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岑格施泰因



  Pestiseramvivus-morienstuamorsero.①

                 ——马丁·路德


  恐怖和厄运历来都是不胫而走,八方蔓延。那为何要让我这个非讲不可的故事有一个明确的日期呢?我只须说,当我所讲之故事发生之时,在匈牙利内地流行着一种秘而不宣但却根深蒂固的对灵魂轮回之说的迷信。至于轮回之说本身——换言之,关于其虚伪性或关于其可能性——我不拟在此赘述。不过我断言,我们大多数的怀疑(正如拉布吕耶尔所言我们全部的不幸)都“vientdenepouvoiretreseuls.”②*,但匈牙利人的迷信之中有一些要点却近手荒谬。他们——匈牙利人——与其东方权威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譬如说“灵魂”,前者认为——我干脆抄录一位精明而睿智的巴黎人的原话——ne demeure qu,un seul fois dans un corps sensible:au reste——un cheval,un cbien,un homme meme,n’est que la ressemblance peu tangible de ces animaux。”③
  伯利菲茨因和梅岑格施泰因两家之不和已延续了好几个世纪。从来没有两家这样声名显赫的豪门望族如此不共戴天地相互怨恨,相互仇视。这种宿怨的由来似乎见于一个古老的预言——“一个高贵的姓氏将像骑手跌下马背一样可怕地跌落,当梅岑格施泰因家的善征服伯利菲茨因家的恶之时。”
  这个预言诚然意义不大或毫无意义。但另外一些平平常常的原因——就在不久以前——却导致了同样严重的后果。此外,这两个毗邻的庄园长期以来一直在复杂的政府事务中施加着相互对立的影响。更有甚者,连庄园附近的邻居也很少交朋友。伯利菲茨因城堡的居住者可以从他们高高的扶垛窥视那座梅岑格施泰因邸宅的窗户。他们最不想看见的就是那块封地的富丽堂皇,一种想消除因伯利菲茨因家族历史更短、财富更少而产生的愤愤不平之情的趋向便油然而生。所以,无论那个预言是多么地愚蠢,它居然能对这两个早已注定要因其与生俱来的妒忌心之煽动而世代不和的家族应验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那预言似乎早已暗示了——如果它真暗示了什么——那个已经更强大的家族的最后胜利;当然也被那个势力更弱、影响更小的家族所刻骨铭心,并揉和进一种更痛苦的怨恨。
  伯利菲茨因伯爵威廉,虽说出身高贵,但在这个故事发生的年代已是一个体弱多病、年迈昏愦的老人。他一生只有两件事引人注目,一是他对仇家有一种根深蒂固且难以抑制的怨恨,二是他对骑马打猎有一种酷爱,就连他身体的孱弱、年龄的垂暮以及心智的衰减都不能阻止他每天参加那种危险的追猎。
  另一方面,梅岑格施泰因男爵弗雷德里克则正当年。他的父亲G——大臣中年早殇。不久他母亲玛丽女士也随夫而去。当时弗雷德里克年方十八。十八年在城里不算漫长,但在一片旷野——在一片像那古老的封邑一样富裕的旷野,钟摆的摇动却别有一番深意。
  从伴随他父亲的部务管理那种特殊的环境,这位年轻的男爵在先父去世之后立即踏上了他那片广阔的领地。以前匈牙利贵族很少拥有如此宽旷的领地。他的城堡不计其数。但就壮观与宽敞而论,首屈一指的就是那座“梅岑格施泰因邸宅”。他领地的疆界从未曾被精确地划定,但他的主要园林就纵横方圆五十英里。
  对于这位其声望是如此众所周知、其家产是如此无与伦比且年龄又是如此年轻的继承人可能的品行习惯,人们很少去推测。实际上,这位比希律王还希律王的继承人在其后三天的所作所为完全出乎他最热心的敬慕者们的预料。不知羞耻的放荡淫逸、明目张胆的背信弃义以及闻所未闻的暴戾凶残使他那些战战兢兢的仆从们很快就明白,从今以后,无论是他们自己的奴颜婢膝还是他们主人的良心显示都不能确保他们不受到一位小暴君的无情的毒牙的伤害。第四天晚上,伯利菲茨因城堡的马:厩被发现起火了;邻居们不约而同地将这桩纵火罪加在了男爵那张本来已令人触目惊心的罪行表上。
