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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什么要加入世贸组织

作者:梁艳芬




  自去年11月15日中、美签署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双边协议至今,又有一年的时间了。这期间我们结束了与一系列国家的双边谈判,我国“入世”的形势就像奥运会比赛场上熊倪的最后一跳、杨凌的最后一射和占旭刚的最后一举,距离最后的胜利已经不远。然而,有些人对中国“入世”的意义并不十分理解,认为我们开放过头,让步太大;个别企业和行业的领导不断地向主管部门要价,希望继续得到政府的保护。这种思想可以理解,但若从WTO的发展史和中国从复关到入世这14年的历程分析,全球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已成为世界经济贸易的主流,不可阻挡。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是大势所趋,别无选择,而且宜早不宜迟。

  

  一、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当前处理国际贸易关系的惟一国际组织

  

  处理国际贸易关系,WTO现在管辖的范围已不限于单纯的货物贸易,而是包括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知识产权等方面,其他环境、电子商务以及劳工标准等也将有可能与WTO挂上钩。回顾历史,WTO虽然只运行5年(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可是其前身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于1948年就开始行使制定多边贸易规则的职责。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经历战争创伤的国家百废待兴,为了减少外来产品对本国经济复苏的冲击,这些国家大多采取高关税。高额关税一方面可以保护国内产业,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财政收入。然而,一个国家的高关税往往导致其他国家以同样手段进行报复,由此冤冤相报,不仅危害单个国家的经济贸易,也恶化了世界经济和贸易环境。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大国之间倡议相互削减关税,促使世界贸易向自由化的方向发展。1946年2月,在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美国提出的召开“世界贸易和就业会议”的决议草案,目标是筹建协调各国贸易政策(当时主要是关税政策)的国际贸易组织。同年10月,在伦敦召开第一次筹委会,讨论美国提出的宪章草案,决定成立起草委员会进行修改。1947年4月,在日内瓦召开第二次筹委会,通过宪章草案。1947年10月,在哈瓦那举行的联合国贸易和就业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即《哈瓦那国际贸易组织大宪章》,送交各国政府批准。后因美国等一些国家的立法机构认为这个宪章与其国内立法存在差异,干预国内立法,未予批准,成立国际贸易组织的计划失败。但参与联合国贸易和就业会议的国家认为,国际贸易宪章虽未被批准,仍可就相互减让关税问题进行谈判,并达成了一系列关税减让协定。原来的宪章起草委员会遂将各国在关税减让谈判中取得的协议和哈瓦那宪章中有关贸易政策的内容结合在一起,形成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总协定GATT),经签署“临时适用协定书”而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实施。当时在关贸总协定上签约的国家包括中国。因此,中国是总协定的创始缔约国之一。

  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努力虽然在当时未成为现实,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建立确已代替它而成为协调世界贸易关系的重要机构。在总协定签署以来的半个世纪的历程中,大大削减了缔约国的关税水平。在1995年1月WTO成立之前,关贸总协定共举行了八个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其中第八个回合在乌拉圭举行,因此称为乌拉圭回合。此次谈判,在促进国际货物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和规模的扩大方面取得重大进展。120多个国家通过关税减让就市场准入作出承诺,包括在约22500页的各国关税减让表中,大部分将在5年以上的时间内逐步实施。这一计划的落实导致发达国家的工业品关税下降40%,从平均6.3%降至3.8%;在发达国家享受零关税待遇的工业品的比例将从20%增加到44%;同时在这一回合中,明确了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框架。

  由于关贸总协定管理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当1986年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开始时,只是设立了一个关于修改和完善关贸总协定体制职能的谈判小组。但是,在新议题中涉及到货物贸易以外的问题,如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它们是非货物贸易,很难在关贸总协定的旧框架内谈判,有必要创立一个正式的国际贸易组织来分别谈判解决。因此,在1990年初,当时担任欧共体主席的意大利首先提出建立一个多边贸易组织的倡议。这个倡议后来以12个成员国名义正式提出,得到美国、加拿大等主要西方大国的支持,并于1990年12月召开的布鲁塞尔部长会议上作出正式决定。经过一年的紧张谈判,1991年12月形成了“关于建立多边贸易组织协定草案”,以当时GATT秘书长邓克尔的名义形成“邓克尔最后文件”。1993年12月,乌拉圭回合谈判即将结束时,根据美国的动议把“多边贸易组织”改名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截至2000年9月,WTO已拥有138个成员,占世界贸易额的90%以上。

  

