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8期
“格格”之谜
作者:●周劭
电视剧中现代剧和历史剧平分秋色,而历史导题材尤以清代最受编剧者的青睐。汉代衣冠的电视剧只占有十分之一二阵地,其余就都是拖辨子戴红缨帽的男人和着旗袍、趿高盆底鞋子的娘儿们了。
这类清宫剧还可以为两种,一种是以真实历史为背景,说是符合历史真实的,堪称为历史剧了;另一种则于历史不过作为幌子,于史实都毫无根据,那只好说是创作。这些清宫剧大都是根据小说改编,或由小说作者自行改编的。那些作者在港台有金庸、高阳、琼瑶三人最为知名,在大陆则实繁有徒,不能悉记其名。他们对编剧也有两种态度,其一是全为文学创作,虽用了历史题材,却不自认是历史剧,如《宰相刘罗锅》的编导于荧屏上开头便打出“不是历史”四个大字,表明他们的态度,这不失为正当的办法。金庸写的是新派武侠小说,当然说不上是历史;琼瑶是写现代小说,其著作几乎全搬上荧屏或银幕,后来也写起清代小说来,但她也从未标榜是历史剧。惟有高阳写了上千万字的清代小说,他偏要自称为史学家,对人家称他为历史小说家还非常不满。
我这里着重要谈的是近两年琼瑶所创作、编剧的两部清宫电视剧:《新月格格》和《还珠格格》。后者在大陆播放时,收视率非常高,最近其续集也在播放,很受欢迎。
琼瑶的“格格”两字,在汉字中本是没有这个名词的,有之,则是一个形容词,形容一个女子的笑声,而琼瑶的“格格”却是一个名词。那么多的观众,对于格格一词的理解恐怕极为单纯,即是“皇帝的女儿”或“公主”而已,认真去探讨研究“格格”的恐怕难有其人,所以我想趁此把格格和与格格有关的一些人物作一些浅释,来作历史知识的一些辅导。
“格格”是满语,满文为gege,译成汉语,是小姐、姐姐、姊,满洲贵族人家的女儿都可以这样叫。满洲开国皇帝太祖努尔哈赤的女儿便专称为格格,上面加一个微号,成为大汗之女的专称。
到了清太宗称皇帝后仿效明制,把他的女儿改称为“公主”,格格便降格为王公女儿的称呼。入关以后,清宫定制,皇后所生的女儿为“固伦公主”,妃所生的为“和硕公主”,亲王所生方为“和硕格格”,郡王、贝勒之女为“多罗格格”,公之女为“公格格”。到了雍正时代,进一步汉化,“和硕格格”改为“郡主”,“多罗格格”改为“县主”,以下改为“郡君”、“县君”、“乡君”有差。因此“格格”并不是皇帝的女儿,连皇帝或皇后收养的女儿也不称“格格”而称“公主”,可见得琼瑶的《还珠》和《新月》两位格格,在严格的清代宫制上是错误的,还应称为“公主”才是。
《还珠格格》是描写乾隆皇帝在外面私生的一个女儿的故事,这和乾隆是海宁陈世倌阁老所生一样荒唐无稽,或许民间有这样传说,不得而知,应该说是琼瑶的创作。另一部《新月格格》则倒非凭空捏造,而是影射有人,此女乃是明末降将孔有德的女儿孔四贞,孔有德叛明降清,入关立了大功,封为平南亲王,后来在广西被南明的李定国打败,阖家自焚,只有四贞逃出。清廷认她是殉难的功臣之后,由当时听政的皇太后(太宗文皇后)把她收养在宫中长大,其初意是要把她作为顺治皇帝的妃嫔,后来知道孔四贞幼即与孔有德部将孙延龄有过婚约,而孙延龄又正在率领孔有德的残部作战,乃变计以孔四贞为太后的养女下嫁给孙延龄。这件事因为事涉宫闱,为大家所讳言,当时只有吴梅村集中保留《仿唐人本事诗》七绝四首备言其事,但后来笺注吴诗的也不敢明显的注释本事,只说“不详”了事。琼瑶蝇然以新月格格影射孔四贞,故事却任意抒写,与孔四贞全不相侔,结尾还来个父子聚的悲剧,所以无法称之为史剧。
孔四贞是一个贵女,既是亲王的格格,又是太后养女的公主,但她终究是一个女人,在封建时代难逃女人的命运。下嫁孙延龄之后,吴三桂叛清,孙延龄投了吴三桂,结果又被吴氏所杀,孔四贞做了寡妇,被太后迎还宫中,后事不详,但总难逃女人悲惨的命运是一定的。
明、清两代公主和格格们,因为她们是皇帝的女儿,在“史例”上不能不给她们立传,如《明史》一百二十一卷有《公主传》,《清史稿》一百六十六卷有《公主表》,实则都只有寥寥数字,聊备一格,没有什么事迹可述,也没有什么有名的人物,如汉、唐以及六朝的文成公主、太平公主、山阴公主然者。然明代到要结束时,因为宫廷的惨剧和外戚的沦落,还可以从诗人的歌咏中见到公主和驸马们的事迹和下场。在清代近三百年中众多的公主们,便一无可知可传的事迹可供琼瑶们作为小说和编剧的资料;有之,便只好自出心裁来一下创作了。
