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6期


蒋介石为何向斯大林低头

作者:王永祥




  宋子文蒋经国赴苏谈判,争论激烈,斯大林老大不高兴
  
  1945年6月30日,以中国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兼外交部长宋子文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全体成员,其中包括蒋介石之子蒋经国,外交部次长胡世泽,中国驻苏大使傅秉常,外交部司长卜道明,外交部参事刘泽荣等,到达苏联首都莫斯科。当日傍晚,即与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斯大林、外交部长莫洛托夫等进行了礼仪性的短暂会见。
  7月2日,谈判正式开始。
  中苏谈判中,旅顺问题是焦点之一。按雅尔塔协定的规定,苏联得恢复租借旅顺港并为其海军基地。但蒋介石对此反响强烈,他说,1898年旅顺曾被沙俄租借,中国人认为是民族耻辱,现在决不能再允许租借中国土地。谈判中,宋子文按此观点据理力争,并曾求助于美国驻苏大使哈里曼。哈里曼却说,美国对这一问题的态度有特殊困难。因为美国打算永久占领日本附近某些海岛,故无法拒绝苏联使用中国的旅顺。俄方态度也十分强硬,不仅要求完全控制旅顺,而且要求旅顺周围一百平方公里以内均列为港口腹地,置于苏联控制之下。
  在双方争议不下的情况下,宋子文对斯大林说,蒋委员长无论如何不愿意再有租借地的名字出现于中国历史,中国方面愿意将旅顺港规定为中苏共同使用,而不是由苏联租借。斯大林表示,愿意照顾到蒋委员长的这一愿望,之后,遂推出了中苏共管即中苏对旅顺的行政管理权共同拥有的方案。宋子文坚持只能“共同使用”而不能“共同管理”,因为管理权事涉行政主权。争议既久,最终达成的协定是旅顺军港由苏联管理,军港以外由中国方面管理;军港之内苏方可自由决定一切。文字上的表述是:旅顺军港由中苏共同使用,其军用部分委托苏联管理,共同管理之权交由中苏军事委员会处理。会谈最终达成的中苏同盟条约中关于旅顺的协定文字是:中苏共同使用旅顺口为海军基地;该基地之防护,中国政府委托苏联政府办理之,苏联政府在该基地内随意建置该基地之设备;旅顺之民事行政属于中国,其民事行政人员之任免,由中国政府征得苏联军事当局之同意为之。一句话,中方除争得了免去使用“租借”一词而代之以“委托”之外,旅顺实际上依然是苏联可随意支配的海军基地。
  相关的大连问题,争议亦甚激烈。雅尔塔协定规定大连应成为国际港,苏联在该海港的特别权益应予保障。谈判初始,斯大林首先提出以大连作为旅顺港的腹地,置于苏联控制之下的要求。宋子文依据雅尔塔协定条文据理力争,并私下与哈里曼协商。美国考虑到自己的门户开放政策和自身利益,表示只能同意大连辟为自由港,而不能允许置于苏方单独控制之下。宋子文遂感理壮,与斯大林争执。苏方也不相让,致成僵局。后来美国参与,7月17日,杜鲁门在波茨坦与斯大林会谈时,从对美国利益影响的角度向斯大林提出,美国的主要考虑在使大连成为自由港。斯大林点头称是。其后的中苏谈判遂集中在对大连的市政管理权的争论上。最后的结果,是确定大连市政归中国,但管理大连港口必须任用苏联人,并且在对日战争期间,大连要受旅顺军港的约束。最后达成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关于大连的规定中写道:大连港口主任由苏联人担任;大连港要有指定码头和仓库租予苏联;苏联凡是出入该港的货物及器材均免除关税。这些,就是苏联在大连的特殊权益。
  关于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雅尔塔协定规定应由中苏合组的机构共同经营,苏联的特殊权益应予保障。但中苏谈判一开始,苏方就提出中长铁路应由中苏共有并共同经营。斯大林说,要经营须先“共有”,苏联应先成为所有者,将来条约期满后,苏联将让出该铁路,由中国接过全部所有权;中国对该铁路的投资极其微小,且已得到了归还。宋子文反唇相讥说:苏联已经把中东路廉价出售给了日本。斯大林无言以对,只能一笑了之,避而不答,但他依然坚持所有权必须中苏共有,要求以苏联为主进行管理。斯大林说,中东铁路、南满铁路“必须均由苏联人负责”。最后达成的协议,还是苏联的观点占了上风。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最后文本上,对中长铁路的有关规定中明确写道:中长铁路由中苏共同所有,共同经营,其经营管理须在苏联人任铁路局长和任监事会监事长的条件下进行;在对日作战期间,苏联有权在该路用加封车辆运输过境之军需品,免除海关查验;苏联凡经由上述铁路直运之货物,应免去中国关税或其他任何捐税。
  谈判中,宋子文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即苏联军队在参加对日作战并击溃日军后,何时从中国撤出的问题。这个问题一提出,就惹得斯大林老大不高兴。斯大林明确表示说:这“很令我等不快!”他说,要求解放一个国家的军队于一定期限内撤退,倘若法国在美苏军队登陆之前就提出类似问题,我不知道会生出何种结果!但宋子文坚持己见。最后,斯大林答应在击溃日军两三周后,苏军开始从中国东北撤退,三个月之内撤退完毕。宋子文要求将这些写入条约,但被斯大林拒绝。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条约正文中不写明此点,但在条约的最后部分附上一个“记录”,其中写道:斯大林统帅不愿在苏联军队进入东三省之协定内加入日军战败后三个月内将苏军撤退一节,但斯大林统帅声明在日本投降以后,苏联军队当于三星期内开始撤退。宋院长询及撤退完毕需要若干时间,斯大林统帅谓:彼意撤军可于不超过两个月期间内完竣。宋院长继询,是否确定在三个月以内撤完,斯大林统帅谓:最多三个月足以完成撤退之期。
  谈判中还提出了关于战胜日本后,日本在中国东北地区的公私财产,作为战利品应作何处置的问题,但未及详细展开讨论。

[1]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