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也谈“多就少改”
作者:宋文涛
要对这一原则有一切近详明的理解及应用,我以为仍得上溯至中国古籍校雠或校勘的人文传统中,因为“多就少改”原本就是传统校雠学的原则之一,亦即“书贵旧本,不可以意轻改”等传统校书理念在现代编辑活动中的延伸和反映。传统校雠学起源较早,到了孔子时代,“阙以存疑”、“疑以传疑”的观念似乎已经确立。《论语·卫灵公》记:“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有马者借人乘之,今亡矣夫!”孔子曾整理过六经,从不轻于改字,遇有阙文,亦不随便增补,以存古书真貌。在他赞《易》、修《春秋》、删《诗》《书》、订《礼》《乐》的过程中,尝亲眼看到古史记载犹有阙文,盖“古史为书,若于字有不识者,则悬而阙之以俟知者,不敢擅造为者也”(皇侃《论语义疏》),只是后来阙疑处任人妄加增改,孔子故此感叹深长。春秋以降,除秦朝焚书坑儒致使大量书籍散亡外,几乎历代皆以搜辑亡逸、校理群书为务,而阙以存疑、不轻于校改古书的做法亦大致为各代学者所遵守。如汉代经学家郑玄博涉多通,遍注群经,在校勘文字的异同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但当遇着明显的误字时,他也只在注中注明“某当作某”,并不轻出己意,改易原文。唐代孔颖达撰《五经正义》,在为《毛诗·汉广》一篇作疏时亦严格恪守此一法则:
《诗经·周南·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毛传》:“乔,上竦也;思,辞也;汉上游女无求思者。”《正义》:“《传》先言‘思辞’,然后始言‘汉上’,疑经‘休息’之字作‘休思’也。《诗》之大体,韵在辞上。疑‘休’‘求’为韵,二字俱作‘思’,但未见如此之本,不敢辄改耳。”
孔疏根据《毛传》释辞的顺序,怀疑毛亨当初所见本“不可休息”句,“息”字当作“思”字,和下句“不可求思”一致,皆为语助词;但因其时并未见着这样的本子,所以“不敢辄改”,仍遵原文。而今天的一些通行本《诗经·周南·汉广》则据《韩诗》,已迳改此句作“不可休思”矣。又如宋人彭叔夏在其所著《文苑英华辨证》的《自序》中谈到这样一件事:
叔夏年十二三时,手钞《太祖皇帝实录》,其间云:“兴衰治□之源”,阙一字,意谓必是“治乱”。后得善本,乃作“治忽”。三折肱为良医,信知书不可以意轻改。
在面对“兴衰治□”的阙文时,彭氏并未贸贸然信从己意,因为根据经验,同样的意思,原文很可能会是另外一种表达,果然,足本(即善本)此句作“治忽”,远较“治乱”义胜。近人陈乃乾说过一句很是精辟的话:“校勘古书,当先求其真,不可专以通顺为贵。”(《与胡朴安》)尽管“兴衰治乱”一语亦“通顺”无病,可毕竟属于臆见而非原本真貌,传统校雠要求,只有在有着充分版本依据的情况下方可补足阙文。彭氏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校书时并不过分主观、专务“通顺”,而是“先求其真”,以考索阙字原文为职志。“三折肱为良医”语出《左传》,意谓“屡折其臂,能参考其方之优劣也”(王棠《知新录》),比喻阅历多而经验丰富。正是这样一些具有经验价值的“折肱”的经历,使得彭氏见多识广,精于雠校,其《文苑英华辨证》一书亦被后人视为“校雠之模楷”(顾千里《思适斋集》卷十五《书文苑英华辨证后》)。对照此例,所谓“模楷”,或者说彭氏对后世的示范意义,我想其中之一,大抵应体现在他这句“书不可以意轻改”的甘苦之言上吧。宋人以其亲身体会再次向世人演绎了“多就少改”的实例,并真切昭示出校雠学传统所一贯具有的实事求是、去伪存真的精神内涵。
当然,以上所说并不能证明古人校书就没有妄改的陋习,譬如清代著名的校雠家卢文弨就批评宋人“每好逞臆见而改旧文”(《抱经堂文集》卷二);也不是说不改或少改就一定是校书正途,如南宋大诗人陆游就抱怨“近世士大夫,所至喜刻书版,而略不校雠,错本书散满天下,更误学者,不如不刻之为愈也”(《跋历代陵名》)。关键还在校书时所取的原则和态度。谈到历史上“句删字易”的妄改之习,前代虽犹未免,然以明代为剧,对此,后人多所指责、痛加呵斥:“妄改之病,唐宋以前谨守师法,未闻有此。其端肇自明人,而盛于启、祯之代。”(黄廷鉴《第六絃溪文钞》卷一)“明人刻书,有一种恶习。往往刻一书而改头换面,删节易名。”(叶德辉《书林清话》卷七)“万历间人,多好改窜古书,人心之邪,风气之变,自此而始。”(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八)或是基于对明人妄改古书之弊的矫正吧,清代学者在校书中特别讲求征实,举凡群经诸史、周秦子书,无不搜寻宋元旧椠予以精校细勘。所谓“国朝人于校勘之学最精”(朱一新《无邪堂答问》卷三)、“校勘之学,至乾、嘉而极精”(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大抵征实之学,今胜于古”(张之洞《书目答问》)诸说,皆如实概括了校雠学传统至清代而昌盛之况。同时,少改和不以意轻改的校书原则也随之被愈益突出和强调。如朱一新在《无邪堂答问》卷三中说:“凡本义可通者,即有他书显证,亦不得轻改。古书词义简奥,不当以今人文法求之。”意谓只要本文语贯义通,纵使他本文字颇有异同,也不得援彼律此,辄加改订,这就进一步强调了校书时对于本文语词的信赖度,强化了多就少改的原则性。
