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解读一个书名

作者:郑 重




  最近读到一家名牌老社出版的《冯梦龙民歌集三种注解》,细看其内容,原作有冯梦龙辑录评论的两种明代民歌集《挂枝儿》和《山歌》,还有一种冯梦龙附骥仿作的艳情打油诗《夹竹桃》,刘瑞明先生则从性爱描写和语言诠释的角度对以上三部作品做了全面的注解。这三部作品均以性爱描写为主题,格调相近,放在一起出版是可以的,可供研究。问题出在书名上。
  《挂枝儿》和《山歌》是名副其实的民歌,是明代市井流传的歌谣,属于口头文学作品,冯梦龙做了辑录整理工作,并从欣赏的角度加了一些评论。而《夹竹桃》是文人仿作的游戏文字,属于个人创作。从作品性质说,《挂枝儿》和《山歌》是民歌,《夹竹桃》则不是。从著作权说,冯梦龙虽然拥有《夹竹桃》的著作权,但对《挂枝儿》和《山歌》却只享有编辑权和评论部分的著作权。不同性质和不同权利归属的区别在新版书名中却被抹杀了。再说“三种”二字,它夹在书名中间,承上读文理不通,因为《夹竹桃》不属于“民歌集”;连下读又容易引起误解,因为全书并无三种注解,而只有刘瑞明先生的一种注解。更绝的是,封面设计将“冯梦龙”占一行,用蓝字排,将“民歌集三种注解”另占一行,用黑字排。如此另行排列,理据何在?除了版面美观的考虑外,其内在含义上的实质表达怎么就没人注意呢?
  出版工作是一项文化工作。凡事要依理而行,要通情理,守法纪,讲文化。书名犹如人的眼睛,是最传神的所在。小小一个书名,竟如此含混不清,逻辑混乱,真令人心忧。在市场化的环境下,做出版工作的人要守住精神文化的底线,对本职工作上的问题要认真思索,努力解决,不要不走脑子。
  我建议:此书重印时应更改书名,重新设计封面,以求清晰确切。
  (作者单位:中国编辑学会)
  (责任编辑:关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