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3期

公安局

作者:朝 阳




  进来,坐下。坐好。问你什么你答什么。回答问题态度要端正。你的回忆必须准确,当你说8点在干什么的时候,你必须准备回答9点和7点在干什么。也就是说,关于你生活中的所有可能都有被提及的必要。不得隐瞒。不得撒谎。隐瞒和撒谎要承担法律责任。所有的回答都必须有他人证明,没有他人证明的存在是不存在,没有任何意义。然后在你的记录上签字,画押。你可以出去了。
  这里是公安局。
  怎样证明自己是一个无辜的人,在公安局,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牵扯到一种程序,这种程序只允许回答,不允许提问。你只能被动地接受一切,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你作为一个有嫌疑的人、有缺陷的人存在,而公安局完整、公正、无懈可击,他有权力要求你态度端正。态度端正的意思是,你要坐正,屁股刚巧沾着椅子边,两只手乖巧地放在膝盖上,目光诚恳地望着警方,语言婉转,仔细听来要带有哀求的意味。你必须以最恭谨最虔敬的态度表明正在发生的一切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对你来说,这不是态度问题,是尊严问题,人的尊严问题。为什么我必须对公安局态度端正?如果我态度端正,我是向公安局低头,还是向我面前的陌生的警察低头?我怎么知道坐在我面前的人代表他自己还是代表公安?坐在我面前的公安没有隐瞒过撒谎过?你心里反抗着,但是态度很端正。你配合得很好。在公安局面前,你证明你,一个人,是一个弱者。
  公共安全局。公共包括你、我以及我们所不认识的一切人。我们把自由交给一些人,他们保证我们的安全。我们认为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明白我们付出了什么。更多的时候,我们只是一种虚拟的存在。我们并不关心彼此的遭遇。只有当我们自己进入公安局时,我们才会问自己:我交出了什么?他们保证了什么?一个警察向一个受审问的人拍桌子,发脾气,这是属于“公安”的行为,还是他本人的情绪?我们不知道。
  在几乎所有的场合,警察是惟一拥有呵斥权力的人。他们向一切人发号施令。我们楼下维持交通的警察,总是声色俱厉地训斥不守交通规则的司机:046!046听见了没有!把你的车开走!是不是想让我把你的车拖走!那种声音宏大开阔,似平面对的是整个广场。生活的秩序应该维持,但是,这是不是意味着为了秩序,生活中的一切都可以被粗暴对待?
  人们喜欢警匪片,喜欢看坏人被审判。警察开着车在追土匪,飞奔的汽车把街道上的货摊、小贩、水果搞得乱七八糟,但是我们欣然接受。那些充满个性的警察(我们视他们为英雄),在审问死硬的土匪时,常常会动粗,他们故意拨弄罪犯的伤口,挑逗罪犯的脸和下巴,他们侮辱他,恐吓他,假装一切自己都知道(匪徒也用相同的手段)。罪犯经受不住折磨,求饶了。我们看得乐了。人们没有意识到,我们可能也会被像匪徒那样对待。没有身上没有疤的人。人充满缺陷。我们都模糊地生活着,不能彼此看清对方。一个人只要接到传唤,不是怀疑公安局,而是立即怀疑自己生活中出了差错。我们首先判自己是有罪的。如果公安局有兴趣,我们都可能被关进去。公安局会觉得自己逮的没有错。事实上,公安局在破这个案子时,常常带起了一系列各种各样的案子。
  但这依然不能证明,我们的生活有接受恐吓的义务,有接受训斥的义务。我以自己证明自己的存在,许多时候这不需要第三者来证明,更不需要警察来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