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9期

“太远”说质疑

作者:宋志坚




  记得几个月前,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前后,曾有人从卢万里(贵州省原交通厅长)案中总结出党内监督不力的教训,叫做:“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同级——太软;法纪监督——太晚。”那时就觉得这四个“太”有些似是而非,却说不出一个所以然。近有电视台播出《国家诉讼》,看到那里面的上级下级和同级,又想到了这个话题,似有茅塞顿开之感。系统论述这四个“太”并非一篇千字文能及,那就说说其中的一个“太”吧,即上级监督下级——太远。
  窃以为这个“太远”,先就大可置疑。
  倘在中国古代,说“太远”可以理解。既是“春风不度玉门关”,也就“天高皇帝远”,上级监督下级,因为客观条件的局限,大有鞭长莫及之忧。然而,现代化的交通通讯设施已将空间的距离大大缩短,整个世界都变成“地球村”了,何况是一省一市一县?例如前面说的卢万里,他的正身就在省城,上级一个电话,立马可将他叫到办公室,“太远”从何说起?
  客观地说,上级监督下级确有困难。上级的人头永远没有下级多,省里有五套班子,地市也有五套,十个地市就是五十套,还有几十个厅局级党政机关的头头脑脑,下级要瞒过上级的眼睛做手脚很容易。上级虽有身边工作人员可作自己的耳目,但身边工作人员也是下级,也须监督。已有无数事实证明,往往就是这种下级,形成一个个的包围圈,使一些上级不谙下情,成为“灯下黑”。
  上级监督下级难,并非上级监督下级不可为。即使在真正说得上“天高皇帝远”的两千三四百年前的那个齐威王,还能冲破“身边工作人员”形成的包围圈,有效“监督”他的“下级”,使阿邑大夫以及为他“美誉”的人一起受到严厉的处罚。可见,矛盾的主要方面还在于上级有没有这种监督的主观能动性。上级的政绩,是由下级们的政绩组成的,你睁大了眼睛监督下级,挤掉了他们政绩中的水分,自己的政绩也要大打折扣,此其一;下级都是上级提拔的,上级要再上台阶,也得在他们的下级中考核,即使你能不顾情面监督下级,还能不考虑自己的选票或支持率?此其二;至于有的上级,早巳与他们的一些下级结成了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或叫抱成一团,就像《国家诉讼》中的周秀丽,还敢为她的老情人常务副省长王长恭接受贿赂,叫王长恭监督周秀丽,岂非是与虎谋皮,包庇还来不及呢。
  上述种种,其实都与“太远”无关。恰恰相反,倒是因为“太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之间失去了应有的距离。于是,“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互相包着让着”。在这种官场庸俗习气中,哪能有上下级之间或同级之间(不仅是上级对下级)真正有效的互相监督?
  黄苇町在论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亮点时说:“条例”既有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也有下级对上级的监督,还有平级之间的监督,构建起一个完整的监督网络、监督体系。这当然使人欣慰,但我想,这个“网络”或“体系”还得有个前提,它必须是开放型的,必须与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相结合。如是,方才能使真想监督的能在民众的支持下有效地监督,也方才能使不想监督的也会在民众的制约下不得不监督。一切置于众目睽睽之下,无论上级还是下级都很难再做手脚,离开了这种民主监督,党内监督怕是要落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