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
年年有除夕,年年不相同; 不但时不同,乐也不同。 记得七岁八岁时, 过年之乐,乐不可当,── 乐味美满,恰似饴糖。 十五岁后,比较以前, 多过一年,乐减一分; 难道不乐?── 不如从前烂漫天真。 十九娶妻,二十生儿: 那时逢岁除,情形更非十五十六时,── 乐既非从前所有,苦也为从前所无。 好比岁烛,初烧光明,霎时结花, 渐渐暗淡,渐渐消磨。 我今过除夕,已第三十五, 欢喜也惯,烦恼也惯,无可无不可。 取些子糖果,分给小儿女,── “我将以前所有的欢喜,今日都付你!”
原载《新青年》4卷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