  二、世贸组织作为一个处理贸易问题的国际机构,具有五大职能和作用

  

  一、世贸组织的首要职责就是定规矩。应当说,世贸的规矩很多,也很具体,涵盖面非常广泛,几乎涉及到当今世界经济贸易的各个方面。

  二、为各成员提供贸易谈判的场所。WTO及其前身GATT通过八轮回合的多边谈判,各成员关税大幅度削减,非关税壁垒逐渐减少。50年来,发达国家的加权关税水平已从1948年的40%左右,降到目前的3.8%左右,发展中国家的加权关税水平已降到12.3%左右。

  三、解决贸易矛盾和纠纷。由于世贸成员经济实力参差,市场开放不一,贸易摩擦在所难免。因此,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在保障WTO各协议有效实施,以及解决成员间贸易争端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多的WTO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开始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争取自己正当的权益。WTO第一案就是委内瑞拉状告美国汽油标准案,最后委内瑞拉胜诉。

  四、检查和监督。为防止各成员不信守承诺,随意修改本国的贸易制度及与贸易相关的国内政策。世贸设立了贸易制度审议制度。通过经常性和系统性的审议和监督,了解各成员是否遵守和执行多边协议的纪律和承诺;同时跟踪了解成员的贸易政策和实践,增强成员贸易政策和措施的透明度。

  五、对外协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是与世贸并行的国际经济组织,为了保障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世贸有义务与上述组织进行沟通,谋求建立稳定协调的全球经贸秩序。

  

  三、世贸组织的八条原则

  

  1.非歧视原则:这是世贸组织最基本的原则,即一国不应当在其贸易伙伴之间存在不公平,他们都应是平等的。

  2.最惠国待遇——A国给予B国一项特殊优惠,例如针对其某项产品征收更低的关税,必须无条件地给予其他所有WTO成员同样的待遇。

  3.国民待遇——平等对待外国人和本国国民。本国企业和居民享受的待遇,外企和外国居民也应享受。

  4.透明度原则:有关进出口贸易措施的法令、条例的制定程序和时间,包括行政决定(包括中央或地方)、贸易政策都要公开。不公布的贸易政策不得实施。

  5.以关税作为主要的保护措施。关税是由各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是各国增加财政收入、保护国内市场,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的重要手段。关税透明度较高,可计量,能够清楚地反映关税对国内产业的保护程度,容易谈判。当然,允许使用关税,并非意味着各成员方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

  6.一般地取消数量限制。数量限制是贸易保护的一种方式,WTO一般是禁止使用的。若确有必要实施数量限制,应在非歧视、最惠国待遇原则基础上实施。

  7.公平竞争原则。WTO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8.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原则。考虑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差距,世贸协议对发展中国家有一定的优惠。

  (1)享受较多权利,履行义务有较大的灵活性。如关税:发达国家3%~5%,发展中国家10%~13%。

  (2)较长的过渡期安排,如取消“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发展中国家享有5年的过渡期,最不发达国家有7年的时间。信息技术协议中也有所体现。

  (3)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优先开放货物和服务贸易市场;发达国家有义务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和人力资源的培训,帮助发展中国家履行知识产权协议。

  

  四、世贸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看,WTO至少存在四方面的问题:

  1.那些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协议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如纺织品协议和农产品协议。

  2.贸易大国操纵WTO决策过程,试图把一些与贸易无关的诸如劳工标准、环保标准等议题强行纳入多边贸易体系。

  3.WTO的成员还不够广泛,包括中国、俄罗斯等贸易大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还在加入WTO的过程中。

  4.不断蔓延的区域贸易集团主义对WTO多边贸易体系构成了严重的挑战。

  

  五、中国为什么要加入世贸组织

  

  对于一个有影响力,但又有局限的国际组织,中国为什么要加入?从中国“复关”到“入世”,这十几年的进程中,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决策层和企业家,也因此,我们的路走得如此艰难和漫长。除了国际原因,如某些国家不把中国看成是发展中国家,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把中国入世问题政治化外,我们自己也存在模糊认识,决策部门计划经济观念没有改变,企业仍愿意躺在政府的保护伞下,不思进取,拖延了入世的进程,从而错过了入世的最佳时期。