通过以上对传统校勘的原则和实例从正反两方面所作的简要介绍,我们大致可以了解到“多就少改”这一校书理念的渊源所自和人文内涵。诚然,现代图书编辑工作并不等同于传统的校书活动。比如,传统的校书活动多系文史类古籍的搜求和整理,其劳动成果主要体现在校勘记里;现代图书编辑工作主要处理的是现代学科意义上的各类书稿,其劳动成果则完全融入书稿之中,以出版物的整体形象呈示给读者。然而,同是为书籍的成型、完善和流布而倾注心力,这就注定了现代图书编辑工作只是千百年来图书编辑史中的连续的一环,其上限紧紧牵系着古籍整理的人文传统,因此,从传统内取资未尝不是我们观照当下编辑工作利弊得失的有效途径。对于书稿中的文献资料和引文,我们固然要文必征实、避免臆改;同时,属于作者的观点、论述、文字,我们也须本着去伪存真、多就少改的原则谨慎对待。具体而言,此处的“真”指的是作者的原意原文,依照原则,需要对之充分尊重、勉力遵从;“伪”则为知识性、专业性的疏谬及病句错字,应予明确指出、及时纠正。然而“存真”或需“多就”,“去伪”又何以能同时做到“少改”呢?为解答这一问题,我们且先看看古人是如何处理校书中“就”与“改”的关系吧。清代藏书家孙从添在其《藏书纪要》中说:
古人每校一书,先须细心紬绎,自始至终,改正错误,校雠三四次,乃为尽善。至于宋刻本,校正字句虽少,而改字不可遽改书上。元版亦然。须将改正字句,写在白纸条上,薄浆浮签,贴本行上,以其书之贵重也。
一般说来,书籍致误的途径大致有两个:传抄刊刻和校改。前者不难理会,因为古书在传抄或雕刻的过程中发生错抄或错刻的现象甚是普遍;至于后者,上文屡言之“不可以意轻改”、“不得妄改”即为力避校改之误而发,古人所谓“盖校书如扫尘,旋扫旋生”(周煇《清波杂志》卷八)亦道此意。对于较为珍稀的宋元刻本,为避免臆改起见,孙氏主张如有脱误,“改字不可遽改书上”,“须将改正字句写在白纸条上,薄浆浮签贴本行上”。这是一种较为稳妥的做法,经此一过,既可达到“改”的目的,又遵循了“就”的原则,值得后人借鉴。同时代的学者阮元也提出一种与此相类的校书法,《揅经室三集》卷二《江西校刊宋本十三经注疏书后》记:
刻书者,最患以臆见改古书。今重刻宋版,凡有明知宋版之误字,亦不得轻改,但加圈于误字之旁,而别据校勘记,择其说附载于每卷之末。俾后之学者,不疑于古籍之不可据,慎之至也。
孙氏将所改字句条书贴在本行之上,阮氏则于误字旁别加标识而列出校勘记,方式不一,貌异心同,其长处均在未曾点窜原文而收校改之效,妥善缓解了“就”与“改”之间的矛盾关系。这便给了后世的校书活动,尤其是近代以来的编辑出版工作以莫大的启示。比如,在应对上文提出的“去伪”且须“少改”的问题上,早期的出版界先贤们就有效利用了传统的校书法,通过类似校勘记的形式,成功化解了这一两难。据年纪稍长的编辑讲,老一辈编辑工作者在处理书稿时,原文一般不动,而是将所改事项、修改意见一一注明在纸条上,随文贴附其旁,待书稿全部审讫,一并移交作者,请其逐一核校,详加订正。可见,这一由编辑和作者共同完成的校改活动既充分尊重了书稿的真貌与作者原意,又积极发挥了编辑补阙订讹的优长;既达到择善而从的编校目的,又践行着不以意轻改的校书原则,可谓名副其实的“多就少改”。其方式方法与孙、阮二氏的校书法如出一辙,驭古为新之意自不待言。
然而时至今世,这一方法到底还有多少人在遵行呢?随着现代出版业的高速发展,图书出版物的过度膨胀和编辑出版周期的日趋短缩,几乎将整个编校流程挤兑得仅剩下编辑手中那一支笔了。且不说编校者的妄加删改,就是作者自己,出于各种私计或盲从,也颇有主动放弃审校书稿之权利者。“风行草上偃”,在此情境下,我们只能诚望于这一曾创造出无数人文经典的校书理念、校书传统也能够像其他的人文传统一样薪火相承,不致为现代出版的市场力量所隔断;因为只有挖掘传统的根源,留意古人朴实而又开阔的心怀眼界,才能找到我们与承传西方理念的现代出版相连的东西。至如以上对“多就少改”的义界、源流、方法的历史梳理也不仅仅是“认祖归宗”,我们期待着这一梳理可以有助于对当下的某些编校之弊有所矫革,期待着在借鉴前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由我们之手,也能创造出崭新的人文经典。说到底,“多就少改”更多的是意味着一种态度,其内涵,大致如《论语·子罕》所说的“子绝四:毋意(不臆测),毋必(不武断),毋固(不固执己见),毋我(不主观自我)”,代表着一种谨慎而朴实的做派,而这正是我们的人文传统中最为宝贵的精神资源之一。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出版社)
(责任编辑:鲍莉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