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法律顾问声明
作者:佚名
本刊所发文章均由著作权人授予本刊专有使用权,包括重新汇编成书出版的优先权。不经本刊授权,国内外任何报刊及出版单位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转载、摘登、汇编或翻译出版)使用本刊文章。对此,本刊虽已一再郑重声明,但迄今无视本刊及作者权益而任意使用本刊文章的情况仍屡屡发生。最近,我们发现北京某出版社,甚至不注明出处地径自将本刊文章汇编入书,公开出版,更已构成严重侵权行为。为此,本律师授权要求有关侵权单位,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错误,挽回影响,并公开赔礼道歉,否则,本刊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今后,凡欲公开使用本刊文章者,务请事先与本刊协商,达成协议,否则均将视为侵权,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律师叶志宏 万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