  (一)中国复关入世的进程

  中国是WTO前身GATT的缔约国之一。1947年4月至10月,中华民国政府代表中国参加了世界贸易和就业会议第二次筹备委员会议。在会议期间,中国与美国、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18个国家进行了关税减让谈判,达成了关税减让双边协议,并参与了拟定关贸总协定条款的工作。同年10月30日,包括中国在内的23个国家在日内瓦签署了关贸总协定。1948年3月,中国在哈瓦那签署了联合国世界贸易与就业会议的最后文件,从而成为国际贸易组织临时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成员之一。1949年新中国成立,次年台湾退出关贸总协定。1980年,中国政府开始恢复与GATT的接触,并于1981年列席关贸总协定纺织品委员会的谈判,1984年1月,中国正式参加了第三个多种纤维协议,并成为关贸总协定纺织品委员会的成员。1982年11月,中国列席了关贸总协定第38届缔约国大会。1984年11月,作为观察员中国获准列席关贸总协定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的会议。1985年4月,中国成为关贸总协定发展中国家非正式磋商小组的成员。1986年7月10日,中国驻日内瓦常驻代表团团长钱嘉东大使正式向关贸总协定秘书处提出恢复GATT缔约国地位的申请。根据国际法,台湾退出GATT不应影响中国在GATT的法律地位,因此,中国进入关贸总协定不是重新加入,而是恢复,这是我“复关”所坚持的三项原则之一。GATT秘书处于1986年起草了一份关于中国复关的工作报告。中国政府按照总协定的惯例,于1987年2月13日递交了“中国对外贸易制度备忘录”,开始了艰苦的谈判历程。中国与GATT主要缔约国进行了十多次双边磋商,中国工作组也先后召开了七次会议。各方就中国复关中的一些核心问题基本形成了谅解和共识,中国复关在即。但是1989年的6月“六·四”风波使中国“复关”蒙上阴影,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华实行经济制裁,并把暂时不让中国“复关”作为其经济制裁的一项主要内容。1992年2月谈判重新启动,但因主要缔约国对中国要价过高,双方差距过大,中国未能恢复GATT缔约国地位。1995年世贸组织正式成立并运行,中国“复关”也转为“入世”。1995年7月世贸接纳中国成为其观察员,同年11月中国“复关”工作组更名为“入世”工作组。在中国和其他谈判方的共同努力下,近几年,中国“入世”谈判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1999年4月,朱基总理访美,签署中美《农业合作协议》进一步推动中国入世的进程。随着1999年11月中美协议的签署以及今年中国与欧盟双边协议的签署,到目前为止,中国与世贸成员双边协议只有墨西哥一个国家了。从2000年9月12日起,中国代表团与WTO主要成员开始讨论中国入世的多边法律文件,这标志着中国入世工作的重点已经从双边谈判转入多边谈判。中国入世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二)中国入世的原因和意义

  从目前看,中国入世宜早不宜迟。这既有经济原因,也有政治原因。在经济原因中,既有国内经济原因,也有国际经济原因。

  第一,国内企业须轻装前进,参与国际竞争。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国民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但目前似乎也走到一个更为艰巨的关口。国企的问题、下岗职工问题、银行坏账问题以及内需不足、腐败问题都需要解决,而内部动力有些捉襟见肘。依靠外部力量,通过开放,推动改革不失为渠道之一。特别是未来5年,新的5年规划时期,中国经济领域将面临许多新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加入世贸组织将成为保障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得以进一步深化与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它制约了任何人凭个人意愿试图逆转改革方向的努力逐渐成为不可能。对外开放的扩大意味着中国各方面的改革步伐都必须进一步加快,在有限的过渡期内,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将有效的机制建立起来,让企业轻装上阵,全面参与国际竞争。

  第二,国民经济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在过去20年间,我国的贸易依存度由9.8%上升到33.7%。如果进出口贸易的增长率继续高于GDP,贸易依存度会继续提高。据国际组织的专家分析,贸易依存度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人均GDP可增长10%。中国与WTO成员间的贸易额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90%左右,这就迫切需要一个国际性经济贸易组织来协调中国同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关系,以便建立互惠的非歧视的多边经济贸易关系。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中国的外贸依存度已接近35%,将自己看做当代世界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参与到世界经济竞争与发展的体系中去已是大势所趋。入世后,中国可以享受其他国家和地区开放市场的好处,主要贸易大国对我国的歧视性贸易限制将逐步取消。这对我扩大出口,发展我国具有比较优势(如纺织品、家电等)的产业,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如纺织品,目前我国100多亿美元的纺织品受制于美欧等国实行的配额限制,占我国纺织品总出口的25%。

