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琛,字思伯,中山毋极人。他从小聪敏颖悟,在家里与兄弟们游戏取乐,常常忘掉礼法。博览经史子集,文章犀利,称为刀笔。长得短小丑陋,缺少风度。被举荐为秀才,到京城一年多,天天因下棋荒废时日,以至通宵不眠。常常令仆人掌灯为他照亮。仆人有时打瞌睡,他就大加鞭打,这种情况不是一次两次。仆人受不住这份痛苦,便说:“你辞别父母出来做官,如果是为了读书让我掌灯,我不敢推罪。因为下棋,日夜不停,难道是来京城的目的?对我处罪,不也是没有道理吗?”甄琛听后十分惭愧,便跟着许赤彪读书研讨学问,知识日渐增加。太和初年,任中书博士,又升任谏议大夫。经常有所陈奏,都得到孝文帝的赏识。
宣武帝即位,任甄琛为中散大夫,兼御史中尉。他低眉俯首,畏惧权贵,不敢纠劾王公贵族。所弹劾的,大多是下级官吏。当时,赵修正受朝廷重用,甄琛尽力奉迎。甄琛的父亲甄凝任中散大夫,兄弟甄僧林任原籍所在州的别驾,都是请托赵修帮他向朝廷申请办理的。赵修干的许多奸诈欺蒙的事情败露,明天就要收监问罪,今天,甄琛便揭发他的罪状。让他监视对赵修施行鞭打,他还有些同情之心,然而却对别人说:“赵修是个小人,脊背像牛一样结实,很能耐住鞭子。”有见识的人因此非议他。赵修死的第二天,甄琛与黄门郎李凭因犯有朋党罪被叫到尚书处。兼任尚书职务的元英、邢峦追究他们攀附赵修的情况。甄琛曾经宴请朝廷的官员,客人们都已到来,邢峦来得较晚,甄琛戏谑说“:哪里放出一条蛆来,这么晚才来?”虽然是开玩笑的话,邢峦听了变了脸色,心里十分恼怒。这时,便全力审问他。司徒、录尚书事、北海王元详等奏请朝廷免掉甄琛与李凭的官职,以严肃风纪。奏章被批准,甄琛被免去职务,回到原籍,一起被株连处死和免官的共二十多人。
开始甄琛以父母亲年纪高迈为理由,请求解除职务,回去侍奉老人。所以,孝文帝任他为本州的长史。等到他显贵发达,不再请求归乡,这时才回到家里。供养父母多年,母亲先故去,丧期未完,又遇父丧。甄琛在父母的墓地亲手栽植松柏,隆冬季节还掘土浇水,乡亲们哀怜他,都过来帮忙。十多年内,树木繁茂。甄琛与弟弟僧林发誓终生同住,专事家产。他亲自耕田,不断放鹰犬奔驰追逐作为娱乐。朝廷中有大事,还上表陈述自己的意见。
过了很久,又被授予散骑常侍,任给事黄门侍郎、定州大中正,很被朝廷信任,以门下庶事相委任,出则参与尚书的政事,入则与皇帝共商大计。孝文帝时,甄琛兼任主客郎,迎送南齐使臣刘纟赞。他很敬佩刘纟赞的气宇形貌,常常感叹而称赞他。刘纟赞的儿子刘晰为驻守朐山的主帅,刘晰去世,家属迁居洛阳。刘晰有个女儿不到二十岁,甄琛便娶来做妻子。结婚那天,朝廷下诏赏给厨房的用费。甄琛十分喜欢这个女孩子,宣武帝也时常来调戏她。
他迁任河南府尹,黄门和中正的职务仍然不变。他上表说:
“我国还在北部代地时,忧虑盗贼太多。世祖太武皇帝亲自过问,到处设置主司,里宰一职都以下级代替令长,以及让五等无职务的男爵中有谋略的人来担任。又设置许多官吏和士兵,帮助里宰治安。由于对这件事情重视,所以盗贼得以制止。现在,迁都洛阳以来,天下疆域广阔,四方边远之地都来首都朝会,事业之盛,远过代都。然而,盗贼公行,抢劫案件接连不断。社会混乱的原因是市内各坊住人混杂,管理不严,主司软弱失职,不严加检查的缘故。现在选择令尹既不是南方优秀的人才,里尉像拿着铅刀割肉一样对待囚犯,想整顿好洛阳的秩序是不可能的。里正一职是流外四品,官职小而任务繁琐,充任者多是下等人才,人人心怀苟且,不能督察,所以使盗贼肆虐。各种赋税也缺乏管理。偏远小县,管辖不过百来户居民,而令长都由将军担任。京城中的各坊,大的或者一千户、五百户,住在里面的都是王公大臣、权要们的亲戚。骄横奸猾的仆役,偷偷蓄养着盗贼恶棍,他们住在高门大院,一般官员很难过问。治安与边远小县相比,难易程度大不相同。请选取武官中八品将官以下精明强干的,以原来的职务兼任里尉,各自领取原来的俸禄。官阶高的任六部尉,中等的任径途尉,低的任里正。”
朝廷下诏说:“里正官阶可进至勋品,经途官阶为从九品,六部尉从正九品中选取,何必一定要行伍出身的人担任呢?”甄琛又奏请让羽林军在京城巡查,缉拿盗贼。于是京城秩序稳定,后来都沿袭这种做法。
甄琛又转任太子少保,黄门一职照旧。高肇被处死,甄琛因与他有朋党关系不宜再参与朝政,朝廷调他任营州刺史,后又任凉州刺史。他也因为自己与高肇关系亲近,不愿意在朝廷内任职。过了很久,又回朝廷任吏部尚书。不久,又调他任定州刺史。他坚决推辞,说:“陛下您在东宫为太子时,崔光任少傅,我任少保。现在,崔光任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开国公。已故的仆射游肇当时为侍中,与我的官阶相似,游肇在尚书省为仆射,死后追赠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冀州刺史的官职。我现在才为征北将军、定州刺史。活着的我还不如死了的游肇。”朝廷下诏书慰勉他。甄琛到了定州,白天穿着华贵的衣服到处巡游,志得意满。为政虽然严谨细密,却没有什么声誉。
死后,朝廷赠给棺木,封为司徒公、尚书左仆射,给予后部鼓吹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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