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8年第6期
社会主义不应管得太多
作者:江东阳
既行社会革命,建设社会的国家,则必以国家为一公司,且为独一无二之公司,此公司之性质,则取全国人民之衣食住,乃至所执职业,一切干涉之而负其责任。
梁启超所说的情况,使我们想起了苏联式的社会主义,也想起了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主义,特别是人民公社时期,那时,不是想把什么都管起来吗?衣惟列宁装、毛式中山装;食惟食堂,粮油菜肉,或统购统销,或凭票供应;住惟福利分房;至于职业,国家统一分配,哪有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可言!
梁启超反对国家管得过多,他说:“此等政府,果适于存在否乎?足以任此之人才有之乎?有之,能保其无滥用职权专制以为民病乎?能之,而可以持久而无弊乎?”梁启超毕竟有他的高明之处,他想得很深入。国家管得过多,必然管不好,也管不了。以食为例,人民公社吃饭不要钱,是管起来了,但是,只能啃窝头,吃红薯,最后,窝头、红薯也管不起了,只好供应稀粥;又后来,甚至连稀粥也供应不起来了。以住为例,国家实行福利分房,结果,无房户、缺房户越来越多。
按照旧的社会主义概念,国家不仅要全面管生产,而且要全面管分配。对此,金天羽于1912年在《社会主义之商榷》一文中责问说:
然而所谓分配之者,顾谁为分配乎?非小己之享特权者平?国家之权干涉将无限域而至于筐箧,试问专制君主曾有是乎?
上引梁启超文提出,国家管得太多、太死,就会发生“滥用职权,专制以为民病”的情况,而金天羽则进一步提出,如果国家的权力没有“限域”,那末,这种“专制”就可能超越封建君主制。
梁启超、金天羽反对社会主义,自应批评,但是,他们认为社会主义不应管得太多,否则,将易于滋生专制主义,却又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