  第三,可以利用WTO解决争端的机制,平等地解决和处理成员之间的经贸纠纷。避免与美国及其他国家的正面冲突和对抗,有利于经济贸易的非政治化,使我国除双边渠道外,获得一个解决贸易纠纷的多边途径和手段,增加了我在处理外经贸关系方面的回旋余地。

  第四,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游离于世界经济体系之外,有人预测,再过10年就没有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概念了。一个产品最终成果很难说是哪一个具体国家生产的,它已经成为全球的产物。全球化是一种趋势,是一个过程,它使各国经济都在走向开放,走向市场,世界经济趋于某种程度的一体化,各国经济贸易相互依存程度大大提高的过程,是经济、市场、技术与通讯形式都越来越具有“全球性”的特征,民族性或地方性在减少的过程。在经济全球化中,贸易的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基础。从全球的贸易规模到对外贸易依存度的增加都说明这一点。如1955年世界贸易额仅有610亿美元,70年代增加到3150亿美元,如今1999年世界贸易已达近7万亿美元。在国际贸易分工中,发展中国家的比例在上升。另外,跨国公司生产和经营活动规模不断扩大;金融全球化等等,经济全球化促进经济增长、扩大世界产出。全球化导致各国间经贸依存、依赖加深。一国经济的兴衰对另一些国家或地区经贸发展的影响加强。一国经济的繁荣可能带动另一国经济的发展,但其衰退也会使一些国家经济陷入严重困境之中。中国已经具备全面参与全球化的条件和基础,而加入世贸组织的重要渠道。

  第五,提高国际地位和中国的影响力及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我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加入WTO,参与多边经贸规则的制定,将大大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充分发挥我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作用,反映和维护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中国可以在建立国际新的经贸秩序当中发挥积极和建设性的作用,积极参加新一轮谈判,保护国家利益。

  第六,在世贸中抗衡发达国家的霸主地位。发展中国家盼望中国在世贸中与之结盟,抗衡发达国家在该组织中的霸主地位。我们承诺在世贸中不结盟,但争取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也是合情合理和必然的。

  第七,促进两岸三地经贸关系的正常发展。目前,台湾作为中国的单独关税区加入WTO的双边谈判已基本结束。在此情况下,我尽早加入WTO,可以凸显我主权国家地位,并对台湾的活动有所牵制,防止出现西方国家支持台湾先我加入的情况。两岸加入WTO,都应遵循WTO的非歧视原则和西方市场开放原则,这样有利于促进海峡两岸实现三通,特别是通商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两岸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1998年5月,26个要求与台湾进行双边谈判的成员已经完成,仅加拿大和香港未完成签字。

  

  六、从中美1999年11月15日协议看入世的影响

  

  (一)在中美协议中,中方的基本权利得到了保障。美国承诺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放弃一般保障条款;同意放宽对华高技术出口限制;放弃对中国纺织品实行的10年的配额管理;同意对“特殊保障条款”和“非市场经济的反倾销条款”提出取消时间表。

  关税:平均关税水平从目前的22.1%降至17%。配额以每年增加15%的速度上升,5年内取消所有配额和数量限制,取消所有出口补贴。

  工业品——平均关税在2005年前降至9.4%。

  对工业的影响:关税下调对整个工业的影响不大(除个别产品外),我优势产品如轻工、建材和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关税仍显偏高。但非关税方面的影响较大,且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关于取消非关税措施,工业品进口配额2005年以前逐渐取消。我国保留了原油、成品油、化肥、粮食、棉花、植物油、食糖和烟草等8种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产品的国营贸易管理,限于指定公司经营。

  汽车:2006年前从目前的80%~100%降至25%,汽车零件关税降至10%,汽车进口配额同年取消。允许美国公司提供购车贷款。

  高科技:(电脑、电信设备、半导体、电脑设备和其他高科技产品)从目前的13.3%降至0(2005年以前)。

  纺织品:输美纺织品配额可保留到2005年,但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急增时,配额条款的有效期到2008年,可使用特殊保障条款(反倾销条款)到2010年。

  农业——2004年1月前,平均关税降至17%(现为21%)。除国营贸易专营外,私人企业也可分享配额的进口;取消对农产品出口的补贴。逐步撤销由国家控制的豆油贸易。

  对农业的总量影响不大。但不同品种,影响程度不一。主要是大豆、水果和蔬菜影响较大。但有些影响不是中美协议造成的,而是我农产品本身竞争力较弱。

  服务业——所有的重要服务行业,在经过合理过渡期后,取消大部分外国股权限制。

  电信:管理原则:中国同意履行包含在基础电信协议中的支持竞争的管理原则,并同意技术中立的安排计划。

  服务范围:中国将逐步在两年内取消所有的传呼和增值服务的地域限制,5年内取消对流动电话的限制,6年内取消对国内电话线路的限制。约占中国国内电信往来75%的北京、上海和广州的主要电信服务通道,将立即对所有电信服务商开放。

