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1期
写党史不应文过饰非
作者:黄一龙
他是这样起讲的:“我们要认真考虑中共党史的主体应该是什么?”这是假定他的听众,即中共党史学界的专家们,对他们研究对象的“主体”尚未加以“考虑”,或者考虑得不“认真”。这等于说他们几十年间瞎摸胡碰,尸位素餐,连门都没有找对,当然是很严重的责备了。而这位业余教师对此深思的结果,乃是“我认为,写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不能把党史写成党内斗争史,而应当写成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史,奋斗史,为人民服务史”。趣味从此开始。
先不说民主革命时期和“左”右倾机会主义作斗争的历史与革命、奋斗、为人民服务的当然关系,就以新中国建立以后的历史来看,党内斗争果然就不是革命、不是奋斗、不是为人民服务,或者就是不革命、不奋斗、不为人民服务吗?须知“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这里说的“事业”就是革命、就是奋斗、就是为人民服务,而“核心力量”的“党内斗争”,总与她的“事业”息息相关而不是相反。从总体上说,党内斗争固然不能作为党史的主要内容,但它在党史中决不是无足轻重;在有的时段,它甚至是最重要的事情。就以庐山会议“反右倾”这一著名的“党内斗争”而论,按照当时的说法,那是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为“保卫社会主义总路线”而斗争;以现在查明的事实而论,那是以彭德怀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者为抵制危害人民利益、危害社会主义的“左”倾路线的斗争。无论喻先生喜欢哪种解释,这场斗争都极大地关系着革命、奋斗、为人民服务,而不是相反。遵照喻先生的意见,1959年前后的历史,似乎只好“写成”共产党人意气风发带领人民赶超英美,向共产主义过渡,后来忽然又不赶超、不过渡了的历史。然而这样的历史,后人能看懂吗?这还算历史吗?
喻先生所以不喜欢“党内斗争史”,当然有他的理由。这个理由也很有趣,就是“过分突出党内斗争,过分突出党内犯过的路线错误,自己骂自己,别人就会接过去,把中共党史歪曲成中国共产党人‘不断犯错误的历史”’。诚然,只要是有原则的斗争,就该有“犯错误”的一方,也就有“犯错误的历史”;但与此同时也就有抵制错误的正确一方,同样有抵制错误纠正错误的正确的历史。认为党内斗争等于“路线错误”,该是源于头脑不清,不讲起码的逻辑。党内斗争的结果,如果是正确克服错误,别人“接过去”也只能称赞我们,自然可使喻先生放心。如果竟是错误压倒正确呢?那就十分有害于革命、奋斗、为人民服务了。一个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革命党,对于有害于自己根本宗旨的错误,特别是那些严重的错误,还不“突出”地加以总结检讨,这是对人民负责的郑重态度吗?这样的态度如果让“别人接过去”,又会说些什么呢?如果有人指责作出如此建议的喻先生,是在希望党“不断犯错误”并且不断隐瞒错误坚持错误,喻先生将何以自解呢?其实平心而论,一个人一个党“不断犯错误”,也不是什么不可理解的事。“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部分地或全部地不合于实际,部分错了或全部错了的事,都是有的。许多时候须反复失败过多次,才能纠正错误的认识,才能到达于和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相符合”,此话见于《实践论》,问世已经多年,想是喻先生忘记了。不断犯错误又不断纠正错误,并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真正见不得人的,是不断犯错误又不断隐瞒错误、坚持错误。喻先生关于怎样编写党史的高见,很难不导致这后一个结果。
喻先生为了比较“为人民服务史”和“党内斗争史”的优劣,还举了一个有趣的例子。他说他近几年“研究人权”,查得中央苏区颁布的《宪法大纲》等等在维护人权、尊重人权方面“非常先进”,超过了许多西方国家九十年代的水平;他本人曾在一个国际会议上把它“拿出来”,即令老外当场“大吃一惊”。这个消息,其实首先该让国人“大吃一惊”。只须问问,我们现在的法制,是比苏区时代进步了还是退步了?要是进步了,那么我们已经到了什么年代的水平了?我们还需要费这样大的力气加强法制建设吗?要是退步了,是因为什么呢?是因为那以后开了遵义会议,搞了延安整风,建立了人民共和国吗?这不比“不断犯错误”还严重吗?喻先生在文中曾经郑重声明:“我不是要为陈独秀、李立三、王明、博古等人的错误翻案”,衡诸历史事实,此话该是“隔壁王二不曾偷”的最新版。因为历史事实是,他说的那批法律文件,创作权并不在苏区,而是王明路线时期的中央政治局会同共产国际远东局共同制订的,其中体现的“消灭富农经济及其他过左的经济政策、劳动政策,一切剥削者均无参政权的政权政策,强调以共产主义为内容的国民教育政策,对知识分子的过左政策,要兵不要官的兵运工作和过左的肃反政策等等”,“使当前的革命任务被歪曲,使革命势力被孤立,使红军运动受挫折”(《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就是说,极不利于喻先生标榜的革命、奋斗、为人民服务。
就人权而论,这些文件制订和通过的时候,苏区正在大反“AB团”和“社会民主党”,红二十军大部分排以上干部都被抓去杀掉。这当然是“犯错误”了,而这个错误,却是一部分为革命奋斗,为人民服务的人杀掉另一部分为革命奋斗,为人民服务的人的错误,开了中共以后不断犯“自杀”错误之先河。喻先生对于这样的错误闭着眼睛,居然说那些据说是超九十年代国际水平的法律“执行得很好”,不知他是不知道上面这些事呢,还是兼指或专指这样的事?如果是前者,喻先生谈论党史的资格就更为可疑;后者呢,把那样严重的错误等同于共产党的革命、奋斗、为人民服务,这不能不是对中共革命事业的极大诬蔑,倒真能得到“别人就会接过去”的效果。至于那些法律文献本身,喻先生指责“我国出版的党史著作对此不着一字”,不知他说的是哪一个党的党史著作?至于《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中共党史大事年表》(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都对这些文献“着”了若干字,只是不如喻先生那样把它们说成是超九十年代的杰作,而是如实地指出这是中国第一批肯定工农权利的立法,同时指出它们规定了若干“左”倾的政策,不利于革命根据地的发展。就能否引起老外“大吃一惊”这一点来说,这些党史著作自然是达不到喻先生那样的效果了。
勇敢的喻先生凭他的这等头脑、这般见识,在向史学家们训话如上之余,还建议“组织力量编写一部全面的、实事求是的党史”。他没有说该由谁去“组织力量”和组织什么力量去完成这个任务,以及该由谁去鉴定他们的成果之全面度和实事求是度,不过从他的文意推测,现存的只会编写片面的、不实事求是的党史的国内大小党史研究机构,众多党史研究工作者,显然都难孚他的厚望;环顾字内,这样的人才非他莫属了。我这个读惯了片面的、不实事求是的党史的愚民,对他未来的大作不胜翘首期盼之至。
[注:喻文载《当代思潮》1998年第2期,《新华文摘》1998年第7期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