  但就在那场大火引起的纷乱之际,那位年轻的男爵却坐在他家梅岑格施泰因邸宅楼上的一个宽敞而冷清的房间里,显然是在沉思默想。墙头那些黯然摇曳的、虽已褪色但依旧艳丽的织锦挂毯上描绘着他无数显赫祖先朦胧而威严的身影。这边,身着貂皮长袍的神父牧师、主教大人正与那位暴君亲密地坐在一起,否决一位世俗君主的请求,或用教会至高无上的清规戒律限制那位头号敌人难驾御的王权。那边,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梅岑格施泰因家族诸侯——他们肌肉健壮的战马在敌人的尸体上横冲直撞——以他们威武的气概震惊最健全的神经。另一边,过去那些身材如天鹅一般优美的千娇百媚的夫人小姐正在一个迷宫般的非同寻常的舞会上伴着想象中的美妙旋律翩翩起舞。
  但当那位男爵倾听,或装模作样地倾听伯利菲茨因家马厩那边传来的越来越响的喧嚣声时——或者也许是当他正在斟酌某个更新奇、更无疑的冒险之举之时——他的眼光不知不觉地转到了挂毯上一匹色彩画得极不自然的巨马上,那匹马属于他仇家的一位撒拉逊祖先。马在画面上处于最显著的位置,一动不动像——尊雕塑——而再往后,画的是它那位被梅岑格施泰因家的剑刺杀的战败的骑手。
  当弗雷德里克意识到他的目光在不知不觉之间所凝视的方向时,他的嘴角掠过一丝凶残的表情。但他并未将目光移开。相反,他感到了一种莫可名状、挥之不去的忧虑,那忧虑像一张裹尸布降下,罩住了他的意识。他费了好大劲儿才从那朦朦胧胧、支离破碎的幻觉中挣扎着回到现实。他越是凝视那挂毯的那种诱惑越具有魅力,似乎他越发不能从那挂毯的蛊惑中收回目光。但因那尚未突然变得更激烈的喧嚣,他竭尽全力将自己的目光转向燃烧的马厩映在他房间窗户上的红色火光。
  但这个行为只有一瞬间,他的目光随之又无意识地回到了墙上。令他愕然惊诧,毛骨悚然的是,就在他刚才掉头的一刹那,挂毯上那匹巨马的头已改变了方向。那马的脖子本来是成弓形弯向它主人趴在地上的尸体,可现在却直端端地伸向男爵。马的眼睛原来并不明显,可现在却炯炯有神似通人性,并闪着一种奇怪的红光;那匹显然被激怒的马张开的唇间赫然露出两排阴森而讨厌的牙齿。
  被惊得发呆的年轻男爵趔趔趄趄走到门边。他刚一开门,远处一道红光射进房间,把他的身影清清楚楚地投射在那块微微抖动的挂毯上;当他在门槛前蹒跚之际,他哆嗦着看见他的影子正好一丝不差、毫发不爽地与图案中那位杀死伯利菲茨因家撒拉逊祖先的凶手的身影重合——那位冷酷无情、耀武扬威的凶手。
  为了摆脱那种恐惧,男爵匆匆逃到户外。他在宅院大门口遇见三名侍从。那三名侍从正手忙脚乱地拼着命制服一匹狂蹦乱跳的火红的高头大马。
  “谁的马?你们哪儿弄到它的?”男爵用沙哑的声音愤然问道,因为他一眼就看出,房间里挂毯上那匹神秘的骏马与眼前这匹烈马简直活脱儿出自一个模子。
  “它是你的财产,阁下,”一名侍从回答,“至少没有别人声称拥用它。我们刚才看见它浑身冒烟,口吐白沫,疯狂地从伯利菲茨因城堡燃烧的马厩往这边冲,我们以为它是那位老伯爵的外国种马,便把它作为走失的马牵回去。但那边的马夫拒不承认这马是他家的;这事真奇怪,因为这马身上明明白白地留着它从那场大火中死里逃生的痕迹。”
  “它额顶还烙着W·V·B.三个清清楚楚的字母,”第二位侍从插话说,“我想这三个字母当然是威廉·冯·伯利菲茨因这个名字的首写字母——但城堡里的人都断然否认见过这匹骏马。”
  “真是怪哉!”年轻的男爵若有所思地叹道,他显然没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它,正如你们所言,是一匹奇异的马——一匹非凡的马!尽管,就像你们所陈述的一样,它身份可疑,归属难定;不过,就让它属于我吧。”他稍微一顿又补充道,“或许一名像、梅岑格施泰因家的弗雷德里克这样的骑手,甚至可以驯服从伯利菲茨因家马厩里跑出来的魔鬼。”