  投资:全面投资互联网市场,但不可独资;允许所有电信服务领域中外国投资的份额可占49%,增值服务两年后、传呼服务3年后外商拥有的份额可达50%。

  银行业——承诺在5年内使美国银行获得充分的市场准入;准入后两年,外国银行将可以与中国企业进行人民币业务往来;在准入后5年,外国银行将可以与中国居民进行人民币业务往来;5年内,地区限制和顾客限制都将撤销;在准入后非金融业金融公司可提供汽车融资。但在华设立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必须经过我主管部门审批。

  保险业——地域限制取消:外国财产和人寿保险公司可立即在中国进行高风险项目的保险业务,并在5年内取消营业执照的地域限制,在2~3年允许进入美国有重要利益的主要城市。

  证券:逐步开放证券市场,允许外国金融公司在基金管理公司中持股33%,3年后增至49%;外资证券商可在合资承销公司中占33%股权,但必须由中方控股。

  服务业市场开放后,对中国宏观经济和消费者影响是积极的。尤其是商业和律师等行业,是一种促进,并有可能带动中国服务业的发展,使之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新的动力和热点。但个别领域如银行和电信冲击明显,且有经济安全方面的压力。

  进口和分销权——中国将首次向美国公司提供贸易权和分销权。贸易权将在3年内逐步实施,分销权则会在批发、运输、维修中实施,3年内逐步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分销服务限制。允许外国公司分销产品,对中国工业压力较大。因为,我国工业产品的分销体系不够完善,而且重视不够。而工业品利润的一半来自流通,所以,分销对中国工业产品的压力较大。

  专业服务——允许外商在中国设立包括律师、会计师、管理咨询、建筑、工程、城市规划、医疗和牙医、与电脑有关的服务等。

  旅游——酒店:中国将在3年内允许有能力建造百分之百外资拥有的酒店的经营者不受限制进入中国市场,准入后允许占大多数股权的拥有权。

  影视——每年进口40部电影(是目前的4倍),入世后3年内逐步增至50部,其中20部属利益分享。

  (二)江总书记在谈加入世贸问题时曾指出:加入世贸对我有利有弊,但总的看,利大于弊。利弊问题主要与两个问题有关,一个是我们承诺按照国际经贸规则办事,一个是逐步开放我国市场,逐步达到世界市场开放的程度和水平。我们承诺按照国际经贸规则办事和逐步开放市场,有利于改善我国的贸易投资环境,吸引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到我国投资;有利于我们根据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科技进步;有利于我们建立一套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外经贸法制体系,促进在经济工作中依法办事,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我们要求其他国家必须对我们按照国际规则办事,如美国必须给我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的待遇,这对我国对外贸易稳定发展有好处。

  第一,贸易自由化的步伐将加快。对外开放的同时可能首先对内开放,外企的超国民待遇将被取消,内企和外企在税收和监督等方面都将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

  第二,法律法规更加完善。WTO运行机制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我国修改和清理与世贸不符的法律法规是不可避免的,无论是在观念上还是在体制上都要有新的变化,政府机关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方式也需要适应新的形势。

  第三,国际环境的改善将为中国企业提供更多的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提供更加广阔的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的空间,大大有利于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特别是轻工、纺织等拳头产品的出口。据分析,到2005年中国贸易量可望达到6000亿美元。利用外资方面可望获得新的转变。近年来,由于我国利用外资结构调整缓慢,外资出现下降趋势。1999年,海外对华直接投资380亿美元,与1998年的455.9亿美元相比减少17%。其中原因之一是外资对投资货物贸易产品的兴趣下降,服务领域成为投资热点,而我国对此限制较多,市场开放后,有望获得好转。

  第四,对出口影响总的说是积极的,尤其是纺织和轻工。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反倾销条款和特殊保障条款的保留。反倾销条款的保留说明美国仍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带有一定的歧视。特殊保障条款主要保留应用在纺织品,到2008年。这有一定风险。

  总之,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一些结论:入世对国企影响较大,对其他类型企业影响相对小些。地区方面——市场化开发早的沿海地区影响小,内地和东北地区影响较大。时间上——入世后前三年很重要,也很关键,风险大些。总体影响将在2005年之前全面显现。