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2期

吃野生动物与纳小妾

作者:陈小川




  前几天央视新闻报道:广东一些餐馆酒楼又开始经营野生动物了。崇尚“神仙也要补”的人,又理不直气不壮地偷偷吃起各种蛇、狸子等野味。偷吃野生动物之风卷土重来,餐馆自知违法,把经营的野生动物一律改了名字,比如把毒蛇过山风改称河鳗。如同吸毒的人嘴里从来听不到海洛因这个词,一律叫“货”,叫“粉”,估计也是自知违法。来餐馆吃野生动物的食客也跟买毒品的粉客似地,偷偷摸摸进店,吞吞吐吐点菜。央视曝光后,广东有关当局已经大力扫荡。我之感叹,是非典的伤疤还没好,这疼怎就忘得那么快?与进补时令同时,卫生部又开始每天公布非典疫情了。
  据说广东有“秋风起,宜进补”的习俗,如北方人的“贴秋膘”。这习俗本无不可。我想也是食物匮乏年代编出来的俗语,意思是给身体增加点儿脂肪好御寒。如今一年四季进补不辍,何必非得冬日进补?贴了秋膘,到来年春天还得减肥,不折腾吗?进补不进补见仁见智,但是野生动物就大补?谁也没有研究后给出定量分析。我认为吃野生动物的心理,和旧时候七老八十老财主有钱了非要纳个十几岁的小妾一样,没有实质意义,纯为占有。所以小妾也多有和少爷有染的、动真情的,那挪步予都困难的老爷也只能眼开眼闭。《雷雨》里的周朴园就真看不出来繁漪和大少爷有染?估计是装傻。吃野生动物的人,好吃不好吃的都得说好吃,也是装傻。花那么多钱,顶着违法的帽子吃几口,再不说好吃,那傻劲儿还用装吗?吃了野生动物,无非说明别人吃不起,老子有钱,想吃什么吃什么。
  今年夏天非典甫退,广东有关权力机构曾经讨论过禁吃野生动物的问题。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有关机构最后只是规定“摒弃吃野生动物的陋习”。我看不懂,请教法学家,法律用“摒弃”这类倡导性用语,有没有约束力?法学家曰:跟没说一样。我理解,如同制定婚姻法的时候,说“摒弃一夫多妻制的陋习;提倡一夫一妻的新风”;制定交通法规的时候,说“提倡红灯亮的时候停车等候”一样。法学家曰:差不多。我以为法规只有规定“可以”和“不可以”的,倡导性用语只能用于道德领域。而且法规一定是和处罚相生相伴的。婚姻法规定对重婚罪的处罚如此明确,有钱人有权人还二奶三奶地包呢。
  据说广东一些养殖户就是靠养殖果子狸一类原野生动物致富的。如果禁吃,养殖户就会破产。我看这不是继续吃野生动物的理由。说远了有当年毛主席令罗瑞卿禁娼,一夜之间北京娟寮一扫而光;妓女后来都学了新手艺,重归社会。说近了有武汉禁止阻塞交通的三轮摩托——“麻木”,政府出钱赎买,给过去以“麻木”谋生的人找新的谋生手段。结果曾经被认为是老大难的“麻木”问题解决得很好。如今的正经养殖户,地方政府怎就不能引导他们养殖点儿不野生的动物?
  有人说,果子狸是非典的第一大冤案。我看这话理由不充分,疑似是果子狸养殖户代言人。香港科学家已经有明确研究成果说明,非典病毒来自野生动物,言之凿凿。今年非典肆虐的时候,并非只有北方人害怕,广东乡亲也害怕。如今非典的疮疤未好,吃野生动物的大嘴又张开了。不说别的,也对不起为抗击非典殉职的白衣战士呀?他们尸骨未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