  “你弄错了,阁下;这匹马,我想我们刚才并非说它是从那位伯爵的马厩里面跑出来的。若果真是那样,我们知道该怎样办,而不会把它牵进你高贵的府门。”
  “不错!”男爵冷冰冰地说。就在这时,一名内房仆人神色慌张,脚步匆匆地奔出宅门。他凑近主人耳边低声禀报他负责侍候的那个房间里挂毯上的一小块突然不翼而飞了。他叙述事情的经过和回答主人的提问时声音都压得很低,但他俩的谈话仍充分满足了那三名侍从被激起的好奇心。
  与仆人谈话之时,年轻的弗雷德里克似乎被情绪的变化所激动。但他很快恢复丁镇静,一丝胸有成竹的恶意显露在他的脸上,他断然下令立即锁上那个出事的房间,并由自己掌握那房间的钥匙。
  “你听到伯利菲茨因那个不幸的老猎手的死讯了吗?”待那名仆人离去之后,男爵的一名属下问他。此时,在从邸宅去梅岑格施泰因家马厩的长路上,那匹男爵已决定据为已有的巨马愈发狂怒地踢蹦腾跃。
  “没听说!”男爵猝然掉头对着问话人,“死了!你说?”
  “千真万确,我的阁下;以你高贵的名义,我想,这并非一个不受欢迎的消息。”
  一丝微笑飞快地掠过男爵的脸上。“他怎么死的?”
  “在他拼命去救他所钟爱的那匹猎马之时,他不幸被大火烧死丁。”
  “果——真——如—一此——!”男爵惊呼道,仿佛他正被一个真实而激动人心的念头所慢慢而深深地感动。
  “果真如此。”属下重复道。
  “真可怕!”男爵平静地说,然后从容不迫地进了邸宅。
  从这天起,放荡淫逸的年轻的弗雷德里克’冯’梅岑格施泰因男爵的举止行为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实际上,他的举动令所有的期望都变成了失望,依许多富于心计的成熟女人的看法,他是很少表现;不过他的脾性和习惯依旧,甚至比过去更少与周围上流社会的那些人交往。人们在他的领地之外根本见不着他的身影,在这个广阔而喜欢交际的世界里,他没有一个朋友——真的,除非那匹他后来一直爱骑的奇怪的、火红的烈性马能有权利称得上他的朋友。
  然而,周围那些与他家长期交往的邻居仍时常送来请帖。“恭请男爵阁下光临我们的庆典。”“恭请男爵大人参加我们打野猪的狩猎。”——“梅岑格施泰因不打猎。”“梅岑格施泰因不参加。”便是他傲慢而简短的答复。
  这种再三再四的无礼是骄傲的贵族们所不能容忍的。于是邀请来得越来越不恭,越来越稀少,最后竟完全没有了。人们甚至听说那位不幸的伯利菲茨因伯爵的遗孀许下了这么一个愿望,“让那位男爵不想呆在家时偏偏会呆在家里,因为他侮辱了与他身份相同的朋友;让他不想骑马时偏偏骑在马上,因为他宁愿与一匹马交往。”这话当然是那位遗孀心中宿怨的一种非常愚蠢的宣泄,它只能证明当我们希望变得非常有力的时候,我们的话多容易变得毫无意义。
  然而,心肠慈悲的人把这位年轻贵族的行为变化归因于一位过早失去双亲的儿子的自然而然的悲伤;——认为无论如何也该忘掉他在痛失双亲之后那段短暂时间内的凶残暴戾的举止行为。一些人的确也绕着弯说他是太妄自尊大,太自命不凡。另一些人(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家庭医生)则再次直言不讳地说起病态的忧郁、遗传的体弱。但大多数人却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实际上,那位男爵对他新获得的那匹马的不合情理的迷恋——一种似乎能从那脾性凶如魔鬼的马的每一次新的表演中获取新的力量的迷恋——终于在所有有理智的人眼里成了一种可怕而奇怪的走火入魔。在烈日炎炎的正午,在更深夜静的子时,无论生病健康,不管天晴下雨,那位年轻的梅岑格施泰因似乎都钉在那巨马的鞍上,那匹马那股极难驾御的倔劲儿与骑手的脾性是那么地一致。
