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2期


八届十中全会后的陶铸

作者:马恩成




  我原在广州军区宣传部工作。1962年11月初,部队刚刚传达完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领导上找我谈话,通知我调到陶铸办公室当秘书,并立即去报到。从军队转到地方,这对我是一次很大的变动。
  第二天我先到中南局,办公厅要我立即到陶铸家里去。我进了陶的宿舍,见他正在看文件。一见了我,他就问,怎么今天才来?我说昨天才接到通知。他说明天就去湖南,要赶紧准备,具体事情与丁励松秘书联系。
  我即转到丁励松房间。说起来也很凑巧,我们俩曾经一同在军区政治部工作。我从政治干部管理部调到宣传部时,是他从48军调来接替我的工作;而今又轮到我来接替他的工作。当时我们都20岁刚出头,现在已进入中年了。老丁向我简单介绍了情况,说详情出差时再谈。我就这样匆匆忙忙地随陶铸出差了。
  
  受了批评也还要推行生产责任制
  
  这次去湖南时间较长,历时22天,先后到了6个县、9个公社、24个生产队。同去的还有中南局候补书记金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普等。陶铸的考察很深人,每到一地都去看现场,并找各级干部和农民座谈。由于这是八届十中全会后的一次系统考察,湖南方面十分重视,由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农业书记王延春等陪同。陶铸一路上讲了很多,但重点是两个,一是要掀起农业生产高潮,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一是要推行田间管理的生产责任制,调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他反复地讲、具体地讲,如讲到社员吃“大锅饭”、出工“一窝蜂”时,站起用手势来加重语气。当时我由于不熟悉地方工作,对第一个重点还能听明白,对第二个重点却懵懵懂懂,特别对“五定一奖”、“大段包工”等名词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还发现,尽管湖南的领导对陶铸很尊重,但对生产责任制问题却未表态。一次到了衡阳县委,听到外边有呼口号声,一问是县里正在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八届十中全会精神,群众在喊“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湖南的领导问陶铸要不要到会场去看看,陶铸却带着大家到一个贫穷生产队开座谈会去了。这一点当时我不理解,因为我刚听过中央全会的传达,满脑子灌了阶级斗争的思想,觉得陶铸应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后来丁励松悄悄告诉我:在不久前的北戴河会议上,陶铸因宣传广东的生产责任制,曾受到柯庆施等人的点名批评。幸亏周总理出来解围,说陶铸讲的生产责任制跟邓子恢讲的包产到户不一样,才使陶铸未受追究。陶在八届十中全会以后还强调要推行生产责任制,表明他坚信这是“大跃进”以后调动农民积极性、恢复生产的重要措施。我当时听了只感到很新鲜,没有深刻体会。
  这次湖南之行,陶铸和金明以《湖南的农业情况和若干问题》为题,向党中央、毛主席写了考察报告。报告认为,为了组织农业生产高潮,当前急需:①继续大鼓干劲;②搞好社员分配;③抓紧水利等备耕工作;④安排好困难地区群众的生活;⑤做好生产队明年的生产计划。报告还提出,要解决好以粮为纲与多种经营相结合,特别要积极开拓生产队一级的生产门路,发展农村的集体经济等。这份报告未多谈生产责任制问题,是由于在一个月以前,陶铸根据对广东农村的考察,已向党中央、毛主席送过一份专题报告,强调当前农村最突出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积极推行田间管理的大段包工责任制”。通过上述两份报告,陶铸向党中央详细阐述了自己对当时农村工作的观点,中心是发展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巩固壮大集体经济。这不仅对刚刚经受了“大跃进”挫折的农村来说十分中肯;即使以今天的观点来看,也仍然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但报告却未多谈阶级斗争方面的问题,这自然与八届十中全会精神有距离。这两份报告上送北京后,都如石沉大海,了无消息。
  一个月后的一个晚上,王延春打来一个电话,说毛主席最近来到湖南考察。陶铸问主席有什么指示,王说他们向主席汇报了农村的阶级斗争、特别是存在几股黑风的情况,毛主席很重视,说这些情况很重要。陶铸听后,在电话机前停了几分钟才走开。
  在1963年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主席认为阶级斗争的情况尚未引起全党的注意,指出:八届十中全会以后我跑了11个省,只有刘子厚和王延春向我讲了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情况;要请他们两位来北京向会议作介绍。中央历次召开工作会议,都是各省第一把手参加,当时刘子厚是河北省长、王延春是湖南省委农业书记,故未与会。当时具体主持会议的是总书记邓小平,立即邀刘、王二位参加了会议,但是只让他们在大区的小组会上介绍了情况,未在大会上讲,不完全符合毛主席的意愿(这件事在“文革”中成为批判邓小平的一条“罪状”)。这次会后,毛主席于4、5月份来到杭州,亲自收集各地阶级斗争、社教运动方面的材料,准备继续推进运动。
  5月份陶铸在武汉召开中南局全委会,其中一个重要议题是部署社会主义教育。会上虽然也揭露了若干阶级斗争问题,但强调以正面教育为主。陶铸对此曾作过具体解释:“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必须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分析形势和回忆对比,摆事实讲道理,不要采用批判、斗争、戴帽子的办法。有一些特别突出的典型,可以在县的范围选择一个、两个进行公开批评。”会议期间,中央紧急通知各大区第一书记立即到杭州参加政治局扩大会议。几天以后陶铸带回一份《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第一个《十条》),立即向武汉会议传达。这份文件指出:“当前中国社会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许多同志对于这些现象,并没有认真考察,认真思索,甚至熟视无睹,放任自流。”文件强调要通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把各种破坏社会主义的牛鬼蛇神揭露出来……打击和粉碎资本主义猖狂进攻”。中南局全委会就按照《十条》的精神重新作了部署,各地农村的“四清”和城市的“五反”运动由此逐步铺开。
  
  始终强调“四清”要落实到生产上
  
  1963年5月下旬,陶铸带着中南局副秘书长薛光军和我们几位新老秘书,到花县炭步公社搞“四清”的试点。下去前,陶铸特别叮嘱我,要利用这次机会了解农业、熟悉农村,并说这也是他的工作重点。
  当时陶铸和薛光军住在公社,兼管面上的工作。丁励松、我、张汉青分头下到鸭湖大队三个生产队实行“三同”。他们经常下队,有时召我们上去汇报。和我一起拍档的是县委办公室的谢汉。他既熟悉农村,又能讲能写,凡是出头露面的事我都靠他,我则以更多时间调查了解情况。陶铸当时强调,“四清”要从生产人手,最后再落实到生产上。
  此次小“四清”,我们对贫下中农进行了扎根串连,查了生产队的账目、工分和财物,都汐:有发现多大问题。生产队长没有靠边,每天:照样排工,只是召开了两次有骨干参加的民主生活会,其间也以逃税、拖欠上交款为由,批斗了一个织再生布的个体户。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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