桶的。”
他还是说宁愿来纽约,“我带只垃圾桶给你。”
于是同他在我的住处见面了,时值八月,天气正热。罗斯身穿红白格子短袖衬衫,宽松卡其布裤,平底船鞋,鼻梁上架一幅金丝边眼镜。一举一动严肃,客气,又谨慎。
问:《欲望教授》(The Professor of Desire) 里的人物就是你在《乳房》(The Breast) 里曾经写到的那些人物,只不过情节发生在若干年前。写续篇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可倒过来写之前的故事就很少见了。怎么会有这样一部“前篇”?
答:《乳房》是1972年出版的。之后大概两年,我的确有了续篇的构思,不过这并不是《欲望教授》。我写了八十来页,说不定还不止,可是实在耐不住性子写下去。人物仍旧是一个变成了乳房的男人,然而每天得花五个小时来想象他的困境,实在叫人有点发狂。我不知从哪儿读到过伊格•吉普尼斯【注:Igor Kipnis (1930-2002). 美国著名羽管键琴及钢琴演奏家。】的故事,说他带着自己的羽管键琴去全美各地巡回演奏时,是把它塞在有篷货车的后箱里的,那后箱里堆满了大号安全带和泡沫橡胶软垫。于是我就让乳房也如此这般来到他的周末乡间小屋。这时我其实是在写他日隆的名声,也就是出院以后接二连三找上门来的绝妙机会:有人要研究他变了形的身体,强尼•卡森【注:Johny Carson (1925-2005). 美国著名喜剧演员,电视节目主持人。】想邀他上电视节目,凡此等等。我简直可以没完没了地为他设计来自社会的各种羞辱,意识到这一点时,我便罢手了。描写一个幽闭恐怖的人要命的困境,不单让我筋疲力尽,还极大地扰乱了我的心绪,一件又一件事情兀自堆砌,我看不到它们能引向什么有趣的终点。然后我问自己,“这个人是谁,到底?”——或者说,在变成乳房之前,他是谁?而那个年轻女子——她甘愿同一个乳房住在一起,甘愿爱一个乳房,甘愿像带着一把羽管键琴一样驾车带着乳房四处奔走——她又是谁?至于山麓胜地的旅馆——也就是人们认为他长大的地方呢?又及那两个瑞典姑娘——人们说他在伦敦跟她们同居过——他果真有过那段冒险经历吗?如果是的话,那段经历又该是怎样的?还有海伦——人们说他先是娶了她,后来又离了婚——她是什么人?
这种种细节构筑为支柱,简单又真实,撑起的却是一个极具超现实主义色彩的故事。此时,它们几乎是在央求着我将它们带进世界了,只不过还得要按它们的意志行事。一开始,我只是想以此让故事血肉丰满,好在回到写续篇的初衷时更得心应手。可是不久,这想法就烟消云散了。最后的产物是一本与《乳房》说不上真正有必然关系的书。没有随便哪一本,另一本都能独存于世——所以,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欲望教授》既非续篇,也非“前篇”。我的确从前一本书当中抽取了不少意象,变形之后用在后一本当中,不过这么做倒更像是游戏,真的,并且我不希望它成为其他任何人的责任,任何人的乐趣,仅仅是我自己的而已。
《欲望教授》的结尾处,主人公科佩什从充斥着失落与痛苦的噩梦中醒来,然后,如他自己所说,“绝望又疯狂地吮吸”情妇的乳房。这个场景一闪现,我就觉得正是我要的结句。某种意义上,这感觉可能还得归结到这个故事的源起。也许是我对一开始给予营养的东西表达谢意。
问:等我读完《欲望教授》,再回过头去读《乳房》,感到《乳房》就像一个预言,预言了科佩什身上会发生什么事,会遭受什么惩罚。
答:嗯,也许是对他的命运更丑恶的想象,简直跟噩梦一样。他执迷于情欲之欢,这梦想实现了,然而实现得那样剧烈。我也说不准是否想在两者之间搭建直接的联系。倒更愿意说这两本书彼此有潜在的关系,也就仅此而已。就叫它们姊妹篇吧。《乳房》表达的不单是人被囚禁于躯体,欲望带来恐惧;它还是我当时不得不做的一些思考,关于声望、臭名和丑闻的思考。就在刚刚有了那本书的构思时,我本身正成为了好奇心关注的焦点,一些人相信我是色情变态,怪物一个。
问:能谈谈那段经历对你而言是怎样的吗——声望和臭名?
答:最恶毒的阶段现在已经过去,所以要聊聊那时候臭名昭著的我,就容易多了。然而1969年《波特诺伊氏症》(Portnoy’s Complaint) 出版时,要能立刻明白究竟怎么回事则不那么简单。当时我对于怎么样作个臭名昭著的人还真没经验。之前,我还颇为那本书的前景激动。有人约我接受采访,有人约我写关于自己的文章,我还挺享受这一切。到书出版之前几个月,我开始发现情况有些不对了。我似乎不仅是写了一本书,而是成为了代表某种东西的一个人。我意识到,在大众的想象中,在媒体的报道中,罗斯和普特诺伊即将融为同一个人物。
问:你从没想过人们会做那样的设想?
答:听上去可能太过天真——我的确没想到过。绝对未曾想到它竟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波。第一,我从没料到会有这么多读者,读者一多,其中必然会有相当数量的人不惮如此揣测任何以第一人称叙述的书。不错,这本书很大程度上取材于纽瓦克的生活,那是我长大的地方。可我取材于斯,并不是为了引导大家简简单单地将作者与人物等同起来,而是因为在我眼里,那个世界满是故事可写。在《再见,哥伦布》(Goodbye, Columbus) 中,我其实已经丢弃了纽瓦克。很简单,其时我不欣赏自己在那里所拥有的一切,事实上已经很刻意地模糊了它的轮廓。然而十年过去了,那些我孩提时熟悉无比的真实所在——城市,家的附近——突然又闪过眼前,仿佛是缪斯赐予的礼物(她的赠礼一般不会那样丰富)。你知道,坐在打字机前的时候,你不会去担心人们会不会想,“上帝啊,那一定就是罗斯本人——真跟野兽似的!”你担心的是另外一些事情,那便是你手头的活计——写出引人入胜的小说。
问:我们能谈谈你的个人经历和你的小说之间的关系吗?你所写到的许多情形都跟你所经历过的很相似。同《作为男人的一生》(My Life as a Man) 中的唐诺普一样,你也出生在新泽西州,1959年你也获过奖,你也看过心理医生,你也在作家聚居区厮混过些时日。说不定还有比这些更有说服力的相似之处。你有没有觉得,写下这些经历,就是让它们永存下来?
答:不,不是让它们永存下来,而是让我继续走下去。你从生活中直接萃取的材料其实给了你的想象力一个赶超的对象。你对想象力下了挑战书,说:“好啦,我们看看你能不能也做得这么棒吧。”直接来源于生活的材料有助于找到并且确定一部作品的真实程度;它给你提供一个标准,衡量你虚构出的内容,直到最后虚构的经历与真实的经历拥有相同的生命力,一样令人信服,一样动人心扉。当然,如果说我的小说里有一分内容与我的个人经历有所关联,那么必然有一百分与之毫无关联,即或有,也只是最粗略最模糊的。然而你还是一路将现实经历的“钩子”钉进作品中,好在向前走过自己也尚不知晓的一切时有所攀附。
有些读者自己让“钩子”给迷住,他们只想紧抓这些钩子,其余什么也不要,嗯,这可太糟糕了。如果一个人只关心《大卫•科波菲尔》里此事彼事是否当真发生在狄更斯身上过,那么他定会错过那本书许多的迷人魅力。
问:当我在读一位作家的书时,比如说D. H. 劳伦斯,我总要琢磨他自身的生活很可能会是怎样,他心里所想是否与笔下人物心里所想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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