  更有甚者,上述事实加上后来发生的情况给骑手对马的狂慕和马自身的能力都增添了一种非凡异常的色彩。那匹马一次腾跃的距离被精确的测量,人们发现其结果远远超出了最富有想象力的人的最大胆的猜想。此外,男爵没有替这匹马专门取个名字,尽管他其它的马都有根据其特征而取的名字。还有,这匹马的马厩也与其它的远远分开;其饲养和其它必要的照料均由男爵本人亲自动手,别人甚至不能进入那个特殊马厩的院落。人们还传说,虽然那三名看见那匹马逃出伯利菲茨因家那场大火的侍从当时成功地用套索缰辔拦住了马的去路——但他们中谁也不敢肯定在那场危险的搏斗中,或是在后来的任何时候,他们的手真正触摸过那匹马。一名贵族和一匹烈马行为方面的种种传闻本不应该引起人们过分的注目,但确有那么一些细节硬是让最多疑最漠然的人也按撩不住好奇之心;据说,有时那匹马可怕的尥蹶子所包含的令人难忘的深意会使周围目瞪口呆的围观者吓得退避三舍——有时它那诚挚的像人一样的眼里一闪而过的洞察的目光会使年轻的男爵脸色发白,畏缩不前。
  不过男爵的所有仆从都毫不怀疑他们的主人对那匹马暴戾的脾性怀着一种异乎寻常的热情,只有一名卑微低贱且相貌猥琐的小厮除外。这名小厮丑得真可谓三分像人七分像鬼,而他
  的看法当然在最微不足道。可他居然厚颜无耻(假若他的看法还值得一提),硬说他的主人每次跳上马鞍时都会有——阵难以察觉的莫名其妙的颤栗;还说他每次从习惯的长距离骑马归来时,一种得意洋洋、心怀恶意的表情都扭歪了他脸上的每一块肌肉。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梅岑格施泰因从沉睡中醒来,像一个疯子冲出他的房间,匆匆跳上马背,狂奔而去进入了迷宫般的森林。这种常常发生的事并未引起人们特别的留意,但他的迟迟不归却使他的仆从们焦虑不安。就在他骑马外出几个时辰之后,人们发现梅岑格施泰因邸宅那雄伟壮观的雉堞锯壁正在劈里啪拉地爆裂、从顶到底都在摇晃,随即整个邸宅便被一团无法控制的大火所笼罩。
  由于人们看见火光时那火焰早已经冲天而起,所以任何试图拯救那座邸宅的努力显然都无济于事,惊愕的邻居们懒散地站在周围,缄默无言,如果不是漠然诧异。但一个可怕的新目标很快就转移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这证明了注视人类痛苦所引发的人们心底的激情是多么强烈,它远远超过了无生命事件最可怕的景观所引发的激动。
  人们看见,顺着那条有老橡树相夹的从森林通往梅岑格施泰因邸宅大门的道路,一匹骏马正飞驰而来,马上的骑手掉了帽子,衣饰不整,那马腾跃之猛烈远远胜过《暴风雨》中的那个精灵。
  骑手对马显然已失去控制。他表情之痛苦、身体的挣扎都说明了他超乎常人的努力;但除了唯一的一声尖叫,他那被咬破的嘴唇再没有发出声音,那嘴唇是在极度的恐惧中被一次次咬破的。眨眼之间,尖脆的马蹄声盖过于烈火的怒吼和疾风的呼啸,紧接着,那匹马纵身跃过大门和壕沟,冲上摇摇欲坠的楼梯,载着它的骑手一道消失在浓烟烈火之中。
  暴风雨的喧嚣蓦然平息,死一般的静寂骤然降临。一团白色的火焰仍像一张裹尸布一样包裹着那座邸宅,火焰射出一种奇异的光芒,光芒溢进远方肃穆的空气;可一团烟云浓密的聚在断壁之上,形成一个巨大的身影——一匹马的身影。

  ①吾生乃汝祸——吾死汝亦亡。
  ②起因于我们不能承受孤独。
  ③这段也许是由坡自己杜撰的法文引言并非全然不可理解。认为这段话“古怪并晦涩”的波德莱尔推测其大意为动物乃被幽禁的心灵或灵魂(“espritsenfermés”)。
  *梅尔西耶在其《2440年》中严肃地坚持灵魂轮回之说;迪斯雷利宣称“没有任何学说有这么简单明了,易于理解。”据说“青山娃”伊桑·艾伦上校也一直是一个严肃的灵魂轮回论者。

  曹明伦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