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4期


我亲历的中苏关系正常化过程

作者:马叙生




  谈到中苏关系,经常听到的说法是:中苏两国在对抗了30年之后,于1989年实现了关系正常化。我觉得,这只是一种概略的表述,两国间的激烈对抗实际上是20年左右,不是30年;正常化也不是一跃而成的,而是经历了大约10年的过渡阶段,即80年代。在此期间,双方为实现正常化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1969年的珍宝岛事件和铁列克提事件,以武装冲突的形式使中苏对抗达到顶峰,同时也把必须开始降温的问题摆到双方政治家面前。随后便有了周恩来、柯西金的北京机场会晤,有了中苏边界谈判的举行。当时我从驻罗马尼亚使馆紧急调回外交部,参加谈判工作,一谈就是八、九年。马拉松式的谈判未能解决边界问题,但却发挥了重要得多的作用——防止两大国向灾难性冲突滑动的制动阀作用。谈判开始后,边境地区发生的大小事件,都在谈判桌旁得以及时化解,有效地避免了武装冲突再起。但是,两国的政治对抗在整个文革期间还是极为激烈的,并未因谈判举行而降温。因此边界谈判的开始还不是对抗的终结。
  我国“文化大革命”的结束,苏联经济的恶化、国际地位的削弱和后来勃列日涅夫的去世,为扭转中苏对抗局面提供了必要的土壤。70年代末,我国早已存在的关于中苏关系和苏联是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私下议论,更加沸沸扬扬,并日趋公开化。社会上出现了认为苏联虽有错误但仍然是社会主义国家和主张改善中苏关系的呼声。苏联方面也通过各种渠道开始向我方传递希望改善关系的信息。这时我在驻苏使馆工作,接触有背景的苏人士较多。他们的主要想法是,双方可以先搞些民间来往作为关系正常化的开端,并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使馆都及时将他们的意见报回国内了。1978年2月,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致信我人大常委会,提议振议会代表团互访。这是苏方主动表示希望改善两国关系的一次重要表态。由于当时种种复杂情况,我方没有同意。不过,双方舆论的调子还是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虽然关于两国关系和对外政策问题的争论还在继续,但意识形态上的大辩论已经淡化以至消逝。胡耀邦同志当时的一次内部讲话,代表,了国人在反思后对中苏关系问题得出的认识。他认为,说苏联搞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变了,现在回过头来看,理由不充分,应该把政策和社会制度分开。
  在国际上,中国当时已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与美国、日本等大国建立起新的关系。赫尔辛基会议召开,苏联与西方大国的关系也已得到调整。总之,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苏都在战略上进行了调整,改善彼此关系的政治需要和舆论环境也已逐步形成。
  
  历史时机应运而至
  
  1979年伊始,关于中苏关系问题的讨论出现了高潮。原因是1950年2月14日签订的、4月11日生效的、为期30年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一年后就要到期,期满前一年,如无任何缔约方提出终止,条约将自动延长五年。废除还是延续中苏条约y这是个牵动两国人民心弦和两国政府必须在近期作出政治决定的重大问题。在此历史时刻,国内上下,主要是学术界和外交界自发地展开了讨论。较普遍的意见是对条约言废须慎重,应当寻求一个适当的解决办法。这件事在国际上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西方国家担心两大“共产主义巨人”以延长条约为契机重新携手。
  苏联当局摆出了反对废约的姿态。早在1月初,当时还在世的勃列日涅夫即亲自出马,以答记者问的方式表示,“经常从北京听到这样的说法,似乎苏中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已经失去了任何意义,就我们的意志而言,我们任何时候都不会撕毁体现苏中两国人民友谊的文件”。其目的显然是为了争取人心,在外交上占据制高点。
  驻苏使馆对条约的废留问题格外关心,使馆党委在王幼平大使主持下进行数次研究,并形成了一致的意见。中心思想是: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中日关系已正常化,中美也已建交,中苏条约的军事同盟性质已经过时,但考虑到它起过历史作用和具有两国人民友谊的象征意义,最好不采取宣布废除的简单方式,如能以新代旧,既可解除军事同盟关系,又不致引起大的震动,对我稳定周边国际环境和加强我在大三角关系中的地位比较有利。具体做法是:中苏就国家关系问题举行谈判,视情况争取签订一个新的国家关系文件,为建立和保持两国睦邻友好关系创造条件。在研究过程中,有同志引用毛主席曾对参加中苏边界谈判的苏方人士说过的话:“应当好好谈判,谈出个友好睦邻关系。”
  考虑到兹事体大,国内又无任何精神透出,王大使认为不宜将上述考虑径报国内。在这种情况下,他决定派我(时任政务参赞)回国向外交部领导汇报使馆的想法。临行前大使叮嘱说,回到国内要见机行事,当说则说,不当说则不说。3月15日我回到北京,经与苏欧司的同志交谈,发现司里(不止司里)想法与使馆差不多。于是我便先后向余湛副部长和黄华部长如实汇报了驻苏使馆的看法和建议。黄部长肯定了使馆的意见,并说部里正在研究条约问题的处理,使馆的想法将得到考虑,最后将以中央的决定为准。后来黄办又通知说,部里正起草上报中央的文件,要我看了这些文件之后再回去。我带着所了解的一切回到莫斯科,向使馆党委汇报,向全馆同志吹风。大家那热烈的掌声,至今恍若在耳。
  
  走出对抗的第一步
  
  4月3日,黄华外长通知苏联驻华大使,我人大常委会决定期满后不延长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重申中国政府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与苏保持和发展正常的国家关系。为此,中国政府建议,中苏双方就解决两国间悬而未决的问题和改善两国关系举行谈判。5月5日,余湛副部长又将我方关于谈判的具体建议递交苏方,主要内容是:一、确定两国关系的准则;二、消除两国关系正常化的障碍;三、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发展贸易、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四、根据谈判的结果签订相应文件。
  苏联官方和舆论抓住我关于不延长条约的决定进行了一阵子攻击,与此同时,葛罗米柯外长约见中国驻苏大使王幼平,通知说苏联接受关于举行国家关系谈判的建议。接着,双方就举行政府特派代表级的谈判达成协议。
  中国代表团随即组成,王幼平大使奉调回国出任外交部副部长,并被任命为中国政府特派代表(团长),李汇川为副特别代表(副团长),两名代表(团员)是邵天任、马叙生。苏联代表团以伊利切夫特派代表和贾丕才副特别代表为首,前者是外交部副部长,后者是部务委员兼远东司长。
  我方的谈判总方针和策略是8月29日最后定下来的,中央政治局在这天召开了专门讨论同苏谈判问题的会议。我作为代表团成员随王幼平团长列席。会议由华国锋主持,邓小平作了主旨发言。会议的基本精神是,我方在谈判中必须坚持原则,即不能同意在大军压境的情况下同苏联改善关系,核心问题是要求苏从蒙古撤军,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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