帝王的女儿们之所以事迹失传,便因为“生在帝王家”,命运比普通百姓家的女儿还要不济。我济览一下明、清两代的公主《表》、《传》、大多公主、格格们都是未成年时夭折的;即使成年下嫁,也多是年轻即行去世,能活到中寿的,殊为罕见。这原因是宫中规矩森严、礼节繁缛,一切生活行动都付诸宫监阿保之手,而那些保姆们又都贪婪无厌,从受保育者的身上索取好处,以致公主、格格们从小得不到母爱,很多因此受到凌虐而致夭死。即使生长成人而下嫁驸马或额驸,也完全出于“指婚”,比民间由父母作主的婚姻更不如。数千年的婚姻,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到底还问问女婿的家世和学问品貌,而“指婚”则全是“拉郎配”,由皇帝或太后凭个人的意志,“强行委禽”,泰半还是政治婚姻,或“昭君和番”式的远嫁到异族的边地去。这在明代倒还是罕有的事,到清代因为蒙族极为频繁,下嫁到塞外的公主、格格们因风俗、习惯、气候、饮食的迥异而不能生活下去,只有痛苦到死亡。
即使运气好的,能被“指婚”下嫁给一个如意郎君,则陪嫁过去的便是那些从幼保育她们的保姆们。她们自恃是皇宫的人,对额驸往往居高临下,毫无民间的陪嫁对“姑爷”的礼数。甚至于额驸要见公主一面都不容易,休说是要同房了。她们百般需索,要满足其欲壑,才能有夫妻见面的机会。这在额驸方面还可另置姬妾为法所不禁,但在公主、格格们却只好枯守空房而终其一身,所以皇帝的外孙儿女是为数极少的。
这个“指婚”制度是封建帝王淫威的最高表现,每年总要由宗人府等机构开列达婚年龄的公主及王公大臣子弟的名单由皇帝或太后指定缔结婚姻。那是比“选秀女”还害人的制度,因为“选秀女”虽然是骚动一切官吏和民间的秕政,但要选的是未婚女子,因此一传要选秀女的消息,有适龄女儿的人家便不问好歹,赶紧把女儿草草地嫁出去了,事情便了。但“指婚”却必须等“指婚”结束后才可自行择婚或娶妇,否则便是违法不忠,要接受重谴。
在清代末季,便曾发生一起因“指婚”而生悲剧,《清史稿公主表》上最后一位公主的事很值得一提:这位公主叫荣寿固伦公主,生于咸丰四年,她并非皇帝的女儿,《表》上说的是“文宗抚弟恭亲王奕第一女”,实际上是由统治中国长达半个世纪的慈禧太后那拉氏所抚养。清文宗艰于子嗣,所生长子夭死,仅那拉氏生穆宗同治皇帝一人,她垂帘听政之后,因为要勾结和讨好其夫弟奕,便收养其女,称为固伦公主。这位公主长成后,聪慧贤淑,深得那拉氏的宠爱,常侍从在侧。到了同治五年,便由太后“指婚”下嫁一等诚嘉毅勇公景寿之子志端。那倒并不是那拉氏信手胡指,她宠爱养女,自然存心要给她择一门佳婿,可是豁边了眼。志端人品学问虽不错,但是个痨病鬼,婚后只五年,志端即于同治十年去世,公主成了寡妇,又不能再嫁,便由太后命她重回到宫中生活。不久穆宗去世,德宗嗣位,因她是皇帝的长姊,得晋号为荣寿长公主。那拉氏自觉太对不起她,因爱生畏,有几分畏惧她的心理,凡那拉氏倒行逆施、胡作非为的事,都嘱咐左右不给荣寿长公主知道,以免她有所进谏。不过荣寿在那拉氏身旁多年,所匡正的事也很不少。荣寿公主在辛亥清室逊位后尚在,秉性澹泊,素服终身,在清代众多公主之中,是值得一提的人物,也是紫禁城内最可怜的女子。
另外还有一位公主,是清高宗的第十个女儿,称和孝固伦公主,乾隆五十四年“指婚”下嫁丰绅殷德。她是乾隆的“满女”,非常钟爱,所以“指婚”给宠臣和儿子。她从小便喜欢着男装,未下嫁时乾隆常叫她呼和为“丈人”。后来嘉庆帝亲政,和得罪赐死、全家籍没,惟有丰绅殷德因为“尚主”关系,清仁宗顾念兄妹之情,独赐还他一个公爵。和孝公主活到四十九岁才去世,在公主群中可称为高寿了。
封建时代女子的命运总是悲惨的,一般人以为做了皇帝的女儿应该高于一般女子,孰知不谬不然,皇帝的女儿实际上的命运比民间女儿还要凄惨得多。琼瑶女士笔下所创造的格格们显然是出于她的想象和臆造,和实际情况是完全相反的,但因为琼瑶并不自夸所写所编为历史剧,而以她的创作来博广大观众的欢乐,在